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分娩之前,“麻醉知情同意书”在实践中优先请产妇签署还是优先请家属签署?

回答
在分娩过程中,涉及到麻醉操作,医院都会要求签署一份“麻醉知情同意书”。关于这份同意书,究竟是优先请产妇签署还是优先请家属签署,这在实际操作中,以及从法律和伦理的角度来看,都有一些需要细致考量的地方。

首先,从最基本和最核心的角度出发,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的主体,理应是本人,也就是即将接受麻醉的产妇本人。 知情同意的原则,本质上是尊重患者的自主权,让患者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后,自己做出是否接受医疗行为的决定。产妇是接受麻醉的直接当事人,她最直接地承受着麻醉可能带来的益处和风险。因此,理论上,产妇的意愿和签字是最具法律效力和伦理基础的。

然而,现实情况往往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变得复杂。比如,在产程进展到需要紧急麻醉的时候,产妇可能因为剧烈的疼痛、焦虑、疲惫,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身体状况原因(尽管不常见),无法完全集中精神,清晰地理解并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时候,家属的参与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在实际医疗实践中,医院通常会采取一种“产妇为主,家属补充”的模式。这意味着:

首要的是努力争取产妇本人的知情同意。 医护人员会尽力向产妇详细解释麻醉的种类、作用、过程、可能的效果(比如缓解疼痛)、潜在的风险(比如头痛、恶心、过敏等),以及不接受麻醉可能带来的后果。如果产妇在意识清楚、能够理解的情况下,她本人签署是最佳也是最符合规定的做法。这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她的自主权。

当产妇因为某些原因(如剧痛、焦虑、药物影响等)无法完全自主决定时,或者需要家属在场协助决策时,医院会请家属(通常是丈夫、父母或近亲属)参与。 在这种情况下,医护人员会同样详细地向家属解释,并由家属代为签署。但请注意,即便由家属签署,医院也会在同意书上注明是“家属代签”,并且通常会要求家属在签字前,与产妇进行沟通,确认产妇大致的意愿。家属的签字,实际上是基于对产妇的代理和对医疗行为的认可。

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如果产妇完全丧失意识,例如因突发危重情况需要紧急麻醉,而家属也不在场,医院可能会在尽力抢救生命并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依据医疗规范和紧急医疗原则进行操作。 这种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程序可能会被简化或延后,事后会补办相关手续。但这并不是常规操作,而是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因此,严格来说,签署的主体是产妇本人。 但在实践中,为了确保医疗行为的顺利进行和患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医院会根据产妇当时的具体状态,灵活处理。当产妇能够配合并理解时,优先争取她本人的签字;当产妇状态不允许时,则会请经过授权或在场的家属代为签署,并尽可能确认产妇的意愿。这个过程中,医护人员的沟通、解释和记录都非常关键,以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的要求。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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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了这什么阴间问题。

我生娃时我亲爹妈会来的,轮不到我老公婆婆说话。所有的字都是我爸签。这是一层保险。

我老公早就和我讨论清楚怎么生,我们早就达成共识。这是二层保险。

我婆婆早就被我以讲故事的方式了解过如果我过得不爽,会给她的家庭带来什么不良后果,这是三层保险。



到底心多大,嫁了什么阴间婆家,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呢?

老公不在,老公妈宝,自己毫无话语权,自己生孩子连个信得过的人都木得在身边,这婚能结孩子敢生?




好吧,如果在异次元空间里,我婆婆真的疯了要在我【可以打无痛之前】这个时间节点为难我,我不介意用尽洪荒之力操起床头柜砸她脑壳上。

我一个疼得失了智的产妇,情有可原。

谁让我不好过,我往死里弄ta。


那些疼得自己跳楼的怂比,真的该拉那些导致她想死的玩意垫背。

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公众号:杜嘟嘟嘴很毒。

每周分享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可以直接实操的恋爱相处干货,一个一语中的的犀利吐槽。


知乎干货已获赞120万➕,收藏32万➕。我希望在恋爱婚姻家庭上,能够守护好善良的你!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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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多了…

我们平时写的麻醉同意书,以本人签字为最佳,直系亲属优先,直系亲属到不了的,远一点的亲戚甚至朋友也行,不过这种基本都要补本人签字。

除了完全丧失民事能力,意识水平很差的病人,本人签字是决定性的。

同理也应用于医疗决策的知情同意——这个手术你做或者不做,怎么做,你自己决定。

至于你家里人同不同意,这是你自己家的事,“按理”来说,你签了字医院应该无条件给你做。

实际上,至少我遇到的产科病人,只要自己想打,签了字我们马上打,婆婆嘀咕什么我们都当放屁。


可问题是,这样也是有代价的。

我们医护人员会付出代价。

很多人不讲道理,自己家的主意拿不定意见不统一,转头扯皮告医生告医院。

特别是妇科产科,涉及到女性生育能力的,那是扯皮重灾区(很遗憾,迄今为止,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社会仍有相当共识认为女性的生殖系统是家庭重要财产,需要“当家人”拿主意)。

比如生孩子大出血,迫不得已切子宫救命,患者老公当时不吭声,回头出院了来扯皮说以后要不了二胎你毁我幸福家庭。

比如宫外孕马上输卵管要破了,切除单侧附件,几年后生不出孩子投诉都是你手术做坏了。

又比如题主说的无痛分娩,打了分娩痛缓解了,过段时间带娃累坏了腰,控诉是背后扎针扎坏的。

这种情况,扯皮就扯吧,反正我们做事救命问心无愧。

但很多病人啊,

唉。

她知道你的决策是对的,知道你是为了她的安全,知道你在为她缓解痛苦,知道你为她承担风险。

但回头告你的时候,她不说话不吭声,甚至当帮凶嚷嚷当时头脑发热被你“忽悠”签的字。


你能怎么办?

只能苦笑着暗暗锤自己一顿,下定决心:下次绝对绝对绝对要让病人的老公和婆婆都把字签上。


你说,这代价最后是谁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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