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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刘强东案中男同学 Tao 的行为?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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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已经讨论过了,


我昨天发的主题在于调侃这个视频爆出真的对Tao同学有极大伤害,

结果下面一会说我荡妇侮辱一会说我舔狗侮辱,估计也是找不到什么好喷的…


实际上我并不喜欢这种“帮人”报强奸警的行为,尤其是女方一再说让她不要报警的情况下(Liu单方面描述,真实性未知,Tao从来没出来解释过真的还是假的)

只要女方没让他报警,他报了,那就是…你可以说他是太担心女方,也可以说是too young...

工地上马路边树林里那种完全不搭噶的强奸那毫无争议,

这种带进自己家再喊强奸的话……不用你来报警,都能给你发微信了,她自己想报警还不是随意的事,是无法反抗?被控制?

别加戏了…除非当时Tao对Liu的仇恨比Liu对Liu的还大,不想这么理解的话,你也可以理解成“关心则乱”…


结果感人,



另外我想起一个事情

16.女生随后在警察的讯问中说强东强奸了她,警察随后带女生和床单衣物等证物去医院进行了强奸检查,在体内,床单,和衣服上都收集到了DNA证据。

这个我不能理解了,强奸也好、你情我愿也好,不戴Tao的?这也太奔放了吧……

我就算出去大保健,也不敢不戴Tao,当然了,我是怕得病,他们应该更怕搞个娃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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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备胎的反击。三方都没有错,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错的是美国警方,没有大事化小。真是一个荒诞的故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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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这糟老头坏得很,我信他个鬼。

“如果你遇见社会上有不平事,万不可挺身而出,讲公道话,否则,事情倒会移到你头上来,甚至于会被指作反动分子的。如果你遇见有人被冤枉,被诬陷的,即使明知道他是好人,也万不可挺身而出,去给他解释或分辩,否则,你就会被人说是他的亲戚,或得了他的贿路;倘使那是女人,就要被疑为她的情人的;如果他较有名,那便是党羽。” ——鲁迅《世故三昧》


算得真他妈准。

via @黒野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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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报警有何玄机?整个事件为何狗血淋漓?

第一次报警:女生的律师Wil Florin证实Tao同学接到的微信确为女生所发:

她在微信上给一个朋友发了条消息,说刘强迫与她发生性关系。“我不愿意,”她在微信上用中文写道,“明天我会想办法逃走,”她还请朋友不要打电话报警。“他一定会把事情压下去的,”她说,这里的他指刘强东,“你别低估了他的权势。”

Tao违背女生“不要打电话报警”的意愿,在未得到女生确认的情况下“悍然”报警。

结果女生告诉警察,性爱是双方自愿,取消了报警:

为证明微信内容的真实和自己的“清白”,女生在猪队友的鼓动下第二次报警,把自己和所有当事人都推入必须撕个水落石出的尴尬境地。

从免费定妆照即可看出刘老师的委屈和悲愤:都说了自愿,又来搞我?人与人之间究竟还有没有最基本的信任??

刘老师用情专一,只喜欢女学生,但你来回报警、神出鬼没,这谁顶得住。

美国免费的东西最贵了,定妆照折合XXX亿(股价)……

女生担心的是,不讨个说法,如何解释之前的微信,同学们会怎么看她?

她没有想到,刘老师不可能私下和解,那等于做贼心虚不打自招,谁也无法保证后面不出更大的幺蛾子。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陪审团也免费……

刘老师只剩华山一条路:正面硬刚。

刚来刚去,刚出公寓视频和出警报告,你觉得同学们应该怎么看你?

女生后悔莫及……

公寓视频、出警报告可以互相验证,检方承认公寓视频是决定不起诉刘的原因之一。

如果Tao同学看到公寓视频,看到女生举止亲密、非常主动,恨不得铺红地毯、跳阿根廷探戈来欢迎刘进入公寓,他绝不可能报警。

女生在微信里强调不愿意、担心刘的权势,Tao完全有理由认为她不够了解美国:政治正确泰山压顶,刘的财富、权势都将成为巨大的负数——

真有幺蛾子,尼克松、克林顿、川普都得稍息,刘老师立正都来不及,有好多免费的东西等候他的光临:

报警后着急的样子,可见Tao同学心地善良,担心女生的安危。

总之,他被女生的微信误导,好心办了“错事”,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个人感觉,对女生前后矛盾、不可理喻的表现应有同情之理解。

仙人跳的说法很扯,有这么蠢的仙人跳?

