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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看待江歌案里的刘鑫(刘暖曦)?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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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哼!你们还是没看到人性至恶的一面。分享个细节你们自己细品!

2016年11月2日晚上,也就是陈世锋第二次来案发现场导致江歌遇害的那晚。

江歌在家收到刘鑫的求助信息后出门去接刘鑫,并在车站等了两个小时,期间特地为刘鑫买了馄饨当宵夜。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江歌与母亲进行了生前最后一次语音通话,她说:「妈妈,我到中野站了,这会儿和刘鑫会合,一起回家。」

江歌遇害后,宵夜馄饨洒落在现场的血泊中,浸满血污。

然后,刘鑫在和江妈微博对峙的那个时期,特地挑在清明节给江妈发私信。

她说:阿姨,血馄饨好吃吗?

一份江歌对朋友爱和责任的宵夜馄饨,最后成了受益者刺向江歌至亲遗孤的匕首,你觉得刘鑫是什么样的人?

从此我就和刘党势不两立!


关联阅读……

有人评论区问漫画侮辱的事,具体百度都能搜到,用关键词“漫画 江歌”即可。

之前整理了部分漫画,因有网友表示太过恶心引起不适和网暴风险,故删除。


user avatar   shi-zi-wei-wu-yue-5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就骂她事后的态度

我就不骂她关门的做法

见多了这种生死攸关情况下选择自保的人,说一句性本恶都能被喷

自私的基因特么是本书。

“理解做法但不原谅态度”这个观点有错吗?盘评论区b了个bb的闹了半天我还以为我在给刘鑫辩护一样

不是错的不代表就是对的,这句话难理解?

你以为活着就是对错分立的?特么法律还有灰色地带呢。


我理解她不开门,我相信人性本恶,骨子里那一抹深深的自私是印刻在基因上的

我理解,要是换做是我,我指不定害怕到不仅反锁大门还要往阳台跑,然后躲着捂耳朵蹲在角落开始自闭

所以我不觉得刘鑫案件中锁门是错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下意识地保护自己——我们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至评论区那群语文没学好的东西:不是错的不代表就是对的,理解不代表原谅,没学过语文就去重读小学行吗?你那阅读负分的智商看着让我想笑。)


但是如果是我,我活下来了,我的挚友因为我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我会跪在江母面前忏悔,我余生都是江歌给的,我该拿我的所有的时间去安抚、去陪伴江母的内心,我该用我毕生的精力去请求、去乞求江母的原谅

我真的不应该在我的挚友为我献出生命后,还让我的母亲说

“她就是命短,这些和我女儿无关啊”

我真的不应该在我的挚友为我死在门外后,还对她的母亲说

“人血馒头好吃吗,我来帮你涨热度”


我真的不是因为她不开门而厌恶她

而是她之后不以自己为人的做法让我厌恶她

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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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的江母想法:

首先,江歌是因为你刘鑫死的,甚至可以说是代你而死。我二十年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凭什么就替你死了。

其次,江歌死后9个月你刘鑫没有一点感恩之心,甚至没有一点同情心,对我避而不见。对媒体含糊其辞,只想最大化削弱这个事对你的影响。

再次,我想要凶手偿命,但是你刘鑫一再翻供,对警察判案造成了影响,我不怪你怪谁?

最后,我女儿替你死了,我不求你视我为父母,不求你替我养老送终。但你视我为仇雠,你全家拉黑我,你和你的母亲还对我口出恶言,侮辱谩骂。既然如此,法律制裁不了你,我也要让道德成为你审判你的法官,让人一辈子戳你脊梁骨,让你一辈子抬不起头。

我很理解江母,我觉得刘鑫这样的人,不配江歌替她死。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保护好自己就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大的责任。

祝大家平安喜乐


12月23日上午更新修改

有人私信我和我聊了很多东西,我觉得代表网上一部分人的想法,发出来与大家分享。因为只针对看法不针对人,所以不放名字和头像。

这个人在对话之前发了很长一段话,因为截不了全图,所以我用复制的方式放到这里:

曾经不遗余力帮助江母的苏三在微博发表的几个事实:写几个事实——谩骂所不能改变的事实,以供阅读者自行思考。 在日本发生的杀人案属于公诉案件,日本检察院贯彻的是诉讼一本主义,在陈已经承认罪行的情况下,江妈作为受害者家属,请律师没什么意义。

