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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奔驰工程师之子玩无人机砸伤幼童,肇事方父亲称无力赔偿?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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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号称知识精英聚集地的知乎,为什么满屏都是法盲或者根本不懂什么叫执法权什么叫司法权,天天跟着一帮大v忽悠搞民主,连权利的划分和制衡都没搞清楚。。。你们的意思是让警方越过司法权,去执法?

关于有人对于法盲的判定提出质疑,贴一下百度法盲的定义

由“文盲”一词演化而来,没有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缺乏对自己作为社会关系参加人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了解。对自己承担的法律角色缺乏了解和责任感,法律意识极其薄弱,不能以法律自觉约束自己行为的人。有些法盲还自以为是,干涉相关的法律工作和正常的法律活动,干扰法律工作人员和教育人员的正常生活工作等。

造成法盲的原因有多种,如缺乏必要的教育,法律社会化的正常进程受阻,出于对法律的轻视、仇视或受到他人的影响而拒绝学习法律知识、破坏相关法律活动等。

法盲的大量存在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大障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活动,是扫除法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




先说意外伤害部分

1,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从描述和图片上看,属于轻微伤,够不成轻伤,具体下边还有说明,最终请以法医鉴定为准,不依我的判断为准),当事人双方为中国籍和在华工作的外籍(无治外法权即无外交豁免权,肇事当事人为14岁未成年附加法定监护人),基于民事纠纷,且未涉及到违反犯罪,故不归警方处置

2,此事发生后,警方已依法进行调查,做笔录并出具伤情鉴定书。

3,双方在警方处已经初步做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具体原因可能是因为关于道歉或者赔偿数额分歧。

4,此事至此,作为民事纠纷案件,未涉及违法犯罪,警方因不具备司法权所以应退出,随后应由当事人双方至法院走司法程序即起诉。由法院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和赔偿。随后如果涉及到执法,才会由警方(司法警察)介入,比如不执行判决,强制执行等。

5,照例法院在正式开庭之前会进行第一轮调解,调解不成则择日开庭。

6,原告方即受害人此时(一般是受害人痊愈或基本痊愈时)可以申请法医司法鉴定,获得法医司法鉴定报告,并依据该报告以及从警方调取的笔录等证据,对被告方提起多项民事赔偿,并附带道歉(根据新闻描述,似乎道歉与否是个焦点?),比如当面道歉,登报道歉等要求。鉴于被告是外籍,可以同时申请禁制令,禁制出境离开。

7,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所以判决原告胜诉是毫无疑问的,双方争议的焦点无非是在赔偿数额和是否道歉上面。

8,根据新闻描述,可以假设被告方态度不好,原告方不予谅解,那么法官会实行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定范围内支持原告方获得法定最高限的赔偿数额,以对于被告方形成事实上的惩罚。(简单说就是道歉就少赔一些,不道歉就多赔一些。)

9,一般判决生效后有执行期,未能如期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流程差不多要半年。

10,这期间,考虑意外情况,如果当时未能申请下来禁制令,外籍离境,因为中国法律无法追述到国外,则该人永久不可能进入中国国境,此时也可采用舆论方式,给奔驰公司施加压力,毕竟是大公司,考虑负面新闻引起的股价波动,可能会代偿。

11,如果真的发生意外情况,即当时未能申请下来禁制令,外籍离境,也可以委托外事律师,在德国本土向该人发起民事诉讼,德国本土关于意外伤害损害赔偿标准比中国更高,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也更多,且涉及到涉事逃离,该人在德国的信用记录会被记上可怕的一笔,一辈子都得完蛋。当然这样的成本也不低,但鉴于该成本是因为被告的行为额外产生的,也可以申请由被告承担。


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唯一特殊的是一方为外籍,中国这方面有比较完善的司法体系可以处理。不知道媒体为何非要煽动性民族主义。完全没有必要。而且此事件双方本来就已经在准备证据和起诉走司法程序了。

因为涉及到法医司法鉴定,所以可能要等孩子伤情稳定或者痊愈后做鉴定,时间20多天很正常。


其次是在禁飞区飞无人机的事情

因为目前对此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只有一部管理办法,所以很难从法律层面进行处罚,目前一般采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近似条款进行处罚,但飞无人机的是14岁未成年,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原则,未造成重大事故(主要指安全生产事故,比如造成飞机出现危险的航空事件等),原则上都是采取训诫教育的方式。此事件的情节涉及不到罚款。而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罚款是200元。



