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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为什么汤姆会质疑盖茨比「穿粉色西装的人上过牛津」?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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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因为Gatsby住在West Egg,而Tom住在East Egg.

East Egg里面住的都是世家,老牌上流社会,这种家族的人去牛津不怎么稀奇。

但是West Egg就是暴发户住的,作为老牌贵公子的Tom当然不能忍一个凤凰男去过牛津念书啦。

说到粉色西装,Daisy和Tom都是穿的白色西装,白色裙子。

而Gatsby大多数都穿的是金灿灿的,粉嘟嘟的。。。。。。为什么呢?

其实这是菲茨杰拉德的一个设定,他希望通过衣服表现人的个性。

白色,高贵冷艳,是不是在完美之中隐隐约约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白色,干净纯洁,可是不是有点缺少活力,或者说苍白无力呢?

大家还记不记得Myrtle,汤姆的炮友。菲茨杰拉德专门以尼克的口吻强调了Myrtle穿衣服有点做作,故意穿一些劳斯丹顿,贵人鸟来让自己看上去很fashion,但其实尼克看得出来这是贵人鸟。这本书里穿着其实很体现身份和个性。

有一个经典场景,Daisy坐在床上Gatsby从楼上扔衣服对吧?有没有注意那些衣服全是从欧洲来的(欧式受当时上流社会的追捧),全是彩色的?然后Daisy开始哭。

她为什么哭,因为Gatsby扔下来的那些彩色衣服,代表了她本可以选择的不同人生。Gatsby本人是热情真诚的,他爱穿金色粉色的衣服,他非常的有活力。而Tom是一个穿白色西装的冷艳高富帅,和他生活在一起难免有些无趣。这些彩色的衣服让Daisy想起了这些年种钟不愉快,Daisy为她错过的生活而哭。

至于Tom从粉色西装看出Gatsby没去过牛津。

首先,前面有铺垫,Tom感觉Gatsby住在West Egg,应该是凤凰男。高富帅不愿意相信凤凰男读过牛津。

其次,粉色衣服不该是世家子弟穿的,太土鳖了。

菲茨杰拉德还有一个隐喻,咱上流社会是冷漠无情的,怎么会有Gatsby这样阳光活泼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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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上没上过牛津是Tom打听出来的消息,而粉色西装是在嘲笑他的暴发户品味。Gatsby虽然跟了个富翁几年,有钱人作派学了个十成十,但在Tom Buchanan看来,骨子里的上流社会修养、品味和贵气是学不来的。世家子弟的品味做派来自家族传统和教育,暴发户不懂什么叫低调的华丽也没读过多少书更不懂(传统英式教育下的)艺术和美学,只知道什么贵买什么,穿粉色西装搭配彩色衬衫,开亮黄色大跑车招摇过市,请各种牛鬼蛇神来开狂欢派对,这些都为正统的old money所不齿,所以Tom从骨子里瞧不起他。电影在这点上也很用心,仔细比对一下Gatsby和Tom的服装造型就能看出来,虽然不是很明显。Tom的配色偏保守的深色大地色系,他常穿藏青色,车也是深蓝色;而Gatsby的配色多为跳跃的浅色粉色系,相比之下显得更为轻浮,要不是李奥纳多人帅,一般人还真未必能hold得住这些颜色。

所以有些人说的贵族需要至少三代才能养成,讲的就是这个道理。Gatsby以为有了钱就能和Tom、Daisy之流平起平坐,到头来却为这场不属于他的幻梦丢掉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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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回答个问题竟会引来人身攻击,真真好笑,难道我触动了某些脆弱的神经么?

我的回答是从tom这个old money的看法和角度来阐述的,我没有肯定tom、daisy之流的为人,也没有否定gatsby的努力和梦想。gatsby很了不起,他的悲剧在于把自己的梦想托付给了错误的人和错误的方向。他想得到daisy,就必须进入daisy的阶层,他将其简单地理解为赚足够的钱,可惜daisy这种人的阶层不是有钱就能进入的,他撞到了玻璃,被tom戳穿身份被看不起,却固执地还想把玻璃撞破,结果就是小说结局的死亡。gatsby很单纯,单纯得几乎可爱,这点也从他的“粉红色西装”上体现了出来。

