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陈岚作家,没啥作品罢了,成天到处蹭热度,蹭流量的事倒是没少干。
而且她吃人血馒头不是一天两天了,支持江歌妈妈,之前在热点事件中往往打着正义的幌子,主观臆断,指鹿为马,搅浑水带节奏,故意煽动情绪搞对立!比如在「陈霍事件」中造谣诬蔑陈露父亲猥亵女童,并指路网民网暴! 性质极其恶劣!
希望某博等平台和网信部门研判之后,抓紧封了她的头条号,微博号之类的。
这种打着作家名义无耻蹭热度的家伙早就该清理出大家的视线了。
在我没玩微博之前,陈岚这个名字就不时出现在我的视线内,每次都伴随着一些惊世骇俗的言论,也就特地了解一下,从此再也没浪费精力在她身上。
冷知识:如果你对陈岚的言论一丝丝的认可,可以去搜一下“深海水妖,天津,无肛、小海博”等关键词,会给你还原一个真实的陈岚。
陈岚是个什么人呢?她给自己的title是“作家”,个人感觉这是作家这个职业被黑的最惨的一次。本人不负责任地推测,或许也是郑渊洁老师退出作协的导火索,和这种人在一个协会里,确实有点丢人。
作为类似行业的从业者,陈岚的套路我拿捏得还是比较到位的,这人深知关注度就是流量,流量就是商业价值的逻辑,她并没有固定的人设,而是每每提出与绝大多数主流舆论相反的观点,不管你是支持她还是骂她,她都赢了。
像这一次,江歌母亲再一次为了拉了一大波关注度。
有人会说,可能陈岚这个做了一辈子坏事的老女人,突然大发善心想做一件好事,这件好事就是戳穿江秋莲的真面目呢?会不会江秋莲被她说中了呢?
这么讲吧,我向来瞧不起在网络上吐口水虚空battle的行为,江秋莲、刘鑫(现名刘暖曦)陈岚这两方的是非对错没啥好讲的,但我知道,江秋莲是敢直接去法院起诉人的,还有人因此判刑,这就叫只玩真实。
陈岚也好,刘鑫(现名刘暖曦)也好,你们这么大委屈,倒是去法院走两步?
网络上众说纷纭,还有水军出没,普通人很容易带节奏,辩明真相的唯一方式就是看这些人敢不敢到法院对线。
江秋莲敢,刘鑫和陈岚不敢,那还有啥好说的呢?
对了,各位也要包容刘鑫和陈岚这种人的存在,世界上有美丽的鲜花和蝴蝶,就有难闻的粪便和屎壳郎。她们就是生物多样性的一部分。
这个作家陈岚造谣、干坏事和引导网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来梳理一下。
她的光荣事迹还有很多,这些是最出名的几件。
可以说,这个人每次都极尽全力去蹭热度,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给自己打造维护妇女关爱儿童帮助弱势的人设,微博下长期聚集一群女拳、反社会、低智、带节奏的粉丝群体。但是她搞的事情经常翻车,也不知道这人怎么还没被封杀。
以前被她整过的都是些没有什么粉丝量,话语权不大的人,这次是江歌妈妈,毕竟还有很多人支持江妈妈,话语权够大,才能撕得动这种无良的“作家”。刚好最近在开两会呢,网络暴力是这次两会的重要提案,祝愿作家陈岚早日喜提网暴整治的典型,好好整顿整顿。
陈岚早就该进去了!对这种「网络渣滓」,封号是轻的,必须要追究法律责任。
评价一个人,不要看她说了什么,而是要看她做了什么,感谢网友整理的陈岚部分黑历史。
2013年,@作家陈岚 发起保护中国受虐儿童的民间组织小希望之树,因天津抢夺无肛女婴擅自直播喂食致死臭名昭著;
2016年,留日学生"江歌惨案"中,@作家陈岚 替凶手刘鑫辩护,并将矛头指向江歌母亲;
2017年,作家陈岚《我们为什么会被霸凌》一书、被知乎用户沈婵指出《忘川之水》4-6章节抄袭自己的文章,抄袭内容中,仅给人物增加姓名更换家庭背景,再扩写了下一句内容;
