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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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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是:“《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

其实重点其实还不是吃,而是吃法;目的其实也不是吃,是(没钱但是希望)摆阔的心思。


小说里吃牡蛎,2法郎半,主角给了3法郎。

小说是1883年8月7日写完的。故事讲述人Joseph Davranche,说的是自己年少时的往事。则这3法郎还比1883年要值钱些。

1860年,法国平均男一天2.76法郎,女1.3法郎;1891年,男4法郎,女2.2法郎。


3法郎差不多一个男人一天的收入,一个女人两天的收入,差不多。

所以主角爸爸提议吃,主角妈妈却不舍得,也是有道理的:他俩收入差距在那儿,看价格也不同。



然而贵不贵,其实还不是关键。

当时主角爸爸被吸引,别有重点。


法语原文:

Mon père, sans doute, 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 de manger des huîtres sur un navire en marche.

“毫无疑问地,我爸被航行之中吃牡蛎这种高雅的行为勾到了。”

关键是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译成英语就是was seduced by this distinguished act。

——老爹是被这种摆阔行为勾引了,重点倒不在牡蛎本身。

即,他的重点不是想吃,而是想乘机摆阔。


咱们联系下小说前文。

主角一家是勒阿弗尔小市民,先前一直在盼望于勒叔叔衣锦还乡。

题外话,勒阿弗尔在海边,是莫奈的故乡,也就是他画《印象·日出》的地方。那地方产贻贝和牡蛎。

主角家大姐28岁,二姐26岁。家里为了婚事头疼。

终于有人来求婚了:一个公务员,没啥钱,但可靠。

主角说了,他认为这个姐夫肯求婚,是因为有天晚上,看了于勒叔叔的信——也是个向慕富贵的人。然后家里迫不及待接受了这个求婚。

为了钓住这个女婿,全家婚礼后去泽西岛(我们中学的译本写作哲尔塞岛,是译法不同)玩儿:那是穷人们去的地方。

全家平时都不太旅行,于是兴高采烈去了。


这就是当时的情况:

全家难得出门,正急于穷人摆阔,也好巩固新女婿对家里的信心。

绝对要注意,父母之后的所作所为,都考虑到这个女婿的存在。


于是来到了牡蛎段落。

法语原文:

Tout à coup, il avisa deux dames élégantes à qui deux messieurs offraient des huîtres. Un vieux matelot déguenillé ouvrait d’un coup de couteau les coquilles et les passait aux messieurs, qui les tendaient ensuite aux dames. Elles mangeaient d’une manière délicate, en tenant l’écaille sur un mouchoir fin et en avançant la bouche pour ne point tacher leurs robes. Puis elles buvaient l’eau d’un petit mouvement rapide et jetaient la coquille à la mer.

忽然他注意到两位优雅的女士——注意哦,优雅——和两位先生。一个老水手用刀撬开牡蛎,递给先生,先生将牡蛎递给女士。女士们优雅地用手帕接着牡蛎,吸进嘴里,很快地吸了汁儿,壳扔进海里。


这里的关键,是场所和方式。

法国人一直也会用乱七八糟的方式吃牡蛎,煎烤炸的都有。

生鲜吃法最贵:因为当时还没有现代冷藏技术。

开过牡蛎的诸位也知道,开牡蛎是要有点刀工的,反正我是开不好……

在岸上吃海鲜,和在游船上吃新鲜的海鲜,价格差异多大,出门旅游过的诸位,一定都懂。


当时吃牡蛎,对一个海边居民而言,贵还是贵的,不一定吃不起。

但在出游船上,吃新鲜的牡蛎,而且风度潇洒,对一般小市民而言,就很拉风啊。

主要是,还能乘机跟刚结婚的女婿炫富,进一步巩固感情,一举多得啊!

当时主角母亲出于吝啬,是反对的;主角的姐姐却赞成。毕竟对其中一位而言,这就算新婚旅行了。

3法郎当然不便宜,但这趟炫富之旅,花3法郎就能在女婿面前摆谱,是很合算的——这才是主角爸爸的真实想法吧。

所以他是这么问女眷们的:

—— Voulez-vous que je vous offre quelques huîtres ?

——想要请你们吃一些牡蛎吗?

老爹之前之后,说话都挺口语化的;就这句说得,稍微还有点拿腔拿调,不是“你们要不要吃牡蛎”,而是“你们要不要给你们买点牡蛎”。大概说这话时,老爹自我感觉挺好的,有种当了阔佬的幻觉。

小说也写了,买牡蛎吃,也就是给两个女儿和女婿吃了。儿子都没得吃。

其实炫富的对象,还是女婿


所以这事,重点倒不在牡蛎贵不贵好吃不好吃,而是为了描述:

一家小市民在招来向慕富贵的女婿后,一起出游,看见有钱人摆阔吃海鲜,也想跟风。

重点是,这份其实没啥钱,但想乘机跟风显摆的心思。


结合之后的情节:

认出了于勒叔叔、知道(盼望中于勒衣锦还乡归来的)富贵无望,同时还面对着女婿呢,不能把家里的情况摊牌,于是执意不肯相认。

母亲之后还吩咐了重点:

Il faut prendre garde surtout que notre gendre ne se doute de rien.

