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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追女大学生遭拒,魁梧男持械闯对方老家遭反杀? 第1页

  

user avatar   warmwin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昆山龙哥后来我记得最高法出过一个“指导”,

指导的意思在不懂法的屁民来看,是放开了无限防卫权。

简单点讲,就是有人拿刀捅你,那么除非他跑远了你追上去捅这种明显地追杀行为,

其他情况,譬如在混乱中捅死,都是正当防卫。

(注意是要拿刀捅你,人家用拳头砸你的情况好像并没有什么指导意见,还是走为上计)

如果这个解读没错的话,那么这次就看看法院怎么判,来看看指导有没有效果。

提前说一句,很明显的持械入室,

这种人都不能在混乱中不小心杀掉的话,

那么这个社会就完了。


我估摸着检察院在最高院的指导意见下是想要放人的。

万一捅去法院了以后,法院当最高院舔狗把案子打回去了,那么KPI没法交代。

这事儿检察院应该是不想头铁的。

公安局么,听说这男人持刀徘徊了很久警察都没抓到他……

这就耐人寻味了。


user avatar   liu-kai-94-14-81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完资料后,感觉这个警方还真是够可以!

坏人作案的时候抓不到人,骚扰的时候管不了事,坏人死了倒过来戗检察院的行。

药店碧莲啊!

据说,黑恶势力都是有保护伞的。


user avatar   willwill-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不从法律层面上考虑,这样的人渣混混活该死一万遍。

介绍一下这个人渣:王磊(当事人女生称呼为王磊)

2018年寒假,当事女生在北京某饭店兼职打工,认识了王磊。王磊对其展开多次追求,都被其拒绝,随后对该女生及家人进行骚扰

村委会的证明显示:王磊经常带刀出现在村内

事发后,王磊的父亲又称女生骗了王磊的钱,王磊才上门要债。女生对此作出了解释:

然而王磊依然不停对其进行骚扰导致后续案件发生。 事发当天晚上23时许,王磊翻墙闯入女生家里,将女生父亲打到,女生母亲哀求王磊赶紧离开。

王磊依然没有停止施暴,女生听到动静后走出门。

王磊看见女生后,直冲女生胸腹部捅了一刀。

随后王磊用胳膊勒住女生脖子,将刀架在女生脖子上面。

女生母亲见状上前拽女生,这个过程中女生和王磊意外摔倒。

女生立刻爬起来用刀背击打王磊背部马上女生父亲拿来一把铁锹拍打王磊背部。

同时女生母亲找来一根木棍,敲打王磊。

随后女生躲进屋里,再出来时王磊已经倒地。女生父母瘫坐在阳台,身边放着一把菜刀。

根据王磊的之前的品行,这样的判断何尝没有道理。难道要等王磊醒过来或日后恢复后,恼羞成怒带来更大的报复行动?

而警方认为女生母亲补刀行为防卫过当。(当时王磊不能确定是否死亡)

法律应当给予公民更多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权利,尤其是在自家的居所中。

正当防卫不应该成为一门要合理操作的技术活,相信法院会根据最高法的建议给出合理判决吧。

(回答被建议修改,换个温和的语气好了)




我是北京登登科技CEO @Will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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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avatar   hei-sen-lin-mu-s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对大多数人而言始终是一种奢侈品。

为了建立起普遍性安全感,一年300多警察牺牲在岗位上,而毁掉它只需要一个铤而走险、无知无畏的罪犯。

越深入了解就越明白,普通人所谓的“安全感”大多数时候其实是建立在高度互动的熟人社会与牺牲隐私基础之上,建立在相互之间的默契与习俗成规之上。从基层治理到民众交往的规则,比起严格的法律条文,约定俗成往往是第一准则。

一旦离开摄像头、混入不守规矩的外来因素,所谓的环境“安全”感就土崩瓦解了。

总有理想主义者觉得法律越来越完善了,人们的权益就会得到保障。

但越来越完善的条文背后现实是:

普通人没有足够的法制资源跨过门槛去享有这种法律奢侈品。

小菲一家熬不起六个月乃至更长时间的司法博弈。越好的医疗价格越贵,同样,越完善的法条也需要国家投入更多资源、民众付出更多成本……


普通人看着法律条款一脸懵逼,缺乏资源和手段基层的执法者同样倾向于多快好省。再加上基层组织在经济大潮下撤退,恶化了基层法制的脆弱程度,治安反过来不得不回归本就日渐衰弱传统道德、习俗乃至社会潜规则。


这些年虽然法律条文不断完善,但实际上是科技手段的普及,掩盖了基层法制贯彻的实质滞后。


在按闹分配的和稀泥原则下,守法成本提高,而违法成本反而降低,最终给了王雷这样油盐不进的二愣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可乘之机。


有太多理由,这一家人本可不用被逼走上“正当防卫”的危险钢丝绳。之所以说是钢丝绳,就在于愤然抗争下大部分人实在难以掌握保护自己又不过当的微妙平衡,而凶手却不用顾及。


家人在身后,无论你拿着什么武器,面对没有底限的疯子,情境也是不可能对等的。


龙哥一案,有录像底下细节历历在目,迅速结案是因为有技术手段为案件的最终结果买单。


但王雷侵入他人住宅被杀一案中:


死者本就是公安机关注意的对象,当事一家三口也老老实实,我实在想不出任何妨碍案情调查的因素,六个月时间按理说足矣……


案情本没有问题,检察院与公安局两个执法机关意见相左的背后,说到底是法律理想与法制落实间的矛盾。


这种矛盾消耗的是普通人守法的成本和公众对于法律的信心和耐心,更扒开了民众安全感的最后一条底裤。

当然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或许,比起在不断增加法条在理论上试图靠拢绝对客观的真相,在法制资源不足的时候,如何降低普通人的守法成本是更现实的话题。

最起码,两者应该等同视之,否则再完善的法律也只会沦为一纸空文。


user avatar   CommanderYCJiangS11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公安态度这么固执,很值得怀疑——刑拘最多只能37天,检察院目前的态度明显是不批准逮捕,所以拖到最后公安只能放人。于是公安又为啥非要拖着呢?


user avatar   wang-yang-42-21-3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并没有什么影响。

光绪皇帝亲政遭遇甲午战争惨败后,提拔了一批新党主持改革。一群愤青改革中因为种种原因遭遇了很强大的旧党阻力。

康有为和光绪只有一面之缘,但是坚信是皇帝的知音,并脑补了是慈禧太后在暗中破坏戊戌变法,于是派人连夜通知袁世凯,想通过政变杀死慈禧太后。

袁世凯一听这还了得,表面应付一下赶紧通报荣禄,要将康有为一伙人一网成擒。

康有为事先逃亡,在海外骗钱为生,编了很多的政治斗争故事(还搞出一张和光绪皇帝的合影)骗取赞助,在海外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度过了一生。

时人嘲讽他:国之将亡必有;老而不死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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