这一点在去年五月份陪同她去上海协力法律事务所咨询时是被证实的,创始人在17年就江歌案也接到过求助信息,该所在日本有分所,知道此类案件里律师的介入不能提供实质性的帮助,所以推辞了。 16年事发,在日华人提供了大量帮助,可以统计的善款约有三十多万,此外热心人提供食宿陪护,无微不至,连江妈的背包都是在日学生购买的。语言学校的老师负责了葬礼的全部开销。

江妈第一次回国后,徐静波又募捐了款项,为无辜而仗义的江歌安葬芳魂。江妈除了受害人家属的身份,同时还有证人的身份,她出庭的话,交通住宿都是由日本政府承担花销的。 所以江妈以“高昂的跨国律师费等”为由发起轻松筹后,很多参与捐助的日本华人心塞郁闷了。 他们礼貌的选择了沉默。

其中部分人在庭审时接受了采访,他们对当事人的评价很不好,这部分采访没有播出。 江妈主动找的局面,局面剪辑后有两个版本,其中几个编导同情刘鑫,不想播出对她不利的那个版本,内部发生了争议。最终在11月份播出了那个对刘鑫不利的版本。 局面栏目组给江妈捐过钱。 局面跟拍江妈大概一个多月,庭审时在日本了解了更多的内情,负责人的想法开始慢慢转变了,但因为新闻工作者的操守,他不能再点评自己采访过的人了。他有善意的劝阻过我不要捐钱———我没当回事。

他对江妈的私下评价在一次支持者的撕逼中被我一怒之下发了出来,我对他感觉非常抱歉。 江妈隐瞒了日本老师出钱操持葬礼的事,私下里她曾向对方索要发票报销,被拒绝。后来葬礼的费用和墓碑的费用都被她归纳到轻松筹里去了。 老早之前就有人劝阻她开打赏,她拒绝了。 也有人劝她退掉那些已经后悔的捐款者的善款,她也拒绝了。

因为江歌离开了,所以她不想让刘鑫好好活着,任何劝她理性点的人,某种意义上都是她的敌人。不管你帮过她再多,只要她发现你看清了一些事情————你就是“叛徒”。 很快就会有她的大批支持者将你妖魔化,踩到泥里面去。 想要将这件事无休止持续发酵炒作的,从来都不是刘鑫,是江妈。


上面是私信交谈记录,评论里还有一位朋友 @晓星尘 提出问题:我看到这一系列事,总是在想如果我处在那件事当中,我是刘鑫,我该怎么做。如果是你们,你们怎么做?

如果我是刘鑫,我会怎么做呢?陈在胁持江歌的时候我会冲出去吗?我的回答是我也不知道,事情没有在我眼前发展到那一步,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冲出去和一个疯子搏斗。毕竟,我觉得两个赤手空拳的女生是打不过一个疯狂的持刀男子的。

但是,我敢肯定的是,如果我的室友闺蜜因为我的原因被人杀害。我知道她的母亲来到了日本这个对她而言语言不通、举目无亲的陌生地方,我一定会去机场迎接她。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陪伴她,去安慰她。我会出庭作证协助她推动案件的进展,我会参加争取死刑签名活动。我会参加江歌的告别仪式和火化仪式。在判决出来之后我会常常去看她,会想方设法避免让她想起江歌和这些事。哪怕她情绪激动的骂我、打我,我也不可能会骂她,更不会让我家人去骂她。

然后关于上面私信内容的看法如下:

1、首先申明我不是法律专业,更不懂日本法律。但我知道在日本判死刑很难,请律师可以有更大几率判陈死刑。简单来说,江母就是要陈杀人偿命,没毛病。

2、我相信有很多人为江歌捐了很多钱,江母也没有公开捐款用途。那这又怎么样呢?我觉得捐款最多也就是几十万,相比江母培养江歌和打官司的开销都是小钱,她已经为这事倾尽全力了。为什么有些人看到江母拿了钱就一个劲的批判,难道江母不要生存的吗?我认为,在这种江歌死亡已经既成事实的情况下,江母会考虑后路无可厚非,她已经没有依靠了。她要存棺材本我太理解了,过几年等这事冷了之后还有谁会记得她?难道你们想江母老了以后上街乞讨为生吗?