尤其小心,别让女婿起半点疑心。


是的,“要让女婿继续觉得我们是有钱途的人家”,是这趟剧情的隐藏重点。

这个女婿是靠于勒的一封信才勾来的,这趟航程也(起码有一半)是为他安排的。千万不能出问题。

牡蛎是剧情的起源,又是剧情的终点。

而无论是勾来女婿、出门旅行、炫富买牡蛎,还是不认卖牡蛎的叔叔,都多少与这个女婿有关;小说关键词,都是金钱撑起来的体面。


就像同样莫泊桑著名小说《项链》的女主角,向慕的说是华服美食珍宝首饰,核心道具是项链,但我们都知道,关键词其实还是被人羡慕这件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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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不优雅,自己试一下就行。

牡蛎(ostrea gigas tnunb)俗称海蛎子、蚝等,隶属软体动物门,双壳纲,珍珠贝目,是世界上第一大养殖贝类,是人类可利用的重要海洋生物资源之一,为全球性分布种类。牡蛎不仅肉鲜味美、营养丰富, 而且具有独特的保健功能和药用价值,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海产珍品。牡蛎的含锌量居人类食物之首。古今中外均认为牡蛎有治虚弱、解丹毒、降血压、滋阴壮阳的功能。

主要价值

牡蛎作为一种优质的海产养殖贝类,不仅具有肉味鲜美的食用价值,而且其肉与壳均可入药,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牡蛎肉中含有多种氨基酸、糖原、大量的活性微量元素及小分子化合物,其壳中含有大量碳酸钙。

牡蛎肉

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性养殖贝类,牡蛎的药用和食用价值早已被人们所认识,其味美肉细,易于消化。干肉中含有蛋白质45%~52%,脂肪7%~11%,总糖19%~38%,此外,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B1,B2,D和G等,含碘量比牛乳或蛋黄高200倍。浓缩后称“蚝油”;肉可鲜吃或制成干品,即传统的名产品“蚝豉”。

蛎肉还有“养血,补血,滋阴”之功效,《本草纲目》中记载了牡蛎治虚弱、解丹毒、止渴等药用价值。我国最早的药用专著《神农本草经》始载牡蛎等贝类中药7种,具有敛阴、潜阳、止汗、化痰、软坚的功用。主治惊痫、眩晕、自汗、盗汗、遗精、淋浊、崩漏、带下、瘿瘤等。根据文献报道,牡蛎尚有制酸、降压、抗癌、防衰老的作用。因此,牡蛎在中国已由卫生部批准列为第一批既是药材又可作食品的保健品之一。

牡蛎壳

牡蛎以其味道鲜美、营养丰富而深受消费者喜爱,但在人们食用时,大量的贝壳作为垃圾丢弃。实际上牡蛎壳中含有90%以上的碳酸钙是一种宝贵资源,可应用于诸多领域,如医药、食品保健及制作各种添加剂等。

医药价值牡蛎壳是一种传统的中药材,中国药理工作者在传统医学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研究手段对其作了深入研究,发现其药效包括安神养心宁志、平肝熄风及平肝潜阳、化痰止咳、消虚火去内热等诸多方面。牡蛎壳与龙骨均含有大量的钙与丰富的微量元素及多种氨基酸,因此,牡蛎壳有可能作为龙骨的替代药材。

药理作用

  • 保肝作用
  • 增强免疫力作用
  • 抗肿瘤作用
  • 延缓衰老作用
  • 降血糖作用
  • 其他药理作用:王氏通过用牡蛎提取物牡蛎糖胺聚糖对过氧化氢诱导的血管内皮细胞氧化损伤模型的研究发现,牡蛎糖胺聚糖对过氧化氢诱导的血管内皮细胞氧化损伤有保护作用,能有效的防止因血管内皮损伤而引起的高血压、动脉硬化、脑卒中等多种心血管疾病的发生。此外,牡蛎肉提取物可以有效防治泼尼松引起的骨代谢紊乱,可提高大鼠骨钙、骨磷、骨锌、骨铁含量,使血钙降低恢复正常。


自己买点来吃呗,买新鲜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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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回到莫泊桑那个年代看,小说出版于1883年,处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1871-1940)。

吃牡蛎之所以优雅高贵,首先牡蛎得贵,不然吃田螺能吃出那种感觉?

1、3只牡蛎=60条法棍面包=10条羊排=缝纫工5天工资=3天日常开销

从原文看,应该是3人(父亲、两个姐姐)各吃了1只牡蛎,总价2.5法郎。——但我怀疑女婿也吃了一只,根据是父亲“瞪着眼看着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

当时货币,1法郎=20苏=100个生丁。

《悲惨世界》写于1862年,早于《我的叔叔于勒》约20年,可以参考其中记载的物价[1]

1条法棍面包=1苏=0.05法郎;
1条羊排 = 6~7苏=0.3~0.35法郎
17小时缝纫工薪水 =12苏=0.6法郎
每日饮食 = 18~20苏=0.9~1法郎

《我的叔叔于勒》第三段提到,“姐姐们自己做衣服,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时还常常要在价钱上争论半天”,十五个铜子英文版是“fifteen centimes”,即15个生丁。

15个生丁尚且要讨价还价,吃2.5法郎(250生丁)牡蛎,还给0.5法郎(50生丁)小费,这3只牡蛎实际花去3法郎,相当于吃掉60条法棍面包或10条羊排或缝纫工5天工资或3天日常开销。

