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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对亚伯拉罕的试探以同意献祭孩子为通过,这是对人性的扭曲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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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故事恰恰证明了上帝的不存在。

我曾经就这个故事跟一个基督徒在网上辩论。

基督教宣称上帝是自有永有、全知全能的。而这则故事中,说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看他对自己是不是绝对的虔诚,就让他把爱子以撒献祭。然而,耶和华不是全知全能吗?牠不是应该知道亚伯拉罕对牠绝对信仰吗?为啥还需要考验亚伯拉罕?

基督徒狡辩说,上帝当然知道亚伯拉罕的虔诚,只是为了证明给其他人看。然而,旧约里明明说亚伯拉罕只带了自己的儿子上山,另外带的两个仆人已经被他留在山脚。也就是说,亚伯拉罕上山之后都做了些什么只有他和他儿子知道,别人并不知道。

基督徒又说,让亚伯拉罕燔祭以撒的是天使,天使并不全知全能,理由是旧约里说“天使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然而旧约这一段开头明明说“神要试验亚伯拉罕”,而在基督教中,唯一可以称为神的只有上帝耶和华,天使是不能称为神的。且就算是这样,《旧约•约伯记》有这样的例子,明明白白的说上帝跟撒旦说约伯这个人如何如何信仰坚定,撒旦不信,上帝就让撒旦去考验约伯。但《旧约•创世纪》可没说有谁在上帝跟前质疑亚伯拉罕的虔诚。如果有,完全应该如《约伯记》一样写明白吧?

而至于人性的扭曲这方面,《旧约》里出现得太多了。这就是宗教信仰的丑陋一面。

这个问题,其实在我国古代早就解答了。史书说在春秋时期的齐国齐桓公在位的晚年时期,有一天对宠臣易牙说自己啥都吃过了,就只没吃过人肉,不知道是个啥滋味。易牙一听,回家把自己年幼的小儿子给炖汤了。齐桓公一边儿喝着汤一边儿夸易牙对他真是忠心耿耿,为了国君吃上口放心人肉,把自己儿子都舍出来了。结果就是这个易牙,后来趁机作乱,把齐桓公关在宫里,活活饿死了。也正是因为易牙等人作乱,春秋第一个霸主齐国就从霸主的位子衰落下去了。

管仲临终前对齐桓公评价易牙说:易牙这家伙竟然能做出把亲儿子杀了给你吃这种事儿,灭绝人性,而且他连亲儿子都舍得出来,还有什么是他为了自己舍不出来的?所以易牙是绝不可用的。齐桓公当时倒是听进去了,只是后来没忍住,又把易牙找回来,也是活该他被饿死。

我们有句老话,虎毒不食子。一般而言,不孝敬父母的人并不罕见,但是不疼爱子女的人是很罕见的,很多人为了子女,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子女都能豁得出去,就可知这个人凶残、奸邪到了什么程度——当然了,这里是指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舍弃子女的人凶残、奸邪,如果是为了其他的多数人的利益,为了正义的事业,虽然我个人不认为这是正确的,但也不认为这属于凶残、奸邪。

像易牙这种,就是大奸似忠。你看他是忠诚到了极点,其实他是坏到了极点,因为他太坏,所以他懂得如何伪装,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除了舍不得自己,谁都豁得出去。

亚伯拉罕也是一样。

以撒做什么坏事了吗?没有。《旧约》并没有这种说法。既然以撒没做什么坏事,上帝为什么要求亚伯拉罕燔祭无辜的以撒?更何况以撒是亚伯拉罕的爱子。提出这样没道理的要求,就是残暴的,就算是考验,也是像“我和你母亲同时掉河里你先救谁”这种蛮不讲理、带有恶意的考验。

然而,亚伯拉罕竟然毫不反抗的同意了。要是以撒有罪,亚伯拉罕大义灭亲倒没毛病。但以撒无罪,那上帝的要求就是乱命。一个正直的人,对于这种乱命是应该反对的。但亚伯拉罕没有反对,反而是遵照执行。

相声段子里迷信的老太太生了病,邪教一贯道说得吃亲人的肉,老太太还舍不得割亲儿子的肉,选了关系最远的儿媳妇下手。这亚伯拉罕对亲儿子下得了手,要说他爱上帝胜过爱儿子,往好的方面讲,他是愚信,跟现在那些追星的粉丝一样;往坏的方面讲,这个人就是奸诈无情,在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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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什么好解释的,你要是想信基督教,你就得接受这个。和上帝讨论道德问题是绝对禁止的,那是意图和上帝平起平坐,敢质问是不是人性扭曲?说难听点你也配评价上帝?给上帝跪下!

