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还传》即将大结局,夫贵得善妻。
皆大欢喜!
不得不说,人设这个东西还是需要时长去经营的。
罗永浩这波经营的就极有水平,同样的事情用不同的话语说出来,得到的效果截然不同。
从这段话里我们也许会不约而同的想到:“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站着一个支持他的女人”。
至于具体的细节,咋不做过多的分析。
毕竟夫妻双方属于利益共同体,当时的情况也并非到了山群水尽的地步。
作为一个经久不衰的网红人物,赚钱对于罗永浩来说从来都不是难事,即使没有工作!
想必这点他妻子比我们了解的更清楚!
没有去查罗永浩是什么时间结婚的,不过倒是从罗当年写给俞敏洪的万字求职信中找到了一点他早年的经历。
基于”知识分子要活得有尊严,就得有点钱”这样的认识(其实主要是因为书价越来越贵),我从1990年至1994年先后筛过沙子,摆过旧书摊,代理过批发市场招商,走私过汽车,做过期货,还以短期旅游身份去韩国销售过中国壮阳药及其他补品。令人难堪的是做过的所有这些都没有让我”有点钱”,实际上,和共同挣扎过的大部分朋友们比起来,我还要庆幸我至少没有赔钱。
如果在这段时间里两人就在一起了,那自然是一起经历过许多的。
基于罗这些年不断折腾出来的关系网和其经营的还算良好的人设,东山再起无疑是没有任何难度的。
还是那句话,对于一个经久不衰的网红来说,赚钱本就是一件极容易的事情。
我们先提炼中心思想,罗永浩这次是想表达什么?
他其实捣鼓半天就是想说一句话:我有个无条件信任我的靠谱老婆。
其实罗总很喜欢聊这个,就是我身边的人无条件信任我,毫不犹豫把身家性命交给我这个失败的理想主义者。
他觉得这种剧情能带给自己安全感,能带给自己的支持者信心,不要慌,老罗身边的人都没撤呢。
视频原内容是这样,我把核心的截出来:
所以老罗要表达的是三层情绪转折:
1.我疏忽了,上来就大大咧咧让我妻子签一个亿的债务的字,这是因为我们夫妻关系牢靠,我觉得不用思考。
2.妻子也签了,但是没有那么坚决,还是看了我几眼,我感觉她是有迟疑的,但最终还是相信了我。
3.妻子在回去路上说出了自己的担忧,不是担心我的能力,也不是担心我还不上,而是担心万一我人没了,自己还不上。
很多律师也讲了,这玩意,按规矩就是要夫妻共同担保,本质上就是要双方签字,但老罗这么和你一讲,你就觉得是这个理啊,你看他媳妇就敢签,自己没工作,一个亿,就签了,因为我爷们是罗永浩,这是怎样的信任。
就好像他欠债这个事,你说听着挺失败吧?
他跟你分析分析细节,变成了他一个人一年赚一个亿还债的“真还传”励志故事,你又觉得哎是哦,他这个能力,还清债务过几年不得和两位马总掰掰腕子?
