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有一次,我去辽宁出差。大家到一家麦当劳休息。来了个扫地大妈,经过我和同行的小王律师,盯了半天,给我俩说:你俩是不是哥俩。
我和小王律师,稍微有那么一点像。
我没正面回答她,我就问大姐,大姐你猜猜我俩谁是哥哥?
大姐对着小王律师说,我看应该这个是哥哥!
小王律师比我小好几岁。他长得老了一点,我长得小了一点。
气死宝宝了!
一般来说,规律是这样的:老客户,从来不会介意我长的小不小。介意长相的,都是新客户。新客户,一般也没有客户会第一时间告诉你他介意你长的小。不过我经常遇到在咨询后,被客户夸我:年轻有为。
年轻有为,这里面隐含的逻辑就是:
刚见到你看你这么小,我就想走了,我犹豫了一下,我没走,想着听听你讲讲吧,毕竟到你这光停车就找了半小时的车位,不咨询一次太亏了,没想到你还挺厉害的,小伙子,咱们真是相见恨晚啊!
大家看看(↑↑↑↑)这个图,如果你是客户,选左边的律师还是右边的律师?你觉得哪个律师比较贵?哪个律师收入高?要论颜值,这两个肯定都很帅,长得老的好处可见一斑。
这个律政剧叫SUITS,国内翻译过来叫《诉讼双雄》或者《金装律师》,英文里SUIT是西装和诉讼的双关,讲的就是左边的师父(老帅锅)带右边的徒弟(小鲜肉)。剧里面左边这个律师就是个衣架,用来秀别人家的律师穿西装多帅,右边的律师就是嫩,和左边的老家伙互相衬托对比,形成冲突。为了突显两个人的个性差异,剧里面还特意让小鲜肉穿西服的时候斜挎个包,就像这样(↓↓↓↓↓)。
瞧瞧这两个货,尤其是左边这位,长了一张要把事儿搞砸的脸。
现实生活中客户经常遇到年轻律师,尤其是中国,中国的律师是本科大三就可以考司法考试,大四一毕业就可以进律所。和美国英国比,中国律师年级要小一些。大家算算,上小学是6岁的话,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不留级不跳级,毕业22。2017年来求职的应届本科生是95年的娃娃。
律师是典型的服务行业,以人为本,以人定价,精确到你的一个小时。你一个小时的价格是谁决定的?客户。如果咱们平均一年去一次医院的话,我们认识几个医生?我们70年才打一个官司,要不是赶上熟人,那么认识一个律师的概率是挺低的。我现在走在路上偶尔也能被认出来了,说那个是知乎的网红(我挺介意被叫网红的)吧?但是找我的客户大部分都是第一次见面,找我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既然是陌生人,客户愿不愿意花钱在别人身上,第一就是看脸。这是人之常情,你我都一样。所以“第一印象”不仅仅适用于找对象,律师也一样适用,客户看你长得像个律师,一见钟情的概率就高。而长得像个律师不是要求你颜值高长得帅,长得太帅也不行。但是长得小肯定不合适,你长得小,客户第一反应一定是不信任。
但是,请允许我说,但是,是不是说只要你长得小,你就没必要当律师了?结论写到前面,当然不是。这就和手短是不是就别弹钢琴是一回事。因为在请律师这个问题上,长相不是唯一的因素,也不是根本的因素。客户是否信任律师,因素有很多,比如:
有没有名气(↑)?
是不是熟人(↑)?
办公环境(↑),在路边你长得再帅也收不到钱。
产品(↑),你做什么,不同的产品面对不同的客户,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需求,比如做非诉,很多小律师连客户的脸都见不到,长得老长得小也没差了。
档次(↑),有专业,有产品,但是依然收不到钱。
执业地点(↑)。
县城很难接到市里客户的案子,市里接不到省里其他城市的案子,省会律师接不到其他省的案子。一个刑事案件,基层排第一第二的老律师收费三万,省会一个律师收费八万,北京来个小姑娘收费三十万。可能省会的律师是县里律师的徒弟,首都姑娘是县城律师的侄女,可能本地律师才是高手,其他两位都是菜鸟。但是比起年纪,有不少客户会觉得本地律师不行,首都的律师必然更加规范。
这些因素都对一个律师和客户的信任关系有影响,甚至其中大部分因素都比你长相的影响更大。
长相孩子气的女生,做律师是否很容易不被信任? 会。
律所会因此不考虑这样的年轻律师吗?不会。
律所招聘你做什么?
