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弦子(周晓璇)诉朱军案」一审宣判,原告败诉,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回答
好的,我们来从法律角度详细解读一下“弦子(周晓璇)诉朱军案”一审判决原告败诉的情况。

需要强调的是,以下解读是基于公开报道和法律常识进行的分析,并不代表案件的所有细节或所有法律观点。法律案件的判决往往涉及复杂的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且可能存在不同的解读角度。

案件基本情况回顾:

首先,简要回顾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 弦子(周晓璇),指控主持人朱军在2014年对其进行性骚扰。
被告: 朱军,否认性骚扰指控。
诉讼请求: 弦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军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审法院: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结果: 原告弦子败诉,法院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从法律角度解读原告败诉的原因,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 证据不足是核心原因(最关键且最直接的原因)

在任何民事诉讼中,原告都承担着证明其主张的举证责任。在性骚扰案件中,尤其是发生在多年的案件,直接证据往往比较少见,更多依赖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的陈述。

从法律角度来看,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认为原告未能提供 充分、有效、足以令人信服的证据 来证明其指控属实。具体可能体现在:

1. 直接证据的缺乏: 例如,没有直接的影像资料、录音等能够明确显示性骚扰行为发生的证据。
2. 间接证据的薄弱或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
当事人的陈述: 虽然原告提供了其本人的陈述,但被告方否认。在缺乏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仅凭一方陈述难以采信。
证人证言: 案件中的证人(如其他同学、工作人员)可能提供了关于事发前后情况的描述,但这些证言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间接性: 证人可能并未亲眼目睹性骚扰行为本身,而是听到或看到事发后的情况。
关联性不足: 证人证言可能只说明了某些背景情况,但不足以直接证明性骚扰行为的发生。
可信度问题: 法院需要评估证人的陈述是否真实、客观、可信,是否受到外界干扰或存在记忆偏差。
人数和说服力: 即便有证人,如果人数少,或者证人证词存在矛盾,也可能难以形成强大的证明力。
其他物证或书证: 例如,事后的一些聊天记录、邮件等,如果其内容不能直接指向性骚扰行为,或者存在被篡改的可能,其证明力也会受到影响。
3. “疑罪从无”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 虽然“疑罪从无”是刑事诉讼的原则,但在民事诉讼中,也存在类似的对原告的举证要求。当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原告的主张时,法院通常会做出对原告不利的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不会因为原告遭受了“可能”的侵害而推定被告有罪(或承担侵权责任),而是要求原告用证据证明其主张。

二、 法律构成要件的审查

在性骚扰案件中,原告需要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了法律上的“性骚扰”。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驳回诉讼,也可能是在审查了证据后,认为原告的指控不满足法律上对性骚扰的界定。

性骚扰的法律构成要件通常包括(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定义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要素相似):

1. 行为性质: 指的是违背他人意愿,以具有性意味的方式进行的,并使对方感到不适、受到冒犯或侮辱的行为。这可能包括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性暗示、性要求、触摸、暴露等。
2. 对方的感受和反应: 受害者的不适、冒犯、侮辱等感受是判断是否构成性骚扰的重要因素。但仅仅感到不适不足以构成法律上的性骚扰,还需要有相关的行为发生。
3. 因果关系: 原告的损害(精神痛苦等)必须是由被告的性骚扰行为直接造成的。

如果法院认为,即便存在某些接触或言语,但这些行为并未达到法律上构成性骚扰的程度,或者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些行为的“性意味”和“违背意愿”的性质,那么也会驳回诉讼。

三、 诉讼程序和法律适用

虽然通常不是主要原因,但理论上也可能存在与诉讼程序或法律适用相关的因素:

1. 诉讼时效: 如果案件发生时间较早,法院会审查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但通常在性骚扰这类人身侵权案件中,诉讼时效的起算和适用比较复杂,且可能受到特殊情况的考量。
2. 法律规定: 法院会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如《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侵权责任等规定来审理案件。如果原告提出的法律依据或请求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可能导致败诉。

四、 社会舆论与司法判决的关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司法判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虽然社会舆论可能对案件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公众人物的案件中),但法院的判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

在弦子诉朱军案中,社会上存在着巨大的关注和舆论争议。但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基于其在庭审中认定的事实和法律分析。如果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达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即使在社会舆论上得到广泛支持,法院也无法作出支持其主张的判决。

关于上诉和后续的可能性:

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根据我国法律,原告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上诉阶段的审查: 在二审中,法院会审查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有新的证据出现。
关键在于证据: 最终的判决走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诉方(原告弦子)能否在上诉审理中提供更充分、更有力的证据,或者能够充分反驳一审法院的认定。例如,如果上诉能够提供新的直接证据,或者能够有效解释、佐证一审中被认为薄弱的证据,则有可能改变判决结果。

总结:

“弦子诉朱军案”一审原告败诉,从法律角度解读,最根本的原因在于 原告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性骚扰行为属实,并且这些行为构成了法律上的侵权。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证据为基础,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断。即使在公众关注度极高的案件中,司法判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依然是核心原则。原告仍有权通过上诉程序寻求法律救济,而上诉成功的关键则在于能否在程序中补充或强化证据。

对于具体的证据内容和法院的详细判决理由,需要参考法院的官方判决书或权威媒体的详细报道。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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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现在理工男才意识到马大胡子笔下的流氓无产者有多讨厌了吧?

