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这个范围而言,唐律是相对最人道的。在贞观律基础上的唐律疏议,也是世界五法系之一——中华法系的蓝本。
所谓“轻刑一端而言,笞不过二百,流不过三千里,投不过四年,死不过绞斩,无终身囚禁凌迟琛锯之刑,缘坐限於父子,亦无族诛之制”,具体说:
在用刑上,“务在宽简”。从刑罚体系看,用笞、杖、徒、流、死五刑,笞、杖均为独立刑且行刑规范;徒、流均有最高刑期,不得无期徒刑;死刑只用绞、斩,既无秦汉的五刑、车裂,也无后来的凌迟等酷刑。
在死刑数目上,比前期后代均有减省,条文110条,比隋减少92条,比东汉减少500条。
在刑罚执行上,也保持着重视人身、重视生命的作风,比如对自伤发肤者加刑,对死刑宣判要求三复奏、五复奏,比如死刑之前皇帝巡囚听冤、执行死刑时皇帝撤宫乐、着素衣等等(唐太宗还特旨不得鞭背,以保脏腑)。
在量刑幅度上,比历代更轻。以谋反为例,秦汉五刑、腰斩,后契丹带入游牧蛮刑而有凌迟,并被几大虏廷强化,唐只斩;对家属,秦夷三族,汉不分老少皆弃市,唐仅刑及其父及16岁以上之子。
在定罪上,唐法有“疑罪从轻”的明文规定。
在科条上简约,仅12篇500条,是“大清律易遵,而例难尽悉”这种奴役法术所不可比的。
——以上节选自本人旧篇《“千载可称,一人而已”——民族英雄李世民评传》
究其根源,是因为大唐的实际手创者——李世民,是历代帝王里最鲜明坚定的民族主义者,也是在安内、攘外、文治、武功各方面,全部拨乱反正且达到顶峰的集大成民族英雄,所以华夏汉文明的力量在其手上,焕发势头达到了帝王时期最蓬勃的地步,华夏文明里最本质的执雌持下、天人合一、天下为公的基因,焕发出来,自然形成了“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这个规律里的高端政治文明。也正因太宗皇帝深知其理,所以在封德彝和魏征辩论王霸之道时,他反对封德彝提出的严刑峻法,和“民众素质低”的借口,赞同魏征说,所谓民众素质低正是因为上位者的不堪,造成的几百年战乱萎靡、胡寇扰攘,所以要约束权力,尊重权利,宽仁对内,横扫六夷,因此才缔造了那个帝王史上最辉煌的历史坐标。
也就是说,对华夏文明而言,民族主义与人道主义恰恰是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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