顺便普及一下伤情鉴定和法医鉴定

伤情鉴定,一般警方接警后,小事现场做笔录和调解,大事带回所里做笔录并做调解(指民事纠纷一类),依法24小时内出具伤情鉴定书(刚才有人提了一下这个,准确的应该叫委托鉴定书,即委托合作医院或者法医中心进行检验,实操的时候,某些大局自有法医科就可以直接做报告书,就不用额外出委托书找医院验伤,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一般可以根据这份伤情鉴定书在进行调解时判定赔偿数额,这类事情一般都是小伤,即轻微伤。关于轻微伤,在法医鉴定中有明确的规定和划分,此事件中的伤情一般划分为轻微伤,不构成轻伤或以上。有时候派出所无法做鉴定的,一般都有附近合作的医院进行鉴定和出具,一般要求派出所盖章。正常情况下应该免费或者费用很低很低。

如果调解成功,那么一般就不会涉及到法医鉴定。因为法医鉴定是要单独付费的,少则数百,大多数情况下3000-5000,各地不同,另外也跟鉴定的复杂程度有关,比如涉及到是否有后遗症,还有一些可能涉及到主观判定,伤情评级两可之类的。

法医的鉴定书在法庭上是可以作为赔偿依据的,因为有赔偿范围规定,上下限比较确定。而上下限的确定,大多数情况依赖于当事双方在法庭上的协商,也包括符合中国社会公正良俗等的一些经验性判断。比如肇事方无悔过表现等,一般都会导致一些判决倾向。

此事件中受害者的伤情,从图片和描述上看,属于轻微伤。-----经热心知乎er转发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此伤情因为伤口长度较长可能是轻伤二级(本人并非法医,初步的判断为经验,关于轻微伤的判断可能是错误的,特此致歉。)

法律上的伤情的判定和我们普通大众的认知是有很大差异的。

PS:熟悉伤情标准,打架的时候比较受益,比如打人不打脸(牙),因为一旦把人牙打掉了。。。超过一定数量就会评定为轻伤二级,就可以入刑了,3年哦。眼睛同理。另外脸上可能导致的赔偿数额也最高。

打架两原则,不打脸,不打后脑。可以打的是。。。。下巴(下颚挂钩处),软肋(肋骨下沿),踩脚指,掰手指(注意一定不能掰拇指,拇指要是掰断了,可能致残,伤残鉴定给定个残那赔偿和入刑是很可怕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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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曾有一条著名的酒吧街——永康路。

200多米长的小街上密密麻麻的分布着数十家酒吧,这里除了酒吧多之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外国人多。

来这里的纵情声色的外国人不是那种西装革履、香车宝马的外国精英,大多数都是穿着拖鞋T裇,骑着电驴的外国人,用上海人的话说都是一些“洋瘪三”。

这些外国人昼伏夜出,精力旺盛,每天到了深夜,他们的派对才逐渐进入高潮。

他们的彻夜狂欢带来了一系列的附带伤害,噪声扰民、酒后滋事甚至一些放浪形骸的不健康举止让周围的居民不堪其扰。

2013年的一天夜晚,矛盾终于激化,永康路一名愤怒的居民直接将一桶水倒在了楼下喧闹的外国人头上。这段视频在外媒疯传,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最终拉开了永康路整治的序幕。

时至今日永康路的嘈杂已经成为历史。

回顾永康路的这段岁月,毫无疑问,那桶浇在外国人头上的水让整个事情起了变化。

假使居民们还用投诉、争吵、信访这些不痛不痒的手段来维权,估计现在永康路还是依然狼藉一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想解决问题就需要找到一个有力的切入点。找到这桶水,在适当的时候泼下去,比费尽口舌的规劝、东奔西走的求助要有效的多

戴姆勒奔驰的外籍工程师这件事中也是同样的道理,傲慢的德国工程师已经用行动表态“儿子做的事由儿子自己承担,而且他们家庭无赔偿能力”,同时请了律师来处理。

从这里就说明了3个问题:

1、他有法律意识,不然不会找律师

2、他有一定的支付能力,不然请不起律师

3、说儿子的错儿子负责,可见他不想承担责任,或者至少想要拖到天长地久。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外国“老赖”

既然对方选择了在法律的框架下来比划拳脚,那么我们很显然也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到对他最强有力的一击,浇下那桶让他原形毕露的冷水。

作为一个跨国企业引进的外籍工程师,想必出境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吧?

