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发表于 1776年 1月。是潘恩及其《常识》的核心价值:政治是分正义和非正义的,良好的政治具有坚实的道德基础。正是这一点,使得英国公民潘恩,不怕被扣上“叛国”“英奸”的帽子,毅然跑到北美鼓吹独立。也是这一点,催促他“闹”完北美,“闹”法国,——参加法国大革命,之后,回到美国批评当国者政策,而不致穷困潦倒,甚或坐牢。
其实,潘恩的《常识》,讲的都是大白话,一言以蔽之,批驳所有怀疑、反对北美独立的论调,指出大英帝国统治北美的丑陋与不义,坚决主张北美殖民地人民起来自己管理自己,按照自己期望的样式生活。大白话,讲常识,使其成为美国立国文献中的不朽者。
我必须说我在精神上一直很认同潘恩的那种传统。什么传统呢?从两个意义上讲:第一,小册子作家的传统,其实是 16世纪在欧洲开始的一种写作方法。我后来才发现小册子这个东西,联合国居然还有官方定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基金会的网页上面说:小册子就是一本印刷品,它不能少于 5页,也不能多于 48页。很搞笑吧。它有很悠久的传统,就在报刊还没有出现,还没有普及的时候,小册子是一些知识分子对公共事务表达意见时的方法,要特别轻、薄、浅、短,让人易读。潘恩说:“我将仅仅提供一些简单的事实、明显的论据和常识”。小册子就是这样写的,它不会去写一些很深奥,宏大的理论,它就是很简单的东西,并且最适宜谈论公共事务。单刀直入,都是谈具体问题。
对。而且小册子有一个目的:“把真相、真理交给公众”。后来潘恩跟伯克关于法国大革命有一场很有名的辩论。那场辩论里面双方都在打这种角色之战。双方的支持者、反对者聚集了 150多本同类小册子在流传。虽然后来很多学者都认为伯克比较有深度,伯克胜了,但这是后来的讲法。以当时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小册子作者都支持潘恩。而且潘恩书的销量也比伯克的高。他们两个的辩论就是一种典范:
把真理交给公众。这里面的意思并不是说知识分子高高在上,从上往下传播理论,而是我相信我的读者们有理性,能判断是非,懂逻辑,我们就来写东西,谁是谁非,真理是什么,然后交给公众判断。另一个有趣的地方是小册子这种形式虽然出现于报章没有普及的年代,但即使在报章普及得不得了的时候,它仍然存在,一直到现在都还有人在写。像布厄迪尔在法国就写过小册子。赖特 ·米尔斯也写过相当多的小册子,只不过现在大家不认为它们是正经的学术著作就没怎么翻译。为什么有了报纸还要写册子呢?就是作者觉得有些东西必须超过一般报章篇幅才能说清,但它又不是一种论着。我非常认同这个传统,认同这种写作的方式和体裁,我觉得我要把自己归为这样一个知识分子的传统底下,我不是一个坐在庙堂里的人,我是一个要用简单的语言,直接的论证,乃至是谈论常识的态度来跟我的读者说话,让他们去判断这个事到底是不是这样。
第二,从学术上来讲,今天一般人都觉得潘恩不是一个大思想家,他很多想法其实是总结了前人的东西,他受洛克影响很深。整个辉格党的传统在他身上影响很深。他是一个能把以前的诸多理论、哲学用很简单的方法表述出来的人。这也是我所认同的。
潘恩在书当中也写到这样两种情况,一是有些人想说不会说,他说得好。还有些人想说不敢说,他敢说。没错,所以这个就是常识。其实他讲的那套东西是总结前人的思想,而前人那些想法已经片片断断的散布出去了,已经有这个气氛了。比如他开篇区分社会和政府:社会是出于人的需要;政府则为了惩罚和控制人而存在。这种区分不是他的原创,这种想法早就在了,北美洲的人都这么想。而且北美和英国还不一样,北美这个殖民地一开始就是自治状态,他们太了解什么叫社会是人自己创造的了。西部片里就有一个人随便说自己是警长,然后就担起了警长的职责。没有什么国家,就是一个社会,这个社会到一定程度之后,他们才觉得需要一个政府。所以北美人看了之后,觉得对啊,我们就是这样过来的啊。所以它畅销,因为它说出的是常识,这个常识一直存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缺一张口,没有人说,现在终于被说出来了。
今天大家没有意识他对美国的贡献,乃至于“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名字都是他发明的。但我们可别忘了他其实不是美国人,他是一个英国人,富兰克林请他去北美的。跑到美国去跟他们说你们该独立。然后他又跑到法国去,跟法国人说你们要闹革命。他在三个国家都很出名,最后跑法国还做了国民议会议员。对。在法国当国会议员。所以你看到他首先有地方去,他身体是自由的。(刘苏里摘自1+12:通向常识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