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6 年有哪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财务造假」事件? —— wifs P 的回答 里提到过,光是2016年就处罚了6家农林牧渔行业的公司,占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一半。之前的Live里也讲到过为什么农业领域多见造假的问题、而难以被审计师所发现。从农业领域的审计难点来说,至少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大量的现金交易,难以通过资金流来印证业务
这里所说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就是一张张实实在在的纸币,而不是广义的货币资金的概念。现金交易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可追溯、不可还原、也不可验证。举例来说,同样一笔销售收款,如果是由银行转账或者汇款之类的方式收取,那么通过查看银行收款记录,可以复核付款方的账户信息、付款时间、付款说明等等,进而可以和财务记录进行比对。但对于现金收款则无法获取到这些信息,无论企业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会计师等机构进行事后核查时,至多只能看到业务层面的单据,而从资金流痕迹的角度则完全无法验证这些现金的真实来源。
另外大量的现金交易经常还伴随坐支的情况。财务规范上要求现金收支两条线,所谓坐支就是收到的现金在没有任何缴存动作的情况下直接用于对外支付,那么在财务痕迹上充其量只能看到一个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没法从现金流的角度来印证收入和支出分别的情况。而且一般来讲,存在大量现金交易、乃至现金坐支的企业,其他环节的内控和流程管理也比较差,意味着从其他路径获得可信证据的可能性也会较低。
现金交易不但会造成收入成本难以复核,对资产价值的确认也会产生问题。我曾经看过一家做中药的上市公司,他们在西南山区包了块地种草药,账面上有一块巨额的长期资产,实际上就是这家公司为这座荒山修筑的一条山路、以及各种配套的基建设施。如果去盘点,你看到的就是一条窄窄的水泥路,外加一些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水池、水槽、棚屋之类。但是据公司讲,修这条路时每一包水泥、每一块砖头、每一根木料都是雇佣当地农民靠人力背上山的(因为没有第二种运输方式可用),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巨额资产价值正是来自于大量支付给劳工的人力成本——而这些自然又是没有任何痕迹的现金。当时这家公司的审计师也是四大之一,我跟他们的合伙人聊过这块资产,实际上审计师也没有什么办法来衡量账面价值的合理性,对于当初有没有花这么多钱、这些钱被花到哪里去了也难有十足的把握。此外每年做减值测试也是一件非常头痛的事情:明知道没什么真正有用的测试办法,还是要做一套看起来完备的表面功夫,然后给一个没有减值风险的结论。也许有人要问能不能评估呢?——且不说评估价值和历史成本入账价值是两码事,就算只是为了做减值测试的目的,也没法做评估,因为全中国找不到第二条类似的具有可比意义的山路,没有任何标尺可以对照。
二、大量面对个人进行的交易
个人客户的问题,第一是往往同时伴随着上面所说的现金交易,第二是意味着巨大的交易量和极其分散的客户群体,从审计技术来说很难从客户那里取得直接的审计证据(比如无法通过传统的函证程序获得确认),也难以通过对数量有限但总额很大的重点客户执行程序来覆盖大部分风险。就算能够接触到一些个人客户的样本、从他们那里获得一些信息,可信度也远远低于从企业客户那里获得的信息。从审计角度来说,这类企业需要很大程度地依赖对内控体系的评估,要设计非常严密的符合性测试,但国内很多农业企业的现状又是内控极度薄弱、不可靠,审计工作最后就会演变成大量烦琐而低效的实质性测试工作,工作量很大、但结论又不可靠。
比如 @SeanTan又名旺财 的答案里提到的新大地案例,一方面其当时的现金交易占到收入的40%以上,比重相当大;另一方面其有大量的小型客户和个人客户,因此新大地的造假手法就是化整为零,把通过工程款名义套出去的钱、或者外面借来的钱、或者股权质押融来的钱,拆成数以千计的几万块甚至几千块的现金交易收款,再存回公司银行账户并伪造成收入。据说当时证监会调查组光是现金存款凭条就翻了四五千张,这种工作量和成本在常规的独立审计中几乎是难以想象的,造假成功的可能性也就大大提高。