你看看,你瞧瞧?为什么说老罗是脱口秀鼻祖呢?人家一个签字画押借钱的故事,讲得是波澜壮阔三翻四抖。
至于我怎么看?我还真稍微有那么一丢丢不成熟的小看法。
我对罗永浩什么态度,我想不用我多说明了,懂的都懂。
但就是不管怎么说,我依然认为这是家务事。
家务事,就是人家两口子商量着来,他家那位,虽然性别是女,也不是一个你可以共情,可以愤愤不平的公共资源。
罗永浩人品怎么样不论,他的确有个稳固的,经受住风暴考验的家庭。
人家是老罗的媳妇,站在老罗那边,老罗后面发财了,吃肉喝汤的都是她。
希望吃瓜群众吃瓜时,不要又给人媳妇扣个被丈夫当工具人弱势群体的帽子,然后开始共情。
多心疼心疼,你自己。
不用听罗永浩鬼扯,银行贷款本来就会要求夫妻双方签字,因为如果夫妻不一起签,该笔债务可能会成为个人债务,并且可以直接通过假离婚规避。
老罗:“我不知道为什么银行的人突然让我老婆签字,我也没想就叫她来签了。”
实际上可能是:“银行说不让我老婆签字就不给我贷款,得赶紧把她叫来,不然我就没钱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罗永浩总喜欢给自己树立傻白甜的人设,关键的事情是:一大批罗粉真的相信了。
罗永浩也很清楚自己的粉丝成分,所以无论做什么产品都不会往高端方向走,因为有钱人的钱没那么好骗啊。
这就是典型的语言陷阱了,“妻子为罗永浩签字担保近亿债务”这句话是对的,但是“为”字就很巧妙了,因为事实上是这些债务本来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本来妻子也是需要承担罗永浩的一切债务,除非离婚,但是现在手续上现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甚至是地下钱庄等私人机构对个人债务都一律要求夫妻共同签名,防的就是假离婚跑路,所以这一切只是罗永浩的借机炒作煽情而已。
我建议所有自媒体人,都来学习罗永浩的人设打造。比如,被法院限高之后,罗永浩表态要还钱,当然,他也可能偿还了一些钱,所以网称“真还传”。
人设对罗永浩这类创业人士非常重要,因为一旦人设没了,投资和信任也没了,那就真的万劫不复了。自媒体人,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创业者,人设也相当重要。
这次罗永浩打造的人设是恩爱夫妻,个人理解,其实是真还传人设的延续。
翻译过来就是,罗永浩说,你看我,我自己在努力赚钱还钱,为了还钱,我还把我老婆搭进来担保,是不是很感动?!请务必继续投资我!
实际上,有一定法律实务经验的人,不太会为这种人设感动。原因很简单:
第一,由于婚姻法坚持共债共签原则,所以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或者交付投资的时候,也会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涉及到这种上亿的债务,更是如此。罗永浩老婆不签字,他很可能拿不到投资,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这样操作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还不上钱,还耍小聪明,以假离婚的方式转移财产到配偶名下。
配偶也签字,这样就把双方都框进来了,你假离婚也好,真离婚也好,反正你们俩都跑不了。
第二,罗永浩话里话外的意思是,他老婆担保很无辜,本来这些债务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谁信谁就输了。原因很简单,罗永浩创业,并不是为了他个人创业,他也是为改善家庭生活而创业。
并且,此前他老婆应该也享受了罗永浩创业带来的好处。虽然后来罗永浩失败了,但是他们确实有一段时间很风光。
所以,他老婆为他担保,并不是完全无辜,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结婚的风险。
选择了一个人,就选择了一种生活,一种法律后果。
从罗永浩的角度,他打造了一对恩爱夫妻的人设。但是谁又能知道他妻子是咋想的呢?也许背着近亿债务的她,想的是:
老娘真是看走了眼!
说话是一门语言艺术,而这门艺术被罗永浩已经发挥极致。所以,我就佩服罗永浩,真的,真能说,而且逻辑也不错。就如他所说:在互联网吵架,截止到目前,他还没有输过。
对于债务,其实尽可能是夫妻对于债务要进行共签最好。
如果不能形成夫妻共同债务,最好的办法就是叫债务人的配偶签署连带责任担保,以便更加有针对性的把属于夫妻二人的有效财产进行整合,以防一旦债务人出现道德风险或经营风险导致债权无法实现从而无法对债务的财产进行有效的执行。
我曾经在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都做过法务。我很负责任的说,无论是给银行做担保、还是给其他企业做担保、还是要求提供融资租赁,只要涉及自然人的,我们都会要求配偶进行个人担保(保证),并且还要如实告知目前名下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对外经营投资情况。
所以,那个时候来我们公司找我们做担保的还有我们公司的公司部以及个人部的业务人员对我们法务都是恨之入骨,因为他们认为风险可控,但是我们认为需要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能把夫妻一起装进来一定不把他们其中一个放掉。
至于罗永浩的老婆,我觉得,除去商业利益角度,作为老婆敢为老公的一个多亿的债务承担担保,这个是需要一点勇气和信任的。虽然如果不签字可能贷款就下不来了。
现在民法典出台了,担保相关条款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大家一定要对担保描述格外用心格外注意,如果你叫别人签担保,一定要加上“连带”两个字,否则,就变成一般了,如果一般了,就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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