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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困难是因为书读得少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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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这个问题真他喵的奇葩。

这事儿就跟有人问,老子天天吃饭,怎么不会做饭一样奇葩。

这样的人不少吧?四五十岁都不会做做饭的,各位身边有没有?有没有?

就算没见过,也听说过吧,那么我来问问你们,这些人吃饭少吗?

我身边有个可乐王子,一天两瓶可乐雷打不动,喝了二十多年可乐,他怎么到现在都不会做可乐呢?

这话问出来,你不觉得很愚蠢吗?

看书对写作有没有帮助?有,当然有,看书能提高品位,能增加词汇量。

没有比看书更能提升词汇量的方法了,但是看多了就能写?

别逗了,要是书那么好写,那就不会从业者这么少了。

在座的各位,请问谁没读过书?从小学到高中,语文书上的读的文章还少吗?

我来问问你们,读了那么多文章,人人都能写吗?

如果一个人只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去看书,那大概率也就是看个热闹而已。

请问你们看了这么多年的电影电视,你们会拍吗?

为啥不会拍?因为你们没有见过幕后,根本不知道怎么制作出来的。

看书要对写书有帮助,那就要用作者的眼光去看。

看书的剧情结构,看书的剧情走向,看书的人物塑造,看书的爽点布置,看书的起承转合,看书的前后呼应。

如果你不会用作者的眼光去看书,那么你看再多书,也不过是娱乐和消遣而已。

除了能让你打发时间之外,对你来说毫无意义。

回到这个问题上来,我在知乎没事一直看各种题主摆出来的书。

你们觉得是浪费时间吗?不,不浪费时间,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明灯。

因为在这些看的书里,八九成都是极烂的!

这话有些伤人,可这就是事实,但也不是说看了没收获的。

我在这里看到很多神奇的操作,这些操作是我写了那么多年都没见过的。

也是我看了那么多年书都没见过的,倒是在这里见到了。

这些逗比的写法,就是指路明灯,也是很好的素材。

看烂书其实也是一种避坑的手段,同样我在这里也看到了不少优秀的故事。

其实这些才是真正的财富,有时候跟别人交流写书,对自己的帮助也非常大。

有种温故而知新的感觉,很多都快遗忘的注意点,经过这种复习一样的叙述,对我自己来说也有非常大的好处。

所以,要想写书有提升,请用作者的眼光去看书,否则还不如不看。

顺便说一句,写书有天赋,有些人一点就透,有些人是真的怎么说都说不清。

最近两周,我遇到了两个人就是这种类型的,我他喵手都快打字打抽筋了,结果说了个然并卵。

今年上半年有个朋友找我看书,我看了三章给他提了点意见,他一下午就改出了新开篇。

我一看,确实不错,这种人聪明啊,不用你说太多,点到为止,他立马就懂。

只不过这样的同学太少啦……我在知乎两年,这样的同志满打满算不到10个!

本王就是装逼界第一天王,逼乎柯镇恶,喷人大帝,知乎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网文拖拉机,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知乎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立志把自己活 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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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打开手机,找任何一个语音输入转化为文字的工具。开始将你对某事物想说的话,或你想说的故事,口述一遍。等这些语言转化为文字后,自己读一遍。

你大概会很意外地发现:这些文字比你印象里更散乱,更黏糊,更琐碎。

“我觉得自己讲得挺清楚的呀!怎么变成文字,就这个鬼样子呢?”


输出并不难。每个人张嘴说话,都是用口语输出。

写作困难,则可能是因为说话和写作,很是不同。

——说话时,人会情不自禁加许多嗯啊嗨是口头语。

——说话时,人的思绪更容易分散;实际上人的意识就是容易流动的,伍尔夫、乔伊斯和普鲁斯特当初搞意识流小说,就是还原人类思绪。

书面写作时,人必须使用全然不同的语言(更书面,更规范),使用韵律与节奏,遵循一定的规律和线性,而不能过于发散。

所以书面写作和说话,是完全不同的输出方式。不能总指望触类旁通,两者要精通,都是需要一点机械训练的

跟你阅读了多少,并没太大关系。这就像你看熟了舞蹈,自然知道怎么舞才对;但自己真的一举手一抬足,到不到得了那个尺寸和地步,是另一回事。


阅读是摄入,持久的阅读可能让你脑海里有许多现成句式节奏;许多人读多了某人的书,也许之后一段时间写东西都那个味儿。这不奇怪。司汤达当初写《红与黑》,每次开笔前都要念一页法典,来“清洗自己的语感”。

但这依然不够。

说话是输出,但说话时人会更口语化,更散乱,更多短句,更少前后呼应贯通的逻辑。所以许多人按口语习惯写字写多了,会自觉文笔不堪,进而越来越不敢写了。


我私人的意见是:

多读,然后多写。

写时,一句一句慢慢来。

写不了长句就写短句。

不知道写什么时,用海明威的说法,“写一句最真实的话”。

不要总想着写一句漂亮话儿。不要紧张。不要过多考虑读者会抛弃自己(这是库切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早期小说的毛病)。