就算没看过《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难道您对人类复杂、微妙而又汹涌澎湃的激情一无所知?

您就那么冰清玉洁,永远正确?

一个小女生,面对一个只在新闻里见过的商界精英,钦慕也好,仰慕也罢,热烈欢迎其参观自己的公寓,在酒精和音乐的作用下,双方自愿发生不可描述的关系,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呢?除了女生的家长和刘的妻子有资格介入,警察都无权干预。

明明自愿,那为什么又给Tao发微信说自己被强迫?

为了不让同学小看自己,为了宽阔的草原,为了梦中的橄榄树……

天晓得为什么,谁都有脑子一抽的时候。

要怪只能怪女生被猪队友、律师左右,免费定妆照和起诉书影响巨大,双方势成骑虎,猛料频出,各大媒体、自媒体笑得合不拢腿……

即便公寓视频、出警报告可以互相验证,但专业人士照样专业扯淡、专业女权,我再一次单方面宣布:

你们又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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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凡是目击强奸、家暴以及非法囚禁等疑似现场的目击者,都有权在无需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打911报警。这是目击者在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与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没啥关系。这是美国法律常识。

对应到本案,Tao同学作为目击证人,报警是尽他本人的法律义务,无论女方最后是否胜诉,还是刘强东被刑事起诉和民事诉讼成立与否,都和Tao本人没啥关系。

当然,Ta作为目击证人,是刑侦和诉讼过程的关键一员。在美国,目击证人辨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薄弱环节。目击证人的辨认结论可以为诉讼提供证据,但是它并不非常准确,不理想的目击观察条件、记忆错误,辨认人潜意识的偏见以及来自侦查人员的不当暗示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错误的辨认结论。

即使不讲公民法律义务,只讲道德正义,Tao同学也可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选择去报警。这是本问题下的许多回答的思路。

然而在某些人眼里,他就成莫名其妙的舔狗和备胎了,仿佛一定要把肚子里的粉掏出来给诸位看官审查,才能证明他只吃了一碗粉而不是两碗粉了(《让子弹飞》)。这种动机揣测真是恶意满满,强行把别人拉低到很Lowb的层次进行审判。难道你们不仅要求受害人当“完美受害者”,还要要求别人必须当“完美报警人”?

如果这种舔狗论形成风气,后果将会很严重,甚至会妨碍到司法公正。难道让犯罪目击者在报警前先自我审查一番,不是“舔狗”(换成其它帽子也行)才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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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钦佩,也赞赏Tao同学,这不但需要勇气,也需要对一个人无条件的关心乃至于超出关心之外的一系列情愫,而这是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的。

这种品格,至少在成年人里,是很罕见的。

但是我不会做他这种人。

我也不希望Tao同学做这种人。

因为做这种人不是没有意义,但不是他可以做的起的。

低门槛的对外释放善意和帮助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迟早会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和问题。

和人交往不关注三观相称和日常深入交流的情况,迟早会出现感情上的波折与事故。

所以我看一个人第一眼,一般就会决定我自己到底要不要跟他继续有交集。

如果有必要,就继续,没事出去吃个饭,逢年过节聚一聚,如果没必要,大家点头之交,最多加个微信好友,有事说两句就行了,大多数人,我是不会切入他/她生活一丝一毫的。

这个认识我的人应该都很清楚。

原因非常简单,我也遭遇过Tao同学类似的事情,我从小到大也被坑过很多次,后来我就更改了我的交际原则。

我和我认识的朋友,都是双向淘汰的,能走到最高一步的,都对彼此了解甚深,交往几乎不会出现任何原则、理念上的分歧,在90%以上的事件里要么会选择相互妥协,要么统一意见,并且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有争吵或者不满。

我知道这种可能会筛掉不少说不定会成为朋友的人,但是我没精力去折腾跟你的磨合,也没有经历去跟你来来往往,大家时间很宝贵。

所以我深交的女性朋友数量为零,因为我不需要其他女性朋友,认识我的妹子都清楚,我认识的妹子也清楚,平常聊聊天甚至帮帮忙都可以,关键地方就是死线一条。

除了生理上的不同以外,所有心理问题我都可以找男性朋友或者直接付钱找心理咨询解决,至于生理问题我如果找别的妹子,那就是人品问题了,因为我有女朋友。

很多女生本来就是麻烦的集合体,所以有一个就够了。

不要想着强迫我改变自己的想法,那样我会把你拉黑。

不要强行拉着我对别人施加善意或者帮助,如果我不愿意,我会把你和他一起拉黑。

如果你平常都不愿意理我,那我自然也不会理你,遇到这种事我顺手报个警就是最大的支持。

人,首先要活成自己。

其次才是社会一切关系的总和。

希望能告诉Tao同学,以及有类似经历的同学。

自私一些,因为你不知道别人会怎么坑你。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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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破事到现在,总算有一个不需要站队的问题了(我指的是涉事双方)。