三、农业行业本身的产品、生产环节特性,导致其业务既存在理论上的不确定性,又存在财务技术上无法精细化的特性
接触过林业项目的会计师们对“郁闭”这个概念不会陌生吧。照5号准则的要求,“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郁闭之后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基本上可以比较稳定地成活,一般只需发生较少的管护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因此在盘点时除了清点树木数量(且不说清点数量这个目标能不能完成、如何完成),还有一个重点是确认林木的郁闭度。那么郁闭度如何判断?按准则解释,“郁闭通常指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达 0.20 以上(含0.20)。郁闭度是指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它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表示,完全覆盖地面为1。”定义是很清楚,但实际操作起来是难上加难。国内的林业企业多数要么采用极其粗糙的目测法(在有太阳的天气里到树林里转一圈,按大致的投影比例毛估估);要么采用所谓样线法或样点法(同样非常依赖主观判断,比如树冠冠幅怎么量,或者样点怎么选取,等等)。照西北某上市公司CFO的话说,公司里那些老法师也只能保证“程序准确”,至于结果偏差有多大,没有人真的关心。在这种情况下,并非行业专家的审计师还能有什么发言权呢?你是能质疑公司采用的方法不对还是结果不准?公司轻轻松松就能把你怼回去。
此种情景下会计师所能做的,充其量也就是判断一下是否“程序准确”。比如其他答案中提到的獐子岛事件,尽管大家有很多猜测和传闻,但请注意监管部门至今也没有把它定性为任何意义上的财务舞弊或者造假行为。原因在于:其一,“冷水团”也好、其他什么解释也好,从业务本身来讲是存在这种可能的(无论发生的概率是大还是小),作为非行业专家的局外人,审计师即使有所怀疑也无法直接否定它;其二,从审计技术上来说,现有的手段的确没有什么好办法对这些海产品进行盘点,客观上做不到——通常使用的选定某些海域、捕捞样本来推算总体存货量的方法,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上有多大的偏差谁也不知道。如果要死抠审计准则,可以挑剔审计师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当出具报告、或应当对存货出具保留意见。但实际业务中审计师也要吃饭,不管审计程序的真实效果如何,如果足以撇清审计师自身的责任,就足够签报告了,所以像这种审计程序的效力如何真的只有看人品了。
这种业务上的不确定性、无法预测性,结合上面提到的现金开支和个人交易,就给了农业企业很大的财务操作空间。典型的就是调节利润,举一个种植业的例子:一家有机蔬菜种植企业某年度发生了一大笔劳务开支,公司对审计师的解释是年中的时候出现了病虫害,因为不能使用农药,需要雇佣当地的农民人工除虫,相应给这些农民发了劳务费。开支都是现金结算的、发给个人的,你要查证据,只有一堆和白条差不多的收条,上面有潦草的签名。从业务来说,审计师无法判断是否真的发生过病虫害、以及就算发生了是不是真的需要那么多人力支出;从资金流角度,由于是现金结算,看不到这些钱的实际最终流向;从凭证角度,这堆收条的证据效力虽然看起来并不足够强,但你也没有道理说他一定有造假。那么作为审计师你是信还是不信这个故事呢?再设想一下,假如这个钱没有发给农民,而是转到股东的私人账户里去派其他用处了;或者就存放在私人账户里作为一个账外的“资金池”,到了第二年如果这家公司收入下滑、股价撑不住了,股东把这些钱从账户里提出来,再以现金销售回款的名义存到公司账户里来充作收入,那么调节利润的目的很容易就达到了,而审计师依然很难认定其中有什么显著问题。
四、免税的农产品业务大大降低了造假成本
@Luo Patrick 和 @王维 的答案都分析过明面上的税赋降低对造假成本的影响了,这里不再赘述。我提另外一点,同样一种农产品销售行为,以不同性质的法律主体身份来经营,承担的税赋是不一样的。比如同样是卖菜,你用农业合作社的主体经营就免税,你用有限公司去经营就不免税。即使是同一家农业企业,也并非所有业务都可以免税。因此除了在整体收入或利润规模上造假外,另一种常见问题是在业务结构上做文章来逃避税收。由于难以判断真实的收款来源,会计师也很难辨别这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