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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对江歌的死,大家觉得该不该负责? 第1页

  

user avatar   wo-jiu-shi-wo-34-90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从刘鑫(刘暖曦)的事儿上,我真正明白了,活着才有书写历史的机会,一会儿是江歌自己要吃馄饨所以陪着江歌出去买的,一会儿是江歌表白自己,自己是江歌的什么什么人~随意欺负一个已经不能开口辩驳的救命恩人。从刘鑫(刘暖曦)的事儿上,我真正明白了,做人不能太江歌,因为江歌全力以赴相待的人,到头来才知道那不是人而是鬼,但凡有一点自我保护的私心,哪还轮得到她刘鑫(刘暖曦)在世上颠倒黑白,欺辱至亲…可悲可叹…只愿每一个善良勇敢的人身边不再有刘鑫

PS:说江歌妈妈敛财的人…江歌妈妈已经发微博说赔款全部捐给社会!!!大家还有什么话说?就像有人不明白为什么非要逼二十几岁的刘鑫出去送死一样,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逼一个为女儿付出所有的失独母亲去自证清白…

———被刘鑫一派恶意举报禁言后的补充————

有些人就敢做不敢让人说呗,干啥啥不行举报第一名呗

我就问一句:刘鑫的追随者提了那么多想要洗白的问题,结果发现大家一水的骂,根本不傻,所以着急了开始说支持江歌妈妈是用舆论道德影响审判,是或不是?????

大家不要和洗白刘鑫(刘暖曦)的水军纠缠,看到直接举报屏蔽拉黑!!!!!千万不要去纠缠讲道理!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他们就是故意引战刷话题,只要不回复帖子就沉默了!!!

现在想想,或许陈世锋当年在日本法庭上的说辞并不一定全是假的,因为自始至终搞舆论诛心的都是刘鑫一派的,发各种角度的洗白提问,后面附上几种奇葩角度的洗白言论,引导不知情的人参与舆论,说支持江歌妈妈的是用道德判案,说大家要看法律法规…是啊,既然看法律法规就关注新闻就好了啊,干嘛要跑这里来和我们讲道德的人纠缠?我们在讲道德的同时,难道我们有说过不讲法律法规了吗?!明明就是刘鑫(刘暖曦)讲不了道德,只能拿法律钻空子呗~说江歌妈妈这么多年还不放弃,借机敛财,抓住刘鑫不放,让人看着都烦的那些人,你们没有心,你们可以不看,也没人让你们看,更没人让你们捐款。唯一的女儿枉死,肇事者刘鑫(刘暖曦)也是被救助的幸存者,更是事件唯一的知情者,至今没有个理由充足、逻辑清楚的事件描述,还不知感恩,甚至一再挑衅,什么人能做到忍气吞声?就算是真的要不死不休也是一个有血性的母亲正常的行为!这是人家江歌妈妈自己的家事~愿意支撑江歌妈妈的人也是大家自愿的。那些给刘鑫洗白的人,你们怎么想的,为了什么,你们自己心里面没点数儿吗?!是谁发各种提问引导舆论,是谁纠缠不放???????????????????

现在还有一部分所谓的站中立的人,我再强调一下,我们没有煽动舆论,如果不了解详情的可以去看新闻,没人要求你们非要跟随舆论走向站队,也不要在我的回答下面评论,谢谢!我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路人,我仅仅是看不上刘鑫(刘暖曦)欺负江歌不能开口辩驳,欺负江歌妈妈枉死了女儿而已!!!!不懂就去看新闻!谁的一面之词自己带着脑子去判断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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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追随者在知乎的提问(部分是评论):

“门外有人杀人,是否敢开门”,

“扪心自问,外面杀人,是否有胆量出门与歹徒搏斗”,

“为什么要逼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出去找死”,

“是江歌妈妈先人肉刘鑫,刘鑫也是受害者,被逼的不行了,才发脾气说那些话气话的”,

“日本都判刘鑫为证人无罪了,为什么江歌妈妈还要用舆论影响不放过刘鑫”,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烦江歌妈妈的”,