各种写作的规律之类,别想太多。你如果每写一句话都要瞻前顾后,就像戴着镣铐跳舞,最后出来也是畸形的。

写了再说,哪怕写差了,写完再删。你要习惯这种流程节奏。

你的大脑和你的身体都要慢慢习惯写东西。把自己当成一架机器来训练。


读书类似于进食,写作类似于做力量练习。只读不写,你吃的东西就囤积在你体内,不变成肌肉;只写不读,最后把自己熬干了而已。

读书类似于看正确的运动员做动作,看优秀的画家画画。告诉你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美的。

但具体动作尺寸,得自己反复练习,才做得到。这玩意没捷径。


最后一句话:

孙莘老去问欧阳修,怎么才能写好。

欧阳修说:没别的法子,就是多读书多写,自然就好了。

欧阳修顺便吐槽说:世人写得少,又懒得读书,还指望每写一篇就比人好,如此当然没啥指望。

无它术,唯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每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少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擿,多作自能见之。

这话记在苏轼《东坡志林》里,即,这是苏轼和欧阳修这垄断11世纪后半段中文的两大巨子,都认可了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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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与讲话,是表达。

表达,就是把仓库改成展厅。

很多人,货本来不多,展不展示就那么回事。

有的人,货不一定少,但是货架不好,或根本没有货架,货摆得一塌糊涂,无人问津。

也有的人,展示柜精美得一塌糊涂,摆着内裤袜子一大堆,人家看了含糊,不敢问。

当然,你摆着鳄鱼皮高级包,好看是好看,一般人买不起,也未必叫好叫座,我就是那个费劲吧啦卖Goyard的人。


user avatar   long-ya-57-8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朋友,在我看来,写作是这个世界上最苦的事情


我种过地,我老家那个地方是山区,有不少梯田连牛都上不去,只能自己抡起锄头挖。把土挖翻过来,把杂草埋到地下,然后再仔仔细细的刨碎了,才能种庄稼。大冬天的打着赤脚挥锄头,却完全不会感觉冷,而是用不了多久你的汗水就会掉地上摔成八瓣。


我当过兵,在喜马拉雅山深处,边防巡逻,上午的时候在热带雨林里面跋涉,晚上就能在海拔4000多米的地方睡觉,山上的风吹过来仿佛能把你的魂魄都吹离身体,搂着步枪入睡的时候,梦里都是风咆哮得像鬼哭狼嚎。



这些生活苦不苦?苦。但是跟写作比起来,这些根本就不算什么


写作收入很低的,比如说我,靠文字得到的直接利益连抽烟都不够,我要是靠这个活着我恐怕连裤子都穿不起。厉害如刘慈欣,不去电厂上班,光靠写作也是活不下去的。除了给自己赚个“文化人”的名头,什么你都赚不到。实话说作家的经济地位是相对下降的,以前叫臭老九,现在臭老九十你都排不上号,发家致富的可能性比去工地搬砖还要低。


但是投入成本之高简直就是不像话。一会儿我就给你讲成本,我还从没见过投入产出比如此之高的东西,你要是拿着当作家这股劲去做生意,我估计你连祖坟都得赔出去。实际上我做生意赚的东西,大部分都是赔在写作上,我也是傻,有这功夫写这些弯酸文字,多挣俩钱不比啥都强。


所以你看,实际上我是来劝退的。




写作与读书是没有太大联系的。阅读,你是个读者,是文字的消费者;写作,你是个作者,是文字的生产者。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像你去饭店吃饭,觉得这个菜炒得好,你就要自己跑去厨房炒一个,你多半弄出来的是一塌糊涂。


所以啊,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先别急着跟大厨比拼手艺,先回家自己在自己家小灶台上琢磨琢磨。


写作的第一要务,不是练文笔,不是构思篇章结构,不是琢磨故事情节,更不是学习辞藻。写作的第一要务,其实就一个字:


防止你看不清,我给你弄大点:

我不赞成肆意的表达,这样你说出来的多半都是些口水皮子话,你自己写得恶心,别人看得无聊。既说不出个所以然,又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纯粹是发泄情绪而已。就算你文笔优美、篇章顺畅、辞藻华丽,不过也就是情绪的宣泄而已,很难很难引起读者的共鸣,自然也就算不上优秀的文字。


你得先憋着


当某种情绪经过适当的酝酿,憋得你难受,憋到你不说出来就要原地爆炸,憋得你丹田发疼、小腹坠胀、胃里反酸、内分泌失调,憋到你觉得不广而告之就会人类灭绝生灵涂炭,憋出一种强烈的表达欲,憋出为了表达不惜一切的风萧萧兮易水寒。


然后再去写作,水到渠成。这个时候是笔在带着你的手写作,是它自己在表达,它会给你谋篇布局,它有着无穷无尽的文采,它会把你憋了好久、经过发酵的情绪写出来。你只是一个情绪的提供者,就像发动机里面的汽油,没有你不成,但是不是你在做功。


比如说我,我就老憋屈了。


比如说我看到藏族同胞无休无止的磕头,而他们磕头的对象是以前奴役他们的奴隶主,我愤懑、不平、失望,我气得头发稍都在哆嗦。这时候我如果抓起笔来就写,那多半只是一篇毫无意义的谩骂,大家看了都会生我的气。但是如果我憋一会儿,情绪的锋芒消退、表达的欲望凸显,不再针对现象而是针对本质去表达,嘿,就成了。


比如说我看到一场美好的爱情,两个狗男女在无耻的撒狗粮,而我单身多年的麒麟臂隐隐作痛、跃跃欲试。这时候我如果抓起键盘就敲,完了,那多半就是一篇单身狗的咆哮,大家会觉得我下一刻就会举起火把去把狗男女烧死。这个时候我得憋一下子,让自己的嫉妒和羡慕消退一下子,让爱情的美好凸显出来,不再写自己而是写人类共同的情感,好,大家就喜欢了。


当你想要表达的时候,先克制一下自己,克制不住了,圆润光滑了,再去娓娓道来。




然而这样你就能写得好了吗?