美国梦的破灭就是,美国并不是一个光靠努力就能成为人上人的社会,阶级的壁垒仍然顽固,出身上等的人在否定暴发户品味的同时一并将人的尊严给否定掉。gatsby生前烈火烹油,死后树倒猢狲散,再明确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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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华尔街日报的这篇文章 了不起的盖茨比,了不起的美国梦 ,终于厘清了之前未能表述清楚的东西,推荐大家看一下。在此引用几段原文来对照我的回答:

“资本主义新教伦理造就了美国的经济繁荣,经济繁荣却不可避免地引出纸醉金迷的享乐主义和精神空虚的物质主义,而享乐主义、物质主义又是新教伦理的腐蚀剂。这就是所谓的“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菲兹杰拉德称颂盖茨比“伟大”,因为他是美国梦的化身;但又给他安排了一个众叛亲离的悲惨结局,暗示了美国梦──那个庸俗版本的美国梦──的空洞无聊和毫无意义。

“美国的上流社会仍然顽固坚持着旧贵族式的势利,对于盖茨比这样白手起家的暴发户满心鄙夷。菲兹杰拉德不停揭露这个旧权贵阶级的虚荣、无知、野蛮和堕落,对穷小子出身的盖茨比寄予无限同情;同时又无情地告诉读者:盖茨比其实是活该,他的奋斗注定失败,因为他和汤姆骨子里是一路货,却又没有汤姆那样的显赫家世来为自己金碧辉煌的外表背书,于是,盖茨比在和汤姆的黛西争夺战中简直就不堪一击。

“盖茨比成于斯,也败于斯;他的伟大梦想成就了他,也极其残酷地欺骗了他、玩弄了他。这个伟大梦想根本不属于盖茨比;说到底,也不属于任何人。它根本就不是什么“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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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现在网上很多人坚持的“daisy配不上gatsby,daisy这个坏女人毁了gatsby,tom鄙视gatsby所以tom也是大坏蛋”的观点,只说明很多人只把眼光放在故事的爱情戏上(或者将自己的屌丝经历套了上去,这也许是电影的错)而没有看到本质。究其原因,是中国读者不了解美国,更不了解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什么叫old money,什么叫newly rich,什么叫dirt poor,都没有感性的认识。我在美国这些年,看到了太多,对gatsby感同身受,十分赞赏菲茨杰拉德对所谓的美国梦的批判态度,更对现在天朝的相似情形感到隐忧。

试问,如果gatsby成功得到了daisy,如愿回到daisy老家风光大婚,然后生活在他为她建造的童话城堡里,他们就happily ever after了吗?然后怎么办?就像daisy在书中说过的,“接下来几十年我们要怎么度过呢?”,这和tom在一起又有什么分别,他们仍然是一对除了钱和粉红西装以外什么都没有的怨侣。这种“有钱就有一切”的梦想难道不空虚不肤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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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种颜色,在不同时代背景、国家地区、文化风俗下自然有着不同的含义。

想要了解盖茨比身着粉色西装遭到汤姆嘲讽,自然得以《了不起盖茨比》本书所描绘故事的时代背景下去理解,才不会产生虚空打靶的谬误。

盖茨比成书时间点是美国上世纪二零年代,也就是所谓的绝世时代。在历经镀金时代拼搏向上昂扬奋发后的美国,经济蓬勃发展下国家革除肆意着欢腾愉快的气息。

再者时代里,粉红色又象征怎样的含义?

在近代,粉色一直被视作血液淡化后的颜色,是男性阳刚气质的表征。

从性别属性而谈,毫无疑问粉色绝不代表同性恋的。

然而,粉红色固然代表阳刚,可是这类阳刚气质却是劳工阶层的阳刚,而非中上阶层惯用色彩。

在十八十九世纪初期,粉色以及其他色彩鲜艳的明亮色彩是受到上层社会尤其贵族们欢迎的。凡尔赛争奇斗艳的服装,光怪陆离的装扮,都是洛可可时代留给人们的印象。在那时候,粉色作为色彩鲜明的颜色,自然也是中上阶层常用的色彩。