“如何看待江歌妈妈的敛财行为”,

“万事要讲法律法规,不要拿道德判案”,

“刘鑫不知道危险存在,也无法判断危险,不存在让江歌挡刀的情况”,

“如果刘鑫知道危险,那应该走在江歌后面,而不是走在江歌前面”,

“江歌已经死了,陈世锋才是主要罪人也已伏法,为什么不能放过刘鑫”,

“要不是刘鑫帮助作证,陈世锋不会判最高刑法,刘鑫已经做了她能做的,为什么还说她有错”,

“江歌已经死了,难道要网暴刘鑫一辈子吗”

“刘鑫当初不联系江歌妈妈是因为自己是证人, 如果和受害者接触过多,会影响证词效力,而且当时江歌妈妈一直在问陈世锋的资料,怕江歌妈妈做傻事”

“这些人支持江歌妈妈的人都是营销号看多了,刘鑫和江歌妈妈都是受害者,都是这些营销号在吃血馒头,诱导人们”

我还看到一个人说,针对为什么刘鑫有房子钥匙,且走在江歌前面回到房子,因为当时刘鑫(刘暖曦)来大姨妈,跟江歌说要回去换裤子,所以要了钥匙先走了,江歌在后面查信箱…然后不知道怎么门就锁了……所以不存在挡刀替死一说

(我不知道真假啊,我不是那扇门,别喷我)

反正总结一句,就是刘鑫(刘暖曦)只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啊,她能有什么坏心眼呢?!都是江歌妈妈揪住不放,没完没了,抹黑污蔑造假煽动舆论欺负刘鑫啊!刘鑫太让人同情了~

好了,想给刘鑫洗白的,我都总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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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害怕那些帮助刘鑫洗白的人,如果真的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倒也罢了,就怕有些人是真心觉得刘鑫没错儿,前几天正好看了部电视剧《娘道》,觉得剧里的汉奸也是这样的人,理直气壮的认为只要自己好,什么都可以牺牲…

讲道理的人,可能眼前会吃亏,但一定会更深更远更长久的

今天看到罗翔老师的一段采访,觉得特别适合反驳那些冷酷无情的法学者:法学人很容易陷入技术主义,脱离社会常识高高在上谈法律,陷入自我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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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判了!!!!!!!!愿江歌身边都是江歌,愿刘鑫(刘暖曦)身边都是刘鑫(刘暖曦)~两者永生永世不相遇!还要胡搅蛮缠的刘鑫党请看下图,是否推出门外,是否反锁门,是否该被道德所谴责,这一切的一切都已有了清楚的定论,我不再回复…

——————

因为已经宣判有了定论,就不想再纠缠其中解释来解释去的,也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过评论,没有回复过,但无奈被有些人的刁钻角度所逼,还是忍不住补充两句:1.不服可以申诉,我们继续等着看审判结果就好,但我也知道不论怎样的审判结果,都唤不醒一些良知泯灭的人;2.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这很正常,我没有想要说服那些和我价值观不一致的人,所以也请有些人(水军)不要总和我说我“为什么站江母,不站刘鑫(刘暖曦),还不是自己无知,别人说啥是啥,偏听偏信,不接受反驳”,道不同,不相为谋,我无意参与任何毫无意义的骂战…不回复或者删除你评论只是我觉得懒得废话看着碍眼。3.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作为外人的大家,谁都不是事发地点的那道门,所有的细枝末节,真相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我们不必纠结其中,但是我们可以从这事中有个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在面对矛盾冲击的时候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在面对潜在危险的时候如何选择,如何处理应对;在面对不明真相的事件时,又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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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条评论。我看了律师总结,说一下我认为刘鑫罪该万死的几条,第一,刘鑫在知道陈世峰在江歌家附近蹲点埋伏的情况下,让江歌在地铁等她一个小时,就是为了怕自己落单被抓。第二,陈世峰在与刘鑫联系后,刘鑫得知此时的陈世峰很极端,但并没有告知江歌。第三,陈世峰出现在江歌家附近后,刘鑫撒腿就跑。率先进入房间。在陈世峰本人的供述中,刘鑫进入房间后,将一条腿迈进房间的江歌推出去后反锁公寓房门。第四,陈世峰暴力控制江歌后,刘鑫依旧不开门。最后在威胁下才报警。并且在报警录音中,刘鑫喊着门锁了,你进不来之类的话语。后江歌被捅,在电话中发出惨叫,仅一门之隔的刘鑫为了脱罪,对接线员说外面发生了什么不知道。第五,陈世峰逃离后,刘鑫并没有做出救助江歌行为,而是打电话给打工店的前辈,怎样规避自己风险。在得知如何规避风险后,再次报警,说江歌在门外将门锁住,并非她本人锁住。后,江歌因抢救不及时失血过多去世。在江歌去世后,刘鑫联合冷眼萌叔等人网络暴力江秋莲。甚至私信辱骂,问江秋莲人血馒头好吃吗。甚至造谣刘鑫和江歌是同性恋,江歌为了救她才去世。连同他人画各种恶心漫画,造谣辱骂江秋莲。江秋莲阿姨在经历这么多,就只想要一个公道。刘鑫在此次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她本人没有想着去愧疚,而是用一个个谎言去遮盖自己的行为,甚至不惜辱骂死者家属,其心可诛!

