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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对性不再如此避讳,性犯罪会减少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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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德国宣布性交易合法化,从此,德国妓女们也可以享有社会保障,包括领取失业救济金、退休金和享受带薪休假等福利。

另一方面,妓院老板除了纳税、交纳员工医疗保险外,也有权到政府劳工局的职业数据库中寻找失业的求职者,为她们介绍合法的妓女工作。

2005年,德国又宣布实施“新福利改革法案”,任何一个年龄在55岁以下的妇女,如果失业超过1年,她都必须从事一项由德国政府介绍的工作,不能以离家远、工资低或其他借口拒绝,否则德国政府将暂停其失业救济金。

很快,德国各州的劳工局立刻就陷入了多次案件纠纷:

有的州的劳工局,因为“出于道德方面的考虑”,拒绝和妓院老板们合作,向女性失业者介绍妓女工作,被妓院老板们以违反相关法律为由,告上法庭。

德国首都柏林市的劳工局,则因为介绍一位25岁的之前从事信息专业的女子,去妓院工作,否则停发其失业救济金,也被愤怒的该女子告上法庭,更让德国政府的【逼良为娼】行径,被国际社会广为报道,舆情一片哗然,也让德国的国家形象大受损伤。

而这个矛盾之后又是如何被“解决”呢?很简单,德国皮条客们,到相邻的中欧、东欧国家,以介绍合法工作为名,拐骗了大量年轻女性,充斥德国妓院。她们很多都未成年,一到德国就被没收了一切身份证明,然后经过一番暴力凌虐,只得被迫从事卖淫工作。

十多年过去了,现在8200万人口的德国,妓女总数量达到数十万、甚至近百万人,每天接待全欧洲120万嫖客,也让德国有了“欧洲妓院”的别称,其中80%~90%都来自于中东欧国家,甚至形成了公开的【人口贩卖产业链】。

德国政府为实现卖淫合法化,声称给妓女提供的种种“平等”“福利”,如「嫖客欠账,妓女可以起诉;妓女向政府登记,交税,有退休金,可以辞职;政府为妓女提供职业指导」等等,对这些被皮条客们控制,连合法身份证明都没有的外国妓女,犹如天方夜谭。

而隐藏其中的毒品交易、暴力事件、拐骗犯罪,更是数不胜数。

而蓬勃发展的妓院行业,给德国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各个州都因此获得了大量的相关税收,可谓财源滚滚。

至于此前打着“保障妇女权益”旗号而为“性交易合法化”去奔走呼告的【白左】人士们,他们早早就转向了更有暴利可图的其他议题,比如难民问题了。

所以,当代欧美国家,表面看上去似乎蠢不可及的种种【白左行径】,从来都只是一门生意。

最近的新冠疫情,更彻底打垮了它们的软实力,撕毁了它们的假面具:欧美国家的生活方式,他们鼓吹的林林总总的一切,基本都是糟粕和垃圾,更绝不配再吹嘘什么“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都认清了这点。

而至今仍然执迷不悟,居然妄图要我们效仿那些糟粕与垃圾的论调,只好说:其心可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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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性犯罪一般有哪几种分类。


1.机会型性犯罪(OPPORTUNISTIC Rapist )


2.权力确认型性犯罪(The POWER—REASSURANCE Rapist)


3.权力自信型性犯罪(ThePOWER-ASSERTIVE Rapist)


4.愤怒报复型性犯罪(The ANGER-RETALIATION rapist)


5.性虐待型性犯罪(Sadist)


这些性犯罪原因通常是:


1.报复女性、2.单方面施虐快感、3.法律意识淡泊、4.彰显权力、5.性欲驱使、6.正确性知识的匮乏、7.人生缺乏目标,空虚只追求快感


所以知道了动机之后,进行相关的措施会有效缓解,比如:


1.社会上不要总是挑拨男女对立,塑造良好风气


2.增强法律方面的宣传


3.树立积极的目标,使得精神不再空虚


4.可以进行体育锻炼,培养爱好等方式,转移过剩的精力。


5.了解性知识的相关知识,避免被不良信息误导。


同时,不避讳性,宣传万一遇到此类事件,如何去防卫逃脱的技巧,遇到侵害后又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怎么做可以减少自己的伤害。


而不是避讳谈性,否则对方觉得难以启齿,往往就会纵容了性犯罪的再次发生,所以有的女孩会被侵犯多次都不敢说。


PS:这回答不涉及性产业和性开放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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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的作品《摆脱童稚状态》中有这样一段:

