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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之间交换了不等价的玩具,但是两个孩子都很满意,作为家长怎么处理好呢?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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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高票那个学点经济学教育孩子的回答,是在有些忍不了了。大家是不是只知道经济学这一种社会科学?而且还仅仅是主流经济学。

从小教孩子明确产权,和其他小朋友等价交换……这样的孩子能正常成长吗?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描述的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它的所有假设都是根据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进行的,根本不适用于儿童社会。

我们当下的社会遵循所谓“等价交换”的原则,但是这里的“价值”和儿童能够理解的“价值”根本不是一码事所以你再和孩子讲等价,他们也不会准确理解你的意思,除非你让他们理解整个成人社会的运行状况和道德准则。但是这样的孩子还是孩子吗?

许多人类学家都提到过,在资本主义社会,一个东西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能够和其他所有商品比较,具体地就是通过货币。

但问题在于,在资本主义之前或者之外,在人类劳动和产品还没有被商品化的时候/的地方,这套逻辑并不适用。

在那时/那里,一个东西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不能和其他任何东西比较,是因为它是独一无二的。它的独特性才是它的价值。

大家可以把这简单地理解成礼物经济。比如你喜欢某一款式的杯子,初恋女友在你北上读大学的时候送了一个给你。这个杯子放到市场上可能只值十块钱,但是你不可能十块钱把它卖掉,别人出100块也不会卖。因为,谁、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送给你的,都包含在这个杯子里,它是个礼物而不是商品,所以根本不能用钱来衡量。相反,假如一个月后你得知自己被绿了,初恋劈腿大学学长还拿着你给她的钱去和学长旅游……这时候,恐怕你会把这个杯子摔烂,再也不想看到它一眼。

可能有人会杠了,说100块我不会卖这个杯子,但假如有人出100万,那我肯定要卖的。其实这是因为作为大学生的你已经部分地进入了商品化的社会,而且很清楚这个社会是怎么运行的,毕业之后自己要出卖劳动力赚钱,再换取其他物品。所以100万对自己很重要。

但是对于儿童来说,他们所处的是一个更纯粹的礼物经济的社会。

20块和200块有多大差别,他们的感受可能并不深。他们只知道那个被妈妈称作“20块的玩具”是自己的好朋友最喜欢的玩具,他肯把这个送给自己,那自己也一定要把最喜欢的玩具送给对方。这才是儿童对“价值”的理解。


所以,如果就事论事的话,题主的描述是“刚才楼上小孩来我家玩,走了之后发现两个小孩子互换了玩具,价格大概200和20的区别吧。我觉得只要孩子觉得值得就行了,价格也在可接受范围内即可,但是孩子妈妈和我妈都觉得不行,这样吃亏,要换回来,不然以后还会乱换玩具,怎么处理好一点呢?”。

我觉得题主的想法很正确,另外二位就有些奇怪了。

给孩子买玩具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为了让孩子玩得高兴?只要不存在霸凌行为,那他愿意换成20块的也是一种玩法,人家自己开心不就得了?怕孩子以后乱换玩具,那换成比自己贵的家长是不是就满意了?

换一种说法,假如是楼上小孩拿一个2000块的玩具来,强行要换你们孩子200块的,孩子不换,就喜欢这个200块的。家长莫非还要去教育孩子,你怎么那么笨啊,那个是2000块的,比你这个贵。以后和小伙伴玩玩具的时候先看标签,只换贵的,至少也要等价交换。

是这意思吗?

另一种情况,家长是怕孩子一时兴起换了玩具,之后又后悔哭闹。

其实这样就更好了,绝不能再帮孩子去要回来或者买新的什么的。吃一堑长一智,家长要引导,让孩子通过亲身经历学到人生经验——做决策前一定要深思熟虑,落子无悔。这样的教育机会是无价的,一个200块的玩具就买到了,简直赚翻。如果真的教育成功,会对孩子之后的人生产生多大帮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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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做过一件很神奇的事。

有一天,我吃了个核桃,吃得特别完整,壳完美无缺,我觉得简直是个奇迹。

于是——我打算把那个核桃恢复原样送给我的朋友,让她打开发现一个surprise


可是重量不对怎么办呢,我找了半天,决定把我妈的一块玻璃吊坠填进去,当作给朋友的礼物。


吊坠坏掉了,上面的托不知道去哪了,只有那块玻璃还在,所以正好可以塞进核桃里,我就开开心心把核桃用502恢复,送给了朋友,她也很喜欢这个礼物。


半年后,我妈问我有没有看见一个吊坠,是个“透明的锁”,“施华洛世奇的”,“挺贵的”。


我当时才意识到我究竟是用了什么来填充一个破核桃,可那个核桃真的很漂亮,我的朋友也真的很喜欢我的小礼物,她虽然以为那是一块玻璃,但还是天天都带在文具盒里,没事的时候拿出来看看。


