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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公众号 3 号厅发布的「祝中国女孩早日穿衣自由」这篇文章? 第2页

        

user avatar   yanghf 网友的相关建议: 
      

女权的叫唤就不多谈了。这孩子脑袋里估计缺了个视角:你去国外旅游时,在陌生人眼里跟电线杆子没什么区别。

实际上这孩子随便去北上广深的大街陌生人中遛一圈儿,保证与在国外受到的待遇一模一样。

这年头是环保的时代。眼光也是不容随便浪费的。在国外没人瞟你,国内的男男女女就会浪费眼光,注意力在你身上?自恋前先车下脸。

拿陌生环境与工作和熟人生活环境比?多补下脑吧。我在国外工作生活N年,也没见女士穿齐b小短裙,三点式去办公室或普通家庭party的。


user avatar   Ivony 网友的相关建议: 
      

直说了吧,这个话题和自由一毛钱关系没有,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就是个话语权争夺的问题。


就这篇文章来说就很轻易的暴露了一个问题,穿罩袍的自由要不要保护?要不要尊重?有没有被剥夺和歧视?或者说社会压力?这种社会压力和所谓穿着吊带,抹胸的本质性有没有区别?



所以这个事情压根儿和自由一毛钱关系没有,关键是谁来定义这个自由?谁来定义风化?谁来定义得体?谁来决定一种文化要不要被尊重和接纳。


很多人在笑什么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缺乏逻辑和法理依据,殊不知人家压根儿就没打算跟你讲道理,这就是个争夺话语权的事儿,和谁有理一毛钱关系没有,关键是看谁能夺得话语权……你跟人说有理不在声高,也得让人能听见



再讲直白点儿:

罩袍和极端主义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有很多社会学研究都证实了,极端分子可能穿着任何衣服,而罩袍只是一种传统民族服饰,和极端主义没有半毛钱关系。

所谓的穿着暴露与性侵犯案件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有很多社会学研究都表明强奸犯在选择目标时与受害者的衣着关系不大。吊带和热裤是一种很正常的衣着设计,和性骚扰,性开放乃至道德职业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两段话放一起的时候,你是不是就发现其实这两段话貌似有共同点了?但是如果分开来,我敢保证大多数人看到第一段话会本能的排斥认为这是胡说八道,而愿意接受第二段话的观点……


是不是有点细思极恐了?



我当然会知道有很多睿智会抛出诸如滑坡谬误,不当类比等等出来,我当然是懒得理会的。我想说的是请注意他们所认为的所谓的合理,不言自明的东西的根据来自于哪里,事实上是来自于偏见,这个偏见本来就是掌握话语权的人植入进去的。什么叫时尚?什么叫得体?什么叫合理?什么叫过分。事实上所有这些都是掌握话语权的人定义的。所以,整个冲突的本质在于掌握话语权的人的组成发生变化,而要重新定义这些概念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所谓的自由不过是一张遮羞布。

事实上,我压根儿不care别人穿什么衣服,所以我也不担心这种话语权的争夺结果如何……


user avatar   gary-zh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各位 第一次破千 也很感谢评论里大家提供的其他思路 这种良性讨论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Plus:我说在原答案里说了 无论怎么样 辱骂都是不对的 无论是骂女生骚 还是评论里有些骂男生臭屌丝臭傻逼的人 本质上都是一类人 这个对错问题不分男女 希望大家都能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 少点情绪化的冲突

答主要去复习考试了 其余的对话题的更新放在了答案最后

Peace

————————原答案—————————

这是我的评论:

首先我是支持女孩子想穿什么就穿什么的 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理性一点来看待

什么叫穿衣自由 是指你可以随意选择穿自己想穿的衣服 而不是说你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穿的衣服而别人不judge 某些宗教国家女性是没有办法选择自己想穿的衣服的 那叫没有穿衣自由 不要把西方国家想象的太美好 你去看看Youtube上对中国男女穿搭的吐槽 你就知道国外国内都一样 自由从来都不是只能接受好的评论或者不评论 自由是双向的 你不能在面对正面信息的时候谈自由 却在面对负面信息的时候谈限制

其二 任何东西都要放在语境里讲 文中只是说了女孩子穿【性感】的衣服被judge 进而引申到了穿衣自由这件事情 同时拿出了中外来做对比 我更认为这从大方向上来看 【是大家普遍都在穿A的时候 你穿B会不会被包容的事情】 你说在国外不会 那是因为你所说的这些被judge的风格 在很多西方国家是A 而在国内是B 如果你穿一套汉服在西方国家的大街上走 你也会被异样的眼光看待也会被judge 但是在国内大部分人都习以为常了吧(也可能不 但大概是这么一个例子 或者你拿和服在日本和在国外来看也行) 我认为这不是一个不自由的问题 而是一个社会习惯的问题

第三 这还是个概率的问题 文中说到 “What were you wearing”的这个展 这个展在某种程度上只能证明“你穿什么衣服都有可能被性侵” 而没有回答 “你穿什么衣服【】可能被性侵” 中国有句话说 “财不露白” 你在银行取了大量现金 你不会拿个透明的袋子装起来出门吧 这叫防范意识 当被抢了的时候 我们不是说不怪罪那个抢钱的人 而是同时我们还会说一句 你呀要小心一点 这是在社会大环境下的防范意识的培养 如果在客观上我们无法消除性侵犯罪这个前提基础上 我们是不是就得被迫地防范一下呢 如果连防范都不想的话 那不是追求自由 那是蠢

