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红学界早有定论,为什么还在讨论。我把10年前的文章转贴过来。
《红楼梦》开篇就说“无朝代年纪可考”,但行文中却透出满俗。例举如下。
《红楼梦》中写道,薛宝钗是进京来待选才人的。殊不知,折实满洲旗制的事情了;凡满洲旗人之女,都有资格选为秀女,成为后妃。故可确定,薛家为满洲旗人无疑。
文中称呼宝钗为“宝姑娘”,称黛玉为“林姑娘”;为何一个用形式称呼,一个却用名字开头作称?其实,其中有一个满俗风规:满族人称人不冠姓,而以名为“领称”,双名的则以名字之首一字“领称”。例如“琏二爷”、“宝二爷”、“环三爷”、“蓉大奶奶”……皆属一辙。汉人则不同,称人称其姓氏,男子加冠之后即呼其表字,否则则为不敬。因此,书中薛宝钗称宝姑娘而不是什么“薛姑娘”,而黛玉不称什么“黛姑娘”,用以区分满汉。
但薛蟠又称“薛大爷”而不称“蟠大爷”,则是为了区别贾氏以外的人,另有用意,并非制度之乱。湘云亦只称“云儿”、“云丫头”,而正称则曰“史大姑娘”,用姓,也属汉俗的迹象。史家即李煦家,也是汉人久归内务府籍之人,书中变称,也只是为了有别于贾氏之义例。再如满人对表亲中的兄弟姊妹行,相互之间,仍如本族,只称哥哥、兄弟、姐姐、妹妹,而无汉俗的“表哥”、“表弟”、“表姐”、“表妹”之例。书中宝玉、黛玉、湘云等互称之“二哥哥”、“林妹妹”、“云妹妹”,最是佳例。
在对待奴仆的态度上,满汉有区别。在满俗中,虽然尊卑贵贱有严格划分,但尊老念旧乃一大要义。男女奴婢,凡侍奉尊长上辈老人的,完备以长辈之礼待。凤姐对赵嫫嫫,一口一个“你儿子”(指贾琏);贾蓉称赖大为赖爷爷。着在汉人家,没有这么对下的。
文中有黑山村庄头乌进孝。“庄头”是满制。在阎崇年教授讲“清十二帝疑案”中,讲雍正朝时提到“庄头”一词;“庄头”是凶恶的二地主,掌有大量农田果园。而在汉俗中并无庄头之名。所以,可见书中写了很多满俗。
曹雪芹有一句话:“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这是暗指康熙大帝的六次南巡的盛举。为什么说仿舜?这是尊满的词义。因满族被宋明时代汉人呼为东夷,加以歧视,故满清定鼎中原后,避讳使用“夷”字(所以荷兰的“红夷大炮”被改写成“红衣大炮”)。舜为东夷之祖,曹雪芹故用此笔,既避免了“夷”字,又称颂满人,在书中大写起满俗,真是一笔多用。
在子女管理方面也是有满族的风俗,子女的教养,并不是由生母直接掌管。简单的(低品级的),即由乳母负责;有条件的(高级次的),则另有专职,即所谓“教引嬷嬷”,她不是管喂奶的,专管抚养教导(礼法,做人,处事)。教引嬷嬷,多的还不止一个,贾府的哥儿和姑娘,都有两三个“嫫嫫”——这和通常与“女仆”混义的“老妈子”并非一回事。“嫫嫫”记音最确,“嬷嬷”已较易与“妈妈”淆混了,而满语是meme,而非mama。应注意,《戚本》概书嫫字,此为满语满制。高到皇太子,则有“八母”,即四奶母,四教母,——而雪芹之曾祖母孙夫人,正即康熙幼时的保姆嫫嫫之一(重要的)。雪芹笔下巧用“八公”一词,混人耳目,其实质不过是指康熙大帝的八姓乳保之内务府家世。
由以上几例,只是浅尝辄止地分析了《红楼梦》中的满俗。作者自己说“无朝代年纪可考”,不过是掩人耳目,实则处处透出满清风规。
————————————
找到一段关于发式的:
《红楼梦》中因艺术加工的关系,特别是绣像带图的《红楼梦》大量流行以后,书中人物品概变成了古装,几乎成了公认的事实。这种错觉相沿已久,我们应该实事求是的还它本来面貌。先从发式说起:
《红楼梦》中描写男人发式,主要集中在贾宝玉身上。如第三回中,描写林黛玉眼中的宝玉的发式是:
“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绦结束,共攒牵顶中胎发,总编一根大辫,如漆黑亮。从顶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角。”
又如二十一回,史湘云与宝玉梳头,写宝玉的发式是:
“在家不戴冠,并不总角,只将四围短发编成小辫,往顶心发上归了总编成一根大辫,红绦结住,自发顶至辫梢一路四颗珍珠,下面有金坠脚。”
男子梳辫,本是自拓跋魏以来北方民族的发式,经契丹、女真、蒙古大同小异,到清代男子都梳辫,垂于脑后。四围梳小辫,归至顶心编成大辫,这是清代满洲世家子弟幼年时的发式。这种发式直保存到清末光绪年间还存在着,不过已不普遍而已。至于宝玉所戴的“冠子”、“勒子”,又是什么“束发嵌宝紫金冠”,“二龙抢珠余抹额”全属虚构,实际上是没有的。
宝玉既梳辫子,且那种辫子的发型直到清末还有保留,那么贾赦、贾政、贾珍、贾琏等不问可知,都是梳辫子的了。不过样式与宝玉的不同,是成年人的发式。清代前期成年人的辫子,留的底盘很小,其余地方一概剃去、六十三回写宝玉令芳官改换男装,有下列一段文字:
“因又见芳官梳了头,挽起攥来,带了些花翠。忙命他改装,命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来。……”
芳宫的改装,正是模拟上述成年男子的发式,所以才剃得露出碧青的头皮。
清代满族少女也梳辫子,幼女也梳上述宝玉式的小辫。如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的芳官:“头上眉额编着一圈小辫,总归至顶心结一根鹅卵粗细的总辫,拖在脑后。”
和宝玉梳的完全根同。同一回中说袭人等年纪较大的都已“将正装卸去,头上只随便挽着攥儿”。“正装”什么样?书中有意避去。平时发式,满蒙女子髻在头顶上,汉族女子髻在脑后,这是非常清楚的。袭人等:“头上只随便挽着攥儿”。当然是满蒙女子之髻,所以才在头上。又如四十四回:“凤姐……回头向平儿头上拔下一根簪子来,向那丫头嘴上乱戳。”可证平儿发髻梳在顶上。再如第三回写凤姐:“头上带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也是证明髻在顶上(这一条材料有虚构成分在内)。所有上述一切,都证明曹雪芹所描写的是当时包括曹家在内的满洲男女、长幼的发式。虽有虚构成分在内,极易区别开来。
当时的正装发式,著者一再躲避直接描写,对贾母、王夫人等入宫时,一概用“按品大妆”字样带过。不肯如实描写。男的更是这样。如第十五回写北静王水溶:“头上戴着净白簪缨银翅王帽”。这是从戏台上搬下来的,毫无当时现实生活的反映。
———————————————
关于满汉通婚:
满汉之间的通婚是状况应是:清入关时开始全通。康熙开始,满洲八旗与汉军旗可通,汉女可与旗人男子通,旗女不得与汉人男子通。咸丰以后,全通,直至满族消亡。
一、清入关以后,公开提倡满汉通婚。
顺治五年八月,为笼终汉人,缓和民族矛盾,多尔衮以摄政王的名义代皇上特颁布满汉通婚令:“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姻缘。”
《清史稿;世祖本纪一》上明确记载:顺治五年八月“壬子,令满汉官民得相嫁娶。”为使满汉通婚得以推广,皇上率先垂范。
以顺治为例:有汉人妃五个(只一人记载为汉旗,剩余应全部不是汉旗)