Tao姓男子的行为和遭遇,说明了一个很社会的道理,一个不明是非的好人,往往比一个有原则性的坏人更麻烦。

多年前,我曾遇到过一个事:有一天莫名其妙被大老板叫了过去,给我看了一份起诉书,原来是单位一个离职的人,告本单位侵权,还有相关的专利文件,而专利中的技术涉及到我的一位下属,已有证据表明,核心技术信息是由他提供的。

当时我就懵了。我心神不宁地看了看技术资料,万幸,只是专利申请已经受理的文件,而且从日期来看,只是刚刚受理,离授权还早,所以官司还有的打。基于此我简单分析了一下看法:我的下属擅长技术,不擅长人际交往,这次肯定是被骗了,我去查明情况。

事实确实如我所说。离职员工此前做生产,说产品出了问题,就请我的下属去处理。产品确实有问题,然后他们一边处理,一边交流操作要点。我这位下属也是好心,提醒哪些地方需要注意,要不然产品容易出哪些问题…

我一听就大发雷霆。我说保密协议你是完全没看过条款吗?他也很委屈,说产品做不好,造成很大的损失,老是不解决问题也不行…

的确,他是好心,但是他不知道是与非。事情的结果是我给说了情,但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我。首先,泄漏技术信息,即便只是无意,我作为管理,也有失察的问题,我不想这个事闹大;其次,申报专利中的问题很多,而且我手头有证据证明相关内容是在单位里进行的,所以和法务沟通后,认为官司肯定能打赢,损失可控;第三,我需要做给其他人看,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替员工说话,会寒了其他人的心;四、站在公司角度,如果鱼死网破的话,双输。

但是,这不代表我就是枉法。在这个事件之后,我从这位下属手中收拢了很多工作,核心工作再也不敢交给他了。

回到这位报警的Tao姓男子。

他是好人吗?绝对是。但是,他明辨是非吗?绝对没有。

当他收到相关信息的时候,其实就应该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女性能够发信息,却不选择自己报警,是什么原因?

是的,事发突然,来不及想那么多,但是在女性已经提了对方势力很大,不希望报警时,他有没有想过这句话的意思呢?有没有plan B呢?

我当然很敬佩这种和权贵斗的勇气,但是工作中我不会愿意和他做同事,甚至连和他交友都会慎重,因为这就是定时炸弹,你不知道他可能引发多少麻烦。试想,如果我是当事的刘姓女性,现在事情闹到这个程度,心里会怎么想呢?再想,他的家人现在会承受多大的压力呢?

不管这件事真实是什么状况,刘姓女性都已经输得一塌糊涂。如果真的是“强奸”,那么涉事男方已经通过一些资源左右了舆论,甚至还可以操纵更多,Tao自己是讲义气了,请问刘女士能获得什么呢?因为刘女士内心就是“对方势力强大,不要惹事”,她自己都不想的时候,其他人又能如何?如果双刘之间就是交易,那么刘女士恐怕现在杀了Tao的心都有。所以,不管事实的真相如何,Tao都没有能够给刘女士带来她所希望的结果,这样的义气满足了谁呢?不说阴谋论啥的,倒是满足了我们这些外人的窥私欲,我们这些吃瓜还嫌不甜的看客龌龊的内心。刘女士在整个事件中,丝毫没有替这位报警人保密的意思,这个态度已经说明了问题。

从道义上,我很支持这位Tao姓男子,很多人也都在夸他,但是我也想请诸位想一想,这样的好人,你真的愿意和他走得很近吗?