涉及培训学习可能要出境;

参加交流、会议可能要出境;

进行工作调动可能要出境;

重要西方节日、处理家庭事务要出境回国。

如果让他的出境成为了一种奢望,那这位外国工程师不知道还熬不熬的住?

面对上司的工作安排,“对不起我被限制出境了”。

收到重要会议的邀请,“对不起我被限制出境了”。

本来安排好的回国团聚,“对不起我被限制出境了”。

怕是哭都来不及了吧。

那么法律上有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呢?

当然是有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有未了结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限制出境并执行,同时通报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根据上述规定,受害方在起诉时一定要将外国小孩和他父母三人都作为被告进行起诉,同时申请法院限制三人出境。然后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内,正常进行诉讼。

中国的诉讼你懂的,没个一年半载是打不完的。

顺便说一句,一审判决后不管结果满意不满意都可以上诉。

在这冗长的诉讼程序中,正好可以小火慢炖这只外国青蛙。直到有一天他熬不住来求饶,你也大可傲娇的说:“想取消限制出境?砸的是我儿子,你去问我儿子同意不同意吧!



如果你对法律心生向往又因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踌躇畏惧;

如果你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而遭受过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你曾遭遇生活中的不公又不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

如果你在法律和人情的冲突面前百思不得其解。

那么在我们接下来将要讨论的课程中你一定可以找到答案。点击下面的课程,我在知乎大学等你:

纸质书爱好者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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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算什么,我来和你们讲一个真实故事,看完保证你们明白这种事情为啥长期在中国发生

我表弟香港籍,也就是港澳台同胞(当然在某些时候还是比不上某些国籍)。有一次暑假回老家呢,他就和他小学同学去军校打篮球。球场上没人,所以大家也打得开开心心的。然后来了两个巡逻小兵,小兵看到有人打球就喊起来了:“ 尼玛把证拿出来检查。“ 我表弟也是个倔脾气,就回答:“平时我们都可以打,为啥今天要查啊”。小兵就说:“你们是军人家属吗?“我表弟就说:”不是,就是过来打球的。“ 小兵就嚷嚷起来:“CNM,没证就快滚蛋。”我表弟就开始用广东话骂他,那小兵说:“信不信我办你?”我表弟就说:“有种就打我试试。”那小兵就一脚踹在我表弟的子孙根上了,立马就送了医院。我那小姨听到消息赶去医院后就原地爆炸了,开始打电话给侨办,港澳办,说被军人打了。你猜猜结果咋的?侨办一电话打给了军分区副司令,说他们军分区影响民族团结,破坏解放军国际形象,要求立刻严查。1小时不到,那个小兵的连长就打电话给我小姨要和解想去面谈。我小姨说我儿子在xx医院,你看着办吧。然后连长领着2个稽查和那两个小兵来医院,拿着花篮水果,看到我小姨和表弟后,连长给了那小兵两耳光,然后说:“您要是还不解气,就照他子孙根来几下。“说完连长照着那小兵屁股连踹好几下,那几下是真狠。后来故事也没啥好说的,最后副团长和侨办主任出面来道个歉把事情解决了。


故事差不多就是这样,我经历了这故事真的是哭笑不得。你看看,每个人都没有关心这个事情的本质。只是一个又一个利用自己的权利去暴力的显示自己的威权。到最后,侨办一个“影响国际形象“大帽子一扣,没有领导去接这黑锅。说实话,国家形象是靠自己的公民的尊严和实力争取的,不是靠讨好外籍人士就可以让国家形象提高的。

难道我表弟不是外籍也不是军人家属,军人就可以横行无忌打人了吗?如果我表弟没有外籍,我小姨也不可能把这面子要回来。但是他做的对吗?当然不对。为啥这件事情每个环节都这么诡异呢?因为这个怪奇的社会就是有这么诡异的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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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介意啊。


去大超市买食品,油、米之类的,我个人十分反感标注“非转基因”字样,然后价格贵两倍的东西。


这就是最切实的智商税。


我就专门挑同一品牌的,不标注“非转基因”的油。上图就是我故意挑的一样品牌的葵花籽油,标志着原料为转基因大豆。(为什么葵花籽油的原料是大豆?这个挺搞笑的)另一种是标注“非转基因”的。价格贵很多。我就特意挑转基因的吃。


性价比直接翻一倍。

清晰地写着原料为转基因大豆

我就是会专门买转基因的。又便宜又好,何乐而不为?