纠结了一个礼拜,我告诉了我妈,你的吊坠被我送人了。


我以为自己会挨一顿打,以为她会逼我去要回来,那就真的太难堪了,想想都觉得窒息,结果我妈哭笑不得地把吊坠的托给我了,跟我说,送人礼物那有送一半的,还是个坏的。


后来我妈告诉我,以后给别人送礼物,先问问她,不介意我送贵的,但别把坏的送出去,也别把她用的东西送出去。


所以直到现在我还是个喜欢给朋友送礼物的小朋友,身边很多朋友都收到过我各种各样无厘头的小礼物,大家也都会因为这些小事开心起来。让大家开心一直都是我最喜欢做的事。


很高兴我妈当年没有逼我去要回那个锁。

说起来我直到现在都没告诉那位朋友真相,想来十几年过去了,大概这块“玻璃”已经尸骨无存了吧。


———

希望评论不要过多关注施华洛世奇的价值。

没有必要说它贵,说答主家里有矿,施华洛世奇没有那么贵,几百上千,我不太爱买首饰不是很清楚,但总之属于一个成年人(我妈)能日常购买的。

但也没必要踩一脚表示自己看不上施华洛世奇、送了也就送了之类的。我不知道这么说的人啥条件,但在我家,几百上千还是钱的,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更是天价。

可以的话,还是看答案本身想表达的意思好了,谢谢各位。


user avatar   MIG29ovt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人买的不是玩具,而是孩子高兴。

既然进行了满意的交换,这钱就算物有所值。

如果换回来,孩子就不开心,这200元就算彻底赔光了。


怎样处理好一点?

做父亲的坚决支持孩子,把老人和妻子的怒火转移到自己身上。只要不争辩,过一阵她们就会平静下来把这事忘了。

如果女人们强行换回来,我就再找个时间,比如晚饭下楼玩的时候,把两位小孩叫到一起,再把玩具换回去。然后奖励他们一人一块巧克力,并且告诉他们,如果女人们还是不配合,我们就照这样再来一次。

这件事情我们不要做决定,交给妈妈和奶奶们,让她们去决定。她们想玩多久,就玩多久,直到咱们大小孩和小小孩完全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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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赞提到的《羚羊木雕》,

原名其实叫《反悔》。

编者对作者的原文,

作了比较大的改动。

下面我贴一下原文:

《反悔》
作者:张之路
天上下着雪。我一个人孤伶伶地走在去万方家的路上。雪花在路灯前飞舞,路灯在雪花中发出昏暗的光。
我和万方家只隔一百多米,可是我却走了好久好久。白天我们还在这里举行百米赛跑,那时候,这条路显得又平又直,可现在下雪了。我一个人慢慢地走着,脚下发出吱吱的声响……
吃过晚饭,我趴在桌子上背诵今天课堂上刚刚讲过的杠杆原理。妈妈坐在沙发上织毛衣。我常常抬起头来望着窗外飞舞的雪花——我们这里已经很少下这样大的雪了。真带劲!明天可以打雪仗啰!
妈妈走了过来,轻轻地把窗帘拉上。
另一间屋子里,爸爸和奶奶正在看电视。咚咚锵锵的锣鼓声传了过来,又是京戏!我用双手把耳朵堵上。妈妈走了出去,电视机的声音变小了。妈妈又重新走到我的身边,慈爱地把我的手从耳朵上拿了下来。
“那只羚羊哪儿去啦?”妈妈突然问我。
她说的羚羊是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艺术品。它一直放在我桌子的犄角上。我的心咚咚跳了起来,因为我已经把它送给我的好朋友万方了。
“你不是说送给我了么?”我喃喃地说。
“当然是送给你了,可是现在它在哪儿?”妈妈好像是发现了什么秘密,两眼紧紧地盯着我。事情严重了。
“我把它收起来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撒了谎。
“收在哪儿了?拿来我看看。”妈妈一点也不放松。
我只好坐在那儿,一动不动。低着头不敢看她的眼睛。
“说实话……是不是拿出去卖啦?”妈妈变得十分严厉起来,“我决不允许!”
“没有……妈……我送给别人了。”我都快哭了,连忙解释着。 “送给谁了,告诉我!”妈妈用手摇着我的肩膀。
“送给万方了。”
“你现在就去把它要回来!”妈妈坚定地说,“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着喊了起来。
爸爸走了进来,他坐在那里听妈妈讲完了事情的过程,并没有发火。他点着一支烟,慢慢地对我说:“小孩子之间怎么能自作主张地把家里东西送给别人呢!这是不对的,不信的话,你明天问问老师……把这样珍贵的东西送人,他也会反对的……呢?”
“可……这是我的东西呀!”
“是,这是爸爸妈妈给你的,可并没有允许你送给别人呀!”
我没有理由了。爸爸说的话总是让人找不出毛病在哪儿。我知道,那黑色的羚羊是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的纪念品,是爸爸非常喜欢的东西。可是,当我想到我要去向我的好朋友要回它的时候,我的心里难过极了。他们不知道,万方是个多么仗义的好朋友呀!
万方从开始上小学就和我在一起。他学习很好,他还特别喜欢帮助人。有力气,可以在单杠上一连做十个引体向上。他可从来不欺负别人。
那一天上体育课,我们全班都穿上刚买的新运动衣——就是那种海蓝色的,袖子和裤脚上都缀着三条白边儿的那种。可是在我们闹着玩的时候,我的裤子被树杈划了一个长长的口子。我坐在地上使劲地哭。因为我特别怕妈妈骂我。万方也不玩了,他坐在我的旁边一个劲地叹气。忽然,他把自己的裤子脱下来对我说:“咱俩换了吧,我妈是裁缝,她能把裤子补得看不出破绽来。”我当时,居然相信了他的话,就把裤子和他换了。后来我才知道,为了那条裤子,他妈妈让他对着墙站了半个钟头。
我要把裤子换过来。他却说:“反正我已经罚完站了,要是换回来,你还得挨说,就这样吧!”
那天,万方到我家来玩。我见他特别喜欢我桌上的羚羊,连想都没想就送给了他:“咱俩永远是好朋友……永远!”他也挺激动,还把一柄心爱的小刀送给我……想到这儿,我哭了。
不知什么时候,奶奶站在门口。她小声说:“算了吧,下次记住就行啦,孩子们也要讲个信用……送给别人的东西怎么好意思再要回来呢!”
妈妈忍不住喊起来:“您总是惯着他,您知道那是多么贵重的东西呀!”
爸爸不说话,他只是默默地坐在沙发上,一个劲地抽烟。
这样,我的心里就更难过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啦,我都要上中学了。我默默地从抽屉里拿出万方送给我的小刀,飞快地跑出门去……
万方的家到了,我上了三楼,轻轻地敲了门。门开了,万方伸出头来,看见是我,一把把我拉进屋里去。
“万方……”我站在过道里不肯再往里走。
“你怎么啦?”万方焦急地问我。
我慢慢从口袋里掏出小刀说:“你能不能把羚羊……换回去。”我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万方没有说话,他咬着嘴唇,两眼紧紧盯着我。我低下头不敢看他。我们就这样默默地站着。
好一会儿,万方说:“你怎么会这样呢?白天我们不是说得好好的吗?难道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忍不住哭泣起来。万方的妈妈从里面走出来问我怎么回事。我说不出,只是一个劲儿掉眼泪。她又回头问万方。
万方说:“他要把送给我的东西要回去!”
万方的妈妈顺手给了万方屁股一巴掌:“小孩子之间怎么能换东西呢,快去把人家的东西拿来!”
万方站在那里没动。他妈妈又推了他一下,他才不情愿地走了。
过了一会儿,万方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托着那只羚羊,他还为羚羊做了一个小玻璃框子,也一起拿了出来。他妈妈接过来一看说:“哎呀!你怎么能要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呢?!”他把羚羊递到我的手上,“好好拿着,我呆会儿说他!”
我把小刀和玻璃框子放到他妈妈的手里,正要和万方说话,他已经不见了。
我慢慢地从楼梯上走下来。外面的雪已经下得很大了,雪花落在羚羊的身上,又滑了下去。我突然觉得羚羊变得那么重,以至于我不得不用双手托着它。我在雪地里慢慢地走着,忽然,我听见后面传来万方的声音。我惊奇地回过头。万方气喘吁吁地跑到我的眼前,他既没有戴帽子,也没有穿棉衣。他把手里拿的玻璃罩子盖在我的羚羊上,又把小刀塞到我的手里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
“你妈妈会说你的!”我看着他的眼睛。
“没事儿,凡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东西,不管我给谁他们都没说的……”他十分爽朗地微笑着,露出那像白雪一样的牙齿。
“明天打雪仗,来早点!”万方跑了,还不时地扬起手臂向我打招呼。渐渐的,他消失在雪花飞舞的世界里面了。
我哭了,我真的嚎啕大哭起来。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玻璃罩上。我从来没有这样伤心过。

作者对于自己作品,

被人大改后的吐槽。

总结一下就是:(我指作者)

我的短篇小说《羚羊木雕》写于1984年,发表在同年第10期的《东方少年》上面。作品发表时的名称叫做,《反悔》,选编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一课本第22课时被改名叫《羚羊木雕》。

有一天,一位在中学教语文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她正在教学生学习“我的课文”,我很惊讶!她说课文的署名就是我,又说说故事大概,我确信那就是我的文章《反悔》。我问清了这篇课文是选在初一语文的第一册上后,来到出版社。我对一位编辑说,听说我的文章被编在初一课本上,我想看看!他说他这里没有这个课本。我有些失望的看着他身背后的书柜,透过玻璃,我看见一本书的书脊上清楚的写着《九年制教育语文课本第一册》的字样!我请他让我看看。打开课本,果然看到了我的文章《羚羊木雕》和我的署名。我问这位编辑能不能给本书当纪念,他说没有书!然后把我的联系电话用铅笔写在台历上,说以后和我联系……我只好来到位于北京东单的课本门市部,买了一本“我的课本”,后来我那位当中学老师的朋友又送给我一本她用过的课本。于是,在我的书架上至今放这一新一旧的两本初一语文课本,留作纪念。