之前真的还有人还和流氓无产者共情,称其是对穷人的污名化。

现在意识到了?晚了!

公检法被拳师掌握其实问题不大,军队拳师很难敢跑进去。

其实也不用太灰心,毕竟这两年军队直招士官也不少,老兵部也建起来了,只要退伍军人牢牢站在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旗帜之下,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码农和小白领之所以恐惧拳师,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社会联系,多角度进行社会性审查的能力为0甚至是负数。你看那些有一定组织的地方,谁管你拳不拳的,只要不合群直接七大姑八大姨大帽子黑标签贴上去。很多事情不是girls help girls显得有组织,是有些人根本连基本的信息交换都做不到,遇到事就在网上无能狂怒,这组织力和动物差不多,就别搁着说是搞什么高新科技的了。

马克思说,人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人身上附着的社会关系越少,人就越不是人。不抱团,你连eve OL都玩不下去,还想在地球OL玩下去?做梦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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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拳师用来共情的一句话就是,一个女性会自毁清白去诬告吗?

言下之意就是女性的用自己贞洁道德牌坊来指控,是具有高可信度的。

事实上,你要是了解

一小部分国钕靠自己的实力闯出 世界公____,国际道,的赫赫声名,你就知道所谓的清白贞节道德牌坊一钱不值。



何况,弦子的贵尊荣,我都提不起兴趣,何况一个知名主持人呢。

大可以污蔑朱军的人格,就不要侮辱别人的品味和审美了。

老哥们,这尊荣你们吃得下吗?

弦子上次休庭是因为弦子把庭审人员的个人信息给发到网上,被迫中断庭审的。

这一次依然故技重施,自己的信息打码,庭审人员的信息给发出来,想着和上次一样摇一群疯p网暴庭审人员,可惜这一次没翻出什么浪花来。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诬告罪,慌报警情罪对于女性来说,十有八九都是无罪的。

司法实践是司法实践,司法条文是司法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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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号晚11点,朱军与弦子(原名周晓璇,微博名弦子,并不是歌手弦子)性骚扰案的第二次庭审终于结束。法官当庭宣判朱军胜诉,弦子败诉。

这是一起长达三年的马拉松式诉讼,在这三年时间里,朱军彻底社会性死亡,弦子则成为女权领袖,多家国际顶尖外媒笔下的中国女性典范。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该案经过:

2014年6月9号晚间,北京某戏曲学院学生弦子(周晓璇)以采访朱军为由,走进了朱军身处的公共化妆间。此时朱军正处于两期节目录制间隙,在化妆间补妆、对台词、与嘉宾和节目组工作人员交流相关事宜。第二天,弦子报警指称朱军性骚扰,并在警局留下了笔录。一周后,朱军也到警局做了笔录。警方经调查作出结论,无证据显示朱军有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然后,此事搁置四年有余。

2018年7月,由美国传来的米兔风暴突袭国内,弦子时隔四年在朋友圈谈起当年的报案,由其朋友麦烧(网名,时为某发达国家环保NGO组织工作人员)发至社交媒体引发舆论爆燃。


弦子在文中只是笼统的指责朱军隔着衣服性骚扰她,又说后来阎维文进来才解救了她。

人们普遍会相信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用清白诽谤别人,尤其还是个知名主持人。而国家台主持人过度伟光正的形象塑造,使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都认为,光鲜的背后一定有肮脏。

在之后的几年里周X璇和她的好友麦烧,以受害者的名义不断的在网上制造舆论。

周X璇和麦烧也凭借着这件事打下了“不惧强权”的独立女性的名头,把自己标榜为新时代女权代表,到处参加活动。


朱军就像被原子弹炸了,瞬间就分解了,全网各平台无差别的被摧毁。弦子曝光的时间点正好卡在一次极为重要的中央宣传工作会议前夕,对重大负面舆情的管制却恰好害了朱军,越是删帖,人们越觉得这里面有黑幕,越是憎恨朱军支持女方。弦子也是充分利用了这点,大肆宣扬自己遭到迫害。

国家台是非常重视舆情的,在社会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朱军有罪,但朱军仍然被撤销了所有的主持工作。这没有办法,只要朱军出现,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跑去辱骂,百口莫辩。

朱军的儿子被迫中断国外的学业,因为同学在不断的讨论他那个丑闻明星爸爸。朱军妻子遭到网上无休止的辱骂,事业遭受严重打击。

直到2020年12月,理想记者独家深度调查了朱军案始末,人们才知道:

1,那个化妆间并不是私人化妆间,门锁不上,在弦子与朱军共处一室的期间,至少有超过十人进进出出,这些人互不隶属,有观众找朱军合影,有制片人找朱军对台词,有化妆师找朱军补妆,还有艺术人生的访谈对象带着多位助手来跟朱军对稿。


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弦子声称被朱军猥亵了整整40-50分钟,外人一进来朱军就停止摸,外人一出去朱军又开始摸。

