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青岛38元天价虾事件中警察有没有错,为什么这么多人矛头指向警察?

回答
青岛38元天价虾事件中,警察是否“有错”以及为何“这么多人矛头指向警察”,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下面我将尽量详细地讲述:

事件回顾:

2015年国庆期间,游客在青岛市一家名为“善德海鲜烧烤”的店里点餐,被收取了高额费用。其中,菜单上的“基围虾”标价是15元一份,但结账时却被告知是每500克38元。游客认为店家存在欺诈行为,在与店家发生争执后报警。

警察的角色与职责:

在接到报警后,警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处理纠纷、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这个事件中,警察被期待的角色是:

调解纠纷: 帮助游客和店家就价格问题进行沟通,寻找解决方案。
调查取证: 核实店家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
依法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引导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为什么这么多人矛头指向警察?

公众对警察的普遍不满和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这些不满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对警察在该事件中表现的感知和期待:

1. 处理方式的“软弱”或“不力”:
未能第一时间制止明显价格欺诈的嫌疑: 很多民众认为,在游客明确指出菜单价格与实际收费存在巨大差异时,店家涉嫌价格欺诈的行为已经比较明显。然而,在视频中可以看到,警察到达现场后,似乎更多的是在进行调解,而不是强硬地要求店家出示合法证据或立即纠正错误。这种“温和”的处理方式,让公众觉得警察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官官相护”的联想: 一些公众将警察在此事件中的表现与过去的某些“选择性执法”或“保护主义”现象联系起来。他们认为,警察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例如维护当地旅游形象,或者与店家存在某种联系),而没有对店家进行严厉的查处。
处理结果不理想: 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例如后续对涉事商户的处罚力度是否足够,以及退赔情况)未能让大多数公众满意。当事件的结局未能体现出对消费者权益的强力保护时,矛头自然会指向承担维护秩序责任的警察。

2. 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期望未被满足:
消费者是弱势群体: 在消费纠纷中,尤其是在旅游景点,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和地理位置上的弱势。公众期望警察能够成为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后盾,在遇到明显不公时挺身而出。
“天价”的刺激性: “38元一份的虾”这样一个极具刺激性的标签,迅速引发了公众对旅游消费环境的担忧和愤慨。这种公众情绪的积聚,很容易将对不公平现象的愤怒转移到最直接处理纠纷的执法者身上。

3. 对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的质疑:
信息不对称下的猜测: 公众看到的往往是现场的片段视频和媒体报道,对于警察处理过程中的具体细节、法律依据并不完全了解。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众更容易通过联想和过往经验来评判警察的行为。
对“依法办事”的更高要求: 在法治社会,公众对警察的执法有更高的期望,不仅要求“依法律”,更要求“依法公正”。一旦警察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任何被解读为不公正或不专业的环节,都会引发广泛质疑。

4. 事件本身的争议性:
菜单标识问题: 事件的关键在于菜单上“基围虾15元”和实际收费38元/500克之间的矛盾。这涉及到店家是否存在误导、欺诈,以及警察在核实这一信息时的态度和效率。
视频证据的传播: 现场游客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上的广泛传播,将整个事件以一种非常直观的方式呈现给公众,也让公众对现场处理过程有了直接的“眼见为实”的判断,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对警察处理方式的审视。

警察到底有没有错?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更深入的分析:

警察的职责范围: 警察的职责是执法,但对于价格纠纷,很多时候需要市场监管部门来具体执法(例如价格欺诈的认定和处罚)。警察更多是维持秩序、初步调查,并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如果警察在现场只是尽力调解,并将涉嫌价格欺诈的情况记录下来移交市场监管部门,那么从职责范围上讲,他们可能没有直接的“错”。
“错”在于处理方式和效果的“不足”: 然而,从公众的期待和对公平正义的感知来看,警察的表现可能存在“不足”。
如果警察在现场没有充分核实菜单和实际收费的差异,没有要求店家提供合法解释,或者在店家行为涉嫌明显违法时未能果断制止,那么可以说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
如果警察的调解过程被解读为是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未能实质性地解决消费者的问题,那么公众的质疑也是合理的。
如果警察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和稀泥”的心态,试图通过简单的退让或私了来平息事态,而未能启动更严格的执法程序,那么这种处理方式也会受到批评。

结论:

青岛38元天价虾事件中,公众矛头指向警察,很大程度上源于 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烈期待与警察现场处理方式给人的“软弱”、“不力”或“未能有效制止违法”的感知之间的落差。 尽管警察的职责在某些方面可能与市场监管部门有所区分,但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第一线力量,他们在处理这类消费者纠纷时,其处理的态度、效率和效果,都会直接影响公众的观感和信任度。