《羚羊木雕》被选编在中学课本里已经20多年了。想想第一届读过这篇作品的学生如今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再想想有多少学生曾经读过这篇文章,那何止是成千上万啊!我感到非常高兴和欣慰。

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已经在电影制片厂当编辑。可是十多年教师生涯中和同学们同事们的友情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在我的书架上摆着一个比我的手掌稍大一些的羚羊造型的木雕,黝黑的木质焕发着柔和的光泽。这个羚羊木雕线条简练而传神,腿长身短,显得矫健有力,两只犄角并不是写实的浑圆,而是写意的棱角分明,高高竖立在头的上方,神采飞扬。

这是一位教英语的姓李的老师送给我的礼物。有一天我到她的家里做客,看到这只木雕,我说好!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她把木雕放到我的桌上说,送给你吧!我很惊讶说,这怎么好呢?她说,有什么不好呢,喜欢就送给你吧!说完她转身走了,并不觉得送给了我什么珍贵的东西。我很感动。如果说我的写作有什么动机的话,这个羚羊木雕无疑是最初创作的诱因和灵感。

送给别人礼物是孩子们当然也是成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事情,它是人们表达友情的一种方式。送给别人礼物后又把礼物要回来的事情也是有的,尤其在孩子们之间,大部分是因为彼此闹了别扭,要回礼物似乎表达了“绝交”的态度,对于“香三臭四”的孩子这是不足为奇的。当然这也是件挺没脸挺幼稚的事情!还有些时候就是我在文章里写到的——家长认为礼物的“价值”过高。孩子不懂事,然后让孩子要回来的。

我萌生了这样一个想法,送礼物的事情可以写成一篇小说,礼物就是眼前这只比较贵重的羚羊木雕。至于是不是告诉孩子要讲信用?是不是表现家长不理解孩子?以至于是不是批评家长重财轻义?说实话,在写作的时候还来不及想,要想的就是写出人物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以及他们的矛盾心理!争取做到每个人的行为和语言站在他的角度上似乎都是和合理的。文章写得有意思了,意义可能就在其中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作者的立场是站在同情孩子一方的!

编入课本的时候,编者对文章作了比较大的改动,除了题目之外,首先改动的是主人公的性别,我的朋友万方原来是个男生,现在在课文里改称万芳,被称为“她”,这样一改,编者在书中也被理解为女生了。由于这样的改动,我和万芳在课文里的表现就不是那么准确和顺畅了。比如万芳和我换礼物的时候,从兜里掏出一把弯弯的小藏刀送给我,女孩子玩小藏刀让人感到稍稍有些别扭。课文中的另外一个细节就是我和万芳在体育课换裤子,虽然课文中已经删掉了“忽然,他把自己的裤子脱下来”这样的句子,把地点移到树底下,换好了拍拍屁股,还嘿嘿的笑,读起来还是让人有一种生硬的感觉!

我在网上看到的《羚羊木雕》的教案中有的称“我”是女作家,是不是受到课本中女生的暗示?

第二,删去了前面的五个小小的自然段落。在结尾的部分也作了较大的改动。文章原来的结尾是:

我慢慢地从楼梯上走下来。外面的雪已经下得很大了,雪花落在羚羊的身上,又滑了下去。我突然觉得羚羊变得那么重,以至于我不得不用双手托着它。我在雪地里慢慢地走着,忽然,我听见后面传来万方的声音。我惊奇地回过头。万方气喘吁吁地跑到我的眼前,他既没有戴帽子,也没有穿棉衣。他把手里拿的玻璃罩子盖在我的羚羊上,又把小刀塞到我的手里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

“你妈妈会说你的!”我看着他的眼睛。

“没事儿,凡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东西,不管我给谁他们都没说的……”他十分爽朗地微笑着,露出那像白雪一样的牙齿。

“明天打雪仗,来早点!”万方跑了,还不时地扬起手臂向我打招呼。渐渐的,他消失在雪花飞舞的世界里面了。

我哭了,我真的嚎啕大哭起来。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玻璃罩上。我从来没有这样伤心过。

而改动后的结尾是:

我一个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来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路上一点声音也没有。忽然,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过头,只见万芳跑了过来。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里说:“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

我呆呆地望着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泪。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人!因为我对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么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这能全怪我吗?

最后加上的这句话,我以为有些直露了。

还有对于文章中几个不太重要的人物“台词”的改动,比如我的奶奶,万方的妈妈,她们在文章里只有一两句台词。正是这一两句台词被改变了,缩减了,使她们的人物性格发生了变化。

比如“我”到万方家要羚羊木雕,万方妈妈知道后——原来文章中说:“你怎么能要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呢?” ,“好好拿着,我呆会儿说他!”改动以后说“你怎么能拿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呢?!”,“好好拿着,我呆会儿揍他!”

