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 19 岁妈妈遗弃 27 天男婴被判 6 个月,如何看待这一判决?如何防止幼婴被遗弃?

回答
19岁年轻妈妈遗弃27天男婴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这件事无疑触动了很多人内心深处的柔软,也引发了关于法律、伦理以及社会责任的深刻思考。单看判决结果,6个月的刑期对于一个遗弃刚出生不久的生命的行为,或许会有人觉得过轻,但我们也不能简单地用“轻”或“重”来评判,而需要更细致地去看待它背后的复杂因素。

首先,我们必须肯定法律对于遗弃婴幼儿行为的否定态度。无论年龄大小,遗弃一个毫无自理能力的幼小生命,都是一种严重的道德谴责和法律上的错误。婴儿的生命权不容侵犯,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身的困难或逃避责任而将其置于危险之中。从这个角度看,判决无疑是对这种行为的制裁,是对法律底线的维护。

但同时,我们也要理解19岁年轻妈妈所处的境况。19岁,在很多地方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或者刚刚成年,心智是否成熟,是否具备独自承担抚养一个婴儿的经济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都值得我们审视。她可能是因为未婚先孕,面对家庭的压力、经济的困窘,甚至是来自伴侣的抛弃,而感到绝望和无助。在这种情况下,遗弃行为虽然不可饶恕,但也可能是一种“被逼无奈”的极端表现。法律在制裁的同时,也需要考虑犯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其行为背后是否存在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6个月的刑期,可能是在法律框架内,权衡了罪责、社会影响以及犯罪人自身特殊情况后,所做出的一个相对谨慎的决定。这或许也包含了一定的教育和改造意义,希望通过刑罚让她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在服刑期间得到反思和改变。

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让这样的悲剧一再发生。防止幼婴被遗弃,需要的是一个系统性的、全方位的社会支持体系。

首先, 加强对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至关重要。 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性行为的后果缺乏足够的认知,对于怀孕、生育以及抚养孩子的责任感也非常淡薄。学校和家庭都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通过科学、易懂的方式,讲解避孕知识,普及性健康观念,让青少年明白,每一次不负责任的行为都可能带来沉重的后果。更要强调的是,教育不能止于知识的灌输,更要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和生命敬畏之心。

其次, 建立健全的社会支持网络,为可能面临困境的年轻父母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许多年轻妈妈之所以走上遗弃的绝路,往往是因为她们感到孤立无援。社会上应该有更多的支持机构,比如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单亲家庭互助组织等,为这些年轻的父母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经济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等。当她们感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关爱,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时,她们更有可能选择坚持下去,而不是走上绝路。

再者, 完善法律法规,为弃婴提供明确的兜రుణ。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已经不幸被遗弃的婴幼儿,社会需要有更完善的兜底机制。儿童福利机构应该具备更强的收容、照料和抚养能力,为这些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也要积极推动领养制度的完善,让那些渴望拥有孩子却无法生育的家庭,能够有机会给这些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最后, 营造一个更加友善和包容的社会环境,减轻年轻父母的压力。 很多时候,社会对未婚生育、年轻父母的偏见和歧视,也会成为压垮他们的一根稻草。我们需要用更宽容的眼光去看待这些年轻的生命,理解他们的不易,用支持代替指责,用关爱弥补疏忽。只有当社会愿意伸出援手,给予理解和帮助,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幼婴被遗弃的悲剧。

总而言之,19岁妈妈遗弃27天男婴的判决,只是一个点,背后折射出的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诸多困境,以及社会支持体系存在的不足。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惩罚,更应该着眼于预防,用教育、支持和关爱,共同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守护每一个幼小的生命。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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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下边乌央乌央的回答把我看愣了都,咋就集中批判起女权和「去父留子」了?

这事的本质是这玩意么?

或者你们认为这个19岁的小姑娘是有能力有意识讨论这些的新时代都市女性?

可拉倒吧。

即使那男的能找到,这俩人还攒一块,他们能顺顺当当养好甚至养活这孩子么?

我看悬。

退一万步说,即使这两位凑合着过,又凑合着把孩子养大了,那又如何?

「王某今年刚满19岁,因不满管教,与父母关系疏远,高一便选择了辍学,离开老家安徽外出打工。2019年7月,王某与男友相恋并同居。三个月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彼此失去联系。」

即使那个孩子被他们凑合拉扯大了,无非也就是在十八年后再一次重复这一套剧情罢了。

这不是在整天上课摸鱼上班划水在知乎打嘴仗的男男女女的故事。

这是属于那些欲当厂妹而不可得的无业姑娘,与欲当打工仔而不可得的三和大神的故事。

这是真正属于社会底层的故事。

教育与文化的缺失,身体与内心的空虚才是这些故事的主旋律;毫无希望,看不到未来的生活才是这些故事的主旋律。

我们踮踮脚就能够到的现代文明,伸伸手就能摸到的千姿百态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几乎是这辈子已经与之绝缘的神话传说。

这是个经济问题,这是个教育问题,这是个社会问题。

这唯独不是个什么男女对立问题。

在这个问题下打嘴仗的男男女女,甚至包括我自己,有一个算一个,唯一的问题就是吃得太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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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太轻。

遗弃出生仅27天的婴儿,对于婴儿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性质非常恶劣。这较之一般的遗弃行为,更为严重,显然应该按照遗弃罪法定刑的最高标准量刑,至少应该判刑三年以上。