一九六七年,丹麦开放了色情文学(真正的色情文学)作品,一九六九年开放了色情照片,规定色情作品可以生产,并出售给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这项实验有了两项重要结果:其一是,丹麦人只是在初开禁时买了一些色情品,后来就不买或是很少买,以致在开禁几年后,所有的色情商店从哥本哈根居民区绝迹,目前只在两个小小的地区还在营业,而且只靠旅游者生存。本书作者对此的结论是:“人有多种兴趣,性只是其中的一种,色情品又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侧面。几乎没有人会把性当做自己的主要生活兴趣,把色情品当做自己的主要生活兴趣的人就更少见。

丹麦实验的第二个重大发现是色情业的开放对某些类型的犯罪有重大影响。猥亵儿童发案率下降了百分之八十,露阴癖也有大幅度下降。暴力污辱罪(强奸、猥亵)也减少了,其他犯罪数量没有改变。这个例子说明色情作品的开放会减少而不是增加性犯罪。笔者引述这个例子,并不是主张什么,只是说明有此一事实而已。

性在中国人生活里也是很重要的事,我们享受性生活的态度和外国人没有什么不同。在这个方面没必要装神弄鬼。既然它重要,自然就要讨论。严肃的文学不能回避它,社会学和人类学要研究它,艺术电影要表现它。这是为了科学和艺术的缘故。然而社会要在这方面限制它,于是,问题就不再是性环境,而是知识环境的问题了。

补充


2 很多人统计说青少年性犯罪者都看过不良内容,其实正确的立论是有多少看过“不良”书刊的青少年犯了罪。在概率论上这是两个不同的反验概率,没有确定的关系,也不能够互相替代

3 丹麦是性犯罪高发地区,指的是和中国相比,但是和色情文学开放前的丹麦相比确实下降了很多。

4 个人观点是中国应该发展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启蒙,很多家长给孩子的教育五花八门,唯独没有性教育,而且谈性色变。以至于很多孩子被侵犯了,一来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二来不敢和父母言明。

思琪用面包涂奶油的口气对妈妈说:“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妈妈诧异地看着她,回答:“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

思琪一时间明白了,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他们旷课了,却自以为是还没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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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我很奇怪。楼上很多都是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来看的,然后各种分析犯罪分子面对一个不避讳性的环境会如何如何。这就等于我们永远在祈求犯罪分子的宽容,好像我们永远只能平安于命运的侥幸。在我看来,一个罪犯之所以成为罪犯,其因素往往是多样性重合的。所以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怎样在生活里保护好自己,有效的远离危险。

而恰恰,我们的社会太过避讳性,以至让很多人没有足够了解怎样去保护自己。

一个不避讳性的社会应该是将其看成一种正常的生活需求。会增加更多性教育以此来传递正确知识,更多的端正心态,拥有使自己免于伤害的能力,以及改变大众对于受害者的错误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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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钱也不避讳啊,出于对钱的犯罪减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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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加强性教育是必须的,但是,如何开放,这需要谨慎而严禁的把控!”

首先,我想指出:题主在问题里是“打了埋伏的!”

想请问题主,所谓的对于“性的讨论”和“性产业”的发展指的是什么?

举个简单的例子:三五个男人围着一个女人,讨论这个女人的身材,脸蛋或者其他相关内容的话.......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关于“性的讨论”,如果这种讨论方式开放的话........

另外,关于“性产业”的界定。

曾经听过这么一个论调:“如果像某国一样让X情行业合法化,就不会有那么多强奸犯了......”

如果,这就是题主所谓的开放“性产业”的话,不妨来看看这个:

个人觉得,要论“性”开放的程度,这个国家应该算是比较开放的了,而且,相关的法律,教育,要“开放”的多,某些行业,还是合法化的!但依然会发生这样的“恶性案件”!


所以,个人认为,题主所说的前半句:“不再对性避讳指”补充在教育、医疗、法律等方面的缺失,如果能做到这一点,确实有可能降低“性犯罪的几率”!

但是,“放开性讨论和性产业”是否可以降低“性犯罪的几率”这有待商榷!


关于,有人拿王小波的作品《摆脱童稚状态》来举例,我想说,有些事情要“因地制宜”!

就像是在战争年代的时候,我们请来了“外国军事顾问”,你说这些人没有能力吗?肯定不是,关键是,他们不懂我国国情,把他们国家实行成功的那一套拿到我们国家来使用.......结果,处处碰壁!

同样道理,在“性”的问题上,数千年来,我们都相对“保守”,并不是一句“放开”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而且,很多人对于“放开”的想法,也不过是看到别的国家“似乎”有成功的经验,就想放在咱们这里使用.......这可能是要出问题的!

所以,个人认为,“加强性教育,以及及时补充法律等相关方面的不足”才是“降低性犯罪”比较靠谱的手段!至于“放开xxx”的问题,还是等相关条件成熟之后再行讨论比较好!


以上是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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