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印象中的EU:“總台總台,對方有AK,要求增援,要求增援——”
真正的EU:打了999哪怕就是樓上音樂開得太大你也要去
你印象中的飛虎隊:黑衣黑盔黑面罩
真正的飛虎隊:剛才說的那身是七八年前的行頭
你印象中的O記:大油背頭、西裝革履、文質彬彬......
真正的O記:甩棍一抽打起人和瘋狗一樣順帶問候祖宗十八代讓人以為他們才是黑社會
你印象中的刑事情報科(CIB):對唔住——
真正的CIB:抓個人和拐賣婦女兒童一樣
你印象中的CID:憑自我、硬漢子、拼出一身癡,流汗血——
現實中的CID:在警隊1973年改革中被解散。
你印象中的PTU:奮鬥在打擊犯罪現場的第一線——
現實中的PTU:除了riot control就是前線警務萬金油,哪裡需要扔哪裡
而且因為前者幹的特別多的緣故導致其成為大眾風評最差的部門。
你印象中的CTRU:特別牛批,香港打擊恐怖分子的利刃,又能查案又能反恐
真正的CTRU:不能查案,醜聞不斷,警務處七隻特警隊中素質最差的一支。
而且主管是個傻缺。
你印象中的工時:所有部門都是按時交班,朝九晚五,下班就陪老婆孩子,從不996
現實中的工時:24/7候命隨時準備接收召喚,刑事部門一年十二個月有十個半月不在家
什麼?去哪兒睡?窩辦公室吧。
你印象中的香港警察高層:文職部門和行動部門為了一哥爭權奪利、壁壘分明
現實中的香港警察高層:一哥需要在文職部門和行動部門都呆過才能當。
你印象中的香港警察階級:等級森嚴,老警察得忍氣吞聲的受小年輕督察的指揮
現實中的香港警察階級:警長、警署警長影響力很大,而且狂的不得了
狂到什麼地步?上wikipedia把所屬部門主管名字改成自己的。
評論區還有人講了FIU的SSGT還使喚警司幫他帶外賣呢
督察?別說督察,總督察他都不一定屌——除非資歷比他還厚,否則完全拿他沒治
你印象中的拆彈專家:拆的都是那種能把破壞力特別大的幾十幾百公斤C4炸藥
真正的拆彈專家:出動十次能有八次是為了對付二戰時期遺留下來的未爆彈
剩下兩次一次為了非法煙花一次為了演習。
你印象中的警總:
真正的警總:裝潢風格沒那麼高大上而且還要貼副對聯的啦。
你印象中的警隊大佬的辦公室:
西式簡約風,特大特豪華,給人感覺Fortune Global 500的董事會成員一樣
真正的警隊大佬辦公室:大是大,但是這個文件特別的多,而且也不豪華,裝潢風格......中西合璧,桌子上的擺設也凌乱的很。
稍微好一點的是毒調,他們的辦公室比較符合印象中的大佬辦公室
空曠是空曠不少,但是乍一看還是有種說不出來的low
好消息是大佬們的辦公室視野都很好,能俯瞰到維多利亞港
你以為的SDU人數:
有人可能會說,你看這個是A隊嘛——不要緊,把B隊算進來,double一下就可以了啦
真正的SDU人數:飛虎隊分為兩個攻擊隊、一個小艇隊、一個狙擊隊、一個醫療支援隊,全體行動人員大概是150人左右。
而且兩個攻擊隊的編號不是A隊和B隊,是A隊和Z隊。
但是某種意義上呢,影視劇裡的人數也算比較寫實的,因為SDU這150人裡平常至少有2/3的人去全世界各地出差,兩個三個湊一起去找NATO國家或東南亞特種部隊/特警隊一起玩。
所以在港飛虎這五隊加一起大概能有30~60人才是正常水平。
我来说个专业点的。
某年某人去香港考察相关部门,国内对他们是充满期待的,准备学习点先进经验。回来后说到对方优点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装备不错,表演动作很精彩。”
做為一名小小的香港警察,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其實像TVB裡面演的事情,很多情況下都是戲劇效果,切勿當真。現實生活中,我們的行動是受很多框框條條所限制的。