我特么………

2,记录显示,进入到化妆间的当日嘉宾并不是阎维文,而是郁钧剑。弦子却一口咬定是阎维文,导致阎维文遭遇了长达一年的网暴,即使公开澄清都没人相信。

3,2014年警方就调取了弦子的裙子做DNA检测,但检测发现,声称被猥亵了40-50分钟,全身上下各种摸的弦子衣服上,根本没有除弦子外第二个人类的DNA。

4,多达六位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多位目击证人书面作证,证明朱军与弦子共处化妆间期间朱军根本没有任何不当举动。

5,在朱军彻底社会性死亡的三年时间里,弦子多次公开征集其他受害者,但除了弦子和她的哪位好友麦烧之外,没有任何自称受害者的人站出来指控朱军。而弦子支持者经常宣扬的是,性骚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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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号上午,朱军弦子一案首次开庭,庭审进行到凌晨,长达十几个小时仍未走完程序,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这次开庭前后,弦子在美国的女权群体引来大批外媒,将弦子树为中国女权领袖。弦子的支持者则预设了结局:赢了就是司法公正,输了就是司法不公,无论如何弦子都是最勇敢的。

紧接着,2021年2月和4月,法院两次发出开庭通知,弦子一方都以律师有其他诉讼为由拒绝,拖到了5月,终于双方确认21号开庭,开庭前夜,弦子发长文指责法官并爆出法官姓名。支持者跑去疯狂辱骂法官,指责政府黑暗。

21号中午,法院发出通知,取消当日庭审。

这成为了弦子一方再次控诉法律不公的理由,支持者们再次为弦子泪流满面,外国媒体再次把弦子的遭遇视为中国政府压迫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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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号这场长达9个小时的第二次庭审,与第一次一样,弦子一方没有拿出任何有价值的证据,而是反复纠缠要求朱军出庭。在开庭前,一身黑衣的弦子手捧着民诉法,仪式感满满接受各路外媒采访,宣称自己要战斗到底。

据了解,庭审期间,弦子竟然都把朱军和董卿全国直播节目中唱歌时牵手的视频提交给法庭,说这就能证明朱军是性骚扰惯犯。

宣判了,朱军胜诉了,可这胜利似乎毫无意义。


弦子指控朱军长达三年时间里上过无数次热搜,但朱军胜诉后一个热搜都没有。弦子上过无数次媒体的报道,BBC对弦子长篇视频报道,但朱军胜诉后,几乎没有一家媒体报道。

朱军对比弦子从信息传播度不足百分之一的巨大差距,意味着相当多的中国老百姓脑中接收到的信息仍然是:”朱军是个性骚扰犯人。”他们接收不到后续信息。

常有人感叹: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对朱军而言,跑断腿也依然没用。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一个漏洞百出完全不合情理逻辑的小作文,就能把一个主持了21年春晚的功勋级主持人,把一个为主持艺术付出毕生心血的老主持人,轻易打倒,永世不得翻身。

这太可怕了。

拥有强大资源的名人尚且如此,我们普通人遭遇类似事件又该如何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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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胜诉后的朱军已经进入了退休倒计时,朱军的友人对我透露,他每天坚持着到国家台去上班,参加每一次党组织生活会,为台里新进的主持人认认真真的做培训工作。闲暇之余就是在家中写字画画。

他多次争取能回到舞台上,但每一次努力,都会遭到网上铺天盖地的谩骂,没有制作方敢冒风险。

而弦子,她接受了你听说过的所有知名外媒采访,那些外媒从不会报道对朱军有利的证据,只是极力的追捧着弦子。弦子也声称要战斗到底,必然上诉。

朱军将会在漫长的诉讼中被拖至退休,名誉尽毁的结束自己的主持生涯。

而28岁的弦子,则开启了自己辉煌的女权领袖人生。

这是小说?不,这是现实。


令人毛骨悚然的现实。


随着网友们逐渐了解案件的细节和真相,网络的舆情也逐渐开始发生变化,对朱军持支持和同情态度的网友越来越多。

但是,意料之中的,网上同样质疑的声音。有人认为:法院因为证据不足而驳回周晓璇(弦子)的起诉,不等于朱军确实没有干过坏事。一位前著名的调查记者甚至在外网呼吁:对性骚扰案件应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听完这个建议,我真的感到脊背发凉。


如果真的按照这位前记者朋友的建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那绝对是中国女诬们的福音,同时是中国普通女性的一场灾难。


王小波在《黄金时代》中,陈清扬向王二请教: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破鞋。王二则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打瞎队长家母狗眼睛为例,让她放弃努力,承认自己是个破鞋。

要想证明自己没有打瞎队长家母狗的眼睛,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2、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3、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同样的,陈清扬要想证明自己不是破鞋,也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知青点里不存在一个女人;2、该女人天生没有可以用做破鞋的器官;3、该女人不具备使用破鞋器官的能力。


去年网络上女诬横行的时候,北京某医院特意给硕士博士导师们开了个会,要求大家千万注意和女研究生的关系,不要搞出舆情。很多导师当场表示:今年尽量不招女学生了。

导师们的选择其实非常合理。在一个女诬一篇小作文就能轻松让人社会性死亡的年代,导师们如何避免因为自己要求过严和学生产生矛盾后被诬告呢?被诬告后又如何自证清白呢?