恪妃:石氏。汉军旗,滦州人。其父为吏部侍郎石申。
庶妃:唐氏。生皇六子奇绶。
庶妃:杨氏。生有一女。
庶妃:陈氏。生皇长女和皇五子常宁。
二、康熙开始限制。
我们在有清一代的国家大法中虽然找不到限制满汉通婚的条文,但从康熙年间开始,满汉不通婚便在满人中成为一种约定俗成,而且在家法中还有着明确的规定。康熙《户部则例》卷一《旗人嫁娶门》有“在京旗人之女不准嫁与民人为妻”的规定。若要嫁给民人,那么,这个女人就要被取消旗人的身份。但是民女嫁给旗人却不受限制。《户部则例》:旗人之女不准与民人为妻。若民人之女与旗人连姻者,该族长佐领详查呈报,一体给与恩赏银两。如有谎报冒领,查出从重治罪。这就是说,民人之女嫁给旗人,官家还要给赏银。可见,一直在鼓励汉民之女嫁给旗人。
康熙非旗人汉人妃:陈氏:庶妃。汉族,江南布衣陈歧山之女。生子一。
三、咸丰后,满汉不通婚实际全被打破,至清亡,满族作为一独立民族已经消失。
———————————————————
补充:满族尊女对红楼中曹公“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风尘怀闺秀”,为闺阁列传思想的影响。
满族之尊女,远过于汉人。僻处东北、生产经济落后的满族,妇女的体质、教养、参与生产的方式与作用,都与汉族妇女不一样,还保持着古朴醇厚之风。古代满人家家户户都供奉佛拉格托,这是满人心中的女神,入关以后,满人吸取了大量的中原文化,出现了佛、道、儒及民间众教皆奉的现象,妇女三从四德的约束对妇女也有影响。但因多年来的本民族固有传统,特别是旗营中的女子,在称呼、习俗、地位等方面都有她们的特殊地方,是清朝时地位最高的一个女性群体。
在旗人的称呼上,旗营家中没出门的姑娘通称“姑奶奶”,家中的侄子管姑姑通称为“姑爸爸”,管父亲的最小妹妹为“老爸”。在这里“老”是最小的意思,如管最小的孩子叫“老疙瘩”、垫窝,管新嫂子称为“姐姐”或“新姐”。具体如下,
(1)家谱中可列女儿乳名,结婚出嫁者须注明男方地点、旗籍、门第、姓名。
(2)允许营内知己的妇女、女孩结为异姓姐妹,也就是汉人讲的结拜兄弟。所结姐妹结拜后,多以大爷、二爷、三爷、四爷……相称。
(3)营中允许女孩子穿满洲男装并可练习骑射。
(4)旗营学房中的学长一律由女孩子担任,官称“大师姐”。即使有的男孩子岁数大一些,也得称呼“大师姐”。当然,在练武、摔跤时,其学长便是由男性担任,通称“大师哥”。
(5)正月初六,必须接已婚的姑奶奶回娘家省亲,骨肉团圆。
(6)中秋节时,旗营内在官厅摆设香案,为“月光娘娘”焚香叩拜,乞求神佑,这是旗营女人的专利,男人不得拜月。
(7)旗营女子必须天足,不得缠脚。
(8)满人辫子之所以盘上头顶,是孝顺母亲的表现,将母亲放在最高的位置。
(9)对于旗营中的妇女,有特定的优抚措施。有特殊的物质待遇:
一是“红事银子”:旗营中的人家由于满民不通婚条框的制约,所以多在本旗、本营或其他军种的旗营人之间通婚,故有“旗营里的人——非亲即友”一说。鉴于此,旗营内婚嫁的礼俗和隆重程度都十分显耀。为此,旗营内的档子房就会上报,同时分发给男女两方“红事银子”以示祝贺。
二是禄米。旗营中未嫁女子均有禄米,每季发一次,但女子不当兵,故无俸银。
三是白事银子和寡妇钱粮:旗兵死后,取消其钱粮并再挑缺时,旗营内先发其妻白事银子,此钱不得代领,个别人家自有领佣将钱亲自或差人送至家中。如其妇“守节”,则再发应得钱粮,每月须其妻亲自领取。
四是孤女钱粮:旗兵死后,若仅遗存孤女,无兄无弟,则旗兵钱粮照发给这女子。
