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Olof Palme
世界上有哪些宗教或教派允许女性担任高级神职人员?
注意这里的高级神职人员指对某个教区信徒有巨大影响力的主持,如坐堂神父、拉比、牧首、伊玛目、道长,不包括诸如修女、比丘尼等脱产或半脱产修士。
首先,虽然犹太教改革派、保守派、重建派、现代正统派、塞法迪系哈瑞迪都现在都已经按立了女性拉比,并且在一些改革派、保守派、重建派的会堂中不仅由女性担任首席拉比,而且在男女公平竞争大情况下,一些改革派、保守派、重建派会堂中女性拉比的数量经常多于男性拉比。但是,拉比在犹太教中就是神学教授、老师,并不是祭司一样的宗教领袖,所以很可能某种程度上并不符合题主的题意。拉比犹太教宗教仪式中集体仪式部分的领唱等是由会众轮流担任替代圣殿祭司的,在改革派、保守派、重建派会堂中也是任何会众不分性别(包括Trans)都有平等的机会担任。
一些哈西德主义派别中的,一个教派所尊敬的大列比(Rebbe)对信众的影响力可能接近于“高阶神职人员”。历史上东欧曾经出现过多位著名的女性大列比,对信众有很大影响,其名号及言论至今被写进哈西德音乐里传颂。但是这几位女性大列比,其经历皆为父亲是某个教派的大列比,未婚夫是某个大列比或至少是著名学者,然后因为意外或基督徒/穆斯林的宗教迫害导致其父亲和未婚夫英年早逝,然后她们在家族的影响下被信众推崇,成为一个地区哈西德团体对领袖,同时也都是终生未婚,很难说是被“允许”还是“不允许”。
这里在回过头来讨论一下,女性“可以”担任高阶神职的宗教太多了,几乎只要有高阶神职的宗教里就有女性担任高阶神职人员,即便是信条上不允许女性担任高阶神职人员的天主教,也曾经有过女教宗,但肯定不能因此就定性天主教“允许”女性担任高阶神职人员。所以关键不是口头上“允许”、“不允许”,如果一个宗教默认一位女性要高阶神职人员要付出比男性高的多的代价才行,这种不平等的现象就不能认为是“允许”女性担任高阶神职人员。此外还有一些宗教传统上出于男女隔离,“允许”女性担任高阶神职人员,但仅限于在女性信众为主的场合,并不能在任意信众面前执行圣职的任务,这样也不能认为是真的允许女性担任高阶神职。
这样来看,大多数宗教都不符合这一情况。
我检索了全球大多数的宗教,实际上一些看起来有女性神职人员的宗教,甚至主祭的神或创立者为女神或女性人物的宗教,例如主流的神道教、越南道娘传统、“基督教科学派”等,还是在女性神职人员的进阶问题上有不平等的限制。
如果把犹太教中拉比学者或者担任会堂仪式领导的会众算作神职人员,犹太教改革派、保守派、重建派都是符合的。
而更严格符合题意神职人员的定义,完全平等甚至女性优先的一些宗教,包括:
两部神道教某些的某些小支系,有些甚至只允许某个家族的女性成员担任神主。
类似的是与两部神道有共同坦茶罗密宗渊源的印度教女神派,主要是迦利派(Kali Family)与宇宙之母(Adi Parashakti)派,女性沙都毗(Sadhvi,出家人Sadhu的阴性词)可以成为高阶的阿阇黎(Acariya),在男性阿阇黎为主的场合仍然可以因为阶更高而主导祭礼。
改革后的古义真言宗也接受女性的高阶阿阇黎。
北欧五国的路德宗国教会目前有较多的女性神职人员,并且在担任神职人员与进阶的机会上基本上算是平等的。
一位论普救派(Unitarian Universalism)的作为一个基于进步而创立的跨宗教团体,也完全达到了性别机会均等,不过与犹太教的情况类似,一位论普救派内可能并不存在严格意义的神职人员,甚至由于其跨宗教性质(放弃三位一体与独救论的基督徒,犹太人,穆斯林,信仰一神论的印度人和佛教徒都可以加入),并不能严格的算作一个宗教教派团体。
“女神之约(Covenant of the Goddess)”,其前身是“阿舍拉之帐(Beit Asherah)”。是一个基于犹太卡巴拉神学传统为基础,复兴美索不达米亚—迦南宗教传统的新兴宗教,其内部主要的神职人员都是女性。
此外,根据以色列耶路撒冷邮报报道,德国柏林最新成立了一个性别友好清真寺,大毛拉是一位土耳其裔德国穆斯林女性,曾经在德国本地的伊斯兰教经学院学习,具体所属派别等情况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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