可是随着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这一切都改变了。

拿破仑帝政时代金碧辉煌的风格,可以算作凡尔赛宫廷最后一丝遗留,随之而来的波旁复辟却再也未能挽回明亮色彩如同第二阶级不可动摇世袭特权一去而不复返了。

与当时张扬奢侈的贵族们相反,取代封建贵族们成为统治者的布尔乔亚们崇尚勤俭朴实,他们习惯用黑白单调的打扮而非贵族们争奇斗艳的模样。

关于这种审美上的差异,很有可能是源自两者财富来源的不同。

在旧时代,封建贵族们拥有各式各样的特权,所以他们吸管奢侈挥霍财富,因为对他们而言,钱财从来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现今常听到的的「真正有钱人根本不会炫耀财富」,其实是布尔乔亚们的价值观。

对于蓝血贵族而言,蔑视钱财,挥金如土才是常态。当然,如果要详细探讨,旧时代贵族们与我们认知所谓暴发户的炫耀还是有差的。新富阶层的炫耀性消费寻求的是他人的认可,是渴望得到尊重以及与众不同。而旧时代的贵族们大肆挥霍——单纯就是为了享受,或者说是为了展现「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气魄。

不过诗仙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气魄源自对自己天才的自信,而贵族们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气魄则是出于对高贵血统以及与之出自同源世袭特权而产生的自信。

只有没有拥有世袭特权,赚钱艰难,辛苦累积财富的布尔乔亚们才会节俭——因为他们血脉不高贵,富裕对他们来说不是理所当然而是得奋力追求。

可是大革命以后,第三等级的布尔乔亚们取代了贵族成为统治者,他们崇尚的俭朴低调自然而然的也成为上流社会的审美。于是从前五彩缤纷的色彩只能留给女性,而男性则是不约而同的以黑白两色单调无趣的燕尾服作为归一。

帝政时代以后,历经波旁复辟已经七月革命后,路易菲利普的七月王朝以及成为银行家们的王朝。路易菲利普,那位在大革命年代将自己名字改为录路易·平等,企图夺得法国最高权力却不幸死于断头台倒楣鬼的儿子,一定程度上继承了父亲的亲民策略,总是习惯穿着国民自卫队(资产阶级武装)军官制服。

无独有偶的是统一时期的大英帝国,维多利亚女王也开始推崇中产阶级(封建时代的中产阶级就是布尔乔亚资产阶级)的价值观——他们甚至排斥情人,单调无趣的乏味简直与布尔乔亚们如出一辙。

所以,当时间一步步流逝到了爵士时代,粉色作为鲜艳的色彩,已经丧失了原有作为上层色彩崇尚的地位——尤其是当它作为男性服装时。

当然,真正使粉色这类色彩鲜艳颜色沦落为中下阶层色彩的罪魁祸首是工业革命以来日益进步的染色技术。曾经得由天然资源榨取的色彩,在日益进步的技术面前显得格外无力。大量廉价的工业原料充斥于市场之中,原本在东罗马高贵的被视为皇室象征的紫色,居然变成了贫民的色彩!

当然,单纯的颜色不能代表什么。

盖茨比的被嘲讽是因为他本人并非出身名门望族—甚至也称不上暴发户(只是黑道大佬的白手套),这才是他之所以被嘲讽的点。当汤姆知道盖茨比的身分后,自然而然的会找出他言行举止各个方面的缺陷(开口闭口老兄、家里没养马),并加以攻击。

不过其实最有趣的是,汤姆对盖茨比的态度与其说是不屑,还不如说是恐惧。

正如前文所述,早在十九世纪,封建贵族们在布尔乔亚步步进逼下早就失去统治地位。更何况是封建传统不深的美利坚?

再说了,即使不谈这些,汤姆也不是什么贵族呀!

富几代又如何,是不是贵族看得不是言谈举止,也不是风度品性,看的是血缘是头衔!梅特涅女儿举止再离谱,都无损于她的贵族身份,因为他是亲王的女儿。反过来说,汤姆再富有,再有贵族风范,一个没有贵族血缘的人以封建制度价值观来看,也是平民。

假如汤姆真的觉得自己占有优势,又怎么会直言开口攻击盖茨比呢?在背后吐槽穿粉红西装也就罢了,在饭店里跟盖茨比翻桌时可没有半点封建时代凡尔赛宫廷的风范呀!一点都不体面,丢脸的要紧。

假如汤姆真的有优势,他应该是矜持且彬彬有礼的很盖茨比讨论,然后当盖茨比被激怒时优雅的笑一下甚至主动出言安慰对方——胜负一切尽在不言中。

可是当他攻击盖茨比,并且是亲口攻击时,反而展现了他的慌张以及不自信。

归根究底,在上世纪二零年代,财富(或者更确切的说,生产资料)才是美国衡量一个人地位高低的根本。

大部分的人都认为美国梦的含义是「阶级上升」,并把盖茨比跟汤姆间的斗争视为弱者与强者,new money和old money.