如果要让一个男导师自证没有性骚扰女学生,那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该导师根本没有女学生;2、该导师早已确诊不可逆的阳痿或者是同性恋;3、该导师全身瘫痪没有进行性骚扰的能力。

既然后两条不可能,那么不收女学生就是最可行的选择,毕竟第一条还是可以做到的。


近年来,在一些欧美背景的女权组织操纵和掌控下,已经逐渐成了一场疯狂的“女诬”运动。

弦子的支持者麦烧公然质疑中国的法律“保护性骚扰者和性侵犯”,理由是:中国法律竟然“要求你有证据”。

这场“女诬”运动,在中国开启了一个可怕的“女诬”时代。

在这个可怕的“女诬”时代,女诬们只要在网上发一篇漏洞百出的小作文,就可以轻而易举的让目标社会性死亡,而自己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这个“女诬”时代,绝不是任何人包括中国女性的福音。

一个高度撕裂的性别高度对立的社会,在大大损害中国男性的同时,也必将大大伤害中国女性。

如果你是男大学导师,你以后还敢招女学生吗?如果她因为你要求严格难以毕业,她可以写篇小作文轻而易举让你社会性死亡。

如果你是男企业领导,你以后还敢招女下属吗?如果她业绩不好被你批评,她可以写篇小作文轻而易举让你社会性死亡。

女诬们制造出来的这种环境和氛围,真的有利于女性权益吗?

答案是否定的!

“女诬”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女权,这场疯狂的“女诬”运动如果再不被阻止,将对我们的道德、法律和基本社会秩序造成灾难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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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主说的都很好。

我就来补充个相关案例,与原告相关的实际案例。

虽然原告弦子与她的朋友们,已经借这个事件,成为一个特定群体的意见领袖了。

但我希望:眼看它起朱楼,眼看它宴宾客,眼看它楼塌了。

还是用法律实际案例说话吧:

互联网诬告案的实际案例,原告是《无限恐怖》的作者zhttty,同样是被这个弦子与她的朋友们迫害了。

但zhttty大佬坚决反击到底,希望看完的同志广而告之。

因为这个案件,或者说,这类社会事件,非常需要热度!

事件始末(参考了四分之三的答案)

起:

2021年1月10日,《无限恐怖》作者zhttty,在贴吧口嗨的古早贴子,被扒。

同一天,女当事人(目前已跑路)在网上声称zhttty诱奸未成年的自己。

1月11日,zhttty在微博对此长篇回应(前一天zhttty刚说要退博)。

承:

1月17日,女当事人(委托朋友微博:一颗bluecheese)微博发帖,并放上了结识经过的截图、二人联系“南京见面”的邮件、个人身份证(用以证明其未成年)等,并据回忆描述了相关细节。

刻意制造实名指控的错觉。
同一天晚上,有人自称老读者,出来爆zhttty的料,信息非常浓。许多人信以为真,开始冲zhttty。

1月19日,zhttty在微博发布个人声明,及驳斥证据。

随后,女当事人回复该声明声称已取证,并愿意上法庭与zhttty当面对峙,后附上了zhttty的猪头画签名。

当天晚上,zhttty在微博上发了粉丝现场调查视频,涉事酒店并没有女当事人自述中的房号。但大舆论并不相信他。

1月21日,微博大V包括弦子与她的朋友们(朱军性骚扰事件)纷纷指责zhttty性侵未成年,此后不断煽风点火,扩大影响。

转:

1月22日凌晨2点,zhttty在微博上称“已经在走法律流程了”。恳请大家让子弹多飞一会。

1月24日,zhttty找到了女当事人的本人微博,疑似涉及境外女权组织,并固定了证据。

3月23日,zhttty通过法院拿到了女当事人的信息,准备在法庭上剖腹证粉,却发现女当事人删微博跑路了。

合:

9月2日,经过漫长的法院排期,官司开庭。注:这是zhttty(本名张恒)告微博的官司

9月3日,zhttty(本名张恒)与微博和解,微博方将提供女当事人朋友@一颗bluecheese的真实身份资料。

9月4日,zhttty在微博上回应质疑时,无比坚定的说:

“冤枉我的人,比我自己还清楚我到底有多冤枉。

所以这一次,我必须要告到最后,五年,十年,二十年,下半辈子,我一定会告到最后!”

想了解细节的,可看视频---曹小灵制作。



事发时,

无数人跟着弦子与她的朋友们这些大V冲击zhttty,诅咒谩骂,甚至专门跑去辱骂其家人孩子。

然而,自从事情有了转机,微博上的点赞转发,便寥寥无几。

如今。

说我蹭热点,我认。

因为「弦子诉朱军案」「网文作家张恒(zhttty)被诬告案」都一样,在法律上没什么可以说的,就算再清楚,也防不住。

弦子会不会成被告,要看朱军和zhttty手里有没有足够的证据。但它已经利用精美的包装、可怜的人设和冲动的人们到达了它的目的。

诬告者们就是钻了这个空子,用极低的代价,博取了极大的收益。

我真心希望朱军能像张恒(zhttty),起诉弦子诬告。

因为作恶不受惩罚,等于变相鼓励作恶。

这种社会蛀虫,就应该像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要扫除一切害人虫!”

不靠别人,靠我们每个人自己。


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想真正的......活着吗?