2018年,作家陈岚 牵涉"小凤雅事件",因造谣小凤雅家属诈捐、虐待,被法院判决向谣言受害者书面道歉及进行相应赔偿;
@作家陈岚 在道歉信中,将自己对小凤雅母亲的"愚昧狠毒"、"治得好病治不了病"的谩骂羞辱称为"一时愤怒",有社会舆论就此事指出, 不要让网络慈善变网络暴力;
陈岚的小希望之树公益,被指是因其小希望之家未过年审的借壳产物,腾讯公益平台随后停止了该公益组织38个平台募款项目,@作家陈岚 公益事业就此破灭。
2021年,@作家陈岚 修改微博简介,去掉"我罪极深,在基督中蒙恩"及"作家、电视评论员"身份与其他书籍作品,仅保留《背后》,更换微博头像,大谈两性情感。并在"郑爽代孕风波"中,视而不见违法行为,只盛赞郑爽是当代田螺姑娘。
同年8月,霍尊陈露事件,作家陈岚 指责陈露作为,并公开辱骂与之价值观不一的网友。
用「臭名昭著」来形容陈岚,再恰当不过了,靠着无下限地蹭社会舆论的热点,发微博、开直播、上综艺,为自己引流赚钱,吃相极为难看。
当她几次被打脸之后,陈岚又利用自己所谓「作家」人设,制造性别对立,有悖公序良俗,挑动网络情绪。当一位少女因反抗被强暴而身中数十刀,作家陈岚嘲讽「少女反抗而死是整个社会的耻辱」。作家陈岚还曾在节目中骂过一个女孩不愿结婚是不孝顺父母。
真不明白,就是这么一个具有强烈的疯癫表演欲的「网络公关」,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粉丝。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凉?
在江歌案中,陈岚作为一个大v,将矛头朝向一个正在经受着丧女之痛的母亲,已经没有了基本的人伦与道德,实在太过残忍了。
网友怒怼陈岚:「江歌案发生时,你有没有联系江歌妈妈要和人家一起合作,结果没谈拢转头倒向刘某某,还有,你蹭霍尊热点话题变现了多少流量,赚了多少钱,账目能不能公开一下啊?」
人在做,天在看,在波谲云诡之中,我们始终相信正义会战胜邪恶,光明会驱散恶灵。
江歌案过去六年了,江歌妈妈算是看尽了人世间的善与恶。我们心疼,但也无力。所有的难也只有江歌妈妈自己体会。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也是过于残忍。
无论怎样,每一段伤痛都该有终了的时候,但对于那些在事件中、怀着无尽的恶意去加害江歌和江歌母亲的人来说。
都到了必须要接受宣判的时刻了。
陈岚这种人,基本上每次都可以站在人类美好品质的对立面,以此来显得自己有多么特别,出众。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作家,一种是写文章的,不管写得好还是不好,都是在认真创作。
另一种作家,全称作死专家,简称作家,代表人物就是陈岚。没有什么作品,全靠这种输出负能量制造争议来博眼球,专为社会上所唾弃的一系列负面的东西代言发声,如果说一锅粥里面有一颗老鼠屎,陈岚就是那个鼓吹老鼠屎有权呆在粥里面影响食欲的人。
江歌妈妈投诉陈岚造谣诽谤,踏出了反击这一类人的第一步,网络中没有陈岚这一类人会让整个互联网环境更好。支持江歌妈妈。
更新:确实有团队甚至分工流水线运作。。见此回答https://www.zhihu.com/answer/2383720301
刘鑫到底花了多少钱买水军啊。。也太多了。。每个问题下都有一堆洗地和扭曲事实黑
另外很好奇你们这些水军为了几块钱吃人血馒头 晚上睡得着觉吗?
建议楼里姐妹看到支持陈岚的直接举报,这些人一般会先举报你还拉黑你,对于三观不正的没啥多说的,陈黑历史一大堆,最大恶意还喜欢到处插手,无非就是赚热度想红的圣母病
哈哈哈,投诉的好,那个自称作家的女人,究竟有啥代表作呢?