要你杀儿子是上帝的测试,而上帝的测试是无所不在、千奇百怪的。叫你杀儿子?上帝的测试。生出来没手没脚?上帝的测试。先天性心脏缺损出生5分钟就挂了?上帝的测试。你不能揣测上帝会给你什么结局,你要是揣测了,就是心不诚,就等于已经测试失败。有句经典的话叫God moves in mysterious ways,其决定不是凡人可以预测得到的。

所以上帝最后制止了以撒的死,那只是上帝决定这么做而已,你是不能预测的,更不能以结局倒推上帝的意图,你不配也没有这个水平。你不能说,我知道上帝是仁慈的,所以不会容忍父亲谋杀亲儿,所以这个测试肯定有兜底,儿子死不了,所以我可以放心地一斧头砍下去?错!上帝要是能让你猜到他会干嘛,他还是上帝不?你一斧头砍下去儿子挂了,警察来了把你抓了,你觉得上帝怎么会亏待心那么诚的我呢?公安局一定会把我放出来的,然后你一五一十招供,说是上帝给你的指示,然后你就安心等着牢门自动打开把你放走了?错!上帝要是能让你猜到他会干嘛,他还是上帝不?法院判你精神病杀人无刑事责任,来了精神病院的人把你拖走,你觉得这是上帝的考验,吃两年药就出来了?错!上帝要是能让你猜到他会干嘛,他还是上帝不?然后被天天头上通电,电得屎尿屁横流,电了好几年,天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后实在熬不住了,打个电话给神父说我心那么诚为啥上帝还不放过我呢?神父说:God moves in mysterious ways,其决定不是凡人可以预测得到的。你瞬间崩了,破口大骂说什么上帝,整死老子了,神父说你心不诚,好好忏悔吧不然会下地狱,然后把电话挂了。医生护士听到了你的嚎叫,问大声嚷嚷啥呢?你说上帝抛弃了我,测试我好几年都不放我出去!医生叹口气说God moves in mysterious ways,其决定不是凡人可以预测得到的,来人,加电压!哇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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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就当耶和华这个生物真的存在,那么它到底是不是有着人类一样的是非观念?它对人类是否抱有善意?就凭它自吹自擂所编纂的《百怖书》就能确定它的行为方式吗?我们就当《百怖书》讲的是真的,那么这个恐怖的外神对人类的态度也绝对谈不上友善吧,它狭隘易怒,非常随意的屠杀人类,似乎像对待一群蚂蚁一样对待人类,它会灭绝所有的蚂蚁,看唯一幸存的蚂蚁繁衍,时不时摧毁蚁巢的一部分,看着蚂蚁大批死去,引导蚂蚁自相残杀,并且最恐怖的是它声称最后要用四种方法彻底灭绝人类。它有一天突发奇想要看看人类父子相残不是非常正常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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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西蒙斯的《海伯利安》(注:科幻小说)里有一个角色专门讨论这个问题讨论了七分之一本书。

具体来说 这个角色是个老学者。他的女儿二十多岁的时候在一次考古探险中遇到了时间潮汐影响,得了怪病,每天都会逆生长一些并丢失一些记忆。他和他妻子为了治女儿的病想了很多办法,但都失败了,他妻子还在这个时期出了车祸去世了。在小说的开头,他为了寻求治疗女儿的方法(其时他女儿已经变成了婴儿,只剩下两个多月了)去往小说的主舞台海伯利安星,加入了“朝圣”之旅,试图向当地的超自然力量“伯劳鸟”寻求答案。

在整个朝圣之旅的过程中,他一直在思考的就是亚伯拉罕献祭的问题。亚伯拉罕献祭的目的,上帝考验亚伯拉罕的动机,亚伯拉罕的心理,亚伯拉罕思想的转变,他的故事充满了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吐个槽,可惜我大多数都没记住,因为他的故事宗教思考太多了