不一定。


这就是看天赋的时候到了。天赋是一种隐藏在潜意识里面的东西,你不去挖潜意识,它不会自己跳出来。当你憋屈得不行不行的,潜意识就被你调动了,写作的时机才会到来,天赋才会浮现。


有句话说,你不去试一试,你怎么知道你不是天才?然而试一试的结果是,大部分人是失望的。在此之前你需要做好心理准备的,失望在所难免,再次鼓起勇气去试,结果还是可能失望。甚至你有可能把自己弄成一个奇葩,明明已经江郎才尽,偏偏还觉得自己才高八斗,成为别人的笑柄。


这就是成本。




这整个一套就是写作的痛苦。余秋雨说文化苦旅,这话没错,但是他有他的苦,我有我的苦。他的苦是嚷嚷疼求抱抱,我的苦是憋得苦。像我这种是需要自己去找罪受的,自己去找苦吃,苦得难受、累得受不了、憋得头都肿了三十几岁的人就跟半截都入土了似的,才能写出些东西来。去挨白眼,去汗珠子摔八瓣,去求而不得又不愿意放弃,去羡慕嫉妒恨,去爱,去奔波劳累颠沛流离,去欢聚,去别离,去被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吞,去前途未卜,去失望伤心,去体验一切苦痛、欢乐、激动、无聊、生不如死。


然后自己滚去无人的角落憋一憋。


让它发酵,变得醇和。当初让你热血上头的激动,让你灰飞烟灭的绝望,让你眼珠子充血的愤怒,让你银牙咬碎的嫉妒,让你魂牵梦萦的爱恋,让你筋疲力竭的劳累,都得自己慢慢的发酵,变得醇和柔软、入口即化,不冲鼻子不上头。


这时候拿起笔去写,抱起键盘慢慢敲,文字自己就会流淌,流去读者的心里,拨动他们的心弦。




然后换回一千字200块钱,交完房租你只能吃路边摊的打卤面,同学聚餐AA制你抠抠搜搜半天摸不出钱来,老婆一天不给你好脸色看,丈母娘为了把女儿嫁给你个不中用的东西整天肠子都悔青了。你颈椎、腰椎、腰间盘、腰肌全都有问题,肩周炎犯了你只敢贴1块钱一张的膏药。

你看这是龙牙君的颈椎。


你不由得泪流满面。


你就成了一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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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泄气的话。

写作困难的原因可能很多。

书读得少只是其中一部分。

同时,读书看书明显比写字写书省力。

两者之间,不能简单去划等号。

如果是写某一类型某一题材的文字迟迟没有感觉。

那就只能集火而攻,挑选一些适合自己风格(华丽、素朴、诙谐、严肃等)的相同类型书籍看,看别人的铺陈转接,看别人如何安排相应的元素和推动文字进一步写下去。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进行练笔,模仿对方的用语习惯(成名作家一般都有自己的常用风格,比如金庸的小说就很少用“了”、“的”、“地”、“得”这类助词,如果想模仿或者练习他的文字风格,首先就得避开这一类助词的频繁出现),写一段相仿的故事和文字,以加深自己的理解。

然后,体验和深入生活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这样可以增加自己文字的厚度深度。

川人习惯把闲谈说成摆龙门阵,三人五人一起谈聊,可以说的,可以听,可以思考的东西真真不少,如果能把龙门阵这种机会利用好,短短几个小时,能为写作积累不少生活素材了。

以下几段文字表达出自我去年回老家帮忙,然后大冬夜嘛,天又冷,几个人坐在一起,一边烤火、喝茶,一边谈聊。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是很随意跟大家聊天,聊啊聊,话题从二师兄的市价飙升转到村镇当地的鸡鸭肉市。不经意间,就听到了好一些关于我们村子早年艰苦生活和吃喝等杂事,这些初始素材——后续如能搜集到更多的,就能增加足够的细节感、生活气息。