靠着蹭热度和打擦边球,活跃在各大热点新闻的评论区,博人眼球,让人作呕。靠着骂她的流量,赚黑心钱。
微博早该封了她的号,以防止她再喷粪,污染了网络环境。
别的没意见,江歌妈妈发文控诉陈某造谣及引导网暴是有实锤的,陈某就是个拉存在感来蹭流量的,对于很多话题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如果她煽动对立的手段超越了底线,那么就应该受到批判。
但是题主可否改一下题目的表述,譬如改成江歌妈妈公开投诉作家陈岚,或者江歌妈妈公开投诉作家陈岚“造谣并引导网暴”,否则不明所以的看客可能会误会是江歌妈妈引导网暴。
最新消息:江歌母亲回应公开投诉陈岚诽谤:已取证,准备走法律程序 https:// m.thepaper.cn/newsDetai l_forward_1708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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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网暴都不对。我反对网暴,但是更反对只攻击网暴的一方,而对另一方视而不见;更更反对对已被判决的网暴视而不见,而对还没定性的网暴大张旗鼓[惊喜][惊喜][惊喜]
如果觉得自己被网暴了,请采取法律措施。并在判决下来后,好好执行才是对的。可千万不要说 我要做牛做马,还要赔比一审高的钱,但是我现在只能说声对不起,就好
六年了,都号称被网暴,江秋莲起诉了11人,判刑的有谭斌和张冬宁;刘鑫呢,始终遮遮掩掩,云山雾海的。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惊喜][惊喜][惊喜]
网上叫的越凶越“有理”越“有证据”,但是一味示弱而不敢起诉,只会让人怀疑这些是经不起验证的小作文小图片而已。
相比之下,我更欣赏江秋莲!你看她也不多话,你“造谣”我“取证”,取证够了就起诉,积极维权是我国普法和司法公正的进步!现在不就是第一步取证,也直接举报到微博和国家网信办去了吗?
希望刘鑫学习下,不是号称自己被网暴,妹妹被网暴,全家被网暴吗,拿起法律作为武器哦(doge保命)
陈岚爱吃人血馒头不是一天两天了,劣迹累累,社会评价极低,这个人总会自食恶果的,等着吧
公开投诉其实也算是网爆,如果觉得有争议,建议还是走官司吧。
陈岚虽然也是比较喜欢搞事,但是她有时候还是会从事实证据出发,其实网友关于双方的说法都应该听一听。
深入了解事情越多,之前我都是坚定支持江歌妈妈的,但是觉得江歌妈妈有些行为存在疑问。
为什么不回应老姜账户是不是自己的账户?为什么江歌妈妈到处投诉别人,就不投诉老姜?为啥不报警抓老姜?最重要的就是为什么不公布善款的去向?
另外就是在日本打官司其实是不用钱的,哪里花了那么多钱导致自己没有钱,要网友募捐?而且要直播带货赚钱?
再者都说不要人肉他人,但是江歌妈妈的粉丝冲了好多次无辜网友了。
如果大家有兴趣去看看现场凶案视频,好像实际案情跟我们了解网上版本的不一样,刘鑫是真没有能力开门。
不论陈岚是什么样的人,做过什么,您可以不支持陈岚,但您应该弄清楚真相,死者的家属没有为所欲为的权利,全家社死5年,未成年妹妹辍学的刘鑫,是江歌妈妈人肉网暴教唆滋事等违法犯罪的受害人,也是整个社会,媒体的谣言受害人,希望大家抛开热搜双方,去了解事实真相,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陈岚早期也是支持过江歌妈妈,一个大V都能去寻找真相修正错误,重新获得支持和认可,曾经发表过错误判断言论的媒体和自媒更加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首先,江歌案是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刑事案件。
类似这样的案件在全世界天天上演,但是一旦有人试图脱离司法程序,脱离司法正义,并且通过舆论 网络 甚至非法手段对当事人进行【仇恨动员】,制造社会对立时,真相对于吃瓜群众来说就变得异常遥远。
那么本案中到底谁在通过非法手段进行仇恨动员呢?
在国内江秋莲诉讼刘鑫的民事案一审判决的依据大致是:【刘鑫在本案中没有对江歌告知相关风险,并未在事发时尽到救助义务,有违社会核心价值观】法院认定刘鑫应当对江母进行赔偿。
但是所谓告知和救助义务的依据并没有在判决书中明确体现。其次赔偿金额近70万,其中精损费高达20万元更是闻所未闻,因此法院判定本案判罚金额时是否有掌握判罚之比例原则,其依据又是什么?