今天在B站看到江歌相关的视频,刘鑫这一家子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恶到令人发指。

【江歌案已宣判:在替刘鑫死后6年,她又被“好友刘鑫”狠狠捅了3刀!【看见平凡系列04】-哔哩哔哩】 b23.tv/snOHado

一个个的不是在这叫嚣么?网络是有记忆的。自己看去,我就看看刘鑫手下这些兵有多能洗地!另外,发一送一。

【不要因为你的一时口嗨 去伤害他人 说不定你也会变成杀人凶手!-哔哩哔哩】 b23.tv/AUtazTi

送给刘鑫和给它洗地的你们。

最后,做人要有良心,毕竟当悲剧降临自身,没几个人会希望雪上加霜!


user avatar   4-91-4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这个话题下,补一个问题。


当初有人发布刘鑫出去聚餐吃饭那张照片,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江母知情不知情?






该负责,但是应该是事实清晰的负责,而不是你有责任了,那么所有的恶果都是你造成的


刘鑫具有非常明确的危险引入行为,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国内这几年的网络暴力非常严重,每出一个热点,几乎就是一些施暴者的网络狂欢。

为什么两边人达不成共识?

江母的部分支持者A是说 :刘鑫之所以引起愤怒,是因为她后来的言语和行为

但是挡不住另一部分支持者B在搅浑水 :刘鑫之所以被网暴,是因为她推人锁门(递刀)

嗯,应评论区提醒 在加一个 A+B的E



刘鑫的一部分支持者C是 我们之所以站刘鑫,不是支持她完全无责,而是因为有些人混淆事实,非法网暴,以及案情推测不合理(推人递刀)提前发现后先跑入屋等。


但是也架不住另一批人D是在叫嚣着 刘鑫完全无责,江母有问题等。

结果成了AB因为D攻击C,CD因为B去攻击A


但是,需要明确的一点是 江母有问题没和刘鑫有责任没是两码事,同样刘鑫该不该被网暴和刘鑫有责任没也是两码事。 这些有些属于可以共存的问题,有些属于矛盾问题(不共存)


不能因为说江母有问题,那么刘鑫就没责任;同样不能说因为刘鑫有问题,那么她就做的所有行为都是充满恶意的。


这是一个接受过基本教育的人,应有的最基本的逻辑。


对于案发经过,个人不认同 时空66 提出刘鑫江歌发现陈世峰后,开始奔跑,刘鑫先入屋后直接锁门,导致江歌死亡 这个推断。特别是这位朋友 提到过 陈和江在门口,陈开始按门铃,江制止并驱赶陈的说法。 因为这种说法无法解释江歌被袭击前的状态。