旗营里的男人是世袭八旗兵制度,只知道效忠朝廷,基本对家庭里的事什么都不管,家庭都是由妇女主事。时间一长,男人在家里就成了“吃凉不管酸”的“甩手掌柜子”,媳妇称夫“油瓶倒了也不扶”。所以,旗营里面妇女不受歧视,而且说话很有分量。
满人认为顺治入关时,才6岁,如果没有太后,大清国岂能顺顺当当地建立?而且八旗女子中有被选入宫内,成为“秀女”,最后走“选妃”、“立后”的道路,从而改变家庭、家族在旗营中的地位的例子。清末慈禧太后的“垂帘听政”是女人干预了国政,接连听政了同治、光绪两朝。女人能管得了国家,怎么就管不了咱们家,满人这种观念是造成旗营内妇女政治地位偏高的主要因素。
旗营家的女性受家教极严。对姑娘家教更严,让她们自幼养成懂礼貌、知法度、忠厚老实、办事为人不走样,虽然不能同男人从军打仗,但也不能失了规矩。由于旗家姑娘从小理财勤俭持家,所以深受父母及兄弟的尊重。即使姑娘出阁了,作为新媳妇、新姐姐,也会恪守“妇道”,遇事不卑不亢,在婆家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来维护娘家的尊严,自己绝不参与分家产。但由于公正、威信高,所以有时还会让族中最高长辈特请出来做婆家弟兄分家的仲裁人呢。正因如此,出阁的姑娘一回娘家,娘家人便会高呼“姑奶奶”回来了,“姑奶奶”在家有绝对权威。在娘家说话算话,可以拍板定调,比叔叔、伯父说话都管用,娘家大小事都要先征求姑奶奶的意见方可去办。
妇女在旗营中的地位与娘家也有很大关系,这一点与其他民族不同。满族小儿一出生就全都是姥姥家的事,而且是白尽义务。姥姥家的舅舅、姨在外孙、外甥身上下的心血要胜过自己本姓的孙子、侄儿(女)。满族孩子满月时“挪骚窝”,就是娘家接姑娘带孩子回去住上一个月。当然,满族人也心疼女婿,满族人女婿叫“姑爷”。俗话说:“丈母娘疼姑爷——为的是女儿”。
—————
补充一下,又翻了翻书,前面讲的的康熙年间开始禁止旗女嫁给汉人貌似不对,因为,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户部的部门则例《户部则例》才首次修成颁布,明确此规定。而《大清律例•户律》有规定: 「八旗内务府三旗人,如将未经挑选之女许字(字,嫁也)民人者,将主婚人照违制律,杖一百; 若将已挑选及例不入选之女,许字民人者,照违令律,笞五十,其聘娶之民人一体科罪。 」 但是《大清律例》于乾隆五年(1740),才正式定名公布。
所以,贾敏嫁给林如海如果对照史实,应该是在康熙时期,那时候还是鼓励满汉通婚时期。
——————
关于发式的补充:
明朝夺取政权后,很大程度上采用与恢复了唐宋时期的制度和 习俗。随发布宣告“恢复汉官至威仪”,对一些社会上的习俗民风与装扮习惯进 行改制整顿,凡是元朝蒙古族遗留下的风俗,如发式、胡服、戴固姑冠等一律废止,颁布了明朝的服饰制度。例如“碟鬓髻”发型是由汉代的“堕马髻”变化而来的,此发型是在梳挽发时,把所有的头发集中挽至头顶后,编成垂下的髻,在两鬓 插满珠翠首饰。 87版红楼里的女子发饰基本上是按照明制,仔细看,发髻都在脑后。
满族的女子的发髻,是将头发挽至头顶,分成两把,在头顶梳发成扁平形发髻,插上扁方、玉簪等发饰,将脑后与耳边的余发梳成扁平的象形状,发辫末端用发绳束起来,略微上翘,形状像燕子尾,整个发髻的造型像个待飞的燕子,也称“一字头”、“把儿头”、“两把头”,清文康《儿女英雄传》二十回:“(安太太)头上梳着短短的两把头儿,扎着大壮猩红头把儿,撇着一枝大如意头的扁方儿….”就是对两把头发髻的描写,大约 在嘉庆年间,女子在盘这种发髻时,需要用铁丝或木头制定一个特殊工具,做成一个圆形“发架”,梳头时把头发分成两把,先把头发盘放在发架上,分中间横插一扁方,将发髻垫高,发髻两端呈角形,因发髻中插有架子,又称“架子头”,《清代北京竹枝词.草珠一串》:“头名架子太荒唐,脑后双垂一尺长,”注释:“近日女子,以双架插发际,挽发似双角形,曰架子头”。 最近的延禧攻略中的发饰,你可以很明白的看到,发髻在头顶上。