可以看出此判决对于“仙女”给予了极大的宽容。

至于婴儿生父,显然没有任何责任。

首先,双方早已分手,再无联系。对于女子怀孕生子一事,他肯定不知情。既然不知情,自然毫无责任。

其次,假使他真的知情,可能他也并不同意女子生下孩子。这种情况瞎女子拒绝堕胎并选择生下孩子,是女子的单方行为,应该由其自身承担对孩子的抚养照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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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要吃全,按照判决文书这位妈妈自己都完全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

划重点——孩子妈自己都不知道哪个这孩子是跟哪个男的生的。

不要因为她同居过就把事情想当然赖到她曾经的同居对象头上。前男友和她谈恋爱后八个月她生下孩子。你品品这时间,然后微博居然还要追究她前男友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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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了解了一下这个案子,有点意思

第一个,交往三个月之后分手,然后发现自己怀孕,正常三月或四个月都是可以做人流的,不管是疫情还是什么,对孕妇,婴儿的医院都是绿灯,做人流也并不会花多少钱,更不需要住院

为什么王某要把孩子生下来

第二个,更有意思。这是21年的案子,王某现在已经出狱了,而王某出狱后依旧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同时王某也不愿意提供孩子父亲的任何信息。再同时王某的父母也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最终孩子的抚养权被民政局变更

所以非常有意思的就是,为什么王某一家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但是又不愿意提供孩子父亲的信息

是对方势力太大不能提供,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不确定父亲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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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不起孩子的女的,没耐心独立抚养孩子的女的,如果喝了【我的身体我做主】和【单身生育去父留子美滋滋】的鸡汤,连个套都不好好用,怀了野种不打算好好养还生下来,生下来还没人擦屁股,就是这个下场。


婚姻多多少少保护了部分想要孩子的女性,半强制孩子爹起码出几百块钱抚养费。


我不觉得这女的可怜。

自己作出来的愚蠢和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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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没有,只要不结婚,人家还得求着你做亲子鉴定,也不扯什么不信任了,也不扯什么孩子意愿了,现在轮到她想证明孩子是你的了

第二点,女方是否经过男方同意生下孩子?如果否,男方应该拥有断绝关系权,性关系不是强迫一方拥有孩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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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键政太多,都快把我的本职工作情感专家给忘了。

在当前的中国,包括女权在内的绝大多数问题的根本在于经济,简单说,有钱怎么都好说,没钱什么都难办。

某些网络女拳吹嘘的“去父留子”,看起来很好,唯一的问题就在于有意无意地低估了独自生存的难度,高估了自己挣钱的能力。请大家想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农村里彻底散养且不论,至少在城市里,一对夫妻养育孩子难不难?两个大人挣钱给一个小的花,尚且如此艰难,没有老人帮忙带孩子都过不下去,你自己一个人难道能挣两份钱、变三个分身?

假如这些女拳不是坏,只是单纯的蠢,那么她们的钱是从哪儿来——要么父母给的,要么男人给的,总之不是自己挣的,钱来得太容易,就对挣钱的难度没有AC数。比如网络上经常有街头采访“你认为男生30岁应该能攒下多少钱?”然后几位小姐姐就开始“30万吧”“50万吧”“100万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彩礼拍卖会现场。

但凡工作过的人,都会对“钱难挣,屎难吃”这句话有充分而深刻的认知。(不包括互联网金融房地产比特币等正处于或曾处于风口的行业)但凡走进过婚姻的人,也都会对“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产生强烈的共鸣。(不包括强力啃老或者傍大款/富婆的)

最后,作为一个种族主义者,我必须要提醒广大中国女性——这个提裤走人的男方,该不会是个尼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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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真的无辜,有些人确实也是真的自私,孩子在她们眼里真的是宠物都不如

男方都不知道这件事,甚至女方都不能指出谁是孩子父亲,女拳一堆在虚空定罪。即使男的知道这事,没有结婚,关他什么事?女拳们不是一直天天叫嚷着去父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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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好!女性享有100%的生育权,那就要对孩子负100%的责任。指责男方纯粹无理取闹,权责统一,男性没有生育权,自然就没有对孩子的责任。

国女很好笑,一旦你稍微有点要孩子的想法,好家伙,那绝对是狮子大开口,不把你祖孙三代扒下几层皮誓不罢休。可如果你不想要孩子,她们立刻换了一副面孔,撒泼打滚样样都来,还不行就小作文伺候,反正一定要赖上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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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为生育索要彩礼无果后,女权开始鼓吹“买精生子”,并追捧这种生活方式为“独立又精致”。

在婚姻生活中、育儿话题上,女权经常抱团怒斥“丧偶式育儿”,抱怨忙于工作的丈夫让自己承担了太多养儿育儿的责任。

在规训男性未果、奴役男性无望后,女权开始威胁要“去父留子”,剥离男人与孩子的关系。如果男人想要与孩子有关系,就必须妥协于女人提出的条件,毕竟“女人有100%的生育权”。

在一个19岁成年女性生下孩子残忍遗弃,被判遗弃罪获刑6个月后,女权突然凭空赋予孩子生父(不知道是谁)与孩子的关系,声称孩子生父也犯遗弃罪。

总之,对于权利,女权说男人没有,男人就没有;对于责任,女权说男人有,男人就有。

这就是舆论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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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 你们别被骗了

她们所说的“去父留子”是什么意思呢

父亲的权利去除,父亲的义务必须承担

所以你就会发现

她们会一边喊去父,一边要求抚养费

一切唯独“利己”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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