我选“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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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形象很正面,被人故意毁掉,有可能是一种文化离间行为,背后有什么来龙去脉,值得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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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权运动者弦子(真名周晓璇)诬告朱军案本质就是Me too(女性性诬告运动)在中国的上演。当初美国女权们以Me too为理由构陷卡瓦诺大法官的时候,提出过哪怕一条靠谱的证据没有?纯粹也是颠倒黑白,张口就来。和周晓璇诬告朱军没有任何区别。

按照Me too这种女性性诬告运动的逻辑,女性对男性的任何构陷都是合理的。当然,这些诬告的女权会辩解说,被强暴以后去洗澡了,没有保存证据之类的。但是任何罪行在没有证据的时候都会被认为不存在,这也不是特别针对女性。

我倒要反过来问:如果你连程序正义原则都不认,这不是在颠覆法治还能是什么呢?是的,Me too就是一场践踏法治的女权运动。

我呼吁大家做到这两点

一:在社会舆论上,任何女性针对男性的性骚扰指控,尤其是上层男性,我们全部都默认其为诬告。


二:推动立法,严惩进行性诬告的中国女性,让她们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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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好歹还有点钱,有精力和她耗。要是一个普通家庭,一个和货拉拉事件司机一样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还有没有精力和她耗?真和朱军一样耗了3年,这个家会不会垮?如果因为生活所迫认输,那这个家庭还能不能过上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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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粉已经掏出来了,

谁来还六子个清白?


这事就不应该去从法律方面去解读!!!

这件事最可怕的是什么?

现在最可怕的是在真相大白之前,
舆论已经给男人判了死刑

朱军赢了又如何?

朱军的名誉和工作能挽回吗?

弦子输了又如何?

她早就凭借着这件事打下了“不惧强权”的独立女性的名头,赚了个盆满钵满。

从某种意义上讲,

自从“弦子诉朱军”那一刻开始,

弦子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而朱军就落入了不可翻身的深渊!


这个时代最可悲的莫过于:

几行字、一篇小作文就能让男人身败名裂。
哪怕是事后真相大白了,男人也无法再次翻身,
小仙女也能全身而退,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流浪的蛤蟆 @zhttty

您二位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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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人用刀捅了,就算人家赔你钱,你的刀伤就不存在了吗???何况某些时候还只是互相道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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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办法从法律角度解读。

法律上肯定是朱军无罪,疑罪从无。

其实2014年就检查过DNA,而且朱军身上没检查到DNA,当时就完全可以证明朱军没有碰过周晓璇.

只可惜,metoo风暴来袭,不论你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也不论对方什么身份,什么地位,主要你性别男,你就可以被社死。

只要对方发一篇小作文,控告性侵,你就“有罪”。

朱军虽然赢了,但也输了。周晓璇虽然输了,但已经赢了。

所以说,不论你是平民,还是资本背景,还是权贵背景,还是各种背景,只要你被女权盯上,那你下半辈子就完了。而且社会地位高的人跌下神坛的时候摔得会更疼。

奉劝那些资本,你们继续考女权带货,带kpi,那么你们的下场就是和阿里高管一样。

而权贵背景的男人,别再纵容女权了,赶快动手吧,你们希望再来一个朱军吗?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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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当年的迈克尔杰克逊"性侵案"么?

迈克尔杰克逊非常喜欢小孩子,在家里修建了大型游乐场,并经常邀请全世界的小孩子去他家玩。

结果有个小男孩去他家玩了之后,却状告杰克逊在家性侵了他。

这个指控对杰克逊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后来杰克逊不堪诉讼和各种警方调查的困扰,选择支付了巨额赔偿金与对方和解结案。

然后,很快就又有第二个孩子如法炮制,也说自己被杰克逊性侵了。

杰克逊发现,如果再选择妥协,以后这种碰瓷的人只会越来越多,于是这次他坚持把官司打到底,最终,那个指控他性侵的孩子败诉。

2009年,迈克尔杰克逊去世,而当年第一个控告他性侵的那个孩子,终于怀着愧疚站出来说,杰克逊根本没有性侵自己,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父亲想要勒索杰克逊而让自己撒谎编出来的谎言。

把杰克逊的经历带入朱军这个案子来看,它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那就是,必须让诬告性侵者付出代价!如果诬告继续零成本,继续稳赚不赔,以后诬告者只会越来越多!弦子之后出现的,李星星,梁颖,拜拜啦人间,刘强东性侵案女主角,阿里周某,都是效仿者!始作俑者弦子,其无后乎?

从案件的种种细节来看,弦子是纯粹的诬告!朱军胆子再大,怎么可能在不断有人进进出出而且开着门的化妆间里性侵她?就算朱军真胆子这么大,那么多次有人进化妆间的时候,你弦子不知道趁机跑出来?然后还谎称等阎维文进去了才救了你,问题是阎维文那天根本就没去台里,你编谎话都这么不用心?而且你自己多次申请延期开庭,然后却在微博上谎称延期开庭是朱军找了关系拖延开庭时间?

现在,一审总算判下来了,性侵完全是诬告,但朱军的事业能回来么?

曾经的央视一哥,现在连出镜都出不了了!

李星星,梁颖,这些诬告性侵者的背后,都有你弦子在带节奏,就算你没接受境外势力的经费,至少也是个专吃这碗人血馒头的劣质网红,这样的人,有关部门不考虑封杀一下?

