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874 的结论不完全对。
一、正如 @爱旅行的安妮 所说,加拿大是《海牙国际反绑架儿童公约》成员国(注:中国大陆不是)。成员国有义务迅速介入解决你家遇到的问题。然而这份公约的中文名字有歧义,因为英文的原文特指针对绑架儿童的民事救济。你报警但是警察不管或者不做反应很正常的。这件事本质上是民事行为,需要通过律师在加拿大提出申请解决。
二、中国法律不区分监护权抚养权。根据你家的情况(小孩在两边都可以居住)加拿大法院更可能倾向于认为你是获得了抚养权而父母享受共同监护权。然而共同监护权有一项很重要的分权利就是“重大事件不得由一方单独做出决定”,这里的重大事件包括小孩移民。因此女方这样做违反婚姻法以及《海牙国际反绑架儿童公约》是没跑的。
三、我不知道这件事情到今天为止发生了多久。你现在应该立即联络加拿大婚姻律师并(付费咨询)相关事宜,以及委托律师在加拿大进行相关申请。
四、这个案件涉及的是国际间儿童绑架的问题,而不是在加拿大本国申请履行或者变更监护权抚养权问题。因此不会像 @快乐的874 说的那样拖5-6年,也不会完全听从小孩的意见。不过@快乐的874描述的情况在申请履行或者变更监护权抚养权时确实是法官在变更监护权抚养权时会考虑的因素。如果拖久了,女方据此向法院申请并获得了抚养权,你就哭去吧。
五、律师是不便宜,但是也不比中国贵。加拿大律师我自己也转委托过,并不比我贵,而我并不比国内一线所贵。至于当然律师不会提供免费劳动,要钱还是要小孩你自己斟酌。反过来说,小孩不会因为在加拿大就不认识你了。只要自己深思熟虑以后做出的,都会是正确的选择。另外 @neogeo4ever说的对,你咨询的律师显然是不懂涉外婚姻的,你应该请教加拿大当地(指本省内)做涉外婚姻的律师咨询。弱弱的说一句,唐人街律师请不要找,会坑死你。国际大所一样有讲中文的律师可以提供服务。
六、至于 @快乐的874 在他的回复中提到的“跨国用邮件跟律师沟通么?律师计费每12分钟一个单位,打开邮件看一眼,用时一分钟,计时12分钟。交助理存个档,用时2秒,再计时12分钟,还附加助理计时6分钟... 和律师面谈是最有效最省钱的方法,其他方式收费能收死你。”的说法,估计是他以前遇到过无良律师。我,我的同事,以及我遇到过的律师里面,没有一个会这样收费的。我自己昨天刚刚为某个案子做了6小时工作记录了5小时,并且晚上跟客户聊微信群聊了1.5小时没有计费。
别什么小孩意愿的。你都不在你小孩身边你晓得个鬼的小孩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