但结果我记得

他在历尽艰辛见到伯劳鸟(异教之神)的时候,终于得出了他的结论:

亚伯拉罕是在考验上帝。

如果上帝接受献祭而不阻止,那么这个上帝就不是亚伯拉罕应当信奉的神,同样也不是亚伯拉罕认识的其他人应当信奉的神。

我不懂宗教,但单就这个话题的讨论而言,这个双向考验的思路我认为很有意思


单就我的看法而言,我很喜欢这个解释

其原因是,在小说中,这个学者(名字叫索尔)对亚伯拉罕宗教故事的理解的角度随着他和他女儿的处境不停变化。在他眼睁睁看着年轻的女儿渐渐遗忘父母和她度过的点点滴滴,经受突然的丧妻之痛,带着他的女儿颠沛流离风餐露宿,辗转于各个星区之间寻求帮助,后来抱着绝望的心情登上去海伯利安朝圣的伊格德拉西尔星舰,一直到第二部里他最后将女儿交给伯劳为止 他对这个故事的角度变化非常有趣——由于悲痛产生的被救赎心理需求、由于无法找到破除女儿的终结的命运产生的宿命论、对无理无情的不幸产生的愤怒分别让他在不同时期对亚伯拉罕故事从纯信徒角度(献祭以撒与宗教救赎的关系)、不含信仰感的先定论(已经知道以撒不会死但仍然考验亚伯拉罕的上帝的动机以及亚伯拉罕的动机)、彻底把上帝作为对等的交涉对象的纯理性无宗教性分析(上帝是否有求于亚伯拉罕/上帝是否在驯化亚伯拉罕)等等

换言之,覆盖了这个问题下很多答主的理念……

而学者最后的选择的妙处在于,这个答案(这是一次上帝和亚伯拉罕的双向考验)是一个相当接近完美折中的答案,既满足了宗教角度上的各种对上帝的设定、对亚伯拉罕作为信徒的行为的解释需求,又满足了无神论者和不考虑宗教信仰要素的哲学分析里亚伯拉罕作为人父、作为人类的情感需求、思考过程、价值需求和决策解释。比起其它或强调上帝的“人类本就不能理解”的神性、或强调亚伯拉罕作为信徒应有的“绝对相信”的宗教纯洁性,或是从人类文化发展历史出发,认为当时人祭普遍、孩子对父亲的意义不够重要的理性历史分析,或是彻底把宗教信仰看作洗脑术、把亚伯拉罕故事看作强调神权的宗教pua手段的掀桌子理论,学者最后的这个解释既精妙,又符合他作为父亲、作为教徒,经历了各种考验之后产生的心理变化,也是偏见最少的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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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总结:不是上帝对亚伯拉罕进行试探,而是书写这段故事的人想借用神的名义去废除当时近东地区流行的长子/长女献祭。

首先,我不信教。

也是因为我不信教,所以我觉得还原到当时的文化背景去解释较为准确,而不是基于新约或其后的基督教传统解释此叙事。

1.迦南传统解释

在亚伯拉罕的故事,虽然是上帝最后放过了儿子,但是在《士师记》中可没有放过耶弗他的独生女。

《士师记》11:30—40

耶弗他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真的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谁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要归给耶和华,我必将他献上作为燔祭。...
耶弗他回米斯巴去,到了自己的家,看哪,他女儿拿着手鼓跳舞出来迎接他。她是耶弗他的独生女,除她以外,没有别的儿女。耶弗他一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非常悲痛,叫我十分为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了口,不能收回。」...
39过了两个月,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

《士师记》用的是螺旋向下的结构书写方式,显示《士师记》的作者对此叙事是比较抵触的。同时,《希伯来圣经》的作者似乎也认为没有献祭儿童的习惯是希伯来人与非希伯来人的分别。

虽然我们目前对迦南宗教体系的认知还不深,但在迦南传统中,儿童献祭似乎是较为常见的仪式。参考圣经考古学,公元前十三世纪位于埃及卡纳克(Karnak)的大阳神庙(Temple of Amun)壁画描述了当时迦南人献祭儿童的仪式。[1]