可见,勒阿弗尔一家确实没什么钱,而且吃牡蛎非常奢侈。

吃牡蛎奢侈有两个现实原因。

一是当时经济不好。

1883~1896年,法国经济几乎停止增长,并且《我的叔叔于勒》发表前一年还发生一次经济危机,7000多家企业倒闭。

二是当时牡蛎产量并不高 [2]

1836~1847年,法国渔港和牡蛎中心康卡勒每年捕捞约5000万-7000万只欧洲牡蛎。到1856年,年平均产量下降到1800万,最终在1860年代初达到每年约100万-200万只的谷底。直到1868年,一艘船将约60万只变质的葡萄牙牡蛎倒海里,一些小牡蛎繁衍下来,产量才开始恢复。

牡蛎贵使得吃它成为上流社会风俗,对于穷惯了的勒阿弗尔一家来说,看别人吃自己没有吃过的贵东西,怎么吃法都觉得新鲜吧。

2、怎么吃牡蛎才算优雅?

我们先不妨回忆下,怎么吃西餐高贵优雅?

餐厅档次得够,气氛得有感觉,侍者服务要好,刀叉有不同用途,菜品精美份量小,爵士放着,就餐者妆容精致……

《我的叔叔于勒》怎么写?

我的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很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撬开牡蛎,递给了两位先生,再由他们传给两位太太。他们的吃法也很文雅,一方精致的手帕托着蛎壳,把嘴稍稍向前伸着,免得弄脏了衣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喝了进去,蛎壳就扔在海里。

妆容、菜品、服务都有了,然而环境、气氛什么的差太多。

实际上,太太的吃法也不算“文雅”,嘴向前伸,微微一动,让我想象到青蛙捕食, 这样做主要避免弄脏衣服,而非真的文雅。再说把蛎壳丢到海里,有何文雅可言?

那为什么这种吃法,还是使“我的父亲”觉得好?

首先是太太打扮得很漂亮,漂亮的人吃什么都赏心悦目

还有比勒阿弗尔一家“更优雅”的吃相。勒阿弗尔一家怎么吃?饿惯了,大概食物一上桌,大家就抢,吃得狼吞虎咽,还发出声音。相比之下,太太这种品尝美食的吃法无疑是“更优雅”的。

再就是,蛎壳是从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经由先生传给太太,用手帕托着,很绅士,很讲究。这背后代表的是上流社会派头,这才是最吸引勒阿弗尔一家的地方。

那《我的叔叔于勒》那个年代,真正优雅高贵的吃法应该是怎么样呢?

从BelleÉpoque时期[3]的明信片可以看到,应该坐在餐厅里,牡蛎配Demi-Sec香槟,并且使用专门的牡蛎叉。


这个去年的回答突然被翻了出来,点赞一夜爆增几千!多谢各位捧场!

闲来无事找到了一点牡蛎叉的资料[4],图形蛮好看的,放在这里算是一个补充吧。

下面几张出自罗杰斯兄弟(Rogers & Brother,国际银饰公司)1882年的目录。

然后,这个是牡蛎盘,由牡蛎化用而来,1874年6月16日授予美国华盛顿特区的John W. Boteler。

最后,来张胃口大开的图~

参考

  1. ^ 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26416407/
  2. ^ https://oysters.us/france-18-19.html
  3. ^ 意为美好年代,约1871-1914年。这个时期被上流社会称为“黄金时代”,此时欧洲处于一个相对和平的时期。
  4. ^ https://queenofsienna.wordpress.com/2014/09/03/aw-shucks-its-an-oyster-obs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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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蛎又名蚝,是一种贝类生物,生活在海洋沿岸,肉供食用,又能提制蚝油,在咸淡水交界处的生蚝肉尤为肥美,肉质丰腴,嫩若羊脂,营养价值堪比牛奶。结合课文可见,牡蛎的特点是是折射出资本主义国家的拜金实质和人民唯利是图之本性。”我仍然记得我的初中语文课上,张老师介绍牡蛎时那扭曲的神情。

我们那一代成都人,在中学时代连生蚝长啥样都没见过,更别提生啖其肉啦。我们对牡蛎的全部印象,仅仅来自于课文《我的叔叔于勒》。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张老师读到这里,明显能感觉到他的喉结在起伏,作吞咽之状,有同学举手问道:“张老师,为什么要把蛎壳扔到海里啊?”

“小资产阶级的通病,自由散漫”,张老师强作镇定地回答。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张老师继续往下读。

“不要!不要!”那是1998年,13岁的我们也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纷纷举起稚嫩的拳头,在张老师的带领下控诉起了于勒一家人的虚伪善变,发誓此生一定要和这种腐朽的生活划清界限。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生物专业,实事求是地讲,这个选择和当年张老师的谆谆教诲干系不小,当时满腔热血和求知欲的我,一心想要深入研究牡蛎和资本主义的神秘联系。我当时想,也许勘透了牡蛎,就能找到解救全世界三分之二水深火热人民的方法。

研究生我选择了贝类养殖学方向,师从中科院海洋研究生副所长。

我对牡蛎的第一个了解,来自于它能自由转换性别。牡蛎能够根据环境转换性别,至于为什么要转换性别?我的老师,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副所长都没有研究出结果,我就更没发言权啦。有研究人员认为其性别转换和水温有关,理由是在月平均水温为13-20℃时,雄性个体比例高;月平均水温升高至20-30℃时,两性比例接近,当水温下降时,雄性比例又增高。我曾经问过所长为何水温低时雄蚝比较多,所长说因为女的比较怕冷。

还有一个研究结果:在养殖场作对比试验,发现在优越环境条件下,雌性牡蛎占多数,而在营养条件差时,雄性牡蛎占多数。所长告诉我这是因为女儿要富养。

最后我把所长问得不耐烦了,他说你还有啥问题一起问了吧!我扭扭捏捏地说,我有一个大胆的问题不知当问不当问。。。

“什么?”

