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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连上 13 小时班请假遭拒后,员工破坏 360 万元机器给自己「放假」这一事件? 第1页

     

user avatar   chang-jiang-60-3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太正常啦,不光中国工人这么做,在德国那帮工人也是这么做的。而且老外做的更绝,硬件、软件一起破坏。


在德国的同学都知道这家面包店,叫KAMPS。

我身边的很多人都喜欢在这家面包店买面包,但是我从来不吃这家面包房的面包。

不是因为不好吃,而是因为我连续两年假期打工都在这家面包厂,在里面随便吃,我都要吃吐了,闻到这个面包味都反胃,呕!


德国的所有这个品牌的面包都是斯图加特那家总厂生产出来的,工厂超级大,工人3班倒。忙到不行,基本上所有工人每天都要加班,尤其是我这种临时工,管工人分配的工头有时候还会让我严重违反德国劳动法连续上班14个小时,然后申报的时候按2天,每天7小时那么算。你要是不干,他就威胁让你滚蛋,而且他还会通知他们那一片所有的零工中介,告诉他们不要用你。


因为我是打零工的,本来来这边就是工作赚钱,生活圈子并不在这,另外还好我身体强壮,对我来说,不是大事,就当减肥了。


但有的工人,尤其是那种长期签合同的工人,他们除了工作,每天都要正常生活的,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所以他们十分厌烦加班的。但有时候临时工不够,他们也只能留下来加班了。


有一次,又是突然临时要求加班,一个德国工人和工头请假,说有事情要正点走,不要加班,结果被工头当场拒绝。


然后这个德国人在休息时间偷偷爬到流水线的最高处(大概2—3层楼那么高),把他那条流水线的传动皮带用刀给割断了。

然后他那条流水线就瘫痪了。

他高兴坏了。

以为可以撤退了。


结果工头重新安排工作,把他那条流水线的人安排到别的车间了。

他被安排到我那个车间了,烤芝士面包。他担任临时组头(因为那个厂工人基本都是神马土耳其、科索沃那边的,德国工人到哪都是小领导)。


我们这一组是单独一个屋大概不到300平米,专门做比较高级的面包。


这家伙来的时候脸都是黑的,都气傻了。


然后他做了一件贼啦搞笑的事。


他把我们那个车间的烤面包的模具重新组合,开始生产 屌 形面包,一个大长棍,旁边还有两个球。

然后这个二货还交给我一个任务,烤面包前,要在那个大长棍的头那里,用刀划一个沟。

我旁边那个土耳其工人被分配往那两个球上面撒芝士。


结果我就这么用刀在面包上画了一晚上的龟头冠状沟,我旁边的土耳其小年青,撒了一晚上的芝士阴毛。


那面包烤出来,画面太美,我不敢想象。。。


第二天那个车间真正的负责人一来,都他妈吓傻啦。马上上报大领导。当天下午全部停产开大会,警察都来了。。。


user avatar   Lancelotrang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好奇怪,半小时前,这个话题还是知乎热榜第一。现在光速被撤了。

怎么评价?资本家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贱脾气。

不管国营民营,资本家就是资本家。


user avatar   tianqi-ch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Singing the songs of angry men?

It is the music of the people

Who will not be slaves again!

When the beating of your heart

Echoes the beating of the drums

There is a life about to start

When tomorrow comes!


user avatar   w2014-6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最近,陕西铜川新区一名冯姓群众被非法拘禁若干小时,并被剥夺睡眠,引起身体不适。而后破坏拘禁地设备,并趁乱逃离。目前,冯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bilibili.com/video/av29


user avatar   shan-nuo-36 网友的相关建议: 
      

自发斗争出现了,自觉斗争还远吗?18世纪英国纺织工人通过破坏纺织机来实现罢工,马克思恩格斯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

建议去仔细翻翻书。尤其是共产主义老祖宗的原著。


user avatar   ishw 网友的相关建议: 
      

