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吕律师,新入行的非诉小律师(跟他在一起之后才知道原来还有不开庭的律师,之前也是笨的可以啊)
说几个我们的日常吧
#关于死刑#
作为一个正义感爆棚、暴力值满分的戾气少女(这不是值得骄傲的事儿!!)当然举双手双脚和吕律师的双手双脚赞成必须死刑!!必须必须必须!
然后吕律师默默地放下了他的手和脚,开始给我从社会到人权地讲为什么不可以死刑,这个时候应该星星眼崇拜状:你懂得好多!对不对?错!我只是觉得这个时候配合我一起舞动双手不好吗
#关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我:你看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了吗?
吕:看了啊,我不同意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以后就是一大段的法律司法方面的解说,以我的智商基本记不住)
我: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他们也是人!
吕: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不合法化我个人没什么意见,但是对于最高法通过法案批准合法化balabala~(如果描述有错,一定是我记错了,肯定不是吕律师说错了
我: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他们也是人!
吕:但是最高法这种做法balabalabala~
我: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他们也是人!
吕:晚上吃什么?
#关于口误#
我:我们去工人体育馆看国安吧
吕:是工人体育场
我:我知道啊!你理解什么意思就好了!干嘛非得指出来!
吕:……………
有时候真的烦死了律师爱较真这个毛病!能理解意思就好了,干嘛非得指出错误!!(当然了,作为国安粉,场和馆当然不会说错,何况哪儿有人说【去工人体育馆、去工人体育场】只是突然想不起来我们有哪些因口误的争吵了,所以临时杜撰了一个,领会精神就好)
我觉得我还可以回答“跟一个无趣的男朋友在一起是什么体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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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张聊天记录证明下我的艰难生存环境吧
感觉如果以后真的在一起结婚了,那么离婚一定会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错的决定!因为丫一定有九种方法告死我!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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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我家吕律师不仅是律师,还是玩辩论的(虽然没有我的女神马微微那么牛逼吧)但是毕竟口才不错,于是每次我俩吵架的路数就是:
我:你错了!
吕:我没错,你错了,因为balabala~
我:就是你错了嘛~
吕:是你错了,因为你………所以你………你真的错了
我:分手!
吕:我错了!
不过你丫再牛逼,想睡觉之前看蜡笔小新也得经过我的同意,不然的话分分钟把你的肾5s摔地下!(我猜这个时候吕律师要向我索赔了……)
本人是律师,妻子也是律师,有趣的是:因为妻子比我早一年通过司法考试,于是妻子的指导律师是我指导律师的师父,如果按照过去师徒辈分关系来讲,本人得叫妻子师叔。
个人感觉,大众对律师过于妖魔化或者是形象化了,其实律师只是一份职业,虽然存在一些职业病的特征,例如:话多,较真等等,但是在生活里,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跟妻子从认识到结婚,期间调转了两家律师事务所,我们都在一起,因为执业方向不同(妻子专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我则是合同与刑事辩护),所以平时对于各自案件的评论和交集也较少,不是大家想象的为些法律问题唇枪舌剑。回家之后,妻子看电视,上淘宝,本人读书玩游戏,或者各自整理各自的材料,书写代理词。平淡,不甚精彩,对于财产问题,因为彼此都熟悉法律,而且见过太多的诉讼,于是也没什么计较和特别约定。
和妻子共同希望的是能够有天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但这并非本人的理想,一直认为理想是个人的隐私,并未向妻子透露过,妻子知道本人的腹黑个性,也没有追问过。
说到趣事,大概就是和朋友在一起聊天时对于一些热点问题的评论了,本人属于自由主义者,反对死刑,反对道德审判,认为律师职业道德优先于个人道德(当然,对于不符合自身道德标准的一些案件,干脆就拒绝接受委托了),而妻子因为家庭教育的缘故,有着非常传统的道德观,法律思维上也偏重于实证主义。于是乎,一些热点问题的评论最终会变成类似庭审中辩论,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她获胜(请自行脑补辩论不利时运用妻子权威的方式逆袭)。
最后,说到特别之处,不废话直接上图:
这是拍婚纱照时突发奇想要求摄影师多照的一组写真里的照片,都有律师袍所以让身边的朋友觉得特别,实际上日常根本没有机会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