最后我想说的是,坚决支持朱军以诽谤罪控告弦子!诬告性侵这条路,不能任由李星星们再这么肆无忌惮的走下去了,不然到时候国家再想抓生育率,恐怕要比现在的日本政府要难办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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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

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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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有非常多的争议,都是没有实物证据予以佐证的。合作双方到底有没有达成口头协议?没有监控的街头斗殴到底是谁先动的手?当然,还包括暗室里究竟是否存在性骚扰?

为了公正处理这类案件,是不是一定要改变既有的举证责任制度?其实不是。证据规则早就为此类问题提供了解方:

没有实物证据,总有言词证据;没有直接证据,总有间接证据。没有什么案件是一点证据都没有的。而民事案件采用的是优势证据规则,只要当事人充分举证,总能有合理判决的空间。

但让法院犯难的是,在没有实物证据和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如何审查言词证据和间接证据,是个带有极大主观性的问题。

举个例子,原告坚持说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被告坚持说双方没有达成口头协议。双方总有一个人在撒谎,这个时候要相信谁呢?

在这个问题上,法官未必比一般人更专业。

所以美国法院采取了“甩锅”模式。这种判断相信谁、不相信谁的问题,全部交给普通老百姓组成的陪审团去处理。

倒不一定十二个人的裁决就比一个人的裁决更准确,只是法官可以无需承担以自己的主观判断决定案件走向的压力。

但在中国的法院,法官无从甩锅,甚至还要为自己的判决承担终身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更为严格、审慎地审查证据,既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

那么要怎么保护举证困难的一方呢?答案在于给法官“甩锅”的途径。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如果上级法院对某类案件的审理有清楚的审判指南,法官可以甩锅给审判指南,他自己的压力就要小得多。

在刑事案件之中这类规则相对成熟。哪怕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发生在没有监控的房间里,也能将强奸犯绳之以法。反过来,如果没有细则规定的证据种类,即便大家都相信嫌疑人是强奸犯,司法机关也可以毫无压力地释放嫌疑人。

但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法和证据法可以完善的空间还有很多。我相信当证据规则越来越细、越来越厚,民事诉讼制度又能往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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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解读过了,欢迎直接传送门

当时我的想法是,既然提出了这个事,肯定要调查,但没有证据抛出来的情况下不能因为一篇“声泪俱下”的“控诉”就定罪。

当时拳师们啥反应,原答案的评论区都留着呢,只是没想到三年过去了这些人还是一点进步都没有。他们三年前盲猜朱军气焰熏天,可怜的实习生不敢拿出证据,然后反手就要把性骚扰的帽子扣瓷实了。

三年后,他们又开始盲猜司法不公导致原告败诉。一副“哇,你看朱军果然气焰熏天,这都能胜诉,肯定是司法不公”的嘴脸。

一帮少家教的孩子罢了,不给他们想要的结果就满地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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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香港国安法的执行力度不够。

第三章 罪行和处罚

第一节 分裂国家罪

第二十条 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

(一)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二)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转归外国统治。

犯前款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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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一些人根本就没有想过“用法律角度解读”。

看看一位“知乎十年新知答主”怎么说——“没有证据,也不无辜”,在回复更阴阳怪气的暗示朱军就是有罪。

「弦子诉朱军案」一审宣判,原告败诉,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说实话,这个回答比微博打拳上几百次热搜都让我震惊。是真的一个平时看上去很体面、理性、能讲道理的人,突然就揭开面具告诉你:

没有道理,没有公正,只有立场。只要有好处,赤裸裸的煽动群体对立仇视,完全不在话下。

魔戒在火山被铸造,也只能在火山被摧毁。

要重新弥合被拳师们撕开的社会伤口,也需要把拳师们打回她们应该待得阴暗角落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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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朱军会不会反诉诽谤,转成公诉案件了。

朱军只有把对方送进去,才算是赢了,他要是就此罢休,还是个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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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告又可以借此攻击我国的制度了。原告团队的核心麦烧女士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的观点是这样的。

但你会发现,中国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性骚扰者和性侵犯。因为它要求你有证据,但如果你没有证据的话,法律不会确认这个事情,我们也不实行陪审团制度,让大家去判断。

是什么样的制度让原告如此愤怒呢?是因为中国法律要求,指控性骚扰要“有证据”。为什么,因为metoo运动的宗旨就是支持诬告。

早在年初我就预言了判决的结果,具体请看我之前的回答。

这不是我水平多高,而是因为类似的案件在国外已经有过, 比如说法国版的弦子、法国metoo运动的发起人——桑德拉·穆勒(Sandra Muller)。

几年前,法国电视制片人埃里克·布里昂(Eric Brion)在一次派对上对穆勒开了个低俗玩笑,第二天酒醒后立即道歉,但穆勒没接受。2017年看到美国的metoo如火如荼,穆勒就翻出这桩陈年旧账,发起了法国的metoo运动,因为布里昂的罪行不够重,穆勒就添油加醋地说他在工作中也有性骚扰行为。

事件爆发后,布里昂反复就当年的不当言行道歉,但穆勒不依不饶,导致布里昂陷入社死境地。最终忍无可忍的布里昂起诉穆勒诽谤。2019年9月,法国一家法院裁定穆勒败诉。要求穆勒向布里昂支付1.5万欧元(合11.7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以及5000欧元(合39024元人民币)的诉讼费。