像这些,在吹牛扯天谈聊中,发现和搜寻生活素材就是一种码字加分项。

相关的素材短期不一定都能用上,但潜力大,可使用的范围也广, 搞二次创作的小说,搞地方乡镇主题汇总,研究周边人物变故,进攻非虚构故事,都有它们对应的潜力。

我家大伯公今年80岁,他说,六几年,年节都难得见大肉(指猪肉,我们村老一辈喜欢把猪肉叫成大肉,具体原因未知),整个村穷得叮当响,他亲眼见到一个邻居家的长辈饿得发慌发懵了,把晒干的番薯藤和叶一起放锅里煮熟,这些多的东西,没油没盐的,换成今天的我们难以下咽,但那个长辈哼哼哧哧吃了满满一盆。
猪油。
油腻腻的。
很多人视为洪水猛兽的东西。
在我们村里,曾被许多老人家视为美味佳肴,有一个太婆级的老人家,受过去生活的影响,她做菜都是清汤寡水的,然后米粒菜碎吧一一吃干抹尽,见不得半点浪费,这种简朴作风一直到持续九十年代末才有所转变。那些年的冬天,天很冷,老人吃饭的时候喜欢挖一勺子猪油拌在饭里一起吃,滋养肠胃,从前那些没有油水的饭菜,饱腹感其实挺差的……

当然,具体的方法还有很多。

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好词好句摘录,对自己欣赏的文字、对那些公认的精彩片段,进行多次朗读(尤其是那些你比较欣赏和喜欢的文字,多读之后,对遣词造句会更多收获,对方笔法、脉络、表述好在哪,更清晰明了),以达到提升语感,强化对部分句式、词汇的领悟力、感受力。同时,还可以用不同颜色笔进行圈画、批注(包括查拼音、词义、抒发个人感受等)等。

抄、读、圈画,这三个是偏笨的方法。

我也做过几年(后来变懒了,现在有一年多没有做过)。

空口说,大家都会,我就直接贴图吧。

这些都是我做过的摘录一部分,很容易就找到了,16本。虽然字很丑,但抄录时都是老老实实地抄,抄的时候,只看着内心的阅读感受,觉得好,有触动,就抄写,就诵读。没有的,哪怕是大家,是名家,是公认的好篇章,我也不会强迫自己去写。

那这样去做去坚持一段时间后。

有没有用呢?

有的。

就我自己来说,我的用词向简洁简朴靠拢,写字时候会下意识地少写一些长段落,多用短语、短句。同时,能简单去说的,我会尽量简单表达。相对应地,个人的视野也开阔了一些,对常见的经典文字、传世诗词等,印象和识记能力都增加了……

另有一些,很可能是本身就写得少,思路不明晰,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怎么写,写到哪。

想提升写的能力,频繁看和动手写,两者互为基石,不能偏废。

多看少写则眼高手低。

脑袋有想法,手里跟不上,无法驾驭笔下的文字。

多写少看则冤枉路多走。

有的小伙伴生活节奏快,素材积累这块有心无力,也不大爱进行抄抄写写这些繁琐的日常笔头。

相比之下。

他们的目标更直接,需求也更明确。

想尝试着在更可控的时间里,得到一种系统的写作引导和学习,进而提升自己的写作效率,达成更稳的产出。

这方面的写作基础入门和进阶提升课程。

知乎官方也有在做,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一看。

相关课程的主讲老师都是资深人士。

他们将连点成线,以线带面,层层递进,把码字实战、内容输出、变现方法等众多干货讲授出来。

跟着他们的引领,学习怎么起承转结、怎么输出内容,怎么留住关注,再到具体的变现解锁和尝试。

这些事。

都是码字路上值得多多尝试的。

然后的话。

相关课程也有专门的书单分享。

更针对地充实阅读、提升写作。

诸多可学可借鉴的地方。


放弃多听多看,类似于会开车的人主动放弃四通八达的大道,一股劲奔向羊肠小道,把自己逼入死胡同。

毕竟。

书里有无数前辈先贤的智慧和尝试,套路。

为什么说书里很多事情值得借鉴。

这里,我想请出一位中文笔头表达能力宗师级的人物汪曾祺先生。

他的小说和散文,文字可以学习参考的地方非常多。

加上他本人擅长吃喝、擅长做吃喝还擅长画画。

写字行文,不仅有画面感,还很有味道。

我本想把这棵山丹丹带回呼和浩特,想了想,找了把铁锹,把老堡垒户的开满了蓝色党参花的土台上刨了个坑,把这棵山丹丹种上了。问老堡垒户:
“能活?”
“能活。这东西,皮实。”
大青山到处是山丹丹,开七朵花、八朵花的,多的是。
山丹丹开花花又落,
一年又一年……
《山丹丹》
过了几天,她把孩子又送了回去。
过了两天,我去玉渊潭散步,养蜂人的棚子拆了,蜂箱集中在一起。等我散步回来,养蜂人的大儿子开来一辆卡车,把棚柱、木板、煤炉、锅碗和蜂箱装好,养蜂人两口子坐上车,卡车开走了。
玉渊潭的槐花落了。
《槐花》

上面是引自汪曾祺《人间草木》的几段文字。

汪老先生中后期的文字非常朴实,善用口语短语,行文精简,那些可有可无的话,通通没有。无论是看还是开口朗读,都非常舒服。同时很注重留白留有余味,不把话一一说完——但要说要表达的都在那里了,剩下的读者也能体会出来。

一句话,阅读体验感很棒。

就说前面的槐花吧,汪老先生走笔寥寥,说到后面,以一句“玉渊潭的槐花落了”结尾,明着写花,暗里写的还是文里的那对养蜂人,他们像槐花一样,年复一年,来来去去。像这样的留白和余味,是写东西时非常高的技巧。非常考验取舍和功底,也很需要锻炼和打磨,以便达到一种技法自然,和文脉浑然一体的效果。