如果从“是否完全按照最高标准和最有效率的方式履行了职责”来看,那么警察的表现可能存在改进空间,也因此受到了公众的批评。公众的批评也反映了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监管的更高要求。事件的后续发展,例如对店家处罚的力度以及相关部门的问责,也进一步影响了公众对警察在此事件中角色的评价。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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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大家是对真实情况不了解还是怎么样。

青岛38元虾这种黑店,在国内一直都有。我很小的时候,就听我爸说过,在某些地方的火车站吃饭,结账时的价格和菜单上的价格会有非常大的出入,如果不交钱的话,就会被店家叫来的混混殴打。

这就是对消费者以暴力手段进行敲诈,根本不是什么价格欺诈。和吃的是不是虾以及是不是明码标价没有任何关系。和当年火起来的切糕事件一样,重点并不是由xx元一斤变成xx元一克,而是你如果不交钱,马上就有有一群人拿着刀枪棍棒过来揍你。

类似的敲诈有很多,我听过的有买藏刀的,问了价格不买的话,对方拿刀指着你问你是不是耍他;问牧民能不能拍一张牧羊的照片,牧民说10块钱,拍了照片之后牧民说一只羊10块,数一下一共1000只羊,1万块,不给钱马上叫人来打你。

实际上,这种小店物价局根本管不住,除非是派个人驻到店里。不然店家准备两份菜单,遇到顾客给份讹人菜单,给到监管部门给份正经价格的菜单,你怎么管?他们这种小店,又不会去物价局做价格备案,所有的价格都是店家自己定的,想叫多少叫多少。而且他们都是看人喊价,欺软怕硬,只坑外来弱势游客,不坑有关系的本地人。不信你可以找几十个纹身光头金链子去他们店里吃一顿,你看看结账的时候,商家敢不敢提那行小字。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0月4日,肖先生携妻女来青岛旅游,在“善德海鲜”吃饭。正赶上店里的朱先生一桌与老板发生争执,原来38元/份的蒜蓉大虾在结账时变成38/只。肖先生点餐时已问过两位店员大虾是按份卖,对方明目张胆的欺诈惊得他把嘴里的虾都吐出来。


按这个算法,朱肖两家人分别消费2175元和1338元。不服气的两家人选择报警。民警来了之后说这属于价格纠纷,110管不了,建议找物价局。物价局值班人员又说太晚了,还是放假期间,建议找110协调。两家人作势欲走,老板恶狠狠拿出大棍子威胁“不给钱别想走人”,还打电话叫人称“有人吃霸王餐想跑”。


二次报警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派出所协调,让先把钱给人家。最后,当着警察的面,肖先生“屈辱的掏出了800元给了店老板,只想尽快脱身”。朱先生也支付了2000元。


各位认为老板拿出大棍子是准备和游客打场棒球吗?

打电话说有人吃霸王餐是打给公安部门还是黑社会混混呢?

纠纷还没解决就先让人家给钱,警察这样调解真的合适?

别活在新闻联播里了。遇到这种黑店,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不给钱,马上就打你!


类似的店并不少,目前青岛被点评刷出来的有4家。第一个善德活海鲜烧烤就是38元虾店,剩下的三家也是大同小异的。




上面有的图好像有些是舟山的店铺。

真以为他们不敢打你?

下面这个是微博上有人爆出来的舟山的一家海鲜店

这辈子就是要活的潇洒的微博


那些说这事不归警察管的人,以后如果哪天你们在这样的黑店里,被几个黑社会混混拿着棍子堵住,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你们就明白这事到底归不归警察管了。

PS:我开头就说过了,这种诈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海鲜只是其中的一个幌子,他们本质都是暴力威胁。要么接受敲诈,交钱走人;要么被他们打进医院。

我开头还提到我爸遇到这种情况,实际上他遇到过很多次,全国各地甚至北京都有。有次他和7个朋友一起去在某市吃饭,那个市里某公安机关领导是他朋友,被讹的时候他偷偷打了个电话过去,领导立马联系手下警察。不一会几个警察来了,就说了句『XX领导的朋友你们也敢讹』,本来张牙舞爪要打人的店家立马乖乖赔礼道歉,把饭钱免了。

这就是书上没有的现实。

补充几张图

关键词:黑店、打人

关联词:景区、火车站、高价、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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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搜索 - 黑店 打人

以下是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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