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竞争是律师营销有效的方法。不懂营销的律师不是好律师,律师卖的是:法律服务、自己的信誉。不会营销,就永远受制于人。真正的营销要给对方创造价值。
律师这个职业是高尚的职业,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先锋,律师用自己的热情捍卫着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尊严。律师虽然顶着华美的光环,却也为此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勤奋努力。
中国现在有30多万名律师,超级大咖有之,温饱之士有之,当然,还有一些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为什么大部分青年律师,难以靠自身赢得有尊严的生活,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既不会输出自己,也不会出售自己的产品。这就给我们带来一个问题,律师能不能搞营销?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分子,律师虽然提供的是法律服务,但从本质上说,还是一种商品服务,是具有商业价值的东西,当然要服从商业规则。既然普通的商品可以营销,律师及其法律产品怎么就不能营销呢?只是因为这是一款极具人格属性的商品,所以律师的营销就更有特点。
不可否认,律师未来的主战场将会由法庭转移到市场。谁能把控好市场,谁才能抢占先机,谁便能在业内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那些不愿意顺应时代,不愿意改变自己的人,终将被时代所淘汰。律师营销,大的障碍不是来自市场排挤,不是来自行业监管,而是来自内心的恐惧。要想做好营销,首先应该摒弃陈腐观念,打开心结,放下身段,不要认为律师营销是丢人现眼的事。一切新的事物,在初始阶段都是被旧的事物所打压、排斥。只有当它强大到一定程度,才能被他人接受,才能成为主载,才能赢得尊重。每一名律师的成长,其实无不遵循这样的规律。律师大部分的法律服务是为市场经济的商业主体服务,能不能为客户提供有效的方案,不仅取决于律师掌握的法律知识,更要看律师能否真正的理解律师行业的商业模式。如果律师连自身行业的商业模式都没有搞懂,怎么可能为客户提供有创意、有收益的服务呢?所以,大胆地运用营销手段,合理地营销,合法地营销,不仅不丢脸,还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必须清楚,不会营销永远受制于人。营销不是卖更好,而是卖不同!营销要有方法,讲策略,要有商业思维,实现差异化竞争就是营销的有效方法。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个性化明显,必须针对不同的客户,提出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才能打动客户。案源问题,是困扰无数青年律师的一个心病。对于律师而言,有客户才会有案源,有案源才能有收入,从某种意义上讲,客户就是上帝,客户就是律师的衣食父母。如何不断积累人脉,开拓案源,可以说是律师终生的使命,一旦停滞不前,结果就是客户流失,案源枯竭,收入滑坡。律师营销不仅仅是青年律师要掌握的技能,还是任何一个成熟律师须臾不可放松的事情。
其实,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都是个推销员,都是在“卖”。画家卖美感、音乐家卖愉悦、政治家卖政见、企业家卖商品、作家卖故事、发明家卖发明、律师卖的是自己的法律服务,甚至是自己本身的信誉…… ,律师需要研究客户心理、掌握销售沟通谈判技巧,以专家顾问的身份开展营销工作。至于具体的营销手段,仁者见仁,智都见智,每个人都可以基于个人成长阶段、专业经验、办案能力、擅长方向、所掌握的资源,选择适合个人的营销方式组合。网络时代已经来临,如果再固步自封,不敢走向市场,那么律师的业务注定要被他人抢占或者代替。律师朋友们,让我们打开脑洞,拥抱创新,掌握营销策略,用智慧和知识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为自己开辟更广阔的生存空间。
律师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会走向行业的专业化,尔后是产业的专业化律师。如股权律师是专业化律师,未来会有某个行业的股权律师,如专做餐饮的股权律师,专注医疗行业的专业化律师,未来专业化的更高阶段,会出现服务餐饮上下游产业链的股权律师,服务医疗行业的产业化股权律师。
你的专业能力越强,壁垒就越高。相比之下,其他方面都不是核心问题。业务来源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同行合作。
知识分子就要应该尽合法之手段去接近财富自由,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持知识风骨,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只要不是偷鸡摸狗,违法乱纪,在道德和法律的允许下,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我看来,怎么都不为过。现在很多律师线上线下都开通了见面会、微信、知乎,延长产业链,用各种层出不穷的手段为人民服务。
换句话说,如果律师一直不收费的义务服务,当事人也不敢轻易相信这个律师的职业道德吧,这样容易被人感觉没有原则,没有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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