以往也看过汪老先生的代表作《大淖记事》,试引若干句子段落,再次佐证个人观点。

十一子的牙关咬得很紧,灌不进去。 巧云碰了一碗尿碱汤,在十一子的耳边说:“十一子,十一子,你喝了!” 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 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出自《大淖记事》,第六节)

(这一段话的余味和留白出在哪里,出在“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就这样简简单单十几个字,把巧云对十一子的那种紧张感和关爱在意写活了。余味怎么出,留白留多少,哪里该铺陈,哪里该断舍,都是很见功夫的事情,这里头,天赋和磨练,缺一不可。)

放鸭是很苦的事。问放鸭人,顶苦的是什么?“冷清”。放鸭和种地不一样。种地不是一个人,撒种、车水、薅草、打场,有歌声,有锣鼓,呼吸着人的气息。养鸭是一种游离,一种放逐,一种流浪。一大清早,天才露白,撑一个浅扁小船,仅容一人,叫做“鸭撇子”,手里一根竹篙,篙头系着一把稻草或破蒲扇,就离开村庄,到茫茫的水里去了。一去一天,到天擦黑了,才回来。下雨天穿蓑衣,太阳大戴个笠子,天凉了多带一件衣服。“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远远地,偶尔可以听到远远地一两声人声,可是眼前只是一群扁毛畜生。有人爱跟牛、羊、猪说话。牛羊也懂人话。要跟鸭子谈谈心可是很困难。这些东西只会呱呱地叫,不停地用它的扁嘴呷喋呷喋地吃。可是,鸭子肥了,倪二喜欢。

(出自《鸡鸭名家》)

(这种长段子也是汪曾祺先生常用的方法,引一句话,以一种类似自言自语的形式,自问自答,然后再丰富蔓延开去。行文之间,短语错落,看着段子很长,但详略得当,用语依旧保持精简,能简单说的决不复杂化。)

“养鸭是一种游离,一种放逐,一种流浪”、“一去一天,到天擦黑了,才回来”,类似的句子和用语都是高度凝练的,有态度,有取舍,读起来很舒服,并不烦躁。

(换一个人去写,游离、放逐、流浪,这三词六字,就能看出一个人的码字词汇积累量、用词精准率,能到汪曾祺先生这样娓娓道来不紧不慢的,真心不多。

那一个“擦”字,用以往学生时代的语文考试来看,好在哪?好在化静为动,把时间和天色的流逝变化感写出来了。当然,你也可以写成“快”,意思差不多,但擦字显然更有味道。这里面,同样涉及到了一个人对不同词语和地方词汇的精准度、巧妙程度。

古人有一字之师的说法,认为有些字眼用得巧妙精准,会让整篇诗文提升一个档次。换成当代,对文字一道的打磨与取舍,也是很重要的事。)

另一个是白薯大爷。他姓白,卖烤白薯。卖白薯的总有些邋遢,煤呀火呀的。白薯大爷出奇的干净。他个头很高大,两只圆圆的大眼睛,顾盼有神。他腰板绷直,甚至微微有点后仰,精神!蓝上衣,白套袖,腰系一条黑人造革的围裙,往白薯炉子后面一站,嘿!有个样儿!就说他的精神劲儿,让人相信他烤出来的白薯必定是栗子味儿的。白薯大爷卖烤白薯只卖一上午。天一亮,把白薯车子推出来,把鸟——红子,往安乐林一挂,自有熟人看着,他去卖他的白薯。到了十二点,收摊。想要吃白薯,明儿见啦您哪!摘了鸟笼,往安乐居。他喝酒不多。吃菜!他没有一颗牙了,上下牙床子光光的,但是什么都能吃,——除了铁蚕豆,吃什么都香。“烧鸡烂不烂?”——“烂!”“来一只!”他买了一只鸡,撕巴撕巴,给老王来一块脯子,给酒友们让让:“您来块?”别人都谢了,他一人把一只烧鸡一会的工夫全开了。“不赖,烂!”把鸡架子包起来,带回去熬白菜。“回见!”

(出自《安乐居》)

(用语偏口语化和烟火气息,在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表现很明显。像是中间谈论到吃喝,烧鸡怎么样,没有直接描写,就靠白薯大爷和吃瓜群众们互动,寥寥数语,就把那只烧鸡写得馋人三分。从古到今,吃货层出不穷,写吃喝的人也多了去,新时代标榜美食作家的更是多如牛毛。但很多都是注水和搞才子才女人设的,干货很少。这个不用我多说,好不好,耐不耐读,相信大家信手一翻就有直接的观感。)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

(出自《端午的鸭蛋》)

(他写家乡高邮的咸鸭蛋,看那些用词,精准中透着自己的自豪,对咸鸭蛋这种地方特产的喜欢之情跃然纸上,前面都是在介绍,说它们不像别的发干、发粉,渐渐发力,说起相关吃法,“带壳切开”——感兴趣的小伙伴不妨想想用别的字来替代这四个字,看看哪个更生动,更简短,更能准确描绘,末了来了一段经典的动作,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走笔至此,画面感满满的,咸鸭蛋我们没看着没吃着,但那笔墨间的色香味,老诱人了。老先生要是年轻几十岁,写美食类分享和推文,妥妥的100万+起步)