记住,方孝孺这样的“铮铮铁骨”,青史留名的只是他自己,但是因为他被株连的人,死了也就死了。我们支持这样的好人,大多是因为,我们只是看客,不是局中人。


关闭评论了,实在受不了一堆人假大空地讲道理。我不知道报警是对的?我说的是,报警之后事情惹大了怎么办。他是英雄,我是计较利益得失的小人,所以我不敢和他在一起,因为他集的火力也会让我受损,也提醒各位看了我这篇回答义愤填膺的人,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能接受各种代价。谁都有热血的时候,但是绝大多数人后来都已经被磨平了,你们如果真的打内心支持Tao,完全可以站出来,做一些实事,而不是和我在这儿较劲,我只是说了不好听的话,充其量这罪过就是反对+没有帮助+拉黑三连,有这个语言暴力的精力,去明尼苏达去声援Tao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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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扬这位男同学的话,大家也都说完了;嘲笑他是舔狗的回答,我也都一个一个手动反对、拉黑了。现在我们不妨来瞻仰一下这位姓贱名贱的大V的光荣事迹。

作者 @ONLY

在先前赵宇案中,这位大V标新立异,一再强调自己的“机智推理”,即女性受害者=妓女,赵宇则是“见色起意”,才出手打了李某。贱贱大V还特意称呼李某为“嫖客”,以此来引导网友顺着他的思路走。

然而最后,正义终究会到来,赵宇被最高检认定为正当防卫,贱贱大V的一系列表演就此告终。



再看看这件事,无论女方究竟是不是“被害者”,Tao同学的表现都无疑是清清白白的,无论是出于工作的责任,还是出于保护受害者的正义感,他的所作所为都应当受到认可。

然而呢?Tao同学在贱贱大V的口中,又成了可怜的“舔狗”。拿着视频录像,对着履行职责的Tao指手画脚,一口一个“女神”,让观众身临其境,仿佛随着贱贱大V的引导,走入了他笔下舔狗的内心世界一般。

这与赵宇案相比,又何其的相似啊?


请问各位,你们今后无论是外出工作,还是每天的日常生活里,会不会有一刻担心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呢?如果你对你自己充满信心,那么你的朋友呢?你的妻儿呢?

你们是更希望与赵宇、Tao这样见义勇为的人为伴呢?还是和像贱贱大V,像这则问题下面对着Tao指点嘲讽的人为伴呢?

你是希望在危急关头,被人及时报警援救,甚至是被人冒着进监狱的风险出手相救,还是希望被人在屏幕后面指指点点,变成网民们抱团撒欢、大V收割流量热点的新素材?

对于我自己,面对危险,我自己清楚以自己的体格是凶多吉少;面对危险,我希望我的朋友们不要放弃我,我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报警来救我;我在心里,也希望他们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出手帮我。

我不希望我的朋友是冷眼看客,我更不希望自己或是自己的朋友因为一场灾难,成为互联网上万众狂欢的素材。

我相信你也是一样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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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在整个事件中,Tao同学算是真正的好人。看一下监控视频我们就能知道


一是警察走出电梯进房间的时候,他一个人在走廊来回走了好多趟

二是警察带刘强东走后,他是跑着去房间的,但是并没有进门,中途他在走廊蹲下来了



这件事情尚无定论,但无论如何Tao都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女方微信告知他之后,他报警求救,为了女方的安全着想,丝毫没有考虑自己有被报复的可能性

跟着警察去了女方家里,虽然很担心很焦急,但还是保持着礼仪和尊重没有进门


可以说交朋友能遇到这种人真是莫大的幸运了。其实我不太同意说他备胎什么的,我觉得以他现在表现出来的品质,只要是朋友求助他都会这样做的


我们这里不妨站在他的立场想一下

Tao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从时间线推断差不多15天),结果疑似惨遭强奸,Tao知道后选择正义报警,事后当事人和解(女方说不是她报警),后期又被骚扰了大半个学期,好不容易安安静静了,现在又被拉下水,被网友称为”舔狗“

大家觉得现在的处境对Tao公平吗?不要让恶意的调侃和揣测伤害了好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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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是刘强东案里最无辜的人,也可能是唯一全程做对了事儿的人,却承担着最恶的揣测和污名。



黑衣男子Tao到底是谁呢?


最早,我们是在原告的起诉书中第一次知道了他。


起诉书称,Tao是原告的朋友,是8月30日当晚陪同原告前往Origami餐厅的志愿者,也是事发时第一次报警的人。




原告中文版起诉书

图源:助力Jingyao译组


无论刘强东与原告女生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Tao同学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行为都是值得肯定的。


但很多人却把他拉下水,揣测他和原告之间的关系,说他就是原告的“备胎”和“舔狗”





一部分人根据女生第一时间把这件事告诉Tao推测,他俩关系不一般,并且Tao是让整件事情失控的因素




图源:微博




图源:微博


一部分人根据Tao在走廊里徘徊,在警察走后不敢进女生门的行为推测,他报警的目的是源于“备胎的愤怒”,报复刘强东和女神发生了关系。




图源:观察者网

内容来自微博用户


还有一部分人开启了编剧才能,演绎两人的对话。










图源:微博






看到这,真想为Tao鸣不平。



“他可能是唯一全程做对事儿的人,却也被辱骂,凭什么?”