“雄蚝要是在水里遗精,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它又变成了母蚝,那它那些在水中飘零的精子能让自己怀孕吗?”

所长沉默了,他说你这个问题有点超纲,学术界还没有进行过相关研究。他建议我将此问题立项,作为我的硕士论文题目。

我谢绝了所长的建议。因为我害怕出现这样一种极端的情况:经过DNA检测,我发现天下所有的生蚝都拥有完全一致的DNA序列,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同一只生蚝的后代,大家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反复怀上自己的孩子,然后形成了今天的庞大种群。这样的结果会让我崩溃的,我是个传统的男人,接受不了这种伦理怪象。

我的第二个待选毕业论文方向是《生蚝为什么这么紧》。众所周知,生蚝之所以蛎壳禁闭,难以开启,是因为它有着强悍的闭合肌,(见下图,图片来自网络,)而经我考察文献研究发现,18世纪之前的生蚝,其闭合肌是远比现在弱小的,究竟是什么事情造成了那短短几十年中生蚝的突变?

我在18世纪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注意到了这个名字:贾科莫·卡萨诺瓦,意大利大情圣,欧洲陈冠希,自称一生中有116个情人,其中不乏叶卡捷琳娜大帝这种显赫人物。据说卡萨诺瓦为了维持自己的性能力,每天要吃40个生蚝。欧洲的生蚝大概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对人类的疏远,它们的求生欲导致自己进化出了更坚韧的闭合肌,虽然这对为了吃能够造出个戴森球的人类来说不算啥技术难题,但是毕竟还是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对自身的保护。

我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把卡萨诺瓦的画像放在一盘生蚝面前,然后用有道词典里的意大利语发音反复播放“Giacomo Girolamo Casanova”,这盘生蚝当时就怒了,以至于我把他们放到烤箱里烤了20分钟都无法将壳撬开。-----在杀父之仇面前,生蚝们突破了自己的生理极限。

我的第二个实验被称作“薛定谔的蚝”,生蚝作为宏观物体,和基本粒子具有一种近似的属性:在观察之前,生蚝可能处于开壳和闭壳两种状态,但人类一旦进行观察,生蚝的未定状态立刻塌缩为闭壳。-------是不是很像薛定谔那只不知死活的猫?至少在摄像机发明之前,人类是永远不可能得知一只生蚝的开闭状态的,因为你看见生蚝的同时,生蚝也看见了你,它一定会闭壳。后来我用摄像机完整记录了生蚝的日常生活,发现在无人状态下,它们壳的开闭就跟人眨眼睛一样寻常,一旦有人进入视界内,所有的生蚝都会立刻塌缩成闭壳。----和基本粒子具有波的属性不一样,生蚝的这种性质是因为它看穿了生活。

我顿时有点讨厌卡萨诺瓦这个人,你说你乱搞就乱搞吧,为啥对生蚝这么狠,害得现在人类和生蚝搞这么僵。我对18世纪之前的那个田园时代悠然神往,那时候没有喊麦、没有雾霾,开生蚝也没这么费力。

后来我还是放弃了这个研究方向,因为越是深入研究,就越觉得人类对它们不住,每次开蚝时,我就能感觉到那小小的闭合肌里蕴含着的强大力量,乃是数百年来的血海深仇。这让我不寒而栗,甚至后来我都不敢吃生蚝了。这个后果很可怕,好在我及时悬崖勒马,改换了研究方向,毕竟为了吃我可以出卖灵魂,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的第三个论文方向,是《论生蚝和环境保护》。生蚝的鳃可以吸水,它的黏液能捕获浮游生物和微粒,再吃下去。就这样,它们在吃饱的同时也净化了水里的沉积物和藻类。一英亩礁群上的牡蛎一天可以过滤水2400万加仑。---这也是为何世界各地的生蚝具有不同味道的原因,咸味、黄油味、甜味、金属和淡味的,甚至是香瓜、黄瓜或者福建人味。那是因为它们吃进的海水和食物味道不同的原因,和自身品种无关。

同时,生蚝在礁石上聚集形成的天然屏障可以抵抗巨浪,能够从波浪中吸收最多93%的能量。这减少了海水侵蚀或洪水带来的财产损失。有人甚至考虑用生蚝代替乱石堤和防水壁,从而降低花费。--------《进击的巨人》里人类用巨人筑墙,现实生活中人类用生蚝筑墙。每当洪涝灾害来临时,人们在堤坝上边抗洪还可以边吃生蚝,岂不美哉。