你初来乍到,立案都不会,就让你做客户的主办律师?律所的律师约好了,XX集团的法务总监下午三点来律所洽谈业务,你1994年生的小萝莉昨天刚入职,我安排你去谈合同?
同理律所的人事工作也不是相亲会,替合伙人挑儿媳妇。这个长得太帅,pass,这个长得太丑,pass,这个太小了,pass,这个嘴太宽了,pass,这个屁股太大,pass,这个胸太大,pass。要是把所有引起不信任的因素都考虑进去,那律所也就别招人了。
客户可不仅仅抱怨律师年纪小,有的客户找事儿也是GANG GANG的。还有嫌律师太老的你信不信啊。有嫌性别要求必须男(女)的。有倾向于和转业军人合作的。客户的喜好可多了去了。对律所来说,客户里面有一个两个特别挑剔的,不做也罢。律所若真是非白发不请,非律师脸不请,非古美门不请,非艾丽西亚不请,那和多挣那几个钱相比,人力成本的提升可是百分之好几百。
一般来说,到这里就足以回答题主的这个问题了。
但是我想我还是接下来说的更深一些吧:长得小的律师如何克服这个障碍?
脸小问题只会发生在第一次和客户见面的时候。
这个第一次见面,又分成两类,第一类是营销型的第一次见面,第二类是承办型的第一次见面。
先说营销型。
我们年轻的时候,小伙子追小姑娘,没追上,有的小伙子就认为是自己长得不行,或者姑娘眼光太差,而从来不曾想到是自己的内在出了问题。实际情况是,总会有一些丑男把美女泡上了。而女孩子的理由从来不是美丑,而是这个人对我很好,或者他很会说话之类的。
其实小伙子的问题并不在于长得帅不帅,篮球打得好不好,或者会不会谈吉他。
人要是做不成一件事,总是喜欢给自己找理由,比如小伙子们就不肯承认甚至正视自己的泡妞能力差。泡妞也是个综合能力,有的人从来不缺女朋友,有的人却注定要LYBZG,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点两个点,而是一个面。如果你都不能意识到这个问题,那就说明你这项能力本身就弱。
律师不能洽谈成功,没有客户,真不是什么长的小,根本问题是营销能力太弱。
按照现在的市场惯例(业务洽谈从法律咨询开始),客户就算看你脸长得小,他也不会立刻离开,因为他还等着你给他“法律咨询”呢。现在社会出个门不容易,不是你家出来到了村口就进了他家,一次出行的成本很高。来你这倒了5趟公交坐了一个钟头车,到你这一句话不说扭脸就走也太亏了。所以极少会有客户看你长的小,很不爽,抬起屁股就走的情况,他一定会和你聊一阵子。
如果聊得不开心,他还是会走的,认为果然你年轻浅薄,浪费了他的时间。如果聊得开心,那么长的小主要影响的是价格高低,请你不请你主要还是取决于你活儿好不好,而不是长得如何。所以对律师来说,脸固然重要,但是嘴更重要。脸长得像个律师而嘴烂,聊的不开心,客户不会捐出他大把银子来买脸。
客户带着不信任你(长得辣么小)的想法坐下来听你开口说话,机会就给了你,让你用实力征服客户,于是你要充分展示你的什么?我相信90%的人都会说:专业!
律师和一般的职业不太一样,他们有点学者和政治家的影子在里面。律师普遍不喜欢谈钱,认为谈钱有点赤裸裸,应该让客户主动提。这种习惯古而有之,全球通用。
据说原来英国的大律师们为了做这种高尚的买卖,只为正义而战不能提钱,特意在律师袍子上不设计口袋。但是又设计了个帽子,客户付费要直接把钱塞进帽子,嘴上是不能提的,提了律师的份儿就跌了。这个是不是真的我没搞清楚,不过时至今日,大律师依然不能直接收钱。这种对他人尊重的高度需求和他的收入又真的挂钩,你们看越是端的起来的律师,也不但没有饿死,反而还挺有钱。
传统归传统,时代在进步,在商言商也不是错。很多同行没有人家英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却有着经过大律师的傲骨,大家彼此误导,没有准确把握这个谈判的性质。比如有不少律师(包括学生)认为谈判就是做法律咨询,那么客户也就乐的在律师这咨询咨询,所以基本上现在的交易惯例,就是在付律师费之前,先做法律咨询。
律师们都有个误区,法律咨询体现了律师的专业,客户因为律师很专业所以委托。于是——
客户一直问,律师一直答。
这就成了真咨询了。本来一开始客户还是打算请律师的,而律师也是真打算接案子的,无奈客户也不懂规矩,看看能问到什么程度吧,律师就一直答,一直答,生怕答不到360分(司考600分满分360分通过)。当然,这个可和你们在法学院考试不一样,你把客户的问题都回答正确了,那么客户有个你想他问的问题,可能就不需要问了。
律师期望客户快点问的这个问题是:请问委托你怎么收费。
如果客户问了,律师长舒一口气。
如果客户没问,律师就只好继续让客户提问题,或者给客户提问题,总之就是一直咨询。这个在销售、谈判的业务里叫做“谈判僵局”。这个谈判僵局是随着咨询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对客户有利。以法律咨询为主要任务,不把题目全解答完毕就不算结束的年轻律师们,往往就陷在谈判僵局里出不来了,直到客户解决了所有的问题。这个谈判僵局就打破了,律师完败,客户不会付费。
这个时候谁还管脸小不小?