江歌遇害案进展:江母卖房筹款征集签名推动死刑判决_中华网

3、关于《局面》对江歌案跟访我没看全,想看的分析可以看知乎的评论

4、私信这人认为“你犯的最大的错误是把双方交恶之后的行为用来佐证”。我的看法是如果刘鑫去机场接机,陪伴并安慰江母,两人后期反目成仇的可能性也会小很多。我们首先要知道,江母是一个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中老年女性,可能还在更年期。如果我是江母我会想“我女儿替你死了你都不来机场接我?”“我女儿替你死了你都不来跟我说说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女儿替你死了你都不来见我?”“我女儿替你死了你都不愿意出庭作证?”“我女儿替你死了你都不来祭奠她?”我觉得江母已经算很能克制了,要是换成我会找上门去给你好看。《局面》栏目出面组织,刘鑫才在案发后第294天才跟江母见面,早干什么去了?

就这样为什么还有人给刘鑫洗白?

生气,不写了


2019.12.23中午更新

中午看到的中国经济网的报道,我一直看中国经济网,我觉得这个报道还是可信的

江歌遇害1143天后,刘鑫改名为刘暖曦接受粉丝打赏_中国经济网

以上,更新自2019.12.23


2020.1.2更新

莫名其妙的被禁言了7天,很多人给我的留言无法再一一回复了,抱歉

统一就评论中的一些进行回复如下:

一、当天事发真实情况是怎么样,只有死去的江歌和陈世峰、刘鑫三个人知道。陈世峰和刘鑫不说实话就永远不会有第三者知道现场的实际情况,这就是个罗生门。所以所有人都不再纠结现场的问题,都相信了法院的判决,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人谴责陈世峰的原因。

二、“刘鑫的恶,根本不在于她当时没有开门,而是她事后的所做所为。”这是90%的人的真实想法,绝大多数人也承认把自己放在刘鑫的位置也没办法冲出去和江歌同死。所以抓着案情细节不放的人请不要说那些没人想理的细节不放,我们不在现场根本就不了解真实情况,所以没人关心这些。

二、因为觉得同情周鑫的人可能年龄偏小,共情能力不足,我举个大家都应该可以理解的例子:假设学校里有一对男女早恋,班主任老师多次提醒了他们之后,他们依然还是我行我素。班主任为了让他们彻底分开,在全校大会上点名批评并通报全校了他们两个,中间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女学生一时接受不了刺激轻生了,那大家觉得三方中哪边错误最大呢?虽然是老师说的话导致女学生轻生的,但问题的起因是两个人违反校规早恋在先,老师还给过他们两个机会屡劝不止,他们自己不听教诲而已。

我们要知道事情的因果概念,因就是他们先早恋,且不改,果就是女学生轻生。先有因才有果,种恶因得恶果。江歌案也是,刘鑫有错在先,才有江母的反击报复。错的因在刘鑫,所以结出了不那么漂亮的果,这也只能怪刘鑫,有些人不要搞错了因果关系。

三、我本人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每年都会拿出几千元做公益慈善。我给我认为可信的机构捐了钱,却从来没有管过他们怎么花钱。因为我知道做公益的人也要吃饭也要生存,我把钱给他们就是信任他们,他们怎么花是他们的事,我不想也没那个精力去管。江母这里也一样,大家捐钱给江母,是希望她过的轻松一些。至于江母用这个钱去吃饭、打官司、旅游、买包、买车、买房都无所谓,她开心就好。另外,我没有捐钱给江母,我通常是把钱捐给大家视野外更看不到的人,我觉得他们相对更需要帮助。

四、江母最大的不该公开刘鑫家人隐私,这也是一些人抨击江母的重点。有人问我这违不违法?我必须承认,公开他人隐私违法,违法就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但是,案发半年多了刘鑫都对江母避而不见,这就是江母逼刘鑫出来的手段,江母已经不考虑后果了。如果是我,我可能更早采用更激烈的手段逼刘鑫全家出来。

五、还要给刘鑫洗白的人,祝福你们找到一个刘鑫这样的好友,碰到和江歌一样的事(微笑脸)。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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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活了这么多年,见了这么多人,刘鑫是我见过最恶心的人。很少做了错事,还在网上一直嚣张跋扈的人。自私,冷血,卑鄙,无耻。耍小聪明妄图钻漏洞,钻漏洞后还不断的羞辱失独母亲,甚至带节奏网爆失独母亲。

几乎所有行为都能踩到正常人的雷点,有些名人做事恶心,是因为他们人品卑劣。但是刘鑫做事恶心,似乎还想利用自己的卑劣出名,真是几十年来无人可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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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网络,没有舆论压力,刘鑫改名换姓,事情就过去了。

但是因为有网络,所以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人的生活会时不时的被再次打乱,在她接下来的人生里,无论她该多少次名,换多少地方,都会不时的被带回去。

怎么看刘鑫呢?

