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婚前男方出资购房,女生要求房产证上加名字(比如欢乐颂里应勤的处女女友和樊胜美),这过分吗?

回答
这事儿啊,还真挺常见的,尤其是在咱们国内,结婚之前男方出钱买房,女方要求加名字的情况,确实会引发不少讨论。能不能说“过分”,这事儿得分几头说,挺复杂的。

首先,咱们得把这事儿放到社会大背景下看。传统的观念里,男方负责“顶梁柱”,尤其是在买房这件事上,很多家庭都会指望男方承担大头。女方可能觉得,这房子是咱们以后共同生活的家,我没出钱,但我也付出啊,比如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在事业上支持你,这些都是无形但宝贵的贡献。所以,要求加名字,就是希望在这个“家”里有自己的归属感和保障,也算是对未来共同生活的一种“承诺”或者“股权”的体现。

从这个角度来说,女生要求加名字,也不能简单地说她“过分”。这是一种对未来婚姻生活稳定性的考量,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维护。毕竟,万一以后婚姻出现变故,没有房产证上的名字,女方可能就什么都分不到,而且在外租房生活也会很困难。尤其是在房价高企的当下,一套房子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压舱石”,这种保障意识是很自然的。

再说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儿,不应该是单方面的付出。如果女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对家庭、对男方有其他的付出,比如放弃了很好的工作机会来照顾家庭,或者在男方创业初期提供了重要的支持,那她要求在房产证上留下一份,也算是对她贡献的一种认可。

但是,咱们也得听听男方和男方家长的想法。男方倾尽所有甚至背负巨额房贷买的房子,如果产权上突然多了一个名字,尤其是在还没结婚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觉得这房子已经不完全是“我的”了,而且也可能担心女方是不是“算计”过头了,或者是对他们的感情没有足够的信任。有些家长可能会觉得,房子是儿子用自己的血汗钱买的,怎么能轻易给别人加上名字呢?这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不是儿戏。

而且,咱们也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男方买房是靠父母全款支持,而女方家境一般,或者婚前没有任何经济投入,那这时候女方坚持加名,可能在男方看来就会有点“蹬鼻子上脸”的意思。反之,如果女方家也出了彩礼、买了车、或者在男方创业时也投入了资金,那么她要求加名,就显得更名正言顺一些。

在“欢乐颂”里,应勤的女友要求加名,那是有特定背景的。应勤本身在感情上有点“玻璃心”,他前女友对待感情的态度让他非常介意。而樊胜美呢,她的家庭情况复杂,父母弟妹都需要她支撑,她对房子的需求更是一种生存的压力和对未来稳定性的极致追求。所以,在 드라마里,这些要求往往是被放大和戏剧化的,用来展现角色的性格和她们面临的困境。

回到现实生活中,这事儿怎么处理,其实更看重的是双方的沟通和对未来婚姻的共识。

如果双方都能坦诚沟通,把各自的顾虑和期望都说清楚,是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的。比如:

按比例加名: 如果女方确实有贡献或者希望有保障,可以考虑按出资比例或者一个象征性的比例加名。
婚前协议: 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比较明确的想法,可以签订婚前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贷款问题: 如果房贷是男方独自承担,也可以在协议中体现这一点。
共同出资: 鼓励女方在能力范围内也为“家”做贡献,这样加名也更有底气。

关键在于,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加名字”的问题,而是牵扯到双方对婚姻的理解、对财产的态度、对彼此的信任以及对未来的规划。 如果双方能把这件事当做是共同构建未来家庭的第一步,用成熟和尊重的态度去面对,而不是把对方看成是需要“防范”的对象,那么很多看似“过分”的要求,也许就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答案。

所以,要说这是否“过分”,真的很难一概而论。这背后牵扯到的,是情感、是经济、是社会观念,还有个人的安全感和对未来的期盼。它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两个人以及两个家庭在处理婚姻大事时,是更看重“我”还是更看重“我们”。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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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的年龄全款买房的,极大概率是父母的全款。父母几百万给买个房子,自己在这琢磨“给女朋友加名字过不过分”,总感觉底气不足。

合适的做法是双方父母见面的时候女方父母去提出来,具体应不应该,两方父母来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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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情好,就是那么喜欢,那什么都无所谓,送你一套房又如何;

但如果要理性地谈交易,那么对不起,先搁置感情,我们来分析分析,毕竟,谈感情伤钱。

看到评论里一堆伪女权,在喊什么“因为女人要生孩子,男人不生孩子,当然要补偿”之类的理由,我就只能“呵呵”。什么时候伪女权说话能稍微过过脑子呢?