奴力反抗奴力主的方式:

1,消极怠工

2,破坏劳动工具

3,逃亡

4,杀死个别奴力主


user avatar   yiyan-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纯粹从法律问题来回答。

一、刑法角度来说:

员工的行为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其实从全国范围来看,本案绝对不是首例了,因为工资太低,加班时间过长导致的职工毁坏机器的案例有不少。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地对于数额入罪的门槛规定不同,基本上应该是5000为主,部分地区略高。

本案从报道来看,损失肯定应该是达到这个数字的,具体犯罪金额以鉴定意见为准。一般来说考虑到一般鉴定意见都会比实际损失低一些再加上对于升格条件各地基本没有规定,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法定刑升格的。如果员工还有自首情节并愿意赔偿,量刑上可以考虑一年左右,再加上本案如果媒体报道属实,适用缓刑也有很大机会。从各地已经生效的判决来看,笔者这种推断的几率很大。(详细可以参考判决(2014)仙刑初字第103号刑事判决书、(2014)历城刑初字第226号刑事判决书)

但是,本案发生地在陕西,感谢 @长安执金吾 的提醒,陕西省高院有个文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是2012年12月22日陕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其对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认定的是损失二万。个人觉得这个金额显然是过低了。如果按照这个文件,则本案员工的刑期会大幅度的提升。所以如果有人晓得这个文件是否还在实践中运用,请在下面留言告知,谢谢。

二、劳动法角度来说:

1、加班从来都不是义务,职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只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涉及公共利益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安排劳动者加班。

2、病假问题:法律虽然没有并且规定劳动者有请病假的权利。但是身体健康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其理所当然享有该权利。

所以,其实劳动者无论是拒绝加班,还是要请病假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只要单位以这些理由开除劳动者,都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不少钱,而各地其实这些年都判决过不少这种案子。

3、后续结果:如果职工最终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则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无需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个人觉得部分私营企业对于职工权益的重视程度极低,劳动者如果要采取措施反抗,应该学习劳动合同法。


user avatar   lan-qian-qia 网友的相关建议: 
      

苏联劳动人民遭受残酷压榨生活日益贫困

(载一九七五年一月三十日《人民日报》)

在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统治下的苏联,广大劳动人民遭受残酷的剥削,生活困苦。他们对勃列日涅夫集团的不满和反抗正日益加强。


在苏修叛徒集团篡夺苏联党政大权以后,苏联国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变成了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在列宁、斯大林领导的时期,苏联的国民收入,包括用于积累和用于消费的部分,都是属于人民的,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的。而在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操纵了国家的经济命脉的今天,苏联国民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用来加强法西斯统治,搞扩军备,供一小撮人穷奢极欲的生活以及为他们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而扩大追加资本。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今日苏联企业盈利的本质,同沙俄和其它帝国主义国家是完全相同的。而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对苏联劳动人民的剥削程度又远远超过了沙俄资本家。据统计,一九○八年,俄国工业部门的剥削率约为百分之百,而一九七三年,苏联工业部门中的剥削率竟高达百分之二百左右。

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为了从劳动人民身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不断加强工人的劳动强度。勃列日涅夫一九七二年三月在苏联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宣称,苏联工人必须“坚持不懈和紧张地劳动”。近年来,苏修为了提高工人劳动强度,在工业部门中大搞所谓“科学组织劳动”的措施,并推广所谓“谢基诺经验”等。

所谓“科学组织劳动”的内容,正象列宁当年揭露资本家为加紧剥削工人而推行的“科学制度”时所指出的:“用一切科学办法榨取血汗”,“以三倍于原先的速度榨取雇佣奴隶一点一滴的神经和筋肉的能力”。苏联《社会主义劳动》杂志介绍了一项“科学组织劳动”的措施:苏修当局把工人在生产时手的动作拍摄成电影,找出“手的动作停歇的次数”,然后制定“工人手的动作图表”,使工人的手一秒钟也不休息地紧张地动作,从而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生产更多的产品。这家杂志透露,仅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年期间在工业部门就实现了一百多万项“科学组织劳动”的措施,使苏修当局“节约”了大量的“工资基金”。在用这些所谓“科学”办法榨取血汗的制度下,大量工人身心健康受到损害,工伤事故大大增加。