出于担心原告的安全,陪对方去了酒局;


出于担心原告上了刘强东的车后的行踪,去刘强东下榻的酒店等待;


接到微信后报警,并且协助警方办案;


警察带走刘强东后马上到公寓门口,可能是出于礼貌没有第一时间冲进去。


这些行为单拿出来看,哪个不是中国好同学,好朋友的典范?


怎么放到一起就成了两人关系特殊,变成原告的“备胎”和“舔狗”了呢?


难道,报警错了吗?



冷眼旁观才对吗?





我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


由于工作原因,我有晚上睡觉不关手机的习惯。


有天晚上凌晨2点,我接到朋友的惊魂电话。她着急的告诉我说,我俩的共同好友小H(女)给她打电话,说自己因失恋了,并吃了安眠药,现在还要去(前)男朋友家里找他。


之后,H就联系不上了,电话也打不通。


听到这我肾上腺素瞬间飙高,心脏狂跳,慌得一B。而且,当时H在沈阳,我在北京,相隔十万八千里。


"失恋"、"安眠药"、"自杀"、“情杀”等一系列非常恐怖的词汇和画面就出现在我脑子里。


既联系不上H,也没有男方电话,更不能马上飞到沈阳,


于是我选择了报警。


半夜,我拨通了沈阳110,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拨打110。


虽然不知道这么做管不管用,能管什么用,但那是我当时唯一能做的事。




图源:搜狐


虽然我的经历和刘强东案起因不同,但无论对我,还是对Tao,报警都是当下最行之有效的处理方式,也应该是任何一个普通人应该有的行为和反应。


“如何评价刘强东案中男同学Tao的行为?“的问题下面,有人引用鲁迅《世故三昧》中的一段话:


“如果你遇见社会上有不平事,万不可挺身而出,讲公道话,否则,事情倒会移到你头上来,甚至于会被指作反动分子的。”


对比看来,不免讽刺。


他出于本能的关心,他的善良与正义,还有有点不得方法的勇敢,都被旁观者添油加醋,并冠以最大恶意的揣测。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到底是这个社会病了,还是我们病了?








无论整件事过程如何,Tao可能都是最无辜的一个人。


而无辜的人却要承受被骂的结果。


起诉书公布后,Tao同学的全名也随之被披露,别有用心的人已经扒出了他的信息。


一段段视频的流出,会让他压力倍增。无端的指责和恶意的猜测也会将他推向舆论的中心。




图源:新华侨网


网上有一位自称Tao的朋友的匿名网友说,Tao以前在学校Student Security工作,负责校园巡逻和护送在学校学习太晚的同学回家。


或许正是因为做过这样的工作,Tao才会在事发时做出第一时间报警的决定。


退一步,就算Tao并不在学校工作,也不是项目的志愿者,更不是原告的朋友,他报警的行为也没有任何问题。


明尼苏达大学的官网在陈述有关“性骚扰,性侵犯,跟踪和关系暴力“的管理政策时明确提到:


“明尼苏达大学致力于采取迅速有效的措施,终止性骚扰、性侵犯、跟踪、关系暴力和相关报复行为。“


这一政策适用于任何学校成员




图源:policy.umn.edu


此外,“明尼苏达大学鼓励所有的大学成员采取合理谨慎的行动来预防、制止和报告所有被禁止的行为。“


大学成员有义务向Title IX Office报告。




图源:policy.umn.edu


Tao从一开始去酒局,到报警,似乎都没有问题。


从任何角度来说,他都不应该称为被侮辱、谩骂、鄙视的对象。


退一万步,就算他是原告女方的追求者,暗恋者,在他得知女方被“性侵”的消息后,这么做又有什么错呢?


况且,他是与不是我们都并不知道。



这件事在知乎上也引发了一番大讨论,有的答主搬出了当年鲁迅的话,应用到Tao同学的经历上,再恰当不过了:







明明做了应该做的事儿,却也遭到辱骂,


真不知道当今正义为何物了。



对我来说,他只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大学生。


他以后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希望各路大侠放他一马,不要让他再也不敢回忆2018年8月的那个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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