聊得开心不开心,不在于长得老长的小,而在于会不会聊。
谈不谈的成案子,不在于年轻年老,而在于谈判的能力,比如是否懂得如何打破谈判僵局。在这一点上,就和打篮球要练习运球一样,都是律师执业的基本功,和长相无关,和你日常的磨炼有关,和你的素质有关,和你的综合实力有关。
过不了销售关,没必要给自己找借口。不要说是因为自己年轻,也不要拿业务水平强安慰自己。这不和没有女朋友却硬要说自己活儿好是一回事吗?做律师的,你有时候背后也不光是你自己,还有一个律所,一个平台在那摆着,只要有强硬的实力撑腰,长的小不小,对有没有客户没啥影响。我们也基本不关心国民老公他们家是不是少数民族,一样的道理。
这是第一类情况。
第二类情况是承办型的第一次见面。
在律师界谁也不是一上来就自己有客户,都是先从其他律师拉好的案子的客户开始做。老律师拉了案子,分给年轻律师,年轻律师于是有了第一次独立面对客户的机会。这个时候客户看了你两眼,就找合伙人抱怨去了,要求必须换个律师。
其实大部分客户都会耐心听完第一次和律师见面,然后再去律所管理层提换律师的事情。这个事情的发生,律师和律所都有责任。和营销相比,已经委托的客户对承办律师的不满,要比营销客户放弃委托造成的问题要轻,因为直接更换律师就可以解决。不是什么大问题。
律所的责任是没有合理的分配人员。律师的责任就在于没有把握住机会。
要知道律所只要是个人,哪怕是所主任,也都是从这一天过来的。谁的头顶没有灰尘,谁的肩膀上没有过齿痕?有的律师是娃娃脸,99%的客户都能接受,但是就是有客户一见到他/她就要求换,这种情况我作为律所的负责人总是遇到。站在营销管理角度来说,我拉了案子分给下面的律师,客户都愿意付钱给我,我对客户的性格想法总应该提前有个了解的,平时业务繁忙,疏忽了客户的需求和挑剔程度,结果导致客户要求更换律师,这个在律所算是不大不小的事故。负责分配承办人员的管理者要承担主要责任。
而站在承办律师的角度,如果在年轻的时候还情有可原,如果做到一定程度,比如合伙人级别,还经常遭到“年轻投诉”,那么说这个律师一定是没有认真地准备和客户的第一次见面。我这里说的经常,是特指到了律所、客户或者律师自己都无法忍受的程度。
到了一定层次的客户,越有钱反而越礼貌理性,总会给律师一个介绍自己的机会。
作为律所,给重要的客户指派年轻的律师,提前难道就没有任何考虑吗,一定是肯定这个年轻律师的能力的,但是律师如果提前也不准备,见客户的时候说的谈的不到位,和之前客户委托时洽谈的律师讲的“不一样”,让客户对律师对案件产生了怀疑,那么长的小的律师首先是自身出了问题,才导致长的小作为客户投诉的理由爆发出来。
20岁说长的小,30了还说自己长的小,这没问题,但是要是30了还说自己长的小所以客户不信任是客户的问题,那就太自欺欺人了。
最后,再给大家个正面的例子。我所里有位王律师就是典型的娃娃脸,过百万的年收入。我感觉平均每年要遇到三次“长的小”投诉,她自己解决一次,我帮她解决一次,把她换成别的律师一次。和她的整个业务规模相比,脸小对她的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