读过《金瓶梅》就知道世界上的坏人有多多!

我们家楼下五分钟路就发生过一个女人被抢劫,小伙儿见义勇为被捅数刀,而后女子消失不见的事情。

自小到大,类似这种听了让人咬牙切齿的事不知道多少。

刘鑫真的不是最恶劣的!她只是最出名的!而这要感谢互联网。这个只存在了二十年的神奇技术,正在逐步把这条“遇事就躲”的铁律给打破!

跑?跑不掉的!躲?躲不开的!

但是我们回归到刘鑫这个人,这件事,她无非是套用了以往那么多年都好用的世俗经验而已。真说大奸大恶也够不上。而事后刘鑫一家的行为更多的是对自己“世俗经验”不管用的一种无能愤怒。类似于你玩游戏,本来几百遍都能通过的地方突然冒出一个坑,然后你下意识的就是一个“卧槽”。

人类社会本质上所有的事都是“生化反应”。“生化反应”没有办法从条件直接导出结果,条件只促成出现结果的概率。当条件改变,改变的也不是结果,改变的是结果出现的概率。

刘鑫不是大奸大恶,也绝不是最恶劣的,但是当所有条件都具备,她就是最出名的那一个,就是全民的反派。这种事情,估计她今天都未必能想明白。

但凡她知道,时代已变,只是以趋利避害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她也不至于在之后的岁月里如此作死。

法院的判决,几乎是竭尽全力从字缝里找条款来给她定最重罪。人心所向,她的人生怕是很难有出路了。

互联网时代,很多东西都会不一样。马里兰州“香甜空气”,在过去常规操作。几十年前奥运会运动员叛逃的事情都时有发生,某一段时期撕掉护照拿血卡不比这恶劣?改名换姓日子过得悠哉悠哉。

说个话就这种下场,以前没听说过!

这就是时代变革的结果,那些曾经世俗的,低劣的,却成功的经验,慢慢不再好使。如同移动支付把三千年的扒手职业给断了传承。许多事都变了。



有人觉得刘鑫是“大奸大恶”,呵呵,那么把中国人活体实验的禽兽算什么呢?把犹太人种族灭绝的纳粹算什么呢?这就是承平日久,遇到什么事都要大惊小怪,恨不得把最重的词拿出来。

怎么说呢,进入核武时代人类这70多年的好日子真的让很多人的心脏变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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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个人渣而已,就算有人举报我,我一样要说,刘鑫就是人渣,我打死都不信她是无辜的,她说的证词通篇漏洞,我是写小说的,都不可能这么烂的理由


user avatar   song-dong-ye-1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忍不住再来写一遍我之前的回答。

我大学女朋友现在已是我妻子了,她有一个闺蜜称M,我之所以很关注这个江歌案,就是M和刘鑫性格和处事方式太像了,而且长相也很像(细妹圆脸,下巴略突)。

十年前上大一,我和我妻子还有M是高中同学也是大学同学,我和M一个校区,我对象一个校区,两个校区都在郊区,虽然我们是当地人,但是有时候不回家就在学校过周末,媳妇经常坐校车来我这,叫上M一起吃饭玩耍。

M家境不错,印象中父亲干工地,那时候打扮的很时尚,撒娇卖萌的说话语气令人作呕,满脑子就是谁谁有钱,谁谁比较帅,我和我对象找她去玩,每次她带的男孩都不一样。我对象这个人比较实在,性格很内向,跟我相反,我那时候年轻气盛又混学生会,三观比较刚烈,我觉得这个闺蜜虽然相识多年,但是她并不是一个很靠谱的人,我策反她们,首先我不让我对象陪她独自见那些二流子男友,我对象夹在中间很尴尬,因为我和她是初恋,刚开始感情波动很厉害,女孩子也会有自我保护意识,所以她本能的选择委曲求全。

之后,M开始诋毁我,我那时候想你个学渣期末考试我还费心给你复印资料,听我媳妇话还帮她搬宿舍好几次(我们是一个校区但是她专我们本),真是喂了狗。现在想想多大点事。。。