但仔细看过原着后,我却不这么认为。

汤姆其实是畏惧着新富的。

尤其是当他说起盖茨比做的见不得人生意时,你仔细看原着里的叙述,汤姆其实非常害怕。正如旧贵族在面对布尔乔亚们显得苍白无力一样,汤姆这类传统资产阶级在面对靠黑道背景崛起的新富十是畏惧的。

而盖茨比的悲剧就在于——

尽管他出生黑道,靠着卖私酒发财,但他居然想保有真性情。

这才是盖茨比悲剧的原因。

美国梦的确与阶级上升有关,但不完整。

美国梦真正含义是——

一个人可以靠着勤奋正直努力拼搏,阶级上升。

在镀金时代,一穷二白的人趁时势崛起数不胜数,典型的代表就是洛克菲勒,从无名小卒到美国乃至人类有史以来第一位亿万富翁。

但他的财富并不干净。

而同样的,

如果看过原着的人都会知道,盖茨比原本与富贵只差一步之遥,他救了大富豪一命并因而在他身边服务多年,但当富豪死了,富豪的子女却设计使他一无所有。

而当他跟着黑道大佬践踏法律与道德,却成功的发了财,甚至可以让汤姆这般名门望族出身者倍感威胁。

然而,尽管盖茨比以不正当的手法发了财,他却想保有真性情,渴望追求爱情时——他却反过来因此而陨落。

盖茨比一书,不该被解读为新富被旧富击倒,不该被理解为阶级上升的美国梦破灭。

应该是,

道德有愧却保有底线,并且充斥真性情的人,被冷漠的精致利己主义者击倒。是理想败给现实,高尚输给卑鄙。

其实原着里头,并不是没有阶级成功上升者。

扶持盖茨比一路发展,全书里只出现两次的黑道大佬,他就是从中下阶层成功成为上层阶级的代表。

“我不能来……我不能牵连进去。”他说。
  
  “没有什么事可以牵连进去的。事情现在都过去了。”
  
  “凡是有人被杀害,我总不愿意有任何牵连。我不介入。我年轻时就大不一样——如果一个朋友死了,不管怎么死的,我总是出力出到底。你也许会认为这是感情用事,可是我是说到做到的——一直拼到底。”
  
  我看出了地决意不去,自有他的原因。于是我就站了起来。
  
  “你是不是大学毕业的?”他突然问我。
  
  有一会儿工夫我还以为他要提出搞点什么“关系”,可是他只点了点头,握了握我的手。
  
  “咱们大家都应当学会在朋友活着的时候讲交情,而不要等到他死了之后,”他表示说,“在人死以后,我个人的原则是不管闲事。”

——节录自《了不起的盖茨比》

从黑道大佬(也就是盖茨比背后的大人物,真正的新富阶层)的言谈里,我们可以知道他不是上层阶级出身的。

他问了尼克是不是读过大学,但却没有用自己读的大学攀关系,代表他应该是没读过大学的。而出身上层阶级却没读大学?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从书里其他人侧面表现,这位大人物可谓手腕通天,连带的他的白手套盖茨比,凭借他的力量都能让汤姆这种出身名门望族的人感到害怕。(说来也好笑,汤姆表现对卖私酒的不屑一顾,但其实自己背地里也跟私酒贩接触来往,结果那私酒贩实力还远不如盖茨比)。

从「阶级上升」来看,黑道大佬肯定是成功的,若把美国梦单纯定位成「阶级上升」,那黑道大佬明显已经成功。

然而,

“凡是有人被杀害,我总不愿意有任何牵连。我不介入。我年轻时就大不一样——如果一个朋友死了,不管怎么死的,我总是出力出到底。你也许会认为这是感情用事,可是我是说到做到的——一直拼到底。”

他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因为他的理性战胜感性,同伴情意已被现实利益取代。可以为同伴直拼到底的黑道人物,如今也学会了不感情用事,学会了上层社会的「优雅风度」。

正如他所说,

“咱们大家都应当学会在朋友活着的时候讲交情,而不要等到他死了之后,”他表示说,“在人死以后,我个人的原则是不管闲事。”

活着时候讲交情,死了后别多管闲事。

可惜呀,盖茨比就是学不会。

姜文电影《一步之遥》里,武七少爷学会了说「您」。

而盖茨比,却始终没学会与黛西「游戏人间」。

可是,这也是为什么尼克如此敬佩盖茨比甚至于用「伟大」去形容他的原因吧?