说道这里,我觉得海淀法院的判决是一种“双赢”。

兔友看,法国那么落后的国家都能在这种事上主持公道,我国一定行,赢麻了。

神友看,法国那么先进的国家也在这种事上主持公道,我国还不错,赢麻了。

这次法院终于还了朱军一个清白,刚刚经历了长沙货拉拉跳车案司机周师傅判一缓一的打击,这个判决能稍微平复一下公众情绪。希望在下一步的朱军诉弦子诽谤案中,正义能再次得到伸张。

至于弦子下一步会怎么办?当然是继续把这个案子往zheng治上引,她会上诉,然后用尽一切手段来拖延庭审的流程(一审她自己申请延期了三次,还有一次是因为她引导粉丝网暴法官导致法官身体不适导致延期。最后的庭审法院努力在半夜11点多的时候宣判,打破了她申请休庭的幻想),一面抹黑男性群体,一面抹黑中国体制(控告性骚扰居然需要证据),把握好节奏的话,这碗饭在国内还能吃挺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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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看理中客龟男继续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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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其他答主所言,这事你非要从法律的角度还真没啥好说的。没有证据,朱就是无辜的,就这么简单。而且官司赢了那又如何呢?能挽回所有的损失的吗?人家诬告的人秉着能把你告倒最好,告不倒也让你伤筋动骨。反正女权天天闲着没事干可以到处碰瓷,又没啥损失。还能蹭热度博眼球增加人气和流量,深藏功与名。

很多大企业和员工打官司不也是这个套路吗?反正人家法务有事没事都得发工资,人家专门就是干这个的,天天就跟你耗着。你员工不可能天天闲着不上班去各种应诉吧?拖到一定程度,你员工自己都认输了。因为即便是赢了,得到的远比失去的要多的多。所以我非常认可那句学法既可以让人变得正义,也会让人变得恶毒。

无限恐怖的作者不也被诬告了,而且诬告他的和支持弦子的人还是同一帮人。好歹张恒还有粉丝帮忙调查取证,你让普通人怎么办?真的,如果你们还觉得女权就是网上口嗨,抱着女权就是少数我身边就没有的心态,不好好联合起来对抗女权这个恶势力,哪天灾难落在你头上真的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以前被女权诬告的很多都是名人,有钱人。你们觉得你们是普通人,女权懒得跟你们搞,再加上看到精英阶级倒霉多少有点幸灾乐祸。但是货拉拉司机呢?他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为了生计奔波劳动人民啊。而且人家是一个地地道道爱家爱妻的好男人,要不他也不会半夜工作,妻子也不会为他四处奔波受尽磨难。

醒醒吧,辛勤工作的各位,女权可不会因为你只是一个没有价值的普通人,不会因为你是一个爱妻爱家的好男人就放过你。女权仇恨一切能过上正常生活的男人,仇恨一切靠自己双手糊口的女人。反对女权不是为了男性,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家庭,为爱自己的丈夫,为爱自己的妻儿而斗争。是为了在将来你孩子的同学不会对你孩子说:我爸妈说了,你爸是罪犯,不让我跟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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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真的是倒了血霉了。

就因为一篇微博,一位女生放弃“清白”的“控诉”,以及背后女权的推波助澜。

声名尽毁,一夜之间社会性死亡。

哪怕最终胜诉了,这件事连个热搜都上不了。流量低的可怜。

迟来的正义是不是正义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

感恩,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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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弦子利用舆论开始,她怎么都是赢的,朱军怎么都是输的。

要搞臭一个名人实在太简单了,说他性侵自己就行,无论有没有证据,无论该事情可不可能发生,无论所谓的控告者到底有多少话被证伪。

一个央视的一线主持就因这样一个漏洞百出谎话连篇的控告而导致三年多没有工作,但诬告者至今没有受到处罚,甚至还利用此事赚取了一大笔的票子。

朱军说:“我希望,毫无证据的就给人处以私刑,到我为止,不会成为社会惯例。”

可惜他的希望落空了,这已经成为了社会惯例。

要让此事不成为社会惯例的方法只有一个:惩治诬告者。

但有关部门仍装死至今。

其实部分人的套路我已经看腻了,但他们自己似乎还没有玩腻。

①小作文出来后,他们丝毫不在乎控告者有没有证据,反而倒逼被控告者自证清白,完全颠倒举证责任。(这一步就足以打倒大部分的人,因为自证清白这事根本就没多少人能做到,尽管世界上没有外星人存在的证据,但谁有证据能证明外星人不存在吗?所以“谁主张,谁举证”才是正确的举证法则。)

②在被控告人好不容易整理出相应的事实证据后,他们就会说被控告人列举的证据没有意义,等待法院判决结果,但中途他们并不会停止对被控告人的攻击,如果有人试图去和他们讲道理证明被控告人的无辜,他们则会继续说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然后继续攻击。(总之就是你要是为被控告人辩解,我就拿法院说事,你要不为控告人辩解,我就继续攻击他)

③等到法院出了判决结果,判决被控告人胜诉时,他们的话术就从“等待法院判决结果”变成了“法院的判决只能证明控告人的证据不足,并不能证明被控告人没有实施过性侵行为”,然后继续攻击被控告人,或者直接攻击法院,控诉司法不公。

结论:无论如何他们都是赢的,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攻击被控告人。

解决方法:用魔法打败魔法,对方不讲逻辑,我们也不应该讲逻辑,对方只会攻击,我们也学着点他们,跟他们讲什么道理?