所谓“谢基诺经验”,就是谢基诺化学联合企业通过裁减工人、提高在职工人的劳动强度,以榨取更多剩余价值的经验。正如马克思所深刻揭露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始终不变的目的,是用最小限度的预付资本生产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据苏联《劳动报》透露,仅俄罗斯联邦二百九十二个“按谢基诺人榜样工作”的企业,到一九七三年七月一日为止就已经裁减了七万人,其中绝大部分人员被裁减都直接、间接与提高工人劳动强度有关。由于合并工种、扩大工作范围、推广兼职等等,苏修从一个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比过去提高了数倍,而给工人补加的工资却寥寥无几。苏联《共产党人》杂志一九七四年十一期透露,阿克萨伊斯克塑料厂“作为物质奖励发给职工的每一卢布可以收回来十六卢布六十戈比”。

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从苏联劳动人民身上榨取大量剩余价值以后,接着还以居民税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又一层剥削。据苏修自己公布的材料,苏联居民税近十几年来不断增加。一九六○年居民税总额为五十六亿卢布,一九七四年增加到一百六十七亿卢布,即增加近两倍。《一九七三年苏联国民经济统计年鉴》透露,一九七三年,平均每个工人家庭所缴纳的居民税竟相当于每个工人家庭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十一以上。

列宁指出:“失业后备军的形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在一切工业部门中,只要资本主义一渗入,过剩人口就会形成”。就连苏联报刊也不得不承认,在苏联“有些地区劳动力过剩”,“居民就业已成为问题”。在库尔干州“涌现出了大量劳动后备”,这些人由于在本州找不到工作,“不得不到州外去”寻找职业。

在今天的苏联,由于企业领导人任意解雇工人,以及工人不堪忍受恶劣的劳动条件而被迫“自愿离职”,形成了严重的工人流动现象。工人在流动期间,实际上处于失业状态。据苏联《社会主义劳动》杂志一九七三年报道,一九七二年工业部门流动的职工占工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即近六百五十万人。按每个职工每流动一次等于二十八天不工作计算,就相当于七十八万人全年没有工作。如果再把建筑业和其他部门职工流动数字加以统计,则情况更严重得多。

在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下,苏联劳动人民生活陷于严重的困难之中。苏修头目和报刊都不得不承认,苏联今天存在着相当大数量的“经济困难家庭”。所谓“经济困难家庭”,据苏联《社会主义劳动》杂志的解释,就是按人口平均收入比“保证最低标准物质生活”所必需的水平还要低的家庭。塔斯社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在一条消息中透露,这种“经济困难家庭”涉及到二千五百万人。塔斯社所宣布的数字显然是大大缩小了的,实际情况还要严重得多。据苏联报刊材料计算,在苏联城市里,这种“经济困难家庭”约占城市人口的五分之一。此外,大量“集体农庄”庄员的生活水平比城市低收入职工的生活水平还要低得多。据苏修出版物透露的材料计算,苏联“集体农庄”中,使用畜力和进行手工劳动的大田劳动者,每月平均收入(包括现金和实物)都远远低于苏修自己宣布的“保证最低标准物质生活”的水平,仅这一部分人就占农庄庄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在单纯靠优抚金生活的年老、残废和失去赡养的人中,也有几百万人所领的优抚金数额远远低于苏修自己规定的“保证最低标准物质生活”所必需的水平。