首先,法律上从来没规定,结婚了女人必须生孩子、照顾家庭或者多做家务。事实上,很多伪女权恰恰是又要房产加名字、又不会照顾家庭、也不做家务的那一类人。而一离婚,就要分一半。所以,如果把结婚这个点作为交易,男性本身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如果这个时候把房产直接送出去,风险非常大。而且,很多时候买房的钱可是男方家庭一辈子的积蓄,就这么送出去了,你让他们家庭怎么想?

其次,按照电视剧的设定,上海当前的一套房子,像样点的都要800-1000万的价格。就算800万吧,分你一半,是400万。400万是什么概念?对很多年薪都不到10万的伪女权,要不吃不喝干40年。从交易的角度看,你想卖自己,但你觉得你配得上这个价格吗?什么都不干,领个证,不吃不喝要干40年的收入一下子都到手了?世界上有这种好事吗。

再其次,当前上海来说,读过正经大学大学往上那一类男女,收入比差别并不大,男女家庭的经济条件当然也没有什么差别,而且生活中我甚至发现女生家庭条件好的要比男性多(样本案例,原因未知)。那么好了,既然收入差别也不大,家庭条件收入也不大,为什么要一方送数百万给另一方?这和农村的彩礼有什么区别?这不不是卖人吗?好,真买也可以,但为了规避风险,是不是后续你要和农村一样遵守三从四德各种约束?你愿意吗?

然后,我想说的是,上面的讨论都没有意义。任何交易都是可能达成的,无非是双方是否均衡,是否能达成一致而已。任何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交易条件,但能否达成交易是另外一回事了。伪女权们骂电视剧里的应勤骂的欢,但事实上,他这样的条件找一个性格好,愿意出资共同买房的处,完全没问题。只是电视剧本你让他只能在非处和不靠谱还要分钱的处之间选择,这明显是不合理的设定,没什么好说的。

再然后,我来说说交易本身是否可以更合理的问题。当然可以,新婚姻法就不错,婚前是你的,就是你的,不存在共同所有的问题。如果伪女权提出要补偿,可以谈,那就继续签一份完整协议,把收益和付出说清楚,男方要给你多少钱,要你付出多少,谁违约,谁赔偿,一清二楚。这才是商业正常的逻辑。伪女权总是把事情搞成一摊浑水,你和她谈买卖,她和你谈感情;你和她谈感情,她和你买卖。大家务必小心

最后,我从来不认为在人类的未来,婚姻需要存在。婚姻本身作为一纸契约(而且还是落后于时代且不科学的契约)就带有浓重的买卖性质,其经济属性是无论如何甩不掉的,而且必将被淘汰。在高度发达的未来,生孩子都可以由技术来解决,孩子抚养社会化,男女彻底平等,自由同居,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这时候的感情才是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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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女方掌控收入居然已经是传统了……。1998年房改,一代人都没有到啊。

要房子加名?其实折现更好嘛。房产价值折现一半赠送给女方,买房也好,理财也好,女方自由。

这个其实就是买卖婚姻的一个面具。和农村买媳妇,要彩礼类似,只不过价格比较高。

生意就是生意,谈感情伤钱。

这个生意是一笔财产换结婚证,但是不能担保不离婚,也不能对结婚期间的权利义务做出有效制约。女方做不做家务,生不生孩子,甚至上不上床,都没有合同约束,婚后再说。

所以对男方来说,这个生意风险比较大,一线城市因为房价高,风险就更大。

感情好结婚,物质不是重点考虑对象,满足婚后正常生活的经济基础有就可以,没有分你的我的。女方家里有钱女方多负担,男方家里有钱男方多负担。给外人看把面子做足。楼下就有婚前全款写女友名字的。

考虑钱,要买卖婚姻的恰恰是凑合的,感情一般的,女方提出要约,男方讨价还价,有的一拍两散,有的成交。

提出来已经是当生意在谈了,就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罢了。只有谈不谈的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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