可事实上,人类是一个完全不懂得感恩的物种。---前段时间丹麦海滩生蚝大量繁殖,丹麦人非但没有感谢生蚝们净化了他们的海域,还试图引进中国人来消灭生蚝。---我在论文结尾作出如下结论:正如同《进击的巨人》里人类创造巨人用于战争需要,结果被巨人反噬。结合生蚝的美味、净化海水、阻挡水灾等天使般的特性,我认为生蚝是史前文明人为创造的生物,如果我们继续肆虐下去,恐将遭到生蚝的殊死反扑。

最后我的论文没获得通过,所长说我学的是生物专业,不是社会学,让我将研究方向回归到生蚝的生物属性上面去,而不是成天纠结于人类和蚝类的外交关系。

最终,我将论文题目定为了《牡蛎的利他属性》,这看上去是在研究生蚝的群体行为,实际上我的初衷是研究生蚝的社会属性---吃。我想知道为何生蚝在秋冬季最为可口。大家都知道,北半球的吃蚝季是9到12月,南半球则在4到7月。有人认为冰冷的海水中细菌含量较少,所以这段时间的生蚝最适合生吃。---但这跟味道和口感没有关系,顶多是更加卫生而已。

我在研究中发现,之所以春夏的生蚝肉质不好,很可能是因为生蚝在4月进入交配期,它们为了吸引异性,拼命减肥,故而脂肪含量降低,吃起来就像在嚼鸡胸肉。为了找到支撑我这一假设的论据,我对发情期的生蚝进行了跟踪观察,在其间我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事实:生蚝是人类之外,唯一真正具备利他主义的生物。

我们知道,很多动物都有看上去无私的行为,比如一种叫Desmodus rotundus的蝙蝠。群体穴居的蝙蝠在某些个体未找到食物的情况下,会吐出自己的食物分给它们。但实验表明,这不是一种纯粹的帮助行为,而是类似囚徒困境的博弈,“利用重复的博弈打破相互背叛的僵局”,这就是这类“利他”行为的实质。简单地说:你饿肚子的时候我帮了你,当我找不到食物的时候你也得帮助我。

又例如某些昆虫在交配完成后,雄性会当场被雌性吃掉,这种牺牲纯粹是为了让雌性获得能量完成怀孕和生殖,以保证物种延续,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无私”的利他行为。

而我认为,生蚝具有真正的利他主义。我在跟踪发情期生蚝时发现,同一片海域的生蚝,其交配频率是大相径庭的。某些生蚝拼命地日,某些生蚝则对打炮完全没有兴趣,其他生蚝在身旁徐徐蠕动,它完全置若罔闻。我把性交频率高的生蚝和性冷淡生蚝分开做了体检,发现前者的健康和强壮程度普遍超过后者,一开始我认为是机体强健导致前者性欲更强---就和运动员由于大量的运动和健身,使得雄激素分泌过剩,导致性能力高亢一个道理。后来我在对照中发现两个事实,一是那部分性冷淡的生蚝即使不落入人类之口,其平均寿命也比炮王生蚝们短得多。第二个事实更让我震惊,一个炮王生蚝要是生了病或者受了伤,它立即就会变成性冷淡生蚝,而其性欲的下降和伤病本身没有任何关系。

我得出一个结论,生蚝们在漫长的同人类斗争史中,发现了交配期的自己不适合食用的事实。于是,生蚝群体就作出了这样的选择:老弱病残的生蚝主动放弃交配,让自己的肉质变好,适合食用,从而被人类吃掉,而那部分年轻强壮的生蚝则在看似狂欢的交配中偷生。只有我知道,交配只是生蚝的保护色。

在论文答辩时所长问我,生蚝何不全部投入交配?那样所有的生蚝都不适合食用,岂不是能集体活过春夏。我反问所长,传说中青藏高原上的驴群和狼群打架时,常有老弱之驴强行突围狂奔,你知道这是什么行为不?所长说我知道,这是在用自己当诱饵,分散狼群主力,过去的人类在突围战中也常这么干,这是真正大无畏的牺牲精神。

我说,生蚝也是如此。

“你的意思是,生蚝阳痿,是一种诱敌?”

“是的。”

“也就是说,生蚝先进化出了自由变性,以保证死得只剩一个了也能自体繁殖,然后又进化出了主动阳痿以保留有生力量。这一切仅仅是为了从人类的血盆大口中生存下去?”

“是的。”

“越了解生蚝,我就越不了解人类。”

最后这句话,我写进了我的毕业论文摘要。从那时起我就坚定,我的生物学家职业生涯还未开启就已结束。因为我学生物的初衷是了解生蚝,进而找寻到解救三分之二人类的方法,而现在我已经了解了它全部的故事,并且得到了答案:人类没救了。

我没必要再继续研究下去了。

但我和生蚝的故事并未就此终结。回到成都,我开了全成都第一家生蚝馆,起名“于勒小馆”。我的馆子只卖生蚝,世界各地的生蚝,法国的吉拉多奶香浓烈,澳洲的Tasmania甜如苹果,日本的Senpoush口感嫩滑,巴西的圣卡塔琳娜细腻鲜美。反正大家都没救了,还是吃才是正事。