以下是个人根据已有信息的推断

15分左右,到达楼梯处。16分报警电话被接通,即刘鑫至少需要在15分50秒左右进屋。

(从报警录音来看,刘鑫在报警时就已经意识到危险。 那么就可以反过来证明,这时候陈世峰状态绝对不会是正常状态,不然刘鑫不会报警)

这样来看,时间66的推断应该看上去是正确的,他的这个推断能够完美解释尖叫声 惨叫声 跑步声 喘息声 和关门声等。

但是,有个问题,江歌致死伤来自右颈,左手指头上有线性防御伤,陈世峰是右手持刀。那么江歌受到致死伤时,应该是背对着陈世峰的,而防御伤的存在代表着江歌并非一击致命。

这代表着什么?代表着江歌是受到从背后的突然袭击,且一直没有能够正面面对陈世峰。


为什么?因为走廊位置狭窄,搏斗中想要完成转身难度不低,更何况是被害者从正面转背面,这只能是在陈世峰的强力控制下才能完成的,被害人不可能主动从正面面对敌人转为背面面对,甚至绝对会抵抗这种行为。(评论区有认为中途存在正面对抗,我仍保留个人意见,因为走廊宽度不到1米,若是有正面对抗,那么最后转为背对的难度系数太大了,要么江歌主动转身/要么陈胁迫转身 两者难度都不低,且陈如果有能力胁迫转身,那么为什么不直接施害呢)

(至于另一种说法,是否存在正面致死的可能。不能完全否认这个可能,但是个人感觉可能性不大。入刀口在右颈,那么按照现场血迹来看,正面对抗致死,只能是江歌背对屋门这个大致身位。这种情况下,想要右颈入刀,我暂时能想到的只有两种可能 1 陈世峰持刀手,环过江歌脖子后,从右颈刺入。 2 就如评论区一个朋友说的,陈为正右侧,江歌左偏头刺入


不过,考虑到是右入造成的气管和左颈总动脉割裂,颈总动脉是在喉和气管外侧,那么入刀方向就应该有一定的倾斜度,且是从右颈入刀,往前(咽喉的方向)轻微倾斜,不会是往后深入。


那么,可能性1,就需要 陈世峰正握持刀,即刀刃在拇指方向,这样的话,在刺入时,就会得有个轻微的外背手动作调整入刀方向。这里再补充一点,刚才和经侦上的朋友聊天时,提到反握也有可能造成这种贯穿伤,只要当时背后的空间有距离,那么就可以以反握的姿势刺入。

可能性2 就需要反握持刀,且攻击时是外挥式攻击,即攻击的动作轨迹是从左往右,但是陈世峰为右手持刀,反握持刀还得保证刀尖向右,轨迹还得是从左往右,江歌还在他右方,这样的攻击轨迹也有点违和。)


203证词中说 看到江歌身位为靠墙壁,那么就可以推测当时致死伤发生也在这个位置。但是背靠墙壁致死的话,血迹喷溅就不应该是在门的方向,而是相反方向。所以,更大可能就是 面对墙壁,后陈世峰把她翻转过来,这才有了203看到的一幕。


且11月8日江母给刘鑫发的信息到提到过 江歌脸部有淤青且部分受伤。 那么大概率可以推断出 陈是突然上前,从背后左手捂着江歌嘴,右手持刀行凶的。



那么,这一切行为都需要建立在什么情况下? 江歌无警备且背对陈世峰的情况下。以及江歌没有充分逃脱时间下,不然逃脱时间中即使有2秒,也可以完成呼救。 那么就只能是在门口,毫无防备下,被袭击的。



至于刘鑫,她的言语有问题没? 有,但是不可能是所有证词都是谎言。我个人倾向于她案发时的报警录音是真实的,而后续检方询问为什么报警时 证词存伪可能。

在短时间内(几十秒),编出一套谎言,特别是没有大漏洞的谎言,难度太大了。即使说是本质上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在处于危险情况下,在不了解警方流程的情况下,能在警方询问前,提前就想出 门推不开 这种推脱谎言,这也太扯了。


若是说,当时刘鑫发现江歌已经死亡,为了推脱责任,思考后这样说的,我倒是感觉还有可能。

【鉴于楼下有个人质疑说第一段报警录音1分03秒左右 ずっと開かない 原意是 打不开,不是推不开

她的观点我直接复制过来了: 所以你选择造谣哪处了?是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造谣是“推不能是一个意思吧?门锁了、锁坏了就是打不开。而“推门,起码要打开锁再说吧?难道你家大门上锁的时候,你会跟别人说门“推”不开么?