現今的警察所做的每一個行動、所說的每一句話、在記事冊上所寫的每一個字、處理案件時的每一個決定,都講究一個「合理性」。現在警隊監察機制和投訴機制過於完善、錄像錄影錄音等科技功能太過發達,我們面對市民、甚至犯人做事情都是十分小心翼翼,因為在現今警隊的投訴機制下,一個小小的投訴過來,我們不能合理地解釋在這宗投訴中所涉及的行動、語句和紀錄的話,那麼分分鐘就是前程斷送。
當然,前程斷送的人也有不少(如偷拍、偷竊等犯了刑事罪行,收受利益、公權私用等犯了紀律罪行)
而警察中基數最大的就是軍裝警察,其中軍裝巡邏小隊、機動部隊和衝鋒隊就是大家在街道上最常見到的警察,也是查身份證和在案件發生時會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的警察。在案件過程中我們職責就是判斷案件的性質和層次再決定將案件分流到其他部門。如果涉及刑事成份,一般會交給DIT負責(大家經常說CID是一個大部門,裡面還會按警區和總區來細分如DCS、RCU、DATS、RIU、SDS等等)
我們職責第一要點就是預防犯罪,所以一定要以貌取人。日常巡查中,任何行跡可疑、蛇眉鼠眼、閃閃縮縮、金髮紋身、成群結隊、氣焰囂張的,看起來像「老同」(也就是吸毒者)或者像黑社會和童黨或者像非法入境者的人,可行的情況下,我們一律都不會放過,因為被通緝人士或危險份子就可能隱藏在其中。我們都會對被截停的人進行截停查問甚至截停搜查,這是建基於法律賦予我們的職權。而這過程我們一定會要求市民出示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並且透過中央系統來核對資料,看看是不是「被通緝」或「使用無效證件」。正正是這種地毯式巡查,單單我們環頭每天都能抓捕到1~3個「被通緝」人士,繩之以法。
所以被查身份證的市民一定要配合警方,不要試圖反抗或者故意拖延,因為拒絕和警方合作,很有可能會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就是俗稱的「阻差辦公」,而不出示身份證的情況下則有機會被控「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並被帶回警局受查。因為香港法律規定每一個年滿15歲香港居民都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警隊的宗旨是「服務」和「執法」是並存。所以我們有時候除了處理案件之外、更多的是幫助市民排憂解難,因為事無大小皆可報警,我們基本都會處理,但結果滿不滿意就因人而異。
基本沒回答過問題,排版混亂、語無倫次還請見諒。
最後要提一點的是,大家真的不能將TVB中的警察形象帶到現實中。接觸過很多市民,在尋求警察的幫助的同時,靠著自己從TVB裡得來的知識,不僅時常質疑我們的行動,甚至反過來教我們做事,我們斷定無案發生卻要一口要定有案。毫無可查的事情卻要我們去調查,最後不稱心得意便是一通投訴,著實可笑。切記警察不是萬能的,警力也不是無限的。合理報警,切勿無理取鬧。
麦理浩来之前的皇家警察里面或许有过港剧警察的情况
近十年来打过交道的香港警察应过百人,几乎全是被截查,从纯洁小男孩的崇拜对像,无奈被现实打击,发展致反感TVB或电影某类型表现警察正气无私重情义形象的剧种,分享些经典遭遇,从中或许展示出香港基层警察的行事逻辑及作风态度,至于何解经常被查?自身分析除长得较猥琐及走路闪缩外,有幸或许出身于传统权贵聚居地~中环半山区(但我偏偏是穷人),可坐山顶缆车于中途站下车回家,环境特别清静,治安特别好,附近权贵特别多,周边晚上9时后街上基本不会有行人,我又经常深夜行动,外貌加环境种种构成经常被截查的原因(估计)
1. 球场大佬
初中打完球后,约晚上11时,于球场与球友聊天,被一队冲锋队EU入内呼喝要求全部拿出身份证,本已被气势吓怕,出示证件后大家非常有默契地装镇定坐下打算与球友继续聊天
一坐就被呼喝「谁让你们坐,全部站起」,大家都乖乖站起,然后警察中的便衣逐一询问我们跟什么大佬属于什么堂口?
