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分时代,在19世纪中期之前,也就是现代的基于生物学的种族主义出现前,在殖民地地区,虽然本质上白人殖民者优于有色人种的被统治者,但是这个时期,在殖民地,还是更注重财富、地位、权力、能力这些因素,因此许多与土著通婚的混血儿是有权在殖民地的部门和公司担任职务,在法律地位上有财产继承权。
英国在印度的东印度公司的许多职员,在19世纪前,本来就非常敬仰奢华的印度文化,他们热衷接受当地的服饰、食物等生活方式,模仿印度王公的排场,甚至许多人私下会像印度王公那样有自己的后宫,与当地女子保持关系。而他们的后代,许多也会在东印度公司任职,成为与当地贸易、管理的中间人。但是从19世纪上半期以及中期的印度民族大起义开始,英国在工业革命下产生的白人的种族优越感,使其在文化上不是效仿印度的生活方式,而是引进和传播英国文化,并且倾向在大吉岭等高原温和凉爽地区来渡过夏季,在通婚上也是避免与当地人接触,而是从英国带来妇女。这之后,英国人在印度的社区是几乎完全与当地人分隔开的。
法国在北美的魁北克等殖民地,由于毛皮贸易是殖民的主要目的,不像英国人热衷与原住民争夺土地进行种植业,所以倾向于保持与原住民的友好关系,重视学习原住民的捕猎技巧,甚至与原住民生活在一起,与其进行贸易,提供旧大陆的工具、火器,收购新大陆的毛皮,这个非常有名。许多法国猎人、商人与原住民通婚,产生许多混血人,他们的后代,许多被称为梅提斯人,像印第安人一样学习捕猎技能,从事动物捕猎、毛皮贸易。但是在19世纪中期,加拿大政府向西扩张,剥夺了梅提斯人的土地和其他传统特权,后者发动了起义,然后被压制后许多人被处死。
德国殖民较晚而且短暂,19世纪后期政治种族主义兴盛期,跟非洲人也没有什么通婚可言。
俄国主要就是指征服西伯利亚、中亚等地。对于贵族阶层,即使是原住民也是合作、拉拢的,虽然19世纪后期沙俄也有明显的种族主义倾向,但是总体还是更承认事实上对沙俄的忠诚与合作,而不是生物学上的种族差别。沙俄政府承认贵族头衔,提供政治、军事、经济特权,文化上进行俄罗斯化教育,让他们在沙俄中央或地方政府服务。
荷兰这个非常有名,就主要是荷属东印度(印度尼西亚),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在19世纪之前,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职员,与当地土著、华人中有威望、财富的人通婚是非常普遍的。主要是因为荷属东印度作为热带地区,疾病丛生,死亡率高,而且前往这个地区的女性明显远少于男性,蒸汽轮船发明前的风帆时代旅行也漫长、成本高昂,许多人无法支付的起,还有就是东印度公司的职员许多人工资并不高,需要与当地人和华人合作做些生意,补贴自己。
这种情况下,许多东印度公司的荷兰职员,与当地人、华人的后代,可以在东印度公司担任职务,管理仓库,采购和销售商品,利用这种种族的联系,成为与当地人、华人交流的中间人。他们可以继承财产,有合法的财产权,比如东印度公司的档案记载了混血人可以从父母那里继承许多瓷器、房屋等动产和不动产。这种情况在英国占领爪哇岛期间,莱佛士的自由主义改革下更为普遍。
但是荷兰从19世纪开始,随着1799年荷兰政府取代东印度公司进行统治,19世纪荷兰在从英国指派的莱佛士手中收回爪哇岛后,加强荷兰政府对荷属东印度社会经济基于重商主义的严格垄断、控制,压制了蒂博尼哥罗起义,后来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实行耕作制度,即强制当地人在国营的种植园、工厂提供一定天数的劳役,或是自己种植一定的甘蔗、咖啡、靛蓝等经济作物,以规定价格卖给殖民当局。
荷兰殖民政府在这种加强控制的背景下,为了加强荷兰人的统治地位,19世纪中期通过法律规定不同种族等级制度,维护荷兰人(后来是欧洲白人)的最高等级,而混血人,被称为欧亚人,排在之后,再往后就是华人和土著人。在这样的制度明确禁止混血人、华人、土著从事某些职务,即使是相同的职务工作,混血人、华人、土著的工资待遇,是明显低于荷兰(欧洲)人的。当然混血人,还是在文化教育上,更容易接受西方教育,从而担任各种职务。而且在荷兰殖民者的分而治之政策下,也乐于在行政、军事职务招募混血人。
同样荷兰在19世纪中期以来,逐渐禁止荷兰人与当地人、华人的通婚,热衷于种族主义,在蒸汽轮船降低旅行时间费用的基础上,外加19世纪70年代的自由主义政策和1901年的伦理政策后,荷兰鼓励包括非荷兰人在内的西方人在荷属东印度投资、贸易,大量欧洲白人妇女来到荷属东印度,白人倾向种族内部通婚。这样极大改变了19世纪前荷兰人与有色人种通婚的局面。
葡萄牙人大家知道,在15-18世纪的巴西、非洲、亚洲殖民中,产生了大量的混血人。这一时期,葡萄牙人对种族的宽容同样很明显,更看重地位、财富、能力,而不是生物上的种族差别。这样在巴西,葡萄牙人与黑人的混血,穆拉托人虽然总体政治、经济地位不高,但是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等财产,进行各种农业、手工业、矿业、商业工作的,有机会发家致富,他们受到的歧视总体低于波旁王朝时期的西属拉美。
在非洲,葡萄牙人与当地人的混血人,受到葡萄牙的天主教教化和西方教育,担任当地人与葡萄牙人贸易的中间人,拥有财产权等权利,因为与当地人的联系,还可以成为在当地拥有行政、军事职务。在东南非洲的莫诺莫塔帕(大津巴布韦),许多葡萄牙人和混血人,因为其商业与军事技能,甚至担任地方官职,垄断当地对外贸易,被授予封地和人口,并且能从象牙、黄金、奴隶贸易征收赋税。
在锡兰,葡萄牙人与当地人的混血人,可以居住在乡下,被授予土地、果树等财产,然后为殖民当局组织采集红宝石、象牙等资源。
而19世纪之后,葡萄牙也受到种族主义影响,倾向于内部通婚,而不是与当地人通婚。同样是蒸汽轮船对旅行时间成本的降低,使得大量葡萄牙人移民到安哥拉、莫桑比克等殖民地,在当地被授予土地定居。后来葡萄牙法西斯独裁者萨拉查的“新国家”成立后,向非洲殖民地的移民大幅度增加,而且在等级上取消非洲人已有的自治权利,加强中央政府的控制,并且希望通过教育培养一部分当地非洲人成为“被同化者”,接受葡萄牙文化,成为统治非洲殖民地的代理人,但是效果甚微。总之在1974年独立前,葡萄牙萨拉查政权对等级制度的强化,并没有产生诸多混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