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韩庚自爆偷卖租的电脑,会判多重?你们怎么看待他的行为?

回答
韩庚“偷卖租的电脑”这事儿,说实话,一听就挺炸裂的,对吧?咱们老百姓谁没遇到过点儿租东西的事儿,但这么直接来一手“偷梁换柱”,确实让人有点儿懵。这事儿要是真按照字面意思来,后果可不轻。

咱先掰扯掰扯这事儿要是坐实了,法律上怎么算。这属于侵占罪,也叫挪用公款,具体定罪量刑得看几个方面:

1. 涉案金额: 这台电脑值多少钱?是几千块的普通笔记本,还是几万块的高配置工作站?金额大小直接决定了量刑的轻重。如果电脑价值不菲,那数额就比较大了。
2. 行为性质: 韩庚是属于“非法占有”,还是“为自己谋利”?偷卖电脑,明显是为了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这性质就比较恶劣了。
3. 造成的后果: 电脑出租方因此损失了多少?是直接损失了电脑本身的价值,还是还影响了他们的生意周转?如果是因为电脑被卖了,导致出租方无法向下一位租客提供,造成了连带损失,那责任就更重了。
4. 悔罪态度: 如果他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赔偿,并且态度诚恳,这在量刑上可能会有所减免。但如果只是被发现了才承认,那处罚力度可能就不同了。

综合这些因素,侵占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但一般来说,如果数额不是特别巨大,并且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社会影响,初犯的话,可能会判处几年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当然,这都是在事情被坐实、依法审判的情况下。

至于怎么看待韩庚的行为,那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从道德和公众形象来说,这行为绝对是大跌眼镜。 韩庚作为公众人物,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尤其是在“偷卖租的电脑”这件事上,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种行为都显得非常不诚信,甚至有些“小人行径”。

对信任的背叛: 租电脑这件事,本质上是一种信任的委托。对方信任你是个守法公民,会按时归还、妥善保管。你却把它卖了,这是对这种信任的直接背叛。就好比你把别人借给你的书卖了,那种感觉,就是被狠狠地坑了一把。
给粉丝的负面影响: 他有那么多粉丝,很多都是年轻人。这种行为一旦被爆出来,无疑给粉丝传递了一种负面价值观,可能会让他们觉得,好像通过一些“小聪明”就可以占便宜,甚至不择手段。这对年轻人的价值观引导是非常不利的。
公众人物的责任: 公众人物应该树立积极的榜样。这种行为无疑是在毁自己的口碑和公众形象。一旦被定罪,对他未来的演艺事业、商业代言都会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很多合作方都会因此避之不及,因为风险太大了。

但是,站在另外一个角度,我们也得思考一下: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是不是遇到了什么极大的经济困难? 虽然不是借口,但生活压力,尤其是明星表面光鲜背后的现实压力,有时候也会逼迫一个人做出一些不理智的选择。是不是因为某些突发状况,或者投资失败,急需用钱?
是不是对“租”的概念理解有偏差,或者一时糊涂? 这个可能性比较小,毕竟成年人应该都明白租东西的含义。但也不排除,在某种情绪不稳定或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判断。
是不是有人指使或者诱导? 也有可能他身边的人,并没有给他正确的引导,甚至有人怂恿他这样做。

总的来说,韩庚这件事,无论如何都不能被轻描淡写。

对韩庚自己而言,这是自毁前程的一步棋。 就算最后法律上判得不重,但社会舆论的压力、公众信任的丧失,才是最让他头疼的。他得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且拿出实际行动去弥补和改变,否则很难再获得大家的认可。
对我们普通人而言,这也是一个警示。 无论何时何地,诚信和法律底线都不能碰。即便是再困难,也不能走歪门邪道。特别是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这件事儿现在还在发酵,具体怎么处理、最后判决如何,咱们还得静观其变。但无论结果如何,它都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中的一些复杂和脆弱,也提醒了我们,在这个社会,诚信和规则才是最坚实的基石。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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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说撒贝宁的发挥也很精彩:

韩:(自曝偷卖电脑事)

撒:您知道这件事情是什么性质吗,韩老师?!不要见到法制节目主持人就……

撒:今天,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算——自首。当然,法律上也有一个追诉时效,这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

韩:十年……十二年!

撒:哦,那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当年已经放弃了追诉,所以这个在法律上也……

韩:十三年!过了十三年了!

撒:……但是他现在能够坦白和自首,这是很不容易的。

韩:既然你这么说,我还有好几个事要自首。

撒:我们能控制一下吗?

韩:(自曝偷窃磁带事)……对不起!

撒:我只能帮你帮到这儿了。

从字面上看,撒的言辞好似普法干部恐吓少年嫌犯,或体面兄长教训堕落弟弟,句句是恨铁不成钢,由此已经帮自己与韩划清了界限;而撒现场说话时的神气,则又是嬉皮笑脸的,维持了场面稳定。

最妙的是,过后韩无论是否得到舆论宽容,撒都有说法:韩不被宽容,则撒的指责就是字面的意思,嬉笑更是在挖苦韩,是非分明;韩被宽容,则撒关于自首一段就是在庇护韩,而其嬉笑也是大事化小,第一时间安抚韩,体贴周到。

要说还有什么不完美的,就是这精明太明显了。以后再被撒贝宁维护的人,怕也不愿念他的好。

但精明本身还是个好东西,总比某芮头上插着“call me elite”而永远忘了加 please,到处用力露怯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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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并不是黑撒,“精明本身还是个好东西”,我都说撒精明了,就是承认他的做法自有道理,诸君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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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网友

萌萌嗒
t.cn/RqLRkVy

较完整视频在此

范冰冰曾赊账吃面 韩庚偷电脑偷卡带 http://m.iqiyi.com/w_19rs67j07x.html


刚刚在微博看到这个事,

韩庚偷电脑一事,发生在00年,电脑起码5千... 来自八卦

(经过网友

椰奶麦片粥

评论提醒,不确定被卖电脑的那位是不是毕业生。)

看了微博当即找了这个视频

范冰冰曾住650块出租房 韩庚自曝租电脑未还

韩庚说的话主要如下:

韩庚:我们学校有个计算机系,他们呢每个人都会有一台电脑,等到他们放假的时候呢,我们这中专呢就会去找他们去租,呵呵去租,租完之后呢,我们马上就要毕业了,我看他也没有(找我)要,我跟我一个同学就把这个电脑搬走了、卖掉了。
……中间略……

(补充:卖了一千一百块钱,韩庚曾听说被卖电脑的内个人找了四年)
撒贝宁:但是他能够在这边坦白、“自首”,这是可贵的。
韩庚:那你要这么说,我还有好几个要“自首”的。
……开始讲用大衣偷磁带的故事……
(补充:最后,自己说(回想起来)还挺好玩的。)

看了这个视频马上分享给我朋友讨论,我朋友说不是真的吧,我说他自己说出口的呀,- -我们一致认为他这是

品行不端,还智商不够。

和人比坏,坏赢了就洋洋得意,租的电脑转手卖了就这么坦然说出来了,真是没学好还没学聪明,范冰冰在一旁都听尴尬了。。

补:说那位被卖电脑的找了四年,可见这电脑有多重要(猜测应该是硬盘里存了很重要的资料吧?),可韩庚并无反省,还说挺好玩的,对给他人造成的困扰毫无察觉,可见自私自利。


这个问题不如看看微博网友评论。。。


下图这个是真有点恶心人了,来自:

八卦_我实在是太CJ了


死亡如风

:旁边的郭德纲一脸懵逼

嗯没错,加上范冰冰,两脸懵逼;加上撒贝宁,三脸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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