终于,M的滥交得到了“回报”,勾引了一个开着奥迪小跑车的隔壁学校的富二代,现在工作了六七年,觉得这个富二代就也是学生眼里的富二代,其实很多孩子给家里要也不是买不起,但是没意义,但是开着跑车对M这种女的很有吸引力。

应该是征得了M的同意,我对象叫我一起和他们俩吃饭。我不太情愿,刚踢完球,一身臭汗就去了。印象里小伙子很有礼貌,玩那种所谓的“公子哥”风范,对我们居高临下,跟我说是第一次谈恋爱,对M一见钟情,我当时一口啤酒差点没喷。

吃完饭,我们俩在学校小饭店一人五六瓶啤酒,我的逻辑是他不走了,附近和M开房,印象里原来M和其他男的都这套路。结果这哥们喝高兴了,非拉着我们回市里找酒吧继续喝,我和我对象表示不去,第一是都喝酒了,九点了郊区又没公交车出租车,第二是我本来就恶心他们,已经给足面了,我们就拒绝了。这富二代就不走了,拉着M说既然这样就住一晚,你们愿意回去就回去。M想去酒吧继续但又不敢,也害怕酒驾,她又不想这么轻易就便宜了这男的,于是就赶他走,这男的就死活不走,腻腻歪歪半小时才想起来我对象也得回她校区啊,M说让男的送我对象回去,正好就回市里了。男的墨迹了半天实在没办法,也找个台阶下,就要拉着我对象发动车,M推着我对象,求着说好姐妹棒棒她。

这,就和刘鑫让江歌陪她转移陈的矛盾点一样。

好在,我对象有我,但江那时歌可是一个人,我上去就拉走了我对象,给那个男的说,我建议你别酒驾,隔壁住下,我给M说,你别害了人家,你把他车钥匙拿下来。

我拉着我对象走了,她给妈妈打电话来接的她。

第二天一早,我对象给我打电话说出事了。

M和那男的又喝了几杯,男的独自开车回市里,撞上了一个男孩中学生,小孩应该是没了,车估计也废了。

但是最可怕的,第二天晚上,M又和男的出现在了学校,和没事一样,一个杀人犯,一个助人杀人犯,我和我对象都后怕,如果当时我对象跟那男的走,后果不堪设想!!!

后怕了两天,得知不久他们就分手了。

大四我们都回到了主校区,我对象考研,我考公,纷纷上岸。M要出国,在主校区上课,下了课就去找我对象。之后我对象和她联系断断续续,我对象中间替她给父母和男同学圆了无数次谎,有很多是我们结了婚她才告诉我。大四毕业,我和对象也闹了矛盾,她考研非要去北京,我公务员在本地,我和她父母想让她留在省城,矛盾但是不大,M可来精神了,她又想起陈年旧事,开始挑拨,甚至背着我开始给我对象介绍对象,我知道但是不说,我也当考验我对象感情,因为那时候都要考虑谈婚论嫁了。她开始借钱开始干什么代购,让我对象做了她的担保人,最后欠了七八万还不起,电话催我们好几年。

其实江歌之前跟妈妈反应过,刘鑫总是好麻烦她一些破事,就是很多朋友说的,江歌把她当闺蜜,刘鑫只是把她当工具,这类人都是爱莫虚荣,没有仁义之徒,心很大,根本没什么感情而言。

最后,M去了澳大利亚野鸡大学学什么工业机械,之后朋友圈里天天炫富大海蓝天,金发帅哥。

两年前,我和对象结婚了,给她说,她发了一些图说有空来玩,后来疫情也没法回国。听她爸说,在国外花钱很猛,家里在想办法把她弄回来。

十年后了,我和妻子都而立之年,看到判决后,看到刘鑫依然义愤填膺!!看到江妈依然难掩泪水!

经过努力,我从公务员单位跳去了国企,给对象买了她喜欢的奥迪。对象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成了M父亲工程公司的甲方爸爸,之前M说回国回来随便进个500强,起码也是啥啥啥,这个啥啥啥,就是我对象的单位,我对象就是这个单位的人事主管,显然,她的学历很不够。

现在,她有时群发问我们是否还代购给宝宝的奶粉,活在自己美好的国外名媛梦,我其实挺羡慕她的,活的潇洒,天天开心。

只是刘鑫心大,过几天忘却了,开心了,翻篇了,可是江歌却永远闭上了双眼,未来一切都是黑暗。

这,公平吗?

手机码字,无文采逻辑,琐事赘述,只为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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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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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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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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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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