再比如奶奶在原文是小声说:“算了吧,下次记住就行啦,孩子们也要讲个信用……送给别人的东西怎么好再要回来呢!”而在课文中却被简化为,“算了吧,这样多不好。”

对于这些改动,我理解课本编者的苦心和课本作为范本必须体现教学目的的意图。但这些改动有成功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在这期间许多杂志的编辑希望我讲讲写这篇作品的背景和动机。我没有动笔,总觉得写作是件很“偶然”的事情,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想法,似乎没有什么好说的,书写在作者,而理解在读者!

及至我在互联网上看到大量的关于这篇文章的教案。有些老师还把我当成女作家,我感到又热闹又奇怪!于是我想写写有关的情况,希望能给教学这篇课文的老师和同学提供点微小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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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篇中学课文叫《羚羊木雕》,我想那应该有你要的答案。原文如下。


“那只羚羊哪儿去啦?”妈妈突然问我。

妈妈说的羚羊是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艺品。那是爸爸从非洲带回来送给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角上。 这会儿,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因为昨天我已经把它送给我的好朋友万 芳了。

“爸爸不是说给我了吗?”我小声地说。

“我知道给你了,可是现在它在哪儿?”妈妈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我。我发现事情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

“我把它收起来了。”

“放在哪儿了?拿来我看看。”妈妈好像看出我在撒谎。因为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低着头不敢看她。

“要说实话……是不是拿出去卖啦?”妈妈变得十分严厉。

“没有卖……我送人了。”我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发抖。

“送给谁了?告诉我。”妈妈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给万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现在就去把它要回来!”妈妈坚定地说,“那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着喊了起来。

爸爸走了进来,听妈妈讲完事情的经过,他静静地点燃一支烟,慢慢地对我说:"小朋友之间不是不可以送东西,但是,要看什么样的东西。这样贵重的东西不像一块点心一盒糖,怎么能自作主张呢?"爸爸的声音一直很平静,不过带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您已经给我了。”

“是的,这是爸爸给你的,可并没有允许你拿去送人啊!”

我没有理由了。我想到他们马上会逼我去向万芳要回羚羊,心里难过极了。他们不知道,万芳是个多么仗义的好朋友。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她学习很好,人一点也不自私。我们俩形影不离,语文老师管我俩叫“合二而一”。

上星期一次体育课,我们全班都穿上刚买的新运动衣。跳完山羊,我们围着小树逮着玩。一不小心,我的裤子被树杈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我坐在树底下偷偷地抹眼泪,又心疼裤子,又怕回家挨说。万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边一个劲地叹气。忽然,她跳起来拍着屁股说:"咱俩先换过来,我妈是高级裁缝,她能把裤子上的大口子缝得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当时,我觉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裤子和万芳换了。后来,我听说为了这件事,她妈妈让她对着墙站了一个钟头。

"为什么你不说裤子是我的?"

她嘿嘿地笑着:"我妈是婆婆嘴,她要是知道,早晚也会让你妈知道。"

我要把裤子换过来。她却满不在乎地说:"算了吧,反正我已经站了一个钟头,要是再换过来,你还得站两个钟头……"直到现在,我身上还穿着她的运动裤。每次上体育课,看见她裤子上的那条长长的伤疤,我就觉得对不住她。

昨天,万芳到我家来玩。我见她特别喜欢我桌上的羚羊,就拿起来递到她的手上说:“送给你,咱俩永远是好朋友……永远!”她也挺激动,从兜里掏出一把弯弯的小藏刀送给我。

不知什么时候,奶奶站在门口。她一定想说什么,可是,她没有说。这时,妈妈从柜子里拿出一铁盒糖果对我说:“不是妈妈不懂道理,你把这盒糖送给你的好朋友,那只羚羊,就是爸爸妈妈也舍不得送人啊!”我从妈妈的眼睛里看出了羚羊的贵重。她和爸爸一起看着我,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我知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了,眼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屋子里静极了。奶奶突然说:“算了吧,这样多不好。”妈妈一边递过糖盒一边说:“您不知道那是多么名贵的木雕!”

我再也受不了了,推开妈妈的糖盒,冒着雨飞快地跑出门去。

我手里攥着万芳送给我的小刀一路走一路想,叫我怎么说呢?她还会像以前一样和我要好吗?一定不会了。

我轻轻地敲了敲门。门开了,万芳伸出头来,一把拉了我进去。

“万芳……”我站在过道里不肯再往前走。

“你怎么啦?也不打伞,是不是挨揍了?”万芳奇怪地看着我。

“没有……”我慢慢从口袋里掏出小刀,“你能不能把羚羊还我……”我几乎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万芳愣了一下,没有接小刀,只是咬着嘴唇看着我,我垂下眼睛不敢看她。

“昨天不是说得好好的,你怎么能这样呢?”

我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这时,她的妈妈从屋里出来了。看见我手里的小刀,又看看我们的样子,立刻明白了:“万芳,你是不是拿了人家什么东西?”

万芳看了我一眼,跑进屋去。过了一会儿,她拿着那只羚羊出来了。她妈妈接过来一看说:“哎呀!你怎么能拿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哪!”她把羚羊递到我的手上:“好好拿着,别难受,看我呆会儿揍她!”

