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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不喜欢中文夹英文的说话方式? 第1页

  

user avatar   zhang-jia-yan-6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说一下中文夹杂英文的原因,分为一下几种:

1.归国者的习惯。

香港2年,英国2年,刚回国时我也会夹杂一些英文。在英国时,即使与中国人交流,中文夹杂英文也很常见,因为在国外大家都默认可以「互相理解」

但是回国了以后,我就克制自己,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因为内地的环境中「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

在内地说中文夹杂英文(非工作或学术状态),就像和非同乡说话时,夹杂着乡音和方言的用词。说得舒服,听的人难受。是不良的语言习惯。

我的观点是,因为国外生活习惯的原因带着英文,可以理解;而能注意到这点不足,改变自己「语言的不良习惯」,是值得赞赏的

2.文化浸染。

有人看港剧、听朋友用英文词夹杂在中文里,比如「这段话很有 point」、「把要求 highlight 出来」、「你 level 可真高」,觉得很好,渐渐就接纳进了自己的语言系统。有的人是无意间被影响了,有的人是喜欢这种文化,而有的人就是为了提高逼格。

如果没有把握好使用环境,在任何情况下都夹杂这些词,就好像「带感」、「人艰不拆」、「hold 住」这些网络用语刚刚流行时,很多人不分场合地使用,给人造成困惑。这和网络用语一样,在相同次文化的圈子中才是适用的。

香港人说话就是这样,会夹杂很多的英文。这个文化渗透了过来,但不适用于整个大陆地区。所以在内地,这也是不良的语言习惯。

我的观点是,只有在确认在场的人都理解并认同这种方式时,才在中文中夹杂英文。(比如港星粉丝团)

3.工作或学术需要,组织文化。

公司的新同事,经常用「cover 整个成本」之类的说法。我心想你这是哪学来的。后来公司又来了几个安永的,我才发现好像四大会计事务所的都爱用这些词。由于是洋公司,公司文化中有「中文夹杂英文」这种内容很正常。

有一些工作和学术知识,本身就需要用英文,尤其是一些专业术语和简称。很多人写过了,不在赘述。

我的观点是,工作和学术中,怎么合理就怎么使用

4.自创的习惯。

自己认为中文中讲英文比较洋气,或者比较搞笑,会自主地把英文加夹杂到中文中。这个有区别于第2种情况。香港人通常只是夹杂固定的词比如「食 lunch」、「我 support 你」、「去听 lecture」、「我呢科 fail 咗」、「今日 Christmas」。而自创的通常是替换比较简单的词汇,「你的这台 computer 很好啊,very 贵吧,借给我 play play」,因为难的词不会嘛!

一般用在朋友之间搞笑。如果对不熟的人,还经常用这种方式,对方不会觉得装逼,只会觉得傻×。

5.英文先入为主。

很多的词,我们最初接触到它的时候,就是以英文的形式。比如「Google」、「Facebook」、「WTO」、「presentation」、「marketing」。以「presentation」为例,想要用中文描述它,确实要麻烦很多。

我的观点是,这种情况下最好用英文,不用在乎对方是否能听懂。因为,如果一个人听不懂「WTO」的话,「世界贸易组织」他同样听不懂。

再说一下,听者是怎么看待的:

1.在能听懂对方说什么的情况下,(2)的情况会让我很反感。我虽然能听懂,但是我不接受这种文化。

也存这种情况。在(2)和(4)的条件下,同为接受这种文化的人,看到对方夹杂英文比自己加的好,嫉妒,进而产生反感。

2.在听不懂对方说什么的情况下,听者会对(1)(2)(3)三种情况都反感。原因是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尊重懂英语不是义务,所以要尊重每一个听不懂英语的人。不尊重别人,被讨厌也是应该的。

有的人不选择「我听不懂,他不尊重我,我不爽」这种表达方式,选择「哼!夹什么英文啊真装逼」这种方法来表达。可能是因为:后面一种不用提到自己的弱点,比较容易说出口。

下面是一些题外话:

有的答案说「自己听不懂就觉得别人装逼」,并不分场合地认为「说中文夹杂英文」是一种好现象甚至是值得推广的,把冲突的责任推给听者,我完全不认同。很多情况下,听者不能理解中文中夹杂英文,绝对是说话者的错误。

不分情况地把「说中文夹杂英文」这种「坏习惯」看成是「好现象」,把自己看做是「好现象」的参与者,会被认为是装逼也是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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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各位英文和普通话越来越标准!

以上。


user avatar   lydia6689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人问:你为什么和我打字说话从来不会说英语?

我说:因为转换输入法很烦啊。

问:那你平时用英语用那么多不会说顺口了吗?

我:可是我说的都是Class begins!Open your book and turn to PageXXX,Please read it loudly!