既然她质疑了,那么就给大家一个解释吧。

她的推断逻辑就是,打不开,那就是因为锁坏了 门锁了,才叫打不开。 而你翻译成推不开,推门得打开锁吧。 问题是,推门得先开锁这种言论,不就是你先下个结论,刘鑫锁门了 之后才能得出推门得先开锁吗? 但是我的观点是,这时候她就没锁门啊。


我都理解不了了,这得什么样的脑子才能这样认为。 推门,就得开锁。那你前提也得是门锁了吧? 怎么,难道你打开门,就不用先开锁了?

第二 这里 開かない 用的是自动词,意思是强调门当前的状态,不能被打开的意思。 翻译有两种 一种是原文翻译 一种是原意翻译 比如1898年之前 Dragon 一直就是被翻译成 龙 你现在用软件翻译 龙是不存在的生物 这句话 翻出来出来的也是这词 但是你 直接用loong 翻译中文 就是 中国龙

以及 Let beggars match with beggars 原文是 让乞丐和乞丐打架 但是中文翻译是 龙配龙 凤配凤



所以,结合上面的警察问话以及刘鑫的反应回答时间,我认为将其翻译成推不开并无不适。 无论是打不开 还是推不开 都是在强调 门现在她开启不了,至于这个朋友说的 因为门锁了,所以当然推不开 这种反智言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了。 在这里,无论是推不开,还是打不开,都没有 因为锁坏了 或者门锁了 才打不开的意思,就是在单纯的表述一个当前的门的状态。 而,因为门是外推的,所以我翻译成 推 会更形象一点。 毕竟,如果你要真是在这点咬文嚼字的话,那么在中国汉语中 车祸现场 会说 这门打不开 这门推不开 这门开不开 这三者在语义有什么区别。


这么多年了,我是第一次见到涉及翻译词汇语义时,不直接从原文语义质疑翻译问题的,而是从原文翻译后的译文再来质疑另一个翻译用词的。】


在我国内,这类无第三方证人的场景下,若是受害方未当场死亡被送往医院抢救,后抢救无效死亡的。 警方在询问其他当事人案情经过时,一般不会先告诉当事人被害人死亡的消息,以便给当事人心理压力,不会提供虚假证词。有点类似于囚徒困境。

前几天我也想不通,只是感觉有些违和,为什么会出现前后矛盾呢。
后来,在看国内一个刑事案件时,询问证人,你又没亲眼看到车撞人了,为什么当时会直接给你老婆说那辆车撞人了。

证人回答道,这不是很正常吗?刚过去一辆车,速度那么快,接着就一声响,不是撞人了是什么?


我突然意识到,这属于一种潜意识的补全性。跟人听到楼上刀剁东西的案板声,就下意识的认为这是在剁饺子馅。
家里突然停电了,首先想到的就是停电了或者没电费了,很少人会首先认为哪里线路坏了。


回到话题,刘鑫到底知道不知道江歌遇到危险了呢? 我个人倾向于知道。原因上面已经说过了。


那么刘鑫当时知道不知道是陈世峰吗? 应该不知道,或者说是已经猜到了,但是不能肯定。这种行为看似和上面说的潜意识的补全性矛盾,但是其实一点都不矛盾。 区别就在于获取的已知的信息量多少以及人的性格