为什么已经先入为主认定我们是黑社会,什么套路?!
我们虽不是好学生但也绝对非黑社会,大家都实答没有大佬,都被他物理打脸赏了一掌,查完证再被言语侮辱一番后命令我们离开球场,不然回头再看见我们后果自负,当时就15岁左右,第一次被父母外的人打(竟然是警察)从未经历过这种待遇,除了怕只有怕,事后各人马上解散回家,也不敢跟家人讲述,在羞辱愤怒无奈懵懂下结束
分析:估计被附近居民投诉滋扰,被加盐加醋有黑社会聚集
2. 上面
夜深下楼去便利店买宵夜,离家门不出5米即被二巡警PC截停,问我去哪?
回答买吃的。
再被问为什么深夜买,什么工作?明天不用上班吗?
心想你神经病吗?饿还要你管?
反问法例有禁止深夜买吃的吗,还是公布宵禁了吗?
然后就警告我别(玩嘢)戏弄警察,再问我住哪里?
我指指旁边的大楼回答上面
被粗话骂娘「X你X母 哪里是上面?大陆还是天堂?」
心想买个宵夜吃都遇燥狂病人,虽然内心不断组织如何言语反击,但始终怕事,无奈不情不愿报出大楼名称,才被放行,吃的心情也破灭了,对警察的坏印象进一步强化
分析点评:警察权威不容侵犯,就算他的问题多无理
3. 不能分心
晚上回家路上,路过的冲锋车闪灯放音响要求停下,走在街上想事情根本没为意目标是我,以为是叫停其他车辆, 没有理会继续前行,然后奔驰Sprinter冲锋车在我旁边急停,5秒内就被突击下车的冲锋队EU包围
为首第一句先手指向我问侯我娘,第二句才问为什么不听指令停下,处于懵懂状态的我答在想事情没为意,心想冲锋车会截查行人吗,又突破认知了,下次会用超级美洲豹直升机截查我吗?
果然又被斥责我戏弄他们,没可能那么清晰的指令会听不到,只是我故意不服从,然后警察非常专业地将我押到一旁搜身,搜随身包,脱鞋搜,私处也被模,包内每一名片每一纸币每件杂件都被翻出细看,花了半小时才完,放我离开时命令立即回家,别在街上再见到我,否则不排除控告游荡,自此学会在街上没有合理解释是可以被控游荡罪
4. 官威
街上过马路后突然被5人机动部队PTU前3后2包抄,明显怕我逃跑,用战术包围网夹击,截停后问为什么避开他们
我???没有看见啊!
为什么过马路,不是明显避开吗?
我????心想什么罗逻啊?!为什么警察的问题都是先入为主,如何响应也是错!!
小心回答因为目的地需要过马路?!
还是答错,又被斥责戏弄他们,怀疑我身藏违禁品,被押到墙上举手叉双腿搜身,1人搜身,1人向电台核对身份,另3人围成半圆把我包围,当时有点生气,发脾气骂无缘无故受这对待,我是重犯吗,有权用尽,小心报应,被其1警指着我鼻大声喝骂要求我冷静,一凶即乖,最后放行时女PTU竟跟我说不好意思,多谢合作!冷冷地回她「被逼的,只是屈服于你的公权力」头也不回急步离开
5. 文明执法
晚饭后于楼下公园与朋友散步聊天,被4个PTU截停,说旁边的单位被爆窃,一口咬定是我俩所为,震惊带愤怒,驳斥他们神经病,难道犯完案不逃等你来?
被带头的警长靠近至面贴面的距离,小声地说别耍花样,喜欢的话可以加控我袭警及拒捕
好吧!!别说反抗,连反驳都被恐吓,软了!完了!交给命运安排吧,被要求蹲下双手靠后(没上手铐,没说警戒词,没说正式被捕)等候扣押我们的冲锋车来
增援来到后带队的督察与PTU警长交谈后示意我们可以离开,到我不乐意了,要求督察解释,说好的拘捕吗?好好玩吗?
