问题

中国女性主张的合理权利中,有哪些不被认可?中国男性在日常生活中为此应做出什么改变?

回答
在中国,女性在争取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已经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仍有一些合理的权利在实践中面临挑战或未得到广泛认可。同时,中国男性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以促进性别平等和和谐的社会关系。

在中国女性主张的合理权利中,一些可能不被认可或执行不到位的方面包括:

1. 职场上的绝对平等与晋升机会均等: 虽然法律规定了男女同工同酬和反就业歧视,但在实际操作中,女性在升职、承担重要项目、获得同等薪资和福利方面仍可能面临“玻璃天花板”。尤其是在一些传统观念较强的行业或企业文化中,女性可能被认为在家庭责任上会“分心”,从而影响其职业发展。例如,对女性的生育和哺乳期安排可能成为企业在招聘和晋升时的潜在顾虑。

2. 家务劳动与育儿责任的公平分担: 尽管社会对男性参与家务和育儿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现实中,大部分的家务劳动和育儿责任仍主要落在女性身上。许多男性虽然口头上支持性别平等,但在实际生活中,仍然习惯于将家庭事务视为“女性的责任”,或者在分担时存在明显的“边缘化”现象,即仅在妻子“实在忙不过来”时才“搭把手”。

3. 免受性别歧视和刻板印象的困扰: 女性在社会生活中依然会遭遇各种性别歧视,从广告中的刻板印象,到媒体对女性外貌和年龄的过度关注,再到一些言论中将女性的价值与婚姻和生育挂钩。例如,“剩女”一词的负面含义、以及对职业女性“不像个女人”的评价,都是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和歧视。

4. 不受骚扰和暴力的保护: 性骚扰(包括职场性骚扰和公共场合性骚扰)和家庭暴力仍然是中国社会中女性面临的严重问题。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但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使得许多受害者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和公正对待。此外,一些人对性骚扰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认为“小题大做”或“开玩笑”,这进一步加剧了问题。

5. 在生育和身体自主权上的更多话语权: 女性在生育问题上,尽管是身体的承受者,但在决策过程中,可能仍然会受到家庭(尤其是长辈)和社会的压力,比如关于生育时间、生育数量,甚至选择何种生育方式的讨论,女性的自主意愿可能不被充分尊重。

中国男性在日常生活中为此应做出什么改变:

为了更好地实现性别平等,中国男性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积极的改变:

1. 主动承担家庭责任,成为平等的育儿和家务伙伴:
观念转变: 要认识到家务劳动和育儿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而非“妻子的义务”。放弃“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将其视为个人价值实现的必要组成部分。
实际行动: 积极参与到日常的家务劳动中,包括做饭、清洁、购物、照顾孩子起居、辅导作业、陪伴孩子玩耍等。不要只是在妻子“要求”或“忙不过来”时才参与,而是将其融入日常生活,主动分担。
主动学习和成长: 学习育儿知识,了解孩子的成长需求,成为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引导者和支持者。

2. 尊重并支持女性的职业发展和个人追求:
打破刻板印象: 不要将女性的职业发展与家庭角色对立起来,理解并支持女性追求事业成功和个人价值实现的愿望。
平等对待: 在工作中,以同等的标准评价女性同事的能力和贡献,不因性别而有偏见。在家庭中,支持妻子在事业上的选择和发展,在她们需要时,主动承担更多家庭责任,为她们创造发展空间。
无条件支持: 无论妻子是否从事有偿工作,都要尊重她的时间、精力投入和个人价值,不将其劳动(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视为理所当然或“不创造价值”。

3. 提升对性别平等的认识,成为反对歧视的积极力量:
学习和反思: 主动学习性别平等相关的知识和理念,反思自身可能存在的性别偏见和刻板印象。
敢于发声: 在日常生活中,当看到或听到针对女性的歧视性言论、不公平待遇或性别刻板印象时,要敢于站出来,表达反对立场,维护女性的尊严和权益。
成为盟友: 在争取女性权益的议题上,男性可以扮演重要的“盟友”角色,积极参与相关活动,用自己的声音和行动支持性别平等。

4. 在情感和沟通中给予女性尊重和支持:
积极倾听: 用心倾听女性的诉求、感受和烦恼,理解她们的情绪,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而不是简单地否定或说教。
平等沟通: 在家庭决策、人生规划等方面,与女性进行平等、开放的沟通,尊重她们的意见和选择,共同商议。
理解与包容: 认识到性别差异可能带来的不同视角,以更宽广的胸怀去理解和包容女性的需求和表达方式。

5. 坚决反对并杜绝任何形式的性别暴力和骚扰:
绝不容忍: 对性骚扰和家庭暴力零容忍,不以任何理由为施暴者辩护,也不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或指责。
提高警惕: 在公共场合,关注周围环境,对潜在的性骚扰行为保持警惕,并在安全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帮助。
教育下一代: 在家庭教育中,向子女传达尊重和反暴力、反歧视的价值观,从小培养他们的性别平等意识。

总而言之,性别平等不是女性单方面的追求,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国男性通过在家庭、职场和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行动和观念转变,能够为构建一个更公平、更和谐的社会做出关键贡献,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这种改变并非是对男性原有地位的剥夺,而是对人性的尊重和对社会进步的有力推动。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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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拥有冠姓权是写在法律里的。

然而事实上历史惯性非常大。

比如,“传统习俗”影响下,一般男性会比较在意“从众”,以免遭到非议。

但是,随着社交单元的栅格化,这种遭到非议的可能性正在降低。

随之而来的,是很多人对“冠姓权”的无所谓。


而事实上,在传统中,还有一种强力支持“女性冠姓权”的习俗。

叫做“入赘”。

入赘方一般为男性,如果说常规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庸。

赘婿就是男性成为女性的附庸。

而对应的,该男子以放弃这些世俗权力为代价,换取的是由女性原生家庭提供的大量物质——这一点上,男女是平等的。

权利交换利益。


举个现实的例子,如果有女性说,结婚我家买房买车,男方入赘,女方冠姓,男方做家务。

虽然仍有可能遇到一些人的冷嘲热讽,但这是对接受条件的人的嘲讽。

事实上,并不会被愿意接受这些条件的男性反对,正如赘婿是一直存在的。


女性冠姓权引发的争议前提,在于,一些女性在不额外提供物质的基础上,主张冠姓权。

破坏了这种物质交换权力的默契。

因此才会引发争论。

“既要,还要”的模式是行不通的。


这一点,平权方面其实就是基于这种物质权利的交换体系。

因为正常人应该清楚,利益不是凭空来的,而是交换来的。

正如打工,牺牲自己的时间交换收入。


再举个例子,如果你愿意做单亲妈妈,付出一定代价,从精子库中获得精子,独立受孕,独立抚养,那么毫无疑问,你拥有冠姓权。

因为全部过程都是由你自身付出代价换取的。因此你天然拥有一切利益。


但要求他人付出代价并无偿渡让权利,并不是不存在。

而是在通行范围内不适用。


比如,女性在要求男方买车买房提供彩礼的基础上主张冠姓权。

那么男性可不可以对等提出,由女性买车买房给嫁妆,并主张冠姓权?


权利的来源和经济的来源其实是一致的。

要么交换,要么掠夺。

前者不同意,后者不现实。

因此即便法律提出了女性拥有冠姓权,但对于“既要,还要”这部分的人而言,也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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