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科普贴。
本文不在于对联想17-18年的经营成果,给出任何正面或负面的评价。
假如你有一家公司,每年收入9(a)块。
你公司有一台电脑,9(b)块钱买的。因为某种原因,在会计上,你公司觉得,电脑可用3年,每年折旧应该分别是,5(c)块钱、3块钱、1(d)块钱。
于是,在当年,你司收入9(a),计提电脑折旧5(c),税前利润4(e)。
但税务局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各种原因(超纲不表),税务局认为,3年折旧可以,但每年折旧额要一致。
于是,在当年,税局认为你司的应纳税收入9(a),可计折旧9(b)/3=3(f),应纳税利润9(a)-3(f)=6(g)。
假设当时税率50%(h),那么你司当年该交税6(g)*50%(h)=3(i)。
交完税的利润(不是税后利润)是4(e)-3(i)=1(j)。
但是呢,到了第三年,你司在会计上,应计提折旧1(d)块钱。可税局认可你司计提折旧3(f)块钱。其他假设都不变,你司在会计上,税前利润9(a)-1(d)=8(k)块钱,但应纳税利润其实只有9(a)-3(i)=6(l)块钱。当年“多”交的税,在第三年,相当于节省了税金。
当年“多”交了多少税呢?
按会计利润算,“本来”只需要交4(e)*50%(h)=2(m),结果按税局要求,交了6(g)*50%(h)=3(i),多交了1(n)。
而第三年,又“少”交了多少税呢?
按会计利润算,“本来”需要交8(k)*50%(h)=4(o),结果按税局要求来,只需要交6(g)*50%(h)=3(p),又少交了1(q)。
按会计原则,可预期会在将来带来经济利益流入,或经济损失减少的事项,应该被确认为资产。
因为会计和税法上的折旧差异,在第一年,你虽然“多”交了1(n)块钱的税,但可以预期,在第三年,你会“少”交1(q)块钱的税。这1(q)块钱,会带来未来经济损失减少,应该被记为你的资产。
我们称之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突然,政府被推翻了,税率从50%(h)变为0%(r)了。
其中一个结果即,在第三年,你“本来要交4(e)块钱税,结果只需要交3(p)块钱税”-- 能省1块钱税,瞬间变成了,你“本来要交0块钱税,结果只需要交0块钱税”-- 只能省0块钱税。
即,你记在账上的那1(q)块钱,突然间,因税率降低,变得不再能带来未来经济损失减少了。这资产,原来值一块钱,现在自然一文不值了。
这种从1到0的资产贬值,自然是你司当年的损失,该计入损益表里(递延所得税项下),损失1块钱。
这就是为什么,税率下降了,明明是好事(确实是好事),但可能会带来当年的非经营性损失,甚至让税后利润由正变负。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形成,原因很多。但性质根本,皆为会计和税法对收入成本费用等的规定差异。
而有关本题的傻瓜结论是,如果一家公司,账面递延所得税净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减递延所得税负债)为正,然后税率下降,该资产会减值(递延税净资产/原税率 * 新旧税率差),计入当年损益。
因为美国税改,企业税大减,而联想账上为递延所得税净资产。结果就是,此变动直接导致,计入损益表递延税4亿美元,税后利润由正变负。
以上为我能想到的,解释何谓递延税,为何税率下降,会带来递延税资产损失/增大当年所得税的最简描述了,虽然最终看起来依然不太简吧。
这事儿即使在会计上,也不算是很入门的内容。于是,非相关领域的民众,记住结论就好。
实际操作上,有关递延税,处理思路并非以上这种,而是直接看资产负债的会计基础和税务基础差异。超纲不表。
以上内容,必然涉及一些不严谨 -- 并非疏忽,而本就是为了简化,不再解释。
本文不在于对联想17-18年的经营成果,给出任何正面或负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