我把小刀递到她的手上说:“阿姨!羚羊是我送她的,都怪我……”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万芳已经不见了,我知道她不会再跟我好了……

我一个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来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路上一点声音也没有。忽然,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过头,只见万芳跑了过来。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里说:“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

我呆呆地望着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泪。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伤心的人!因为我对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么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这能全怪我吗?

作者:张之路


2019.4.27分割线——————————————————————


看了课文还是没有答案的人,那么就请你们往下看。

答主说是200与20之间的差距,但显然他所担心的,应该是今后碰上交换物相差几千,甚至上万的情况。文中的羚羊木雕,就是题主所担心的极端化体现(贵的有好几万呢!)下面我就来说说如何具体处理。

若真是贵重的玩具、物品,就不应该说这是孩子自己的所有物,而是要告诉他,

你可以这样说:"宝贝,这是家里的共同财产,你想要处置他,必须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哦!就像你心爱的小卡车,若是爸爸妈妈想借用,也要经过你的同意,对吧"

(这句话就能帮助孩子明确什么是自己的所有物,什么是家庭的,有了商量这个缓冲,发生差价事件的概率就会小很多,且要注意语气,切忌喜欢将贵重物品随意称"赠予孩子"而后又出尔反尔,追悔莫及。)

判定物品价值的应该是父母,而不是孩子。

这是交换前要做的努力,至于交换了之后,如果父母确实无法接受换物之后的损失,这个坏人也应该让父母去做(你之前并未做好相应的努力),应由父母出面去和对方父母沟通,再由对方父母宽慰对方的孩子,将礼物要回。当然态度要好,如果双方都是有素质的人,做到归还是不成问题的。其实还物品都是小事,(一般人也不会说不还了)。大事是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在这过程中是否会受到伤害,这才是值得大人们警醒的问题。


鄙人不才,教育孩子的经验尚浅,但我这人别的没有,就是喜欢听取别人的意见,非常欢迎各位朋友指出我的不足和错误。您的每一点建议和批评,都将化为我不断提升的动力,感谢!

也欢迎各位一起在评论区和谐讨论,而非进行人身攻击,这是关于孩子的回答,友善一些吧!


更为专业性的答案可见答主,答主人超好的!

zhihu.com/question/3212

贴个答主关于安徒生童话的故事。zhihu.com/question/3212

还有答主贴了原著,我回答之前也看过了,但是仔细推敲了一番,觉得还是课文写的好一些。


2019.4.26分割线————————————————————————

看过这篇文章的孩子们,如今你们都是大人了吧,或许都有了自己的孩子。(时间啊——

这次,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谈什么三观,也不聊什么经历,只是希望我们能在回忆这篇课文的同时,也能想起曾经作为孩子所受的委屈、烦恼、苦痛。那些在如今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却是你幼时的全部,也曾是你的一片天。

所以,我们在教育孩子,教育晚辈的时候,是否应该去回忆一下自己的曾经?是否去换位思考一下孩子呢?而不是拿着成人世界的所谓正确答案去衡量他们,教会他们什么是"利"。

毕竟,他们不是大人,是孩子。

毕竟,这也曾是我们所厌恶的"大人模样"啊


user avatar   laomuge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件事的本质,其实不是玩具价值多少的问题,而是你们一家人意见无法统一的问题。

所以,先统一你们家的意见,是“价格在可接受范围内即可交换”,还是“不能吃亏(但也不能占便宜)”,然后再按照这个思路去教育孩子。

本来,孩子具有交换意识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涉及到经济损失,大人的意见互相矛盾,他们便不知道听谁的好,无法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比起事实上是否吃亏占便宜,家人的观念不一致,对孩子三观的形成才是最不利的。

这次玩具已经换出去了,再要回来的话,我觉得在人情往来方面不太合适,因为你们一家人对外是一个整体,应该为自己孩子的行为负责。

如果需要教育孩子不能轻易交换玩具,请从下一次开始!

你们可以说:玩具是爸爸妈妈买的,是爸爸妈妈对你的心意,如果你不经过同意就把它送给别人,爸爸妈妈会很难过的。

或者,如果孩子已经大到能听懂,那就可以直接说明玩具的价值。但是切记,不要针对孩子已经做出的交换行为进行责骂。

最后,这件事确实不是非黑即白,所以如果你们家的意见实在无法统一,为了家庭和谐,请听你老婆的!