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给收入低微的苏联劳动人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困难。仅据苏联历年《国民经济统计年鉴》公布的、显然大大缩小的数字,从一九六○年到一九七三年,国营商店肉和禽类零售价格上涨百分之二十九,动物油上涨百分之二十八,蔬菜上涨百分之二十三。这一时期,在莫斯科国营商店里,面粉零售价格上涨了百分之四十八,牛肉上涨了百分之三十三,洋白菜上涨了百分之六十六。还有许多商品变相涨价。苏联《共产党人》杂志不得不承认:一些企业通过“改变产品样式”和在某些借口下,“把低价商品提高为高价商品”,影响了“低收入的居民的物质生活状况”。自由市场的商品价格上涨更多。一九六○年自由市场食品零售价格比国营零售价格高百分之三十五,一九七二年则高百分之六十三。

由于苏修叛徒集团推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的民族压迫政策,苏联境内非俄罗斯民族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更低。据《一九七三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一书透露,苏联绝大多数非俄罗斯族加盟共和国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都比俄罗斯联邦低。其中,白俄罗斯低百分之十六,格鲁吉亚低百分之二十,摩尔达维亚低百分之二十一。在消费品供应、住房建融化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方面,非俄罗斯族加盟共和国也同样受到歧视。据《一九七三年苏联国民经济统计年鉴》材料,一九七三年,乌兹别克、阿塞拜疆和塔吉克按人口平均零售商品流转额甚至还达不到俄罗斯联邦的百分之六十。每一万居民所拥有的医生数目,中亚各共和国比俄罗斯联邦要少三分之一。

苏联广大劳动人民从阶级压迫的严酷的现实中日益感受到资本主义复辟的恶果并认清苏修叛徒集团的反动面目。一位苏联工人说:“我们这里的领导人和普通人是两个阶级”。另一位苏联人深刻地指出:“修正主义是今天苏联人民一切灾难的根本原因。”

苏联工人和农民正以各种形式对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压榨进行反抗。近些年来,工人旷工和怠工遍及苏联全国各地。据苏联《劳动报》透露,一九七三年,仅在俄罗斯联邦工业和建筑业部门由于工人旷工和停工就损失了约五千万个工作日,相当于二十一万人全年不工作。摩尔达维亚农村建筑部许多承包建筑单位,一九七三年旷工的人数占全体工人的百分之六十六。近些年来,群众罢工、示威的事件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随着苏联国内政治、经济矛盾的深化和苏修对人民压迫的加强,人民的反抗斗争必将进一步发展。


user avatar   wu-wu-32-9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没毛病,蓄意破坏360万元的生产设备,造成6万元修理费的直接损失,这还没算延误生产等一系列后续损失,该抓,该捕,该判。

对此,我们有清晰完备的适用法律。

我就是想知道,连上13小时班,身体不适还不能请假还被要求通宵加班,这个工人被蓄意破坏(说蓄意不过分吧)的生存设备——他的身体和他的精神——价值多少?修复得了吗?有没有人该抓?该捕?该判?

我们有没有渠道、途径、法律,或者随便什么东西,来处理这种情况呢?


补充一下:

评论里有人提到劳动仲裁,我也有个回答,把自己写的评论贴到上面来。

我指的是更真实有效的处理或者管理方式,法律、规定、传统最少在初衷上不是用来处罚,而是用来提前制止。我们不选择杀人,抢劫,不选择在知乎上对不同意见的人破口大骂,是因为我们预先知道这样不对,而且会受到惩罚。

工人破坏生产设备,他很清楚被查实就一定会被惩罚,但我猜测是极度的疲倦让他心存侥幸。所以,这种事很少发生,一发生就成为新闻。

那么反过来,打工者的“生存设备”被蓄意破坏,甚至是在高度组织化制度化的操作下发生的,每天每时都在发生,确实有很多理论上的惩罚,但他们为什么不怕呢?为什么无法形成自我约束呢?

我自己有过劳动仲裁的经历,用了半年时间,还是我占尽了道理的前提下。


user avatar   tian-shi-de-mao-ma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何看待?欧洲美国的工人运动历史和共产党宣言里写的清清楚楚。工人阶级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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