在内城墙上的最左方和最右方,有人手抓住小孩倒垂下来。两个小孩的肢体垂下,表明是已死的。
留意城中的长老并非向法老求情,而是向天上的神明求助。婴孩祭的宗教意义,就是献祭者献上自己最重要的倚靠(即长子),表明单单信赖神明。儿子是神明所赐的,所以神有权取回其生命,人亦有责任将之献上。

根据希伯来人在《圣经》上对婴孩祭的反感,这故事可能是想区分希伯来人和非希伯来人的分别。因此,亞伯拉罕的試練是想表明亞伯拉罕本人不再需要再尊從迦南人的儀式,而是採用新的儀式。


2.圣经文本的解释

关于底本学说可以参考这里:

亚伯拉罕的故事多数是底本学说中J文本和P文本的合集,P文本重视礼仪,而J文本则是以口述传统和拟人化的神为主。

《创世记》17章关于割礼的立约可能来源自P文本,因為

  • P文本的上帝多数是通过说话而非动作來互動
  • P文本重视礼仪本身和立约的意义所在

从《创世记》22章时间线上看,这个叙事更像是第二以赛亚之后的P文本而非是还没建立一神教思想的J文本。《创世记》的22章和《创世记》17章一样,上帝是用说话的方式去命令亚伯拉罕去献祭其儿子。

其次,当上帝的使者第二次派天使去向亚伯拉罕说要阻止他献祭其儿子,提出了无条件的应许和立约,这和第二以赛亚传统中的新出埃及记应许和诺亚方舟的应许更像,而这两个文本都可以追到巴比伦之囚后的时期。

亞伯拉罕的应许—《創世記》22:16-18

16说:「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没有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的独子,我指着自己起誓:17我必多多赐福给你,我必使你的后裔大大增多,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的后裔必得仇敌的城门,18并且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诺亚方舟的应许—《创世记》7:21—22

21...,耶和华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诅咒土地,因为人从幼年就心里怀着恶念;我也不再照我曾做的毁灭一切生物了。22地还存在的时候,撒种、收割、寒暑、冬夏、昼夜都永不止息。」

第二以赛亚传统—《以赛亚书》40:3—5

3有声音呼喊着:「要在旷野为耶和华预备道路,在沙漠为我们的神修直大道。4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陡峭的要变为平坦,崎岖的必成为平原。5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肉之躯的都一同看见,因为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

因此P文本的作者或编辑者是想通过他自身祖先的故事来分開希伯来文化和非希伯来文化的习俗,强调自身的仪式并不包括儿童献祭。

特别是P文本的希伯来人已经不再是犹大本地的居民,而是被抓(草)到近东各地的群体,因此他们更需要用更极端的方式,如律法等等去维持自己的传统。

另外歡迎關注喵嗚喵嗚喵嗚 > < 的說。

参考

  1. ^亞伯拉罕獻以撒,迦南人獻嬰祭的背景 http://www.marksir.org/2010/11/blog-post_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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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帝是奴隶制社会被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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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这不是对人性的扭曲,而是对扭曲人性的训练和培养。
基督徒长期在这个故事的浸淫之下,学会了凡是遇到什么事,首先将身边的人拿出去送死,人肉BBQ,还认为是自己在牺牲,很高尚。
所以跟基督徒相处,先想好了你愿意被拿去替死,再行动。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我已经被优先拿出去BBQ了。
我在此警告那些以为跟基督徒做朋友没事的天真的小朋友。

相关的把身边人拿出去送死的例子在圣经里还有。只是那些是真的搞了,搞死了还碎了个尸
1. 义人罗得:你不如搞我两个女儿好了,她们都还是处女
有两个天使来到所多玛,在义人罗德(彼得后书2:7-8)的家里借宿,所多玛的居民(男人)晚上想要强奸天使(多数基督徒认为他们是男人[4]),义人罗德为了保护天使不被同性恋强奸,提议改为给他们强奸他的两个处女女儿。

2. 让自己的小三给轮奸,然后自己再把她碎尸(《士师记》)
故事讲述有一个利未人和他的妾到了一个老人的家借宿,晚上有匪徒来想要强奸这利未人,老人为了不让利未人被强奸,送出自己的处女女儿和利未人的妾给他们。于是匪徒便把妾强奸到死了。第二天利未人带著妾回家,把她切成十二块,送到四个地方去。

3. 耶弗他为了战争胜利做领袖,把女儿拿去献祭。
故事发生在打亚门人的时候,耶弗他跟耶和华许愿如果打胜仗,回家就把第一个来迎接他的人杀了献祭。然后他的女儿因为是最爱他,第一个出门来迎接他,所以后来就很顺服地死了。


越是把女人和孩子拿出去送死的,越是义人。高尚得很。
别对基督徒心存幻想。
真心不懂那些信教的女人脑子是什么回路?享受被切成十二块?享受你去迎接他回家他早就把你许愿拿去杀?
亚伯拉罕献上的那个是儿子,所以没死。圣经里面献女人的,女人都死了。女人你们醒醒吧!