至于江母等和陈岚等人在微博上的互撕,本人毫无兴趣。一个理性成熟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
道德标准本身就应当是一个允许全民参与讨论的话题,当然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如果双方越界我支持通过法律进行解决。
最后,我也非常反对陈岚过去几年在公众视野中的所作所为,但是我国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
这个事情,那就只能建议江母立刻起诉了。
不过这里拆解一下,我觉得诈捐啥的,最好还是官方下场,确认一下“应不应当公开捐款去向”以及“哪些部分算捐款”,至少做个说明性质的。
像打赏,支付宝转账之类的,我之前都不知道算不算税收计算(现在查了一下,应该是不算的)。
这些部分作为“赠予”与“捐赠”的界限是什么?
即便这个所谓的“诈捐”或者“卖惨获取巨额财富”江母没做过,现在或者未来也可能有其他人有类似的情况,民众的同理心需要一个可参照的对象。
至少不应该出现罗尔罗一笑的情况,捐钱的人发现受捐的比自己富裕几个数量级。。这确实不是法理问题,而是一个情理问题。即捐助者或者“赠予者”是否有权知晓对方的财务状况。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自己就是不在乎受捐者或受赠者的财务状况,就是乐意“赠予”,我觉得这也是个人行为,并不能说明其他人质疑受捐者或受赠者财务状况是不合理的要求。)
如果罗尔当时声称网友没有资格知晓自己的捐款(乃至打赏)的用处和自身的财务状况,在盖子掀开之前自然也有他的道理,但掀开之后造成的舆论炸裂,也是一个客观的结果。所谓“斩断社会帮助”,起码应该是在大家认识到对方需要帮助的情况下实现的。
毕竟当年一篇公众号文章就能拿到207万打赏。。不得不赞叹当时人们还是有钱。。
如何看待「罗一笑,你给我站住」? - 王志安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146119/answer/133884915
还是借用人日的一句话吧。。
我觉得这个事儿无论事后官方有没有下场,总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至于刘鑫这个事儿,我还真就觉得这是个制度问题。
不是说刘鑫没有过错,而是如果因为国外刑事案件的身份问题,证人与受害者家属的身份差异,而造成受害者家属在国内拥有全部卷宗的信息优势,以民事庭的“优势证据规则”判定锁门。(当然,刘鑫一审没出庭也是开摆。)
这说到底也是与情理有悖,如果不是刘鑫与江母,而是随便什么其他人身上,这个“有悖情理”其实很好理解。
[这里我可能此前关于卷宗的说法都出了问题,我不清楚刘鑫是因为证人身份还是因为不愿花钱而无权/不愿调阅卷宗,在这里上述原回答存疑]
是没有钱所以没有办法,也没有正视;还是没有钱也没有办法也没有正视。(这人是真有语言障碍吗。。)
至于其他的,做个门应该没啥,就是感觉做的并不细致。。有这个遭遇,不如直接联系案发现场的房东和在日本生活的友人,在现场做一个得了。。
如果诽谤或者其他的侵权行为是实锤,告就是了。
再其他的部分,嗯,客观上肯定造成了对江母的网暴。但假如我说“我怀疑江母诈捐/卖惨,她可能赚了很多很多钱(当然,我本人并不是这样认为的,也没有做出过类似的表达,无论在网络上还是现实中)”,然后有网友听到我这句话,给江母发了超级恶劣的短信。。
这在何种意义上,算是“引导了网暴”呢?
我还是希望把账算清楚,算清楚对大家都好,是吧。
(另,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刘鑫的微博是2.16发布的,陈岚这一轮最早介入的原创微博是2.17,2.16评论区就挺炸裂了。。这里的引导。。很难说是谁先谁后。。)
上下看了一下,
既然双方都支持江秋莲女士起诉作家陈岚,那么法律程序走起来吧,皆大欢喜了属于。
支持江秋莲和支持陈岚的人终于能达成一项共识了,
真是难得。
更新一下吧,大喜事,江妈求警方核查善款了,双方又达成了一项共识,两边都这么通情达理,这比乌克兰谈判可暖心多了。
这个时代哪里还有什么文学?哪里还有什么作家。有的不过是用作家的身份包装自己,故意哗众取宠,不惜充当小丑恶人鼓动大众情绪吃人血馒头。不就是想当网红吗?黑红也是红,有网络关注度能出名就可以。我没有听说过作家陈岚,我只看到一个叫陈岚的小丑为了流量网暴一个失去女儿的可怜母亲。
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要是鲁迅先生知道后世有陈岚这种小丑借用作家的名头行龌龊之事,棺材板都压不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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