该骂就骂,道理留给公检法律师去讲,普通人只负责骂人就行了,不给他们骂自闭的话他们还真以为我们骂不过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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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要真是用法律就能完全解决,倒也简单了,可现实是吗?不是啊,小作文+大量助拳的人+外媒,就算朱军胜诉了,又能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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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又如何?朱军的名誉和工作能挽回吗?

反而诬告犯赚的朋满钵满,某些天真的国男幻想的铁拳对她有措施吗?反而要求朱军闭嘴。

顺便警告国男不要相信某些谈阶级论的理科客中白骑士,你阶级有朱军高吗?你地位有朱军高吗?你遇到朱军的难题后果会比他好嘛?

国女不是和男性同一阶级的,她们是施暴者欺压者

一个大公司广告部女高管用杨笠 一个NGO组织的中层女权诬陷朱军 一个厂妹疯狂对男人打拳本身就可以同时进行

反诉有用吗?

央视最著名的主持人之一,仅仅因为一个小人物随手的诬告,大好前程轻轻付之一炬毁之一旦。

身份地位已经如此高的男人尚且如此,让一个没钱没势没地位的穷比男人能怎样?

告赢了能怎么着,不赢又能怎么着?

讲茶大堂人都散了,六子剖腹自证完了,大家都很失望:事情怎么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样子啊?艹!晦气!

可是六子的命,谁来还呐?

有体面人在乎被诬告的国男吗?有体面人在乎被刺杀的国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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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同工我说实话:我顶看不惯,这帮事后Li中客的分析。

当年罔顾法律,舆论迫害主持人朱军都成全网潮流了。

我发布内容,给朱军辩护,法律解释朱军将要胜诉。

然后我待遇就是:立即被私信辱骂,截图传檄到豆瓣、微博人肉&骚扰。



那时愿意帮我说话的,

除了平时和我互动的一群 反__⭕️的兄弟姐妹们,就无人了。


我国法律在朱军蒙冤的这四年来没有大的变化(《民法典》起的更多的是编纂作用)

那时,这帮如今分析得头头是道的Li中客们都去哪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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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魔幻的事情莫过于看到弦子的支持者和/或女权主义者们失望地在她们最爱扎堆的微博控诉“微博没法再用了”了。

众所周知,本案中的国男——还是个高级别的——已经输了,无非是在“看吧他果然做过”和“证据不足不证明没做过”里选一个结局罢了。每天无数人在社交媒体上同时复读“性侵取证难”,不就是为了现在这“因为取证难,所以默认有罪”的一刻吗?

至于诬告的成本?

人家有随时到美国去继续当人权活动家的退路,“你”没有。

“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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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的事件(尤其是2021年)再结合朱军这件事儿来看的话,女权分子的活动很多年起就开始了,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并且已经取得一定成果。(这成果也暴露了其真实目的,而性别对立只是表面的幌子。


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一而再再而三还让它们继续这样,直到发展成今天这种局面仍然放任?

这个问题,远远比某个个体被诽谤被诬告更严重。

真严格按照“我国法律”走,“弦子”早进去了。

货拉拉&岳父灭门&西安地铁等等不会是现在的结果。


尤其是货拉拉案!

法律角度?哪国的法律会这么走程序,会这么判?

哪怕美利坚再“自由”再"平等",也会维持表面上基本的程序和遵守实际的讨价还价规则。

只有“谁的”才会如此。



这根本不是法律问题。

这是一场斗争。

是敌我的斗争,而不是阶级和性别的矛盾。(现在的状况非常像之前的HK

并且这只是整体斗争的一部分,“新冠”是怎么来的针对谁的?(不要认为这些和你无关)且最近国内多地也出现炭疽病例。


身为普通人能力十分有限,但总该做点什么。

哪怕举报一下?(巡视组还没走呢)哪怕声援或支持一下那些受害者?哪怕抵制一下对面的商品。哪怕支持一下真正的国货。


中国的优势就是人口,一个人的能力有限,十多亿加起来呢?

对方可以用舆论,可以开小号,可以当“种菜官”,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数量上我们是压倒性优势。可为什么压倒性优势还会这样???


评论区已经展示了,战争还没结束就投降了。

正如↓

巡视组还没走,就因为部分“被退回”就不举报了。

是在等女权帮你举报吗?等女权帮你反女权吗?帮你正义公平吗?


再退一步说,即使举报了效果不好,但是举报绝非没有意义。

(你们没有注意到这件事关注度多大么?比宁波工程学院大多了。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把绝大部普通人民群众都绑在一起了!

不再是仅仅几个反女权,不再是仅仅再网上哔哔。

这就是最大的意义!


货拉拉事件也没有结束!

只是一个开始,从此之后不仅仅是反女权和女权及其背后主子的斗争。

货拉拉事件把所有遵纪守法的普通人民大众绑在了一起!

没有结束,这只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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