因为转基因食物至少比传统食物更安全。因为转基因食品会经过层层检验,而传统食物不会受到那么专业和苛刻的检验。




反转派事实上又拿不出有害的证据,天天刀逼刀阴谋论。


科学家收钱的啊,食药监局被收买了啊。



问题在于,非转基因的“绿色”食物比转基因卖的贵!不但贵,出货量还大。


那庞大利益集团到底在哪一方?


我也可以同样来阴谋论:“绿色”食品都是庞大利益集团雇人营销的。反转派就是他们的五毛,拿钱造势。就为了卖高价米,高价油。简直逼脸不要。他们买通国内媒体,铺天盖地造谣转基因致癌啦、吃了绝育啦。让广大无知百姓听信其言,然后卖高价米。


阴谋论,谁都可以来。


但阴谋论的逻辑基点是站不住的。因为观点是证明出来的。


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转基因有害,就拿出切实可靠的证据。而不是让人家证明它没害处。


你认为120名诺奖得主拿钱了,你应该拿出证据证明。而不是要求人家证明他们没有被贿赂。


因为没有害处和没有被贿赂是没有办法被证明的。请问怎么证明一个人没有被贿赂?


任何法庭,都遵守以下原则:

1.无罪推定。

2.谁主张,谁举证。


因为有罪推定在逻辑上是无法实施的。


当然,反转派本来就没逻辑。有逻辑的人早就把理工科学得棒棒地,并且科学素养好好地,然后加入挺转大军了。



我做的视频,为什么要支持转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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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进行科普,让不懂转基因的人立马看懂啥叫转基因。


我已然发现评论区的激进反转派根本不知道啥叫基因。


事实上,我觉得上过高中,学过高中生物知识的人就已然不会惧怕转基因了。


反转派害怕转基因,只是望文生义,觉得自己的基因是不是要被转了。


基因是细胞核内的DNA的一个片段,能够表达出一定的性状。比如一个人是双眼皮,就说他有双眼皮的基因。


一株植物,耐旱、抗病虫害,就说它有耐旱、抗病虫害的基因。


那啥叫转基因呢?很简单,假设A水稻有耐旱的基因,B水稻有抗病虫害的基因。现在利用分子生物技术,将A水稻的基因切下来,移植到B基因的DNA上,使得B水稻拥有两种基因,既耐旱又抗病虫害。就叫转基因。


而吃水稻,并不会把水稻的基因变成人的基因。你每天都在吃肉啊、米啊、植物啊。无数无数的基因被你吃下肚子,然后拉出来。你的基因跟这些物质根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事实上,转基因之所以被人害怕,就是这个名字起得不好。让人感觉要转自己的基因,吃了转基因,自己基因就会变了。这就是典型的没有知识造成的恐慌。


而杂交水稻,原理是一样的。比如它用辐射或化学试剂,让A水稻基因突变,产生耐旱的基因。又用辐射使B基因突变,碰巧又产生抗病虫害的基因。然后AB杂交,那么后代就会有两种优质基因。但事实上,让一种水稻诱导突变产生想要的基因,是小概率事件,因此需要及大量的水稻被辐射啥的。


这个过程听起来更恐怖。并且诱导产生的基因根本无法预测,万一有了不好的基因呢?事实上,它的效率、成功率、安全性远远不如转基因技术。但是人们就不怕。


为什么?还是因为不懂,因为名字取得好,因为舆论宣传。

如果你惧怕转基因,你应该更加惧怕杂交水稻。事实上很少见到有人怕杂交水稻。因为真正懂这些原理的人,啥都不会怕。


怕只是望文生义,被无良公众号宣传了而已。



所以,科普还是任重道远。毕竟受过高等教育,能够清晰地讲出转基因原理的人在整个社会上还是少数。我相信这批人,绝大多数不会惧怕转基因。所以,宣传转基因,还是不要做傲慢挺转派,如果有更多的人有耐心和身边的人科普,相信舆论总有一天会逆转的。


我翻看知乎的答案,挺转的还是多数的。这是让我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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