现实生活中,越是自负,越是极端的人,越容易轻易下结论。比如,有些人发现老婆微信里多了个人,聊天比较频繁。 那么,就不管是对方是男是女,就会认为老婆出轨了。 而有些人,在知道对方是男的,知道两人经常出去吃饭看电影过节日,还期盼着可能就是单纯的男闺蜜呢。
但是正常人心里都有个正常标准的,超过这个标准就会自动补全,而不是说非要看到老婆和对方都结伴去酒店了,这时候才认为哦,她就是出轨了。 低于这个标准,就会转化为怀疑,不会宣之于口。




因此,我个人倾向于 刘鑫江歌回家,刘鑫先江歌进屋,江歌在进屋过程中,被陈世峰从背后袭击,并用左手捂着江歌嘴。这时候刘鑫在屋内察觉到危险,推开门被反推回来,后报警。


但是,刘鑫说的她进屋正在换裤子时听到动静,这点我个人存疑。 因为总感觉时间太紧了吧。

15分到楼梯口,15分5秒到门口,15分15秒挂伞开门加进屋,15分18秒到卧室 15分20秒听到动静出来。出来马上推门,被推回。 马上报警。 报警接通时间是16分整,那么拿出手机就是15分55左右。 这时间也太紧凑了吧,不是说没这种可能,而是说太让人难以相信了。 正常人,遇到这情况,脑子反应过来需要报警,都得10几秒。


另外,我忘了哪位答主在试图证明刘鑫提前看到陈世峰 这个观点中 提出 陈世峰后来还他人询问 这边是不是出事了 虽然我不知道这个说辞到底靠谱不靠谱,但是,这个不就更能进一步证明刘鑫事前没见到陈世峰吗?

一般杀人犯回到现场 基本上就两种原因 确认案情进程 和 享受变态心理满足感

但是前提也得是杀人犯不知道有明确目击证人存在才会这样做的



突然发现一个相似的推测,但是人家证据 图片内容更充分点更完整点。不过有点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两人的平均步速不可能一直这么快,急走在停下后再上楼梯,速度必然大大减缓。所以,我认为应该是在15分左右。






我算是真服了,就这也能被扣上给刘鑫洗白的帽子?

给大家看两条私我的内容


1 还给刘鑫洗白呢?今天的工资到账了吗?

然后拉黑我了

2你同意不同意江歌是因为刘鑫才死的?

我: 同意,怎么了?

那不就行了,那你还给刘鑫说什么好话?


我:??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刘鑫的责任是刘鑫的责任,但是也不能把所有脏水都扣到她头上啊,同样也不能因为她有责任就得去网暴她和她家人啊


呵呵,刘鑫做的事难道不应该被网暴吗?你还有没有一些道德良知?支持刘鑫的都是一些突破道德底线的人罢了


我: 嗯,但是这管我什么事啊?我只是根据一些信息,不认可刘鑫先看到陈世峰后跑到屋这种说法,推测出一个认为更合理的过程而已啊。



你都这样了,还敢说自己不是在给刘鑫洗白?呵呵,水军果然是水军。

遂把我拉黑了


3 祝你朋友都是刘鑫

拉黑




????类似上面的私信,我收到了4 5条,都快赶上这个回答的赞同数了。

既然有些人都这样认为了,那么

刘鑫团队看到了联系我下,请把我的工资结下,毕竟现在油价都破9了,缺钱。


user avatar   exco 网友的相关建议: 
      

肯定要负责。(各路看着网络八手煽情自媒体,还来义愤填膺的请先回家吃核桃仁,善良不是错)

无论是摆脱纠缠也好、怕被杀害也罢;无论是江歌主动邀请,还是自己主动投靠。

在江歌被杀之后,都应该负责。

但问题是怎么叫负责。

最核心的是:要将杀人者绳之以法。

这一点,做到了。

其次,慰济白发人送黑发人之心灵。

这一点,没做到。

为什么没做到,可能内幕多多。表现出来的,就是江歌亲妈控诉+起诉。

具体谁对谁错,恐怕只有当事人双方才清楚。

毕竟每个人都在说对自己有利的东西,隐瞒、变造乃至伪造也未可知。

江歌妈妈的行为,可以理解。(不含未公布善款情况)。

但也仅限于其本人。

刘鑫这边也是如此。没必要将自己代入刘鑫角色,感觉悲凉。

人世间的黑白灰,其实太多了。善良有限,无限释放,小心变得麻木不仁。

而借此显摆自己道德水平,则实在是贻笑大方。除了口舌之快,就是找来蔑视和反感。

用错标签(比如不少人抄写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倒是小事。只是连一个词都能搞错,还是应该回去看看自己到底知道什么。


user avatar   present-is-gift 网友的相关建议: 
      

