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三个字真的刺眼。
每次看每次纠正,但很多人还是在继续用,我只能继续强调:那不叫养父母,那叫买家!
买家买家买家!
一起人口贩卖活动里的买家!
没有买就没有卖的那个买家!
如果没有买家,人贩子根本没有生存土壤。
你只要把他们“买家”的这个身份理解到位了,你自然就知道他们在拐卖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应该受到什么惩罚。
谈起人贩子,个个都恨之入骨,谈到罪魁祸首的时候,反而尊称一句“养父母”?这真的一叶障目了。我就问你,人贩子拐卖小孩冒那么大风险,他们为了什么?
为了更大的收益啊!
收益哪来的?买家啊!
没有这些买家,人贩子脑子有病去拐孩子?
如果没有人出钱买孩子,人贩子本人再丧心病狂道德败坏,他也不会去拐卖啊!
问题就是出在买家身上啊!
高赞答案说这事儿不能细想,没什么不能细想的,买家就是把这件事情想细致了才放手去干的。孩子是自己肚子里生出来的还是跟买猪崽一样花钱买回来的,自己心里难道没数?既然有数,打的是什么算盘,一开始不都很清楚吗?就是把自己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上啊!
拆散人家骨肉又如何?极端自私不道德又如何?把孩子趁年纪小买来,养久了就成了自己的了,小孩成长阶段的记忆和相处时光,得到了就是得到了,子女情感建立了就是建立了,未来就算亲生父母找来也拿你没辙,情感无法移植,记忆无法抹除。
在大量的寻子现实中,被找到的小孩普遍都选择继续认买家做父母,充其量说自己有两对父母,亲生的和养自己的。而内心的情感呢?无疑是偏向买家“父母”的。
事实已经造成,效果无法撤销,小孩养了就是自己的了,没有任何售后烦恼。
而反过来,亲生父母找不到小孩固然煎熬痛苦,找到了也好不到哪去,办个认亲仪式也不过是瞬间的欢喜,改变不了原本骨肉至亲的子女现在和自己基本是陌生人的事实。面对这么残酷的事实,他们不但不能找坑害自己的买家出气,还要讨好买家,迁就买家,保护买家,就为了孩子不产生抵触情绪,寄希望于维持好关系,以后能和已经成年了的、内心全都是和买家的亲情的孩子,以后培养出点可怜的情感联结。
其他案件中什么威胁受害人、谴责受害人的手段都弱爆了,拐卖案件里,受害人一个认自己当爹妈(被拐孩子),一个为了让被拐的孩子和自己有良好的关系,对自己俯首称臣(亲生父母)。受害人都不追究/追究不了了,谁还能追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至于谴责和黑锅?人贩子去背咯。买家自己在背后享受着小孩继续爸爸妈妈地喊着自己,美滋滋。
更爽的是就连社会大众都有不少认可“养父母”身份的,以“生恩不如养恩”“毕竟是他们辛苦把你带大”等人情观念,认可孩子和“养父母”保持良好关系、甚至以后赡养他们。
拐卖案件引起的舆论中,批判的火力绝大部分都是对准人贩子的,买家作为祸根反而很少被集火。包括讨论这个案子的问题下,高赞的很多都还是集中于打击人贩子,而不怎么买家。
——我就问你,作为买家,这个买卖值不值?
买到就是赚到,真正的无痛生子。孩子是自己的,痛苦是别人的,就连黑锅都是别人背,到头来谁也没法跟你算账。
这次影响力这么大的案件,拍成电影了,结果怎么样?撼动不了买家的如意算盘,孩子照样认买家当爸妈啊,大众照样叫自己“养父母”啊,如果是我我也愿意啊,花一笔钱就白来一个孩子,连代孕的麻烦都省了,何乐而不为呢?既然有他们何乐而不为,那人贩子不就有动力去帮他们找“货源”吗?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买卖同罪。而且社会大众要广泛地明确这个概念,明确所谓“养父母”实际上是可耻的“买家”,可耻的犯罪分子。
我知道这很难,里面有很多人伦和感情的两难,但我能做的就是一遍遍的强调:那不是养父母,那是买家,是首恶元凶!
多一个人牢记和认可这个观念,买家的生存空间就少那么一点,未来如果再出现拐卖,惩治买家的阻力就会小一点。
再重复一次,那不叫养父母,那叫买家!
不仅要惩罚
而且要判刑
我国禁止武器买卖,私自购买武器的人会判刑
我国禁止人口买卖,私自买卖孩子的人为啥不判刑?
我就一个问题:为什么买孩子不入刑?
延伸出来的问题: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好像所有人都在装傻?
建国后都是什么人在买孩子?
入刑是不是最有效的打击拐卖儿童的手段?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ZV-1 的最大缺点是只有 1 寸底, 加上开了 EIS 之后焦段实在是不好看, 就算能加手柄, 等效 26 左右的焦距的画面拍 vlog 就很难看了.
ZV-10 的刀法思路和 ZV-1 没有本质的不同, 都是刀 EVF/IBIS, 但是 a6400 这样的机器虽然有 IBIS, 就算能和 OSS 镜头防抖同时启用, 但是那玩意对视频来说效果太差, 所以 ZV 和 Alpha 系列在非全幅产品上是有区别对待的.
当然 ZV-10 的问题还是很明显的, 1650 的等效最广端还是 24, EIS 开启之后变成 26, 那和 ZV-1 的差别也就是屏幕翻转方向、1.5x 传感器面积带来的更好的高感.
镜头方面, 腾龙的 11-20mm f/2.8, 开启 EIS 等效约 18-33mm 大概是比较适合 vlog 题材类的选择.
但总归残幅的镜头选择真不如全幅, 你能选到 20G(24GM 类似设计), 三洋 20mm 这样的优秀 vlog 镜头, 而且 A7C 这样的机身仍然保留 IBIS/EVF, 也有视频对焦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