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是不想接劳动纠纷的案子,是不想接当事人为劳动者的劳动案件。
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劳动案件的,用人单位一方90%以上都有律师代理,而劳动者一方90%以上没有律师代理。
理由无非两点:钱少、事多。
一、钱少。毕竟大部分劳动者的月工资在5000以下,劳动者去申请劳动仲裁一般的案件金额在1万到3万之间,律师收费一般都5000块钱起。用人单位为了怕其他劳动者效仿,可以,不管是5000还是1万律师费,单位都会请律师去应诉。而劳动者没有几个人能花得起这个钱。
二、事多。
事多,分为两方面:一是指律师代理劳动者一方的劳动案件,付出的精力比较多不划算。首先是法律法规比较多,不仅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需要用到,还得看国务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甚至劳动部的2005年12号文等一大批部门规章。二是劳动者因为案件胜败可能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得吃饭问题,心理压力大,那么就不断问代理律师各种问题,需要律师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沟通,甚至做心理辅导。
经济社会,钱少事多,你会干吗?
一些刚入行的律师,特别是实习律师,实在没有案子,不得不接一些劳动者一方劳动案件,但是大家也知道,刚入行的律师,本身也没有多少经验,也算是拿一些劳动案件练手。
这就是目前的行业现状。
不全是,但大部分是,答主会在后面举两个亲历案件。
简要的说,因为性价比太低,而且是全方位的低。
低在三个方面:
代理费少,还费精力、还劳神,甭说律师,其他行业的人也受不了吧?
举两个真实的案例
G先生是某公司总经理,因为控股股东操作公司被踢出局,前来委托提出劳动仲裁,对于案件分析后我们认为在【理想情况】下,G先生能获得经济赔偿金、公司承诺的年度奖金、加班费等所有赔偿项目共计约58万余元,但是因为部分证据的力度不足,保守估计能获得赔偿不低于32万元,经仲裁程序几轮交涉最终与公司达成和解获赔50万元。这个案件中G先生对于我们是充分信任的,并且对于我们所提出的案件分析、解决方案、心理预期、实际结果都很认可,虽然工作量不小,但案件过程很舒心,这种案件我相信大部分律师都是乐意代理的。
D大夫是S区妇幼保健医院的副主任(好像是?)医师,已经工作了20余年,因为领导班成员更换被强制辞退,没有任何补偿,并且D大夫即将退休,医院这么一操作养老待遇也要落空。D大夫来所的时候已经完成了仲裁阶段和一审阶段,均败诉。分析完案件之后答主还是有些诧异的,一是因为按理说妇幼保健医院这样的事业单位制度应该很规范,出了这种事件对于举证难度应该不大才对;二是D大夫的证据确实挺齐全,但是因为有的证据没去调,有的证据不会用,有的证据没提交(ta觉得没用),所以败诉了。我们指出了案件的关键点,并且认为有一定的把握可以将案件发回重审。D大夫表示认同,之后便没了消息。
D大夫与答主再联系是三个月后,是的,二审D大夫又双叒自己去了,并且因为同样的原因再一次被驳回,答主还用法学和医学做比照“普通人感冒发烧,自己不看大夫买点药吃也就算了;但是如果到了要动手术的地步,难道还看书查资料自己给自己开刀吗?”,我们给D大夫的答复是,理论上还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通过再审依然有翻案可能,但是难度会比二审更大,如果再审再失败,基本上就彻底堵死了。
嗯,两个月后D大夫电话给答主表示高院再审申请也被驳回了,答主的回复是,您这个案子我们不代理了,另请高明吧。
其实律师不愿意代理的案件,除了收费低之外,也有很多是因为没法与当事人达成一致,律师的保守意见被看做“没把握”,律师的不同意见被看做“能力不行”(也不知道一个外行是通过什么来判断内行是“能力不行”的),律师的好言相劝被看做是“想赚我钱”,双方之间缺乏信任,这样的案子做起来最累,只不过劳动案件基本上兼具这两个特征,所以显得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