个人是觉得,从自己熟悉的人和事入手来尝试写东西,比较容易培养写作的一种状态、放松和洞察力。

是的,写作是需要放松,也需要一种洞察力。

人在写自己熟悉的事物时,因为有过往生活的积累,往往能写出一定的情感在里头。在知乎看个人经历类回答,很容易发现这点。有的答主可能别的回答不咋滴,但一涉及到自身熟悉的内容,就写的引人三分,原因就出在书写的时候足够放松和熟悉。

强如汪老先生,回看他的全部创作,基本上是围着三大方向来写东西,老家高邮(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小说中,以高邮为背景的超过三分之一的份额,这还没有算入他笔下的怀乡类经典散文)、西南联大生活(在《人间草木》这本书里,他写了很多关于西南联大的生活,比如《西南联大中文系》《闻一多先生上课》等)和美食(这个实在太多,就不举例了),这些都是他熟悉的地方、人和味道。

我在西南联大是一个不用功的学生,常不上课,但是乱七八糟看了不少书。有一个时期每天晚上到系图书馆去看书。有时只我一个人。中文系在新校舍的西北角,墙外是坟地,非常安静。在系里看书不用经过什么借书手续,架上的书可以随便抽下一本来看。而且可抽烟。有一天,我听到墙外有一派细乐的声音。半夜里怎么会有乐声,在坟地里?我确实是听见的,不是错觉。
我要不是读了西南联大,也许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至少不会成为一个像现在这样的作家。我也许会成为一个画家。如果考不取联大,我准备考当时也在昆明的国立艺专。
出自《西南联大中文系》,笔墨之间,除了一代先生风采跃然纸上,也有汪老学生时代的心路分享。


有的人,文字不坏,但读着不舒服,原因无他,就是绷得太紧了,说点玄一些的话,你写的时候是什么状态,读者(虽然不是全部)是能通过你的文字感受到的。

再有些人,明明是故事亲历者,但要分享和描写故事吧,总是捡了芝麻忘了西瓜,明明更大更好的看点和刺激点在那边,他/她只顾着说手头的芝麻,缺乏对什么是芝麻、什么是西瓜、什么时候收、什么时候放的洞察判断力,这就是很吃亏了。

用武侠人物来说,就好比大家都捡到了一本《凌波微步》,

韦小宝十之八九在看什么裸女图,跟人分享也是这类心得体会;

段誉则容易沉迷在神仙姐姐的“指引”,指引好,他就能学,指引不好,他就学不下去;

换成杨过袁承志,已经在认认真真研学了,搞不好还能研发一套自己的步法。

韦小宝和段誉笨吗?

不笨。

都是相当聪明的人,尤其是小宝,简直一个人精。

这里边的观察和产出差异,就是他们行为里的不同偏好和洞察判断上。

而我们要学的是,像星爷在大话西游做的那样,我只是把视线集中在一点,以改变我对以往事物的看法。

然后,试图从一堆芝麻的乱象中。

找到最应该表达的西瓜。

成为一名合格的吃瓜群众。

再有一些。

自身不适合写作。

这个是没办法了,人除了要自信,也需要自知。

有的人擅长与人打交道,有的人擅长跟数字打交道,有的人擅长跟文字打交道。

这里头,部分是先天禀赋影响,部分是个人性格使然。

生活上,有的人故事和经历不少,私下里也能说会道。

但一到要自己动手写了吧,就吭吭哧哧的不利索了,这也是因为他的文字转化能力不行。

我觉得承认自己某一些方面不好或者有缺点,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找出来,用对症的方法去改善就好了。

实在改变不了。

那么,接受它。

人无完人。

赐予我力量,去改变我所能改变的;
赐予我勇气,去接受我不能改变的;
并赐予我智慧,去分辨这两者。

上面这段话本身带有宗教上的色彩。

但用到个人修身处世码字上,同样可以。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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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说,好巧,我也是。

从小热爱阅读,痴狂到,家里没有多少课外书时,将几本作文书翻来覆去的看,想手法,想用词,想作文背后折射出的形象。所以从小到大作文一直很好,曾经得过正规比赛的全国作文一等奖(最高)。

后来,考上大学,渐渐不写了,等到再写时,就有一种无处下手的感觉。这个时候,我在杂志上看到了萨拉.沃特斯的十条写作法则,解开了我的疑惑。与君共勉。



萨拉·沃特斯的10条写作法则

1.疯狂般地去阅读。但同时尝试去分析这本书——这是有难度的,因为一部小说越好和越有趣,你就越难意识到它的手法。无论如何,尝试去发现这些妙笔是值得的,它们可以被运用到你自己的作品中去。我发现看电影同样也是由启发性的。几乎每一部现代好莱坞大片都是无可救药地长和松散。在想象中尝试去对它们做大幅度地删减,这是训练说故事的技巧的一个好方法。

