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黑是电视剧里的虚构情节,真实生活中这两个机关互相求着办事,谁会傻到去得罪对方?
比如:CIA有个部门叫National Resources Division(国内资源部),专门负责在美国境内活动。
但美国法律规定,在美国境内的对外情报工作全由FBI负责,CIA只能在美国境外从事对外情报工作。
如果FBI在美国境内策反了一名俄罗斯外交官,那自然就由FBI负责对他的管理。
但是,这名俄罗斯外交官在美国的任期满了以后要回到在莫斯科的俄罗斯外交部任职。这时再由FBI来继续管理他就不合适了。一是因为法律规定,二是FBI在莫斯科没有情报站,没法对他进行有效管理。
在这名俄罗斯外交官回国后,性质就从美国境内的对外情报工作变成了境外情报工作,应该由CIA接手,并由CIA的莫斯科情报站对他具体进行管理。
这时,CIA的National Resources Division就会在这名俄罗斯外交官即将回国前将其招募,也就是从FBI那里转手过来。而此前CIA可能完全不知道这名俄罗斯外交官的情况,因为FBI对他的管理是对CIA保密的。
可见,如果CIA得罪了FBI,FBI完全可以不告诉CIA这名俄罗斯外交官在给美国当间谍,等于是CIA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业绩来源。
反之亦然。
如果CIA在美国境外策反一名俄罗斯对外情报局的特工,而这名变节的俄罗斯特工告诉CIA哪些美国人正在向俄罗斯提供情报,CIA就会把这些重要情报告诉FBI,由FBI作为国内反间谍机关来逮捕或者监视这些间谍。
同样的道理,如果FBI得罪了CIA,CIA完全可以不告诉FBI这一重要情报,等于是FBI也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业绩来源。
这两家的特工里可不少都是美国最顶尖的高校的毕业生。他们的智商没那么低,去得罪对自己如此重要的兄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