每年春天,我的于勒小馆都会闭馆小半年,改卖羊腰子。因为我不忍在那个时节吃掉那些舍己诱敌的伟大生蚝,有人偏爱阳痿生蚝是他的事,我做不到。

去年12月,正是馆子生意最好的时候,某天深夜,在打烊前来了一个老年客人,带着他的儿子。

我只觉这戴着金丝眼镜的老头十分面善,但又想不起来是谁,于是我躲在柜台里偷偷观察。我听见他问儿子,知不知道这家餐馆为啥叫“于勒”?,儿子说不知道。他说:“爸爸当年当语文老师的时候,印象最深的课文就是那篇《我的叔叔于勒》,课文里面,于勒叔叔穷困潦倒,以卖牡蛎为生。牡蛎又名生蚝,是一种贝类生物,生活在海洋沿岸,特点是。。。”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好吃”。他盯着手里的生蚝说道。

我终于认出了他,他就是我当年的语文老师张老师。

张老师没有认出我,而是继续给儿子上课,“这课文我至今都能背得,尤其是这一段: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爸爸,为啥要把蜊壳扔进海里?”儿子提问。

“原汤化原食。”张老师边吞下一大坨蚝肉边含糊不清地回答。

张老师您变了,您也开始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了,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

我们都会变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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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拳王李淳

公众号:拳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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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戳中了吃货的神经么?这么多点赞的……

在《我的叔叔于勒》中,男主人公的父亲看到贵妇在船上吃生蚝姿态优雅高贵,于是产生了强烈的模仿冲动,其实莫泊桑的讽刺意味也展现在这里。《我的叔叔于勒》前面有大段描述达弗朗什一家生活拮据的糟心状态,证实了他们属于普通小市民,对一厘一毫都计较得要命。而牡蛎这种海产,我想还是因为物以希为贵的缘故让部分住在内陆不了解海产的读者误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昂贵美食。作为从小生长在沿海地区的本人,表示牡蛎只要到了收获季节(往往是冬季),基本上在海鲜市场上如萝卜白菜一样稀松平常的存在。还记得那年丹麦牡蛎泛滥成灾根本无人清理的新闻么?

知乎上很多谈到学过语文课本《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章节后贪馋牡蛎的情况,而且相当多的人把牡蛎与蚬子、蛤蜊甚至鲍鱼等搞混。由于牡蛎确实非常好吃,经常出现在法国上等宴席上,久居内陆的读者就把它人为捧高了。但是在沿海城市,牡蛎这种便宜货什么人都吃得起,坐着渔船随便捞,敲开就能吃。

《我的叔叔于勒》电影中的船上“贵族”在吃牡蛎
https://www.zhihu.com/video/1212806694113464320
视频摘自“有书快看”
内陆读者想象中的生牡蛎:这tm究竟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加冰!加柠檬!
海鲜市场白菜价的成山牡蛎,便卖了啊!不鲜不要钱!

在男主人公父亲眼里,船上“贵族”吃牡蛎之所以看上去很优雅,主要是这些人的行为举止打动了他。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我的叔叔于勒》

一个人的贵族气质是要看他举手投足的修养,老水手于勒脏乎乎的,他直接把挖好的牡蛎递给衣着考究的太太们肯定是不合适的,所以由先生们转交。这种间接的方式也能展现出这几位食客的素质。像笔者这种难登大雅的俗人,肯定会直接用手托蛎壳,讲究一点就戴上一次性手套。但是用小巧的手帕托蛎壳这么有教养的动作,不是我这市井小民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同样对于达弗朗什老爹来说,食客太太的优雅动作在他的生活圈子里是十分罕见的,因此他也很容易把这归纳为高雅举动。如果在船上吃牡蛎的是鄙人,约瑟夫父亲大概就不认为我是什么优雅富贵的阶层了。

林黛玉的高贵来自于她的动作,至于她用什么水漱口不重要

再加上牡蛎这种东西在法国的沿海城市恐怕还是属于相对昂贵的海产,不会像笔者故土即蛮夷渔猎的僻壤穷乡这样被当作普通食物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达弗朗什老爹眼中牡蛎的逼格。

贵妇太太们吃牡蛎动作优雅,只怕是吃手扒鸡也能吃出个伯爵夫人的威风来。这些动作来自于她们的社交环境的熏陶,在她们看是和呼吸一样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放在没见过世面的约瑟夫父亲这样的小人物眼里,那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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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绯【文学名著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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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唯一感慨的是:

学这些的时候,几乎所有学生不具备了解这些文章内涵的能力。


不管是木兰从军,还是牡蛎的讽刺,老人与海的孤独与坚强,都太遥远了。

大家感受最深的还是朱自清的父亲,鲁迅的闰土,地里的猹。

恐怕未来城里的孩子也难以理解回乡是个什么事儿。

(各种坑蒙拐骗说闲话的奇葩,也有田地里的朴素,和阶级的差异)


人生在不同年龄阶段所能看到的东西不一样。

其实教育也要从感受和体验教起。

没有阅历的人,又怎么懂得了戏子的眼泪。

不如让学生上台扮小丑体验被嘲笑的感觉。


扯远了。

——

牡蛎正是代表了一个时代极其弱智的东西。

从我市场人的角度来看,就好像当代的王八,燕窝,铁皮石斛。

过去的上海,螃蟹比米便宜。

每个时代总有一些食物精贵。


这精贵的,其实也不是食物。

而是阶级。


如果你多学点知识,探求本质,很多食物本质就是蛋白质与糖,人的脸也不会吸收什么东西,过于高深的名次其实与老百姓都无关。

但是有些人用着上千的面膜,把脸泡肿点,白点,那就是比你十块钱的嘚瑟。

再整点名词,你就更信了。


贫民的生活,其实不会比有钱人差,除非特别有钱。

但是你得明白,生命中有哪些东西真的有用。


牡蛎只是一种象征。


聊着聊着我想吃鳗鱼饭了。


20220419更:

最近发现这个答案被很多人关注,很多人点赞。

然后时隔2年多,还是一大堆人去喷“贫民的生活不会比有钱人差,除非太有钱这句话。”

我以前经常说一句很嘲讽的话:

XX一辈子是XX。(友善度词汇)

这句话时值今日我依然当作圣经,如果我不做解释,那么恐怕相当多的人只会理解为简单的低素质。

可是

XX之所以是XX,不是因为它们有什么人体缺陷,认知不足,知识匮乏之类的特性。

人体缺陷,认知不足,知识匮乏之类的特性并不会让一个人XX。

XX之所以是XX,是因为它们一辈子不会用脑子思考,所以永远是XX的行为和思路,导致终生无法改变。


那么就会有人说了,你前面答案那么好,那么友善,跑来骂人是怎么回事。

我只是在讲道理。

咱就说面膜吧。

说,面膜没用,也不需要用到什么人民日报,世界联合国主席,上帝或者原子科学家背书。

说干货就是,皮肤是个排泄器官,别说面膜,面霜精华啥的只要深入不了真皮层,真正吸收的屈指可数,而面膜核心有效成分就是把皮肤泡发的水。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论证和了解的过程,对不对还另说,你是科学家可以更新我的认知。

所以我说这件事不需要本书,大家都有脑子不是么?


另外化妆品乱宣传真皮层是会被罚到破产的,所以厂家甚至没骗人都是XX自己一厢情愿的。

可怕不可怕?


这个事情的性质相当于什么?就相当于之前那些反对药物的。

相当于一群小学没毕业的人去质疑科学家级别的人研发的药物没用。

他们说,你给不出证据。

但是别说证据给你你看不懂,随便一个流程的报告文件你都别指望看懂。

我上面说什么真皮层,表皮层都已经算是通俗易懂的了,自己不去了解,我真不知道嗷嗷叫什么,好像自己能拿出什么惊天科学依据一样,唰的一下给我拍出来一个厂家宣传。

亲,我做市场写过的产品宣传比你吃过的烤串都多,除非你顿顿都吃烤串。


唉,说的我想去吃烧烤了,真提不起劲聊这个。


你们知道,这个过程是搞笑的,搞笑的并不是他们自不量力胆敢提出问题。

提出问题是健康的,愚昧无知是健康的。

但是同样是愚昧无知,有些人的交流方式是

“没钱人和有钱人生活质量差不多这一块我理解的没那么透彻,可以给我讲讲吗?”

XX的方式我就不复述了,基本是上来就骂,就YYGQ。

所以是XX,所以一辈子是XX。

就那么一点点不同。

就那么亿点点点点点点不同。


所以我说我吃的肉,和有钱人吃的肉,本质上真的没区别,它或许更好吃,但是也是蛋白质。

你知道。

知道自己生活和有钱人生活本质的区别点,和相同点的意义是什么吗?

并不是说“我安慰自己我活的不差”

而是说“当事情变糟糕的时候,我知道反抗”

我在举例说电车插广告这事情很严肃,本质上我们彻底被侵略了。

很多人的反应不仅是不反抗,还第一时间去洗地,说什么过去别的厂家都这么做。


你会发现,这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

整天在知乎当小将,事实上攻击的对象全部错了,保护的对象也全部错了。

他们并没有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市场理论里最简单的价格歧视,还有阶级对立戏法,他们如饮甘泉。

资本家拿2块粪坑的石头,说一块是贱民版20元,一块是尊贵科学版2000元。

他们会第一时间跳出来说,2000元的就是好。

我评论区就是这样啊,面膜大师,优秀的面膜就是好。


这些人拿来和科学家对比,简直脏了科学家,自己甚至斗不过稍微比你会点市场心理学的应届生。




所以我说务实点,上学那年代就该学点有用的。

你相信知识反刍吗?我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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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搞笑的提问啊……

斯诺登都过去这么久了,

不会还有人不知道拉登塔利班什么的一开始都是美国资助的吧?

恐怖组织?

美国不管它们,它们发展的起来吗?

大部分恐怖组织不就是美国为了搞俄罗斯或者其他人搞出来的代理人吗?