2.疯狂般地去删减文本。少即是多。我经常阅读手稿——包括我自己的——读到第二章时有了这个想法:“这才是这部小说应当开始的地方。”关于角色和背景的大量信息可以通过小细节表述出来。当你去写其它故事时,你对一个场景或一个章节的好感将会消褪。从专业的角度去喜欢它。

3.把写作当作一份工作。要有自律。很多作家对此表现得有些强迫症。格雷厄姆·格林每天写500字,广为熟知。吉恩·普莱迪午餐前完成5000字,然后下午去回复粉丝的邮件。我一天的最少量是1000字——有时很容易完成,有时坦诚地讲,就像是在硬挤牙膏,但我会一直坐在我的书桌前直到完成目标,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我离写完这本书就又近了一步。这1000字内容可能写得非常糟糕——它们常常是这样的。但是然后,翻开这些垃圾文字并修改它们就会变得更加容易。

4.写小说不是“自我表达”或“治疗”。小说是写给读者的,写小说意味着狡猾、耐心和无私的付出。我把我的小说想象成类似于游乐场之行那样的东西:我的工作就是在第一章的开头就把读者带入他们的汽车中,然后让他们在一个仔细安排好的跑道上以一个精心设计的速度驶过各种场景和惊喜。

5.尊重你的角色,即便是小角色。在艺术中,正如在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是他们各自的故事的英雄;思考你的小角色的故事是值得的,即便他们与你的主角只有微不足道的交集。

6.叙述不要拖沓。角色要有个性,但要有针对性——就好像各种手指头之于绘画的作用那样。 想一想希罗尼穆师·博斯的《受嘲弄的基督》,这幅油画中耐心的正在受苦的耶稣被四个危险的人物贴身围着。每一个角色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每一个 都代表了一种类型;放在一起他们述说了一个更强有力的故事,表现手法很紧凑和简洁。

7.不要写过头。避免冗余的短语,令人分心的形容词,和不必要的副词。特别是写作新手,他们似乎认为写小说需要一种类似于华丽的散文的文体,完全不像任何你能够在日常谈话中听到的语言。这是对小说的特色的误解,它可以被法则一驱散。例如,阅读科尔姆·托宾或科马克·麦卡锡的一些作品,就可以发现故意使用如此有限的词汇竟可以产生如此震撼的情绪冲击。

8.节奏是至关重要的。优秀的作品还不够。学生也可以写出一页精心打磨的散文;他们有时欠缺的是一种引领读者开始一趟旅行的能力,一次长途旅行中所包含的所有地形、速度和心情的改变都在其中。又一次,我发现看电影是有帮助的。大多数小说喜欢使用电影的表达方式,拉近、停留、后退、前进。

9.不要恐慌。 一部小说写到一半时,我经常会经历一些毛骨耸然的恐怖时刻,当我仔细考虑面前屏幕上的胡话时,我看到了更多东西,批评中的嘲讽,朋友的尴尬,职业生涯的失败,收入的减少,房子被收回,离婚,它们接二连三地闪现。面对这样的危机时刻继续工作最终总让我得不到结果。离开办公桌一会儿会有帮助。和人谈论这个问题可以帮助我在陷入困境前回想起我尝试去实现的目标是什么。几乎每次长途漫步总可以让我以一种略微不同的新方式去思考我的手稿。

10.天赋胜过一切。如果你是一位真正出色的作家,所有这些建议都无需你去采用。如果詹姆斯·鲍德温认为他应当要再去润色一下他的文本,那他永远也无法写出《乔万尼的房间》(Giovanni’s Room)的那种浓烈的抒情强度。没有“写过头”的散文,我们永远也不会有狄更斯或安吉拉·卡特那样语言丰富的作家。如果每一个人都节约使用他们的角色,也就不会有《狼厅》(Wolf Hall)。不过,对于剩余的我们来说,遵从规则依然是重要的。而且,重要的是,只有理解它们服务于什么和它们如何产生作用,你才可以尝试去打破它们。

萨拉·沃特斯(Sarah Waters,1966年7月21日-),英国小说家,以创作维多利亚时代为背景的小说而出名,如《轻舔丝绒》(1998)与《荆棘之城》(2002)。

作品:

《轻舔丝绒》(Tipping the Velvet)(1998年)

《半身》(Affinity)(1999年)

《荆棘之城》(Fingersmith)(2002年)

《守夜》(The Night Watch)(2006年)

《小小陌生人》(The Little Stranger)(2009年)

原文出处:topic.kibey.com/view/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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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是在计数,而是,一种对话,一种思考。读书就是在与作者对话,也是在认识自己。读书也是一种思考,也需要思考,只有在思考中,我们才能慢慢地从读过的内容中学到东西。就像我不止一次说:学到1本书远比读过100本书更重要。

所以,从现在开始,别只是为了计数而读书,而且要从书中获得知识与智慧的增长。有几个方法可以尝试:

第一、一本书,反复读,每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第二、做读书笔记,时常拿出来看看,会让自己更深刻的掌握书中的内容;第三、每读一本书后,输出一篇读后感,将书的精华,转化为自己的智慧。

写作困难,是因为你写得不够多!