(有人抬杠说我是女权主义者。我只是说在这件没有绝对对错的事上可以听老婆的,没必要过于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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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点经济学,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题主描述的案例无关感情或者伦理,所以我将尝试用经济学的理论进行解答。

交换这件事能合情合理发生的前提在于,交换者拥有物品的所有权。

在孩子看来,自己常玩的玩具是属于自己的,因此也能独立决定对玩具的处理方式:交换也好,不交换也好,都取决于自己的决定。

在大人看来,孩子只拥有玩具的使用权,但并不具备所有权,自己才是真正的物主。
矛盾就由此发生了。

  • 我试举几个典型的例子:
    家长把孩子心爱的玩具送给别人,孩子不愿意,并嚎啕大哭;
    家长要求孩子和别人分享玩具,孩子不肯,家长就很生气,甚至要求孩子强行分享;
    孩子未经家长许可将贵重物品送给别人,家长很生气;
    孩子去亲戚家玩了别人的东西,认为能玩就能决定如何处理,可能一时兴起就肆意损毁;
    以及题主所举出的例子,孩子之间交换玩具很开心,但大人觉得不划算,因此想要回来。

这样的事不仅发生在父母和孩子之间,也在发生在很多社会现象之中,从而引起了经济学家的注意。

1991年,有个名叫科斯的经济学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果产权不明晰,会导致外部不经济。

所谓外部不经济,可以简单理解为某个主体行事的产出影响了别人,但是却没有承担相应的成本。

在玩具的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孩子认为自己有使用权,也就有所有权,可以决定玩具的归属和去向。

对孩子来说,获得玩具几乎是没有成本的,还能让自己获得玩新玩具的快乐;但是,孩子送出玩具的行为造成了家长的财产损失,从而是外部不经济的。

如果明晰了玩具的产权,例如玩具属于家长(所有权),但可以借给孩子玩(使用权),那么孩子就知道在交换之前需要征求家长的意见。

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


假如,家长认为玩具确实属于孩子,没有产权不清晰的问题,那么该如何让孩子理解交换不划算呢?

实际上,孩子交换玩具这一行为,恰好对应了人类早期经济行为中的以物易物

安徒生曾经写过一个名为《老头子做事总是对的》的故事,讲一个老头子用自己的牛换了一只羊,又用羊换了一只鹅,再用鹅换了一只鸡,最后用鸡换了一袋烂苹果。

从牛到烂苹果,每次以物易物似乎都亏了,老头子却很高兴。

虽然在旁人看来,老头子的交易真的太亏了。

现实中,人们也逐渐发现了以物易物的问题:并非每次都能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可能需要多次交换;交换物品是否等值,部分取决于主观意愿等等。

这些不便和烦扰,导致了一般等价物的出现。最初是贝壳,后来是金银等贵金属,并最终脱离了物品本身的价值,出现了由国家/机构信用做担保的货币。

成人知道自家孩子的玩具价值200元,而对方孩子的玩具价值20元,这种交换是不对等的,并非等价交换。

从价格来说,对方孩子占了便宜。但是,孩子对于交易的概念还停留在人类早期交易行为的阶段——以物易物!

那么,如何让孩子理解自己吃亏了呢?那就有必要跟孩子解释物品的价值/价格。可以尝试用孩子能理解的方式来进行。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家长可以:

  • 明晰产权:宝贝,这个玩具是爸爸妈妈出钱买的,分享给你玩,但你没有经过我们的允许,是不能送人的。如果交换玩,也需要玩一阵子,再交换回来。
  • 介绍价值:宝贝,你的玩具,相当于对方的10个玩具呢!但是你交换以后,就少了9个玩具!所以这样直接交换,其实是不划算的。

了解一点经济学原理,能让家长更好地带娃。

  • 比如,那些破坏公共物品的熊孩子,显然没有意识到公共物品并不属于自己所有,因此也不能决定如何处理他;并且一旦被抓,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及惩罚。
  • 比如,那些把别人家闹得一塌糊涂的孩子,显然也不知道自己根本无权未经许可去处理别人的东西。无论的翻看,还是玩耍,还是破坏,都没有权利;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 比如,那些在家里搞破坏,霍霍妈妈的口红和瓶瓶罐罐,损毁或送出家里贵重物品的孩子,显然也没有意识到这些物品虽然摆在家里,但并不属于自己,自己应该去尊重物品的所有人。

当孩子还没有数学概念时,家长用规则来明晰产权;
当孩子了解基本的数学概念时,家长可以引入关于交易的数量概念。


在如何支配自己的钱方面,日常花销(消费)、攒钱(资产)和送人(赠予),可能都会带给孩子快乐。

所以,如果孩子拥有玩具的所有权,又了解了这种交换不划算,但交换行为仍然能让他感到精神层面的快乐,家长也需要学会接受他的选择。


user avatar   er-heng-he-ai-yun-yi-3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很经常的事情啊。你这样还好办,毕竟自己吃点亏别人沾光了。

如果你便宜的东西换了别人贵重的东西,你才坐立不安呢。

你会想,要不要还回去,可是还回去孩子不乐意。你也会想,人家大人会不会觉得你教孩子专门这样做呢?要是我,还得想办法是不是要买个礼物还回去。

小孩子都会经历这么一个阶段,一个谈得来玩的好的小伙伴比这些玩具贵重多了。既然买得了这个玩具,也就不是特别贵重的。比如把妈妈钻戒给别人了。泰然处之就好了。

我们儿子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玩,经常赠送礼物,什么都会想着对方。每次去朋友家玩,基本都会吃饭,我们也会准备一些礼物或者吃的,总之是不能让人家吃亏,其实小朋友家长也是这么想的。