开宗明义,讲真的,因为刘鑫和陈世峰的刻意隐瞒,我们已经无从判断江歌的死到底跟刘鑫有多少关系。以目前法律的条文,无法做有罪论断,无法追究刘鑫的责任。而且从案子的全过程来看,刘鑫既没有参与凶杀,也没有怂恿凶杀,在这次惨案中确实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怎么说呢,我能接受她胆小,为了自保把门关上,能接受她怕事,在后来躲着不见江母,甚至能接受她在跟江母起纠纷以后说出一些不当言辞。如果她自此销声匿迹,再不作声,骂不还口或者持续地释放某种善意,我觉得我依然能接受。不好意思,让很多小伙伴儿失望了,我对人本来就没有太多期待。

可是她的行为依然还是跌破了我这种对人没有期待的人的期待。一会儿暗示说江歌同性恋,一会说江母敛财,一会儿过年过节地往人家伤口上撒盐。这种事情损人不利己!!!既蠢又坏!!!

所以追本溯源,就算法律上刘鑫对江歌之死无法判断责任,就算如刘鑫的暗示,江歌是同性恋,陈世峰本来就想杀江歌,那么刘鑫之后的所作所为都让人齿冷。我们就算是用一个对刘鑫最善意的视角来看,江母死了女儿,就算反应过激,就算行为失当,然后呢?用更恶毒的话刺激江母?把水搅浑?

问题不在于该不该负责任,问题在于就算你觉得你不该负责,最起码的善意是不是也该有?最起码的理解是不是也该存在?最起码的礼貌和尊重是不是也该保持?

所以刘鑫这个事,就是自作孽不可饶!我觉得那么多人希望看她身败名裂,倒不是真的觉得她对江歌之死要负有主要责任,而是她之后的态度和言辞充满了让人后脊发凉的恶意。

法律之外还有道德,法律上没有责任不意味着道德上就立得住。


user avatar   xiao-tu-5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能不能提出这个建议
user avatar   shi-ruo-ke-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怎么没人提《圣斗士星矢》啊?

这个系列作品的特色不就是回回都是一部的戏就半天时间么?

黄道十二宫篇:纱织中了天箭座的箭,必须12小时内突破圣域十二宫。

北欧篇:奥丁代言者希露达被海皇戒指蛊惑令冰川融化,纱织代替希露达阻止冰川融化但是只能坚持12小时,必须在时限内摘下希露达的戒指。

海皇篇:纱织代替人类承受波塞冬的洪水,应该也是只能支撑一天之内的时间。

冥王十二宫篇:被哈迪斯复活的圣斗士要在12小时内取下雅典娜的首级,实际目的则是为了雅典娜去冥界并且唤醒女神圣衣,12小时候被复活的圣斗士们就消失了。

冥界篇:记不清打了多长时间,但从纱织被塞到缸里抽血开始到解决应该也是一天之内。

黄金魂:在本篇剧情里有好几天,但对应到冥界篇时间仅仅发生在冥界篇12黄金击破叹息之墙到打死神之间。

火星篇:马尔斯获得阿丽娅的权杖后建立起巴别塔吸引火星,会在12小时内毁灭地球,主角们必须在12小时内突破新十二宫。

土星篇:这篇好像打了很多天……


user avatar   rinniwa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事故已经定则了,说明已经过了执法机关了,这时候还扯个屁?

如果事故定则你没有责任,那你咋办都可以,别说三不一没有了,你全部都没有都行。

如果事故定则你有责任的话,你三不一没有只能让执法机关认为你在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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