第一、别担心别人不喜欢你的文字。

很多人,包括我也一样,在一开始写文的时候,总会觉得别人会不喜欢自己的文字。但其实,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

且不说别人看不看得到,就算被世界上每一个人看到了,你也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态度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如果因为一个人不喜欢你的文字,你就要放弃写作,那也太不值了。

第二、从写日记、随笔、总结开始。

如果你觉得写一篇正式的文章很难,可以尝试从日记、随笔、总结开始。这也是我在初期写作时的做法。

我的建议是,每天一篇日记和一个总结,无论自己想到什么、做了什么,都可以写出来。但也要记得配合读书,多读、多写、多思,才能稳步成长。

第三、把写作养成习惯。

一定要把写作养成习惯!时常写写,才不至于脑袋生锈。

另外,我也推荐,在写作之前,先去读一段书,找找写作的语感。《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每次在写这本书之前,都会读一段文字,以此来找到更好的写作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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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点我想说一下:

1,某些人拿李世民重修氏族志来说事,我不知道他们啥脑回路,重修氏族志将崔姓降为三等本身就是李世民瞧不上老牌士族的表现啊这有错吗,某些精神世家也不必挽尊了吧。

2,说世家不是比官职的我又哪一句说世家是比官职的了(当然在贞观朝你也没啥官职可比了,只好比谁家女儿卖的贵)?但李世民看的是官职你酸也没用啊(当然即便北魏定士族时官爵也是一个最重要的考量,很奇怪一个割据半壁的少数民族政权在某些人眼里倒比李唐合法性更高)。官职代表的是功劳才能,你无功于天下,亦无才势可依仗还有啥可豪横的?新中国都建立了你口口声声祖上八大铁帽子王不觉的搞笑么?

3,五姓七宗们口口声声祖上多牛掰也许在那个时代很唬人,可我们站在五千年历史的尽头回望,也就那样。他们可查的祖宗在他们生存的时代大多也不算什么一流人物甚至有些恐怕正史都无传且也不乏泥腿子出身,那后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别的泥腿子的?某些精神五姓,怕也说不出自家的精神祖上是谁吧?

4,关于李虎家族,目前的说法有陇西李旁支(人家也没说自己是嫡系啊),赵郡李旁支(陈寅恪考证),胡姓改(法琳和尚说的,因为出家人不打妄语?李世民没杀他,因为李世民心虚?)。第三种说法你爱信就信不解释。就说旁支难道就没资格称郡望了么?世家强大靠的不是什么祖宗荣光,而是家学渊源及人多势众,而这两者都不看什么嫡系不嫡系的,你又不是皇家有一个皇位要继承,当然要开枝散叶人越多越好,否则郡望之下不会又分各房,甚至同姓之间如陇西李赵郡李,清河崔博陵崔本出同源是不是也要分一个庶嫡?你五姓七宗数百年间人才代出,难道全是一脉单传?


因为李世民首先嫌弃了他们,所以才有了世家酸溜溜的瞧不上李家,至于什么血统,旁系,破落户,都只是一个理由而非原因。


联姻也好,封官也罢,李世民看的只有才能功劳,说白了就是官爵,在新王朝建立和建设中有功绩起作用的人,自然身居高位,也自然是皇家的结亲对象,这其中既有老牌世家,也有新兴勋爵,所以出身在李世民眼里不重要,才能功劳才重要。


至于说世家瞧不上李家更扯淡了,崔卢李郑王,李家起码排第三,哪怕李虎一支是旁系,但从李虎开始历西魏北周大隋三代公爵即便崔卢也拿不出几个人敢比吧?郑王以下就更别说了。至于南朝的世家,刘宋,萧齐,陈家建国时全是布衣出身怎么没见世家瞧不起?北朝宇文家,外族;高家,精神外族;杨家,精神高门,怎么也没见世家瞧不起?到李唐这真的贵族上位了,确切地说到李世民这世家就瞧不起李家了,为啥?无非是在李世民这里拿不到好处,酸葡萄心理作祟罢了。往前几百年,南边北边,不管谁作皇帝,都要与世家共天下,所以哪怕江山治理一团糟,一堆几十年的短命王朝割据势力,但最后泥腿子出身的皇家倒都摇身一变也跻身世家了,李唐到李渊这也还是这样,还割据一方就已经到处封官许愿滥赏无数了,这些躺赢的世家照例也很满意。但李世民上位后就不一样了,大刀阔斧精简机构一大批无才无功的二世祖不能再寄生于国家公器当然就动了世家利益了,但这些靠祖辈积累的世家确实在新朝中都是边缘人物没什么权重,又不能硬气一点不食周粟,只能酸溜溜的说些敝帚自珍的话了,可笑现在倒有人还真被唬住当了真了。典型的例子如氏族中排名第一的崔家,族长在贞观朝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五品官,他要有能力有势力他不至于只是个五品,他要有气节也不会去作这个五品,李世民要想向他示好也不会只让他当这个五品,李世民也没必要跟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五品官联姻。​

所谓人言可畏,譬如明朝时曲阜孔家,瞧不上江西张家道士气,瞧不上凤阳朱家暴发户,多少人当了真还真以为衍圣公霸气外露,其实不过私底下过嘴瘾,你让他当面说啊?当面指不定是受了啥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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