第四 无论怎么样 骂人 侮辱 调戏 性侵 都是不对的 把“男朋友肯不肯” “父母肯不肯”作为评判标准也是不对的

最后 你想穿什么 你就可以穿什么 但是你希望社会上的人不judge 那是没有可能的一件事情 这无关性感与否 这是社会生活不可消除的属性


————————————————————

【Update No1】我发现评论里大家对“什么叫穿衣自由 是指你可以随意选择穿自己想穿的衣服 而不是说你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穿的衣服而别人不judge” 有不同的看法 我单独拉出来谈一谈我的看法

评论里面有个小伙伴提出了一种观点 叫做 因为别人的评论会抑制你行使权力 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限制了你的自由 我认为这个观点是对的

但是

我一直认为 当我们提出不满的时候 我们需要去再想一下究竟怎么解决自己的这种不满意 这是面对问题的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放到这个问题上来说 有的人认为 穿衣自由 就是能够随便选择衣服就好了 有的人认为穿衣自由还需要社会本身的支持 即他人不进行恶意的评论

第一种观点我觉得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见 在国内的确有这种随意选择穿衣服的自由

第二种观点 我认为重点在于 如果你秉承这样的观点 你是很难达到你自由的目的的 这个自由 需要去限制他人的行为 而且是一个特别容易进行的行为 — 评论 ( 越容易进行的行为 越难被法律和规则所限制 比如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限制用刀杀人犯罪 但是很难去限制切水果这种行为 这涉及到法学里面对于犯罪规定的enforcement的问题)

也就是说 抱有第二种意见的人 排除掉法律规制以外(法律会涉及到过分刑事化的问题(Overcriminalization) 所以希望靠法律制约基本是不可能的) 只有社会达到一个极高的发展水平(可以说现今还没有哪个社会能够达到这种水平)才能够实现你们所认为的 “穿衣自由”

而且还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伤害 即你很难在 评价 和 恶意评价 这两件事情上划一条明确的线 (因为有的观点 既可以是评价 也可能是恶意评价 )那么你就很容易误伤他人 所以我对这种自由持不认可的态度

而且我始终认为 要想捍卫自由 应当从自己的角度出发 如果你所希望的自由 会影响到其他人的行为 那么当你捍卫它的时候 必须要万分小心

因为屠龙勇士 只要一步之差 就可能会变成伤人的巨龙

————————————————————

【Update No 2】最后一次更新了 不打算回复了 和评论里一些人也讲不是很清楚 非得要拉对立面我也觉得很没必要 新看到这个答案的可以看看答主在评论里和别人的讨论 (有些折叠了 对个别回复我是真的有点无奈)对一些细节也做了阐述 但有一个很重要的点我一定要指出来

被性侵 猥亵不一定是因为穿的暴露 这是毋庸置疑的 被性侵去怪被害者的穿着也是不正确的 答主从来都反对不怪施暴者而去怪被害人穿着的这种观点

但是 有一种犯罪叫激情犯罪 有一种起意叫临时起意 这种行为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及其大 —— 穿的少 暴露 无论你承不承认 都在一定程度上会 增加 女生被性侵的风险 任何试图去忽视这一个观点的人我都觉得很可怕

这种认为哪怕危险我都要穿的性感的观点一旦传播给大众 真的会导致很多女性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因为你真的保证不了 别人的生活条件是不是和你一样安全

以上


user avatar   davidts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完蛋。这号要凉。


user avatar   wei-ling-zhen-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韩国的一所监狱里,三名囚犯在讨论自己被捕的原因。

金明焕:“我因为发动工会被文在寅关了进来。”

李相熙:“我因为破坏工会被文在寅关了进来。”

最后一名囚犯:“我就是文在寅。”


user avatar   leon-3-7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如果美丽,那无所谓你怎么追都行。如果你不行,或者他们不喜欢你这款,是不会因为你更懂球愿意看球和你在一起的。他的确喜欢足球,但没说什么都得和足球有关系吧?按你的逻辑梅西的老婆就该是女足队员,可实际上并不是。

所以,做好你自己,用你擅长的方式去打动他,而不是硬要去在足球做什么。你要是喜欢的人喜欢钱,难道你就给他送钱吗


user avatar   wuchangyexue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user avatar   GreenFinch 网友的相关建议: 
      历史都说王振的错。王振有这么大能量?朱棣分封的功臣集团从此绝迹。文臣独大。
user avatar   xiao-tu-59-9 网友的相关建议: 
      

面对游行示威,这个中国总领馆要是能换成美国大使馆,那么这个局面将绝杀。

可惜换不得。

毕竟美国国土上暂时不能有美国大使馆。


user avatar   yu-hao-34-7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理解里,因为中国发展太快了。

这说起来你们可能觉得离谱,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大量引入外资和外来技术开始后经济发展太快,在这种高速发展下做技术导向企业就是不可能的,你做技术带来的增长率远远赶不上加了外资杠杆的竞争对手的增长率。

哪怕企业真的技术强壁垒高能活过竞争,企业里的员工也必然要被大量挖角,因为员工在这种环境下理性选择也是赚快钱。2000年赚了1000万的和2000-2020每年100万收入的在2021比资产时前者几乎无悬念完胜的背景下,没人会有心思在一家公司搞什么技术的,必然都是想着快,抄,上,做出影响力,跳槽,收入翻几倍,下一轮。

等中国也一年增长两三个点,利率接近0,普通搞技术的可以30混到60的时候,这种公司反而会更容易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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