当然,这是相互的,如果对方家庭就是一个爱占小便宜的家庭,那么尽量远离吧。我小时候就有这样的邻居,我的很多玩具都被骗走了。

玩具都是身外之物,品格品德才是伴随终身的。让孩子保存那一份童心吧。等他慢慢长大就会了解到价值了,也会考虑交换的必要性了。


user avatar   zhang-zha-60-7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很多人,特别是一些高赞回答,仍然试图用现代经济学的原理来试图绑架儿童的心理。这使我觉得不得不去谈一点别的看法(比如马林诺夫斯基或是莫斯的交换理论),以纠正一种现代社会的偏见。


而这个问题下,那些孜孜不倦用成年人的视角来解释儿童心理的行为,首先让我想起了齐泽克关于911的一个评论。即在911事件爆发以后,很多身处于消费社会的美国公民理解不了为什么撞击世贸大厦的劫机分子会去主动牺牲自己,他们最后信服地接受一个他们自认为合理的结论,就是劫机分子的自我牺牲一定是为了天堂上的几百个处女。


显然,这个庸俗的结论并没有揭示那些恐怖分子的真正心理,也并没有从根源上揭示出这场灾难发生的社会性根源。反而透过这种文明社会对野蛮社会的想象性的庸俗性的解释,揭示出来的是他们自己内心竟然也是如此的淫荡。这正如佛印和苏东坡的那个小故事显示的,眼里有狗屎的人往往看什么都是狗屎。


以下是正文



在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田野调查中,具体研究了一个发生在巴布新几内亚的较为原始的小岛上的交换现象,即“库拉交换”。在这些原始居民生活中,不仅存在库拉交换,也存在我们日常所见的商业贸易,不过商业贸易在重要性和频率上要远远低于库拉交换。


库拉交换仅仅发生在关系要好的库拉伙伴之间。交换的物品很重要,但远不如交换这个行为更有意义。交换是不能被拒绝的。他不是一种商业意义上的自由交易,而应该看作是一种双方的赠与。所以即使交换中的两个物品在价值上有区别,但是交换行为也不能被干预。而答礼等值与否,主要依据赠送的人来决定,绝不能够用任何的手段来加以强迫交易的发生,更不能拒绝对方的回礼。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交换不是同时发生,而是有时间间隔。被赠与的一方不一定要马上回礼,如果被赠与方不能找到合适的礼物,他可以等到下次库拉交换时,手头上有合适价值的礼物再进行赠与。库拉交换本身具有一种仪式性的意义。库拉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对物品的占有,而是交换双方的关系。


人们在这些原始土著人身上看到了现在商业资本主义所没有的,更为单纯和纯粹的交换。这些交换并非出于一种现代商业经济活动中的常见的实用需求。而库拉交换在原始社会频繁发生。如果一个人,长期占有库拉会被人认为“没有朋友”“不受欢迎”,所以人们总是希望尽快地把库拉交换出去,得到新的库拉,然后换掉旧的库拉,以表现自己受社会欢迎。而库拉交换也巩固了整个社会关系网络。


假如,这个事情发生在这个原始社会的小岛上,没有人会去嘲笑这两个孩子,也没有人会认为这两个孩子是一种不等价的交换。相反,人们反而会去耻笑两个孩子的大人,认为这两个大人破坏了孩子之间的友谊的关系,是非常丢人的行为。


在原始社会里,交换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投机地获得更高的物质利益。在现代社会,则恰恰相反。这是对于人类这种早期交换行为的异化。


在另一个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看来,礼物在交换中真正起到的作用,即不是使用价值也不是交换价值。因为在资本主义之前,并没有所谓现代意义上的价值概念。而一些原始部落中,在交换中存在着的不是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而是mana。


mana在萨摩亚部落里,更多是一种巫术概念,他指的不是交换中的物的价值,而是指的人的精神价值和品格在物中的体现。对于莫斯的研究来说,礼物即使被赠予出去,但并不意味着礼物就离开了赠予者,而成为了被赠予者的所有物。而“接受了某人的某物,就是接受了他的某些精神本质,接受了他的一部分灵魂,保留这些事物会有致命的危险,这不单单是因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占有,还因为该物在道德上、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来自另一个人。”


所以在故事中,小孩子之间的交换远比大人的功利性的价值观,要包含更多更深意义的内涵。因为小孩子之间的交换,可以说是一种发自灵魂的交换,是更为纯粹的交换。而双方的礼物中,所存在仅仅也就是只有象征价值,而非商业行为中的交换价值。


显然题主案例中,大人们认为小孩子之间的交换是不等价的,并对这种交换进行干扰,正是对这两个孩子交换行为的异化。


user avatar   BizarreAdventur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儿子把他母亲的钻戒拿出去给了小朋友

小朋友的妈妈看到脸都绿了

当晚就敲门过来还戒指了

等到她出门回去

我爱人的脸也绿了

我:别打别打,亲生的!亲生的啊!

我爱人:不对,这孩子这德性到底遗传的谁?!!

我:那个,小孩像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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