关于头上、头顶的差别,我认为没有必要那么较真,因为脑后也是一个常用词。
红楼因为太写实了,让人感觉不是小说,但是他实际上还是小说,小说必然有文学创作,所以不必要太较真。
并没有什么影响。
光绪皇帝亲政遭遇甲午战争惨败后,提拔了一批新党主持改革。一群愤青改革中因为种种原因遭遇了很强大的旧党阻力。
康有为和光绪只有一面之缘,但是坚信是皇帝的知音,并脑补了是慈禧太后在暗中破坏戊戌变法,于是派人连夜通知袁世凯,想通过政变杀死慈禧太后。
袁世凯一听这还了得,表面应付一下赶紧通报荣禄,要将康有为一伙人一网成擒。
康有为事先逃亡,在海外骗钱为生,编了很多的政治斗争故事(还搞出一张和光绪皇帝的合影)骗取赞助,在海外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度过了一生。
时人嘲讽他:国之将亡必有;老而不死是为。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写刘姥姥那段,让人心酸又觉有些温情,
这刘姥姥是个积年的老寡妇,只靠两亩薄田度日,如今女婿接来过活,岂不愿意,遂一心一意,帮衬着女儿女婿过活起来。
巧姐的命运改变起因,是一个比蚂蚱还小的翅膀扇动,狗儿接了丈母娘一起过活,这个事情再小不过,但对于一个封建农村老妇女来说,那是天大的喜事。
因为对于刘姥姥只生了一个丫头来说,在农村是被同情的对象,这意味老了无人奉养,古代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同时,姑娘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刘姥姥再年老也只能自己苦撑,干到不能动的时候,闺女能得到丈夫许可,伺候娘的临死两天就不错了。
但是刘姥姥成了农村里少有的能摆脱这个命运的人之一 ,女婿愿意接她去一起过日子了 ,一句岂不愿意,让人想象姥姥当时的惊喜。哪怕是因为孙子孙女需要人帮手 ,但通常农村男人是宁可压榨老婆,也不愿意多这么一口饭的,这点来说, 狗儿良心其实已经在农村一般男人之上了 ,最后刘姥姥为了救巧姐付出的钱财,不可能是她一个人就做主,必然也得到了女婿同意的。
有个新家,意味着农村的平日繁重劳累体力活可以分摊一大半,照顾外孙子孙女就行,正因为刘姥姥从此有了新家,日子有了奔头,才会真心为女婿女儿一家操心,卖老脸受嘲笑也要给女儿女婿去贾府打秋风,不然她之前为什么没想起来这个亲戚,因为她不被赡养,和女儿家各过各的,当然不可能贴心贴肺为他们考虑。
红楼梦里这是一个少有的善因通向善果的故事 。有狗儿接刘姥姥过来一起过日子,才有姥姥为了后辈努力发挥余热,攀上贾府大幅度改善了生活,贾府无论是一开始凤姐的二十两,还是后来给的大堆富贵东西和一百两银子,虽然瞧不起但赈济是实在给人家了,才有人家回报以巧姐的解救。
可是如果刘姥姥没有接去和女婿一起过呢,在农村这更是理所当然的,这个勤劳又聪明的老婆婆只能最后无声的泯灭乡野,死的和其他绝户寡妇一样凄苦贫瘠。试想,农村有几个男人愿意像狗儿那样让丈母娘过来一起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