督察说报案人描述的特征与你们俩相近,我说解释勉强可接受,但PTU警长行为不可接受,向督察要求全队PTU的编号及姓名,需要投诉涉嫌非法禁锢、刑事恐吓及妨碍司法公正
督察演红脸good cop东拉西扯说他们压力大,经常绷紧容易紧张等等各种开脱,其实就分散我注意力,发觉时PTU早已离开,当然得不到编号及姓名,屈辱太深不能就此了结,接着到警署报案,叙述完案情被投诉科回复证据不足,不会立案调查,然后就没有了,也没钱没时间没精力提民事诉讼,当刻有想过在警署门外等候PTU警长下班回家,知道地址后再想复仇大计,但一想后果就退缩了
感想:打击极深,那种面对公权力的无力感,警察内部集体有默契地包庇同伴违法行为的无奈,比第一次给警察打的打击还要深,事后为保护自己不断钻研警察的行为守则,法律赋予警察的权限,人权法案的保障范围等
6. 反击的号角
当时自觉足够了解警察及自身的权限,授之无傀之被截查专家,有足够应对能力不吃亏甚至反客为主
午饭后在公司附近海旁散步,实验品进场
巡警1:「先生麻烦出示身份证」
我:「为什么?」(此前都是乖乖交出,今次人类一大步)
巡警1:「认为你有可疑」
我:「好啊,但谁赋予你权力妨碍我行动自由呢? 」
巡警1:「香港法例赋予警察权力对疑人进行截查」
我:「但具体执行那条法例呢?还有疑人的定义呢? 能麻烦解释给我知吗?」
巡警1:「...」
巡警2:「公安条例!先生麻烦合作,出示身份证」
先给他身份证,免得他们借故告我阻差办公
我:「我已合作给身份证,但你还未回答问题,公安条例那一条赋予你权力?还有疑人的定义?」
巡警1&2:「...」
我:「难道执法者不知自己在执行什么法吗?」
只抄下数据,没有按正常程序与电台核对身份就交回身份证,巡警1:「多谢合作,先生可以离开了」
心想不能让你们蒙混过关,我:「别走,你们在没有合理解释下妨碍我受宪法保障的行动自由,请告知编号及姓名」
巡警2:「我们没义务提供姓名,编号自己查看」
我:「啊!知道自己义务但不知自己执行什么权力,警察学院没教还是你们是冒警?」
巡警2: 「...」
巡警1 :「先生没其他事可以离开了,我们也不妨碍你的行动自由」
我:「你们走吧,回去慢慢想怎样向投诉科解释吧」
点评:最后没投诉,就吓吓他们,其实这俩警态度良好,只要他们前辈作孽太深,无辜承受了我满满的怨气
7. 情绪失控
巴士站一下车就被2巡警截停,照样问谁赋予权力?执行什么法律?
还是回避质问,只说怀疑我包中有违禁药物,搜查时我一直挑衅他们,质疑并控诉他俩不懂法不专业,喜欢随意截查为市民添烦添乱,其1警竟被激怒,大喝要我收声,否则控告阻差办公
我说你要逮捕就说警戒词啊,也提醒他为这小事拘捕我后小心回去给上司骂,就算过了你上司我都不相信律政司会检控啊
那警胀红了脸咆哮大叫警察做事不用我教,我跟另一警说你同事情绪已失控,我也受到惊吓,感觉不适,同时担心个人安全,可以怎办?
另一警说了句不好意思,然后竟然快速拉走失控警离开,还听到失控警与同伴说了句我大声不代表犯法,那次赶时间就没有乘胜追击了
深刻的被截查经历大概就这样,承认后期对待警察的方式是极其嚣张兼且得理不饶人,有些极其侮辱的字眼都没收录,但希望理解这样的进化是被逼出的,终归究柢只为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