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推理小说相关的文学流派(Genre)的问题,我读了一些当下两个最重要的作品来源——日文和英文的原材料。正好此题问到的是相关术语的使用,尝试总结一下:
1. 推理小说=侦探小说(中)=探偵小説(日)
“推理小说”,是20世纪40年代时,由两位日本作家江户川乱步和水谷准,为了翻译当时引进日本的一类西方文学作品而造出来的汉字词语。而当时更准确的日语汉字转译是“探偵小説”,即对detective一词的翻译,但日本政府在战后推行过“当用汉字”政策,所谓“当用汉字”,意思是对于全体日本国民,他们只能使用官方给出的这些汉字来构成词语,否则就只能使用假名。而这个“偵”字按规定不能使用,所以推理小说一词只是为了让日本大众理解这类文学造出来的,用以替换“探偵小説”的词。而在日本文学界中“推理小説”与“探偵小説”完全等同,比如日本推理界最重要的组织——日本推理作家協会,前身就叫“探偵作家クラブ(group)”。
2. Mystery fiction、ミステリ小説
这又说到了最为让人头疼的部分了。首先我们知道,“推理小说”是日本文坛独创的词语,也仅在汉字文化圈之内使用(韩国应该也用),而汉字圈之外完全不存在相关对应的词。而在英语中,在描述流派时使用的一向是mystery一词,但是,这个词非常,非常难翻译。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黄金时期的小说一般也会用detective ficton,即侦探小说对应的英文,但由于上世纪中期西方文学出现了“冷硬派”(hard-boiled)这一对后世影响极深的流派,在当今欧美界“侦探”几乎就是冷硬派的代名词,所以侦探小说一词在西方的概念如今反而是缩小了。
英文界mystery这个流派其实可能更适合当成专有名词,作为文学名词跟mystery这词在英文中的原意现在已经差了很远。Mystery小说一般被认为是由爱伦坡《莫格街凶杀案》开创的流派,一般来说应该有三个必要条件:一,以犯罪事件为主线,二,合理解答,三,需要有一个探查的主角。而随后随着福尔摩斯等侦探形象的确立,mystery小说在20世纪前期也就基本等同于detective fiction,即侦探小说。但在20世纪中期之后,以探查凶手、侦破犯罪并结合不可能犯罪的合理解答的“找凶手”(whodunit)模式衰落,而mystery的概念并未消失,而是扩大到了更大更复杂的领域。但对于现在来说,上述三大模式(犯罪、合理解答、侦探)在当代英文mystery作品中还是适用的,尤其是第一点——犯罪主线,这在当今的西方通俗文坛基本可以看做区分mystery和其他通俗流派的标志,mystery作品几乎必须得以罪案或性质相当的事件(最常见的就是间谍、特工行动)为主体来叙述,所以mystery fiction和crime fiction(罪案小说)基本是可以通用的。
而在当今的日本文坛,对于当代的概念,日本人倾向于直接转写英文“mystery”一词,即日语的“ミステリ”小説,而日语的“推理小説”“探偵小説”与由英文转写的外来语“ミステリ”一般也是通用的,尤其在将西方与日本的文坛放一起研究讨论的场合,“ミステリ”用得比“推理小説”要普遍,比如“本格ミステリ”“新本格ミステリ”。而只有非常日本本土化的概念,比如“社会派”一词,一般只用“社会派推理小説”。当然在中文中由于没有转写外来语的习惯,拿日本的同等概念“推理小说”代指西方的mystery fiction还是可以的。
3. Thriller、Suspense、惊悚小说、悬疑小说
我们在上面知道,在历史进程中,mystery流派的涵盖面是有限制的,而那些设定更广泛的作品,在西方文学界中一般会采用一个同样含义非常丰富的词——thriller。这词翻译到中文直译是”惊悚“,当然这个词用来表达thriller在文学上的含义也并不是很确切。而本题中提到的“悬疑”,英文是“suspense”,这词在流派中通常跟thriller表示的意义差不多。
理论上,thriller应该包含了mystery,尤其在电影领域thriller更是个含义非常广的门类,不过在文学流派划分时一般将thriller和mystery分成两个不同的派别,或者说不适合归入mystery的,一般就划到thriller之下。前面说到,mystery一般需要有一个(或一个系列)作为主线的案件,同时需要对这个案件进行合乎逻辑的解答,这一解答通常由小说中的人物完成,这可视为mystery的三要素。而超出了这三要素范畴的,我们可以泛称为thriller。比如,并没有一个核心事件,但以叙述和描写主角经历的系列突发、难以预知的事件,以之构成一个完整情节的作品,这就更适合称为thriller。又比如,只是叙述不断发生的事情,而并没有一个需要在章节的最后进行解答的主线问题,或者不需要去给出一个压轴的解答的,也比较合适称作thriller。另外,尽管mystery一般而言不允许超自然现象,但更重要的是要“合理”,即你可以设定好超自然的东西,但你对书中情节给出的解释必须得基于你自己的前提,并且合乎逻辑。而对于thriller而言,是否超自然,或者最后有无真正的解答,这些都不重要,这类小说所追求的更多是在情节中给读者造成冲击。
当然,现在的通俗文学界里严格去区分mystery和thriller或者推理、悬疑和惊悚其实很没必要了,尤其传统的开头发生案件,由一个侦探找出凶手的这种满足最严格的定义的mystery(推理小说),在如今起码在西方通俗文学界几乎不见踪影,甚至连日本新本格推理界都已经少有严格依据此模式创作的新作。现在还适合作为划分依据的,应该是作品涉及事件的性质——主要写犯罪及其探查的,一般属于mystery(或者说mystery and crime),而其他的划为thriller。但在书店中基本就不分了,比如美国亚马逊使用的是Mystery, Suspense and Thriller,这么用意思应该是所有接近于这个概念的都放一起卖。而那些实在不适合归进此类之下的,美国这边的做法是直接开了个粗暴的Fiction and Literature区,索性不分类,跟海明威之类的严肃文学一起卖,或者归为恐怖小说(horror)。日本的话,书店使用的一般也是ミステリー・サスペンス(mystery, suspense),一般都统一为一大类,而推理小说基本用于代指ミステリ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