因为他始终相信美国梦——

一个人可以靠着勤奋正直保有真性情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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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之间的差异其实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中国阶级之间的流动性大,相对不太容易看得出来,但是在生活环境和价值观完全不同的西方社会,每一个细节都是非常显眼的。

我说几个中国的例子(这都是政治不正确的话题,大家不要对号入座),二十年前,在北方因为生活的习惯不同,有很多蛮明显的阶级差异。

比较上层出身家的孩子,着装整齐干净,会相对频繁的洗澡,如果孩子穿着邋遢,常年不洗澡,这一定是底层人家出生的孩子。当然反过来不一定成立,干净的孩子不一定富,但是脏的孩子一定穷(我是脏的那批~( ̄▽ ̄~)~)

甚至成年之后,看你的洗澡频率,就知道你家庭出身怎样。一两个月洗一次澡的,肯定出身中下层。(我这说的是二十年前,今天不一定成立。)

还有比较显眼的是肤色,皮肤晒得黝黑,一看就是干体力活的,皮肤白嫩的,一看就是坐办公室的。(其实工程师也有野外作业的,不一定准,但是差不离)


农村人和城里人其实也有很多细节不一样,除了浓重的乡土音外,小地方的人开车不太注意红绿灯,因为当地的红绿灯少,可以随便开。吃饭把一直脚放凳子上,也是一种大城市不太容易养成的习惯。随地吐痰,随地小便都会稍多一些,因为乡下大自然空旷的环境更自由一些,城市拥挤的环境这样做会显得没有公德,其实都是生活差异造成的。

买了别墅的人很多喜欢把自家花园种农产品,这很容易就看得出原来是农民出身。

女性的打扮有时候也会暴露出身,农村出身的女性有时候审美更偏比较妾的粉紫色,有时候也会有比较奇怪的大红色毛衣,大绿色这些搭配,城里的女性喜欢的颜色或者比较柔和的米粉色,或者黑色,白色这种纯色的搭配,或者比较精致的搭配。

当然女性进化的比较快,一般在城里呆一段时间,会快速调整审美。

杀马特造型其实就是城里人和乡下人一个很明显的区分,乡下人以为染金色的宝盖头是潮,但实际上大城市讲究的是内敛中带有一点微调,男的头发基本不染,女的染头发更偏棕色,棕红,或者纯黑。而纯金,纯红,纯紫对于城里人都是很怪异的表现。(除了cos)


很多细节实际上都能看得出出身的不同,当然,我们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祖上三代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大家也没啥可以鄙视的,祖上是农民之家,现在能在城里站稳脚跟,这是有能力的表现。


但是在西方就完全不一样了,西方并没有我是穷人我自豪的这种心态,西方人是以自己圈子的阶层为自豪,西方认为你穷是你的原罪,鄙视穷人在西方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反倒是正常的。

那么在这种价值观的支配下,你会发现西方会把我刚才列举的阶层不同人的生活习惯完全细节化。

像在英国,私立名校里会教你进餐的每一个细节,左边放什么,右边放什么,先吃什么,吃饭不能发出任何声音等等。而穿衣服的方式,西服的笔挺程度,皮鞋的洁净,袖口,衣服的褶皱全都有讲究。

越是顶层的圈子,越是有自己的一套玩法,他/她们的审美都是统一训练出来的,你作为底层者,实际上一个小细节就能看穿你。

所以越是封闭的小圈子,就越难进入。其实中国人对这一套规矩并不了解,以为欧美和我们中国一样,勤劳致富啥的,实际上人家门道多着呢。现在虽然情况好多了,但是真的在美/英生活多年,非技术人才,而是融入比较高大上政商圈子的华人,肯定能说出一堆这种细节。

中国人不理解这个很正常,因为中国对这方面相对自由得多,在欧美就是进夜店也有dress code的,打扮必须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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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believable = 无法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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