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把相机放在了马路上(在距离马路路沿一米左右的位置),而并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算障碍物,如果对方起诉,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大事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临时停车都知道要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发生事故,我觉得你似乎都没考过驾照。
障碍物就是障碍物,和价格没关系。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报警不是立案,警察来了也是调解,调解不成,你可以起诉 ,去法院,这个算民事纠纷。
如果认定责任,你不需要找民警,你更应该找交警问问。
3,打官司我也不好看你赢,因为你不懂法。
另外再多说一句,相机坏了固然心疼,但你要想明白是因为什么损坏的,骑快车的人,会集中注意力在路人身上,能想到路边忽然出现个相机?你当玩天天酷跑呢?
意外撞上东西,对方的风险比你大多了,没出意外就很幸运了,你还在意人家态度是不是让你不爽。
我要是骑车的人,你这种解决问题的态度 ,十分之三我是不会赔的,去法院告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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