====================

嗯,对了,不懂的可以去看这个,

神解读!姜子牙讲的其实是美国本拉登和斯诺登的故事_哔哩哔哩_bilib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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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游戏都有自己的问题。但严重程度完全不一样。

赛博朋克最大的问题是人力不够,没有人手把愿景在限期内做出来,导致后期狂砍。但从已有的成品来看,CDPR是完全有人才有能力把东西做出来的,只不过没时间做。光影效果,已有的垂直城市设计,以及主线和很多支线任务的演出都有毫不输巫师3的气质,尤其是日本城浮空平台那关,无论是游戏流程还是画面还是音乐,都把类似银翼杀手2047的那种气氛和感受做到了极致。有人说CDPR的人才都跑了,或者CDPR傲娇了开始放水,这并不客观。2077确实是个半成品,主机优化的问题尤其严重,但你关注已经完成的部分,用高配置PC玩,其质量并未令人失望,依然是巫师3的水准。

2077就像是一个优等生忘了做背后的几题的考卷,开天窗导致不及格,但已经做了的题目还是正确率极高的。

谈到E3的demo,单从画面上讲你很难说它缩水了。只不过CDPR没告诉你想要E3画面,就得上3080+光线追踪。。。

我猜想没有光追的话,游戏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可以达到光追的效果的,只不过人工工作量会很大,有些地方需要离线烘培,而有些地方需要人工设置虚拟光源。CDPR可能发现项目后期工作量太大搂不住了,就上了光追这个大杀器。。。


至于无人深空,现在口碑很好,但我要不客气地讲,这个游戏到了今天依然是垃圾,只配卖$19.95,打折的时候卖2.95的那种。

Hello工作室自始自终都没有把初始愿景实现的技术能力。

你可以看无人深空进入大气层的技术实现。先是一段飞船进入大气层摩擦发红的特效,然后可以看见地形通过一种非常粗糙、视距很近的情况下刷新出来,并且刷出来的地貌和太空中看到的地貌完全不同。所以从头到尾,hello工作室都没有类似精英危险和星际公民的无缝行星登陆技术。

无人深空更新了十几次,并没有触动这个游戏除了机械刷就没有任何深度的本质。这是一个极其无聊的游戏。但它刷了两年的DLC,玩家也就给他点面子,没功劳有苦劳。它每次更新我都会进游戏看看,但玩不了半小时就会放弃。一是实在无聊,二是它美术设计和渲染水平有限,色彩及其刺眼。比如在母船机库里,到处都是亮瞎狗眼的点状光源,但这些光源不会照亮周围的任何东西,看的时间长了有种不带护目镜看焊接的流泪效果。你说更新了那么久,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解决,有什么用呢。游戏中随处可见低级设计的痕迹,比如说有很多行星上有一种可以卖钱的球,这种球没有任何贴图,只有亮瞎眼的纯白色材质,在HDR效果下极其刺眼,但它又不是个光源,放在地上不会照亮周围任何东西。这种打开Blender就存盘的建模初手垃圾素材居然也能放在游戏里,真是活久见。

所以无人深空就像是一个学渣冒充学霸,把期望提得无限高,却每题都答错结果接近0分,被骂,然后花了漫长的时间在那里订正,一题一题的改,最后终于接近30分了,然后获得了大家的赞赏,全然忘记了它改了那么久依然是不及格。

无人深空的贴图我就不贴了,首发的时候真是纯垃圾,基本上是2008年魔兽世界首发的那个水准。现在也依然是垃圾,开个HDR看着眼睛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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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动手炒菜,是不是就可以不用买炒菜机了?”

“好像……是这么回事……”

“不能下馆子,意思是我可以雇佣厨师在家里给我做饭?”

“似乎……也没这个限制……”

“得嘞,这收据您拿好,1亿我就收下了。有空帮我找几个厨师呗?我给你1万块跑腿费,再帮我换套大点的房子,中厨西厨都得有哈,还得再整个吧台喝小酒。煎炸炖煮烤,今天吃哪个好呢?”

——————

(有人说我没审题,那我就再写点儿)

“等一下先生,咱们这份合同还有一项补充条款。”

“今后乙方只能吃炒菜机炒的菜?”

“没错先生,请问您确定要签署这份价值一个亿的合同呢?”

“那我可以雇一个……”

“不行,不能是名叫炒菜机的厨师,只能是炒菜机这种机器。”

“那我不吃炒菜了总行吧?”

“不行,今后您必须,且只能吃炒菜机做出来的菜!”

“只要是经过炒菜机处理过的就行?那我……”

“不行,菜里撒上炒过的葱姜蒜也不行,主要食材必须经过炒菜机处理!”

“合着你就不让我吃火锅烧烤炸鸡薯条了呗!你甚至连米饭都不给我吃!?”

“……炒饭也是可以的。”

“也就是说,只要主要食材让炒菜机炒过就行?不论之前的工序是蒸还是煮还是炸还是烤?”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没错……”

“早说嘛!那我不管什么菜最后都往炒菜机里过一遍就完了嘛!来来来,签合同签合同!那个啥,厨师和新房子赶紧帮我落实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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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字率

明代: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

《明史·杨继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句话,即:“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明代小说出版业繁荣,有大量的人购买这种休闲通俗读物。

传教士记载:利玛窦等合法传教士的著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记载道:他们惊讶地发现明国老百姓识字率很高(而那个时候他们使用二十多个拉丁字母的西班牙葡萄牙母国的识字率可能还不如用几千个汉字的大明),并且把识字率高的原因归功于两点:1.中国人特别注重文化教育2.中国各地方言差异大,要互相理解必须靠文字作为桥梁。

清当局: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第四,大兴文字狱

第五,篡改历史文献

第六,禁毁和篡改汉语著作

通过以上手段,经过两百年黑暗统治中国人识字率终于达到历史最低的 1% (清当局学部在1909年的统计,当时中国人的识字率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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