在学习亚伯拉罕献子未遂这篇东西之前,请那些女孩子们,称称自己几斤几两,有没有JJ,是不是有被刀下留人的价值?还是会成为1.2.3里面的被强奸,被碎尸,还是被BBQ的那个才是你们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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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问,是根本不明白中东那一系列宗教的内在逻辑。

这个应该和《约伯记》一起观看。《约伯记》讲的是上帝和魔鬼抬杠,为了证明自己厉害,上帝随机找了个叫约伯的中产阶级,开始整他。

约伯一步一步失去了财产、孩子、妻子、健康,最后一无所有贫病交加,还是信仰上帝。上帝这样做,就为了给魔鬼展示:“看,信我的人坚定吧?”

现在问题来了,作者其实不是上帝,是类似约伯的这么一个人,那他为什么要编这样一个故事?

他展示自己神厉害,不是说神会给自己什么,而是说神花式虐待自己。

然后陷于被虐待却幸福的自我感动中。

第二个事情,考虑一下中东这一系列宗教,都把禁食当作一般操作,类似中国人烧香那么频繁。

职业宗教家,苦行是入门必修课,不像中国是选修的。中国还有酒肉和尚、人间佛教等支派。西方修宗教只在怎么自我折磨上有分歧,折磨是一定要折磨的。

第三个和这个相通的,是“七宗罪”中最严重的罪行是哪个?

直说吧,是傲慢。

在那一系列宗教中,傲慢,比贪婪、懒惰、色欲都要严重。这里的傲慢,指的是在神面前不够谦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

亚伯拉罕杀儿子这件事,够15个哲学家想半个月的。

不过它有官方解释的,这个事展示的是“信仰的跳跃”,Leap of faith。即头脑一热,不顾一切从悬崖上跳下去,相信上帝会接住你。

没有证据的信仰,没有回报的奉献,没有赏赐的感恩。这是那一系宗教的重点。

中国信众和别人辩经,试图去解释、合理化一些事情,完全是抓错了重点。不懂经,也不懂西方人。

到此你能体会就好,无论如何也不能体会就算了。

试图去描述一下,就是在一个巨大的力量控制下,没有回报的单方面付出,让他们感到幸福。从悬崖上跳下去,就算没有被接住,更幸福,因为你完全地、无我地奉献了。

但前提是:那个力量足够巨大,不可抵挡。

中国古代哲学喜欢让厉害的人对平庸的人奉献,西方是让平庸的人为伟大的力量奉献,即使你对他微不足道,吃肉都不够塞牙缝。所以人们是羔羊,上帝是牧羊人。

中东是畜牧文化,不知道牧羊人养羊是干嘛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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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个民族对命运背后的规律都是敬畏的,中国人把它称为道,印度人把它称为梵,希腊人把它称为诸神的意志,而闪族人把它称为上帝。

无论它是什么,它神秘莫测,变化无常,它时而残忍暴虐,时而仁爱慈祥,时而狡诈诡谲,时而坦率真诚。每个民族理解的它都不相同,从形体到样貌,从逻辑到思想,然而有一点是各个民族都认同的,那就是它不可违抗!顺者昌,逆者亡!

《圣经》洋洋洒洒那么多字,其实就是在谈两件事,第一,上帝不可违抗,第二,人神可以沟通。

当我们面对不可抗拒的力量时,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并且把它合理化。

比如,为啥人必有一死?为啥生产那么复杂?为啥我们没有八个手?为啥一天只有24小时?为啥时间不能静止?……

如果我们纠结任何一种习以为常的事情,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纠结也改变不了!

所以《圣经》本质上跟《道德经》类似,尝试理解“上帝”(道),然后服从它,以它为