这和我们现在谈论的奇葩,极品,相亲,汽车,泡妞等话题并无关系。我为什么要用英语去描述中文明明白白的有表述力的东西。

问:噢那是你学的不精,像我们这种外企都要说英语的,It means professional .并且显得level 高点要装逼嘛。

我看着他说:对不起,是level不是lewel,牙齿咬着嘴唇来一遍 【v】~~~~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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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avatar   leng-zhe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其实中英混杂可以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彼此都懂,但是近期接触、学习、使用的都是用这些术语或名词的英文,而不是中文。

这种情况下一些术语或名词使用英文并无不可。刻意转换到中文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反而可能引起沟通障碍,导致误解。

比方说早饭吃了个bagel,你要说是百吉饼,近期一直在美国生活的人可能反而要想半天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那用中文反而不如用英文适合沟通。但是和不是这个环境的人打交道,还是说百吉饼比较好。

第三种,彼此都懂,但是近期接触、学习、使用的这些 术语或名词 都是中文。

这种情况还用英文那实在是纯属装逼。当然,一时思维卡壳是有的,这时候最好说:“呃……那个XXX用中文是怎么说的来着?”。配以适量的自嘲,这并不会影响对方对你的态度。千万不要一卡壳就让一个非常简单的英文单词脱口而出。这通常会导致对方反感。

第二种,有一方未必懂。

这种情况显然不应该用英文。不确定对方懂不懂时,就算需要仔细考虑一下应该怎么翻译,也应该翻译过来。如果不确定对不对,可以说“这个我不太清楚正式翻译是什么,英文叫XXXX,大概可以翻译为XXX”。如果对方说“哦,这个单词我知道”,那就可以直接用英文了。

明知对方可能不懂,还要用英文,这就是不尊重对方。对方觉得你装逼,这已经是很给你面子了。有的人会点英文就觉得你听不懂是因为你蠢,这并不是我装逼。但是如果这种人碰到个会斯瓦希里语的,而他自己不会,然后此人给他说话的时候不停地夹杂根本听不懂的斯瓦西里语单词。我倒要看看这位是不是能淡定得下来。

术业有专攻,谁也不是全知全能的,那种“你听不懂是你水平低而不是我装逼”的想法,实在是太过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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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反感中英混杂,就是因为后两种情况。我除非是和非常熟的、确信是第一种情况的人聊天,否则就算会打断思路也要全部用中文。这可以避免很多问题。(其实当初这个问题没注意,曾经被人嘲笑过……还好是第二种情况的熟人,所以笑笑就过去了)


user avatar   wu-ze-yo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其实,很多人都喜欢把半英文半中文的“一切"说法归为一种形式。我不喜欢这样,我喜欢细分他们,下面轮到举栗子时间。

首先是生活类。

第一类:坑爹式的运用

栗子;Hello啊,你今天吃了Lunch没有啊?我Lunch吃了一碗rice还有一些vegetable和pork啊,他们都还挺delicious的喔。

作者注:这类是最让人讨厌的,一般被开地图炮的原因,都是因为这一类人。用的词很二不说,你明显会知道这些词的中文——纯粹只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比较高档而已。

第二类:习惯成自然

栗子:Hey man,你早饭吃啥了?我刚刚去Starbucks买了杯Vanilla Latte和两块Oatmeal Raisin Cookie. 搭配起来还蛮不错的哟。

作者注:这类其实有时候也会被当做地图炮中的一类人,但是要注意的是,除了打招呼是习惯以外,后面的Starbucks, Vanilla Latte以及Oatmeal Raisin Cookie都是名词来的,如果这个人长期在国外呆着的话,有很大程度上并不习惯说这些东西的中文。(比如我到现在也不知道Oatmeal Raisin Cookie的中文名字是什么,我只知道他用的是燕麦,葡萄干做的。)

然后是工作类。

第一类:还是坑爹

栗子:Lucy啊,我的LV(特别发音提醒:艾咯威)包包昨天弄Dirty了。下班之后我要去哪里Wash一下?

作者注:其实这类人一般被骂的最多,不仅用的不伦不类,可能连LV的全称Louis Vuitton 都会念成路易斯威登。

第二类:真不知道中文叫什么

栗子:Martin,你把Procter & Gamble(随便举例,如有相关公司的人觉得有问题,欢迎联系) 的那几个statement BCC我一下,顺便run一下那几个model,结果出来以后我回头要用。

作者注:看起来也是通篇英文,但这些英文都是有前提的。大家可以想象这是在一个金融机构当中,简单分析一下:用Procter & Gamble而不是宝洁,为的是避免出现中文谐音导致理解公司名字错误。其次,说到Statement,一般会特指Income Statement,Cash Flow Statement,Balance Sheet 这些东西。一个个说很麻烦之余,有些人(包括作者自己)也确实不知道这些东西中文到底叫什么。至于BCC是邮件里面的一个选项,全称是Blind Carbon Copy(我相信有不少人不知道这是干嘛的)。他的中文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因为很多的工作邮箱为了方便,本身就会使用英文版的,自然无法知道中文是什么了。至于run model这个行为是特指使用那些分析模型,用中文说不仅会非常的冗长,而且可能会出现语义不清晰。。


所以啦,你看到了很多人说中文夹英文,但实际上,这些人也是有本质上的不同的。有些人是装,有些人则是在特定的情况下,真的需要这样子说话。不过,为了考虑到他人的感受,大多数时候我对于非专业人士或者不太了解的朋友们,都不大可能会说出英文单词的。

如果一个人明知道你英文不好,还要对你说一大串乱七八糟的英文,那只能说这个人有问题。。活该被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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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更新:和大家分享个趣事,我在文中提到的BCC,有很多善意的知友给我提供了中文翻译,分别有密送,暗送,密件抄送以及加密抄送。坦白说,这四个东西,他们表达方式不同,尽管意思相对比较接近,但依然容易让人产生误解——那么,如果你确认对方是可以理解BCC的前提下,为什么要如此的排斥使用BCC三个字母呢?(当然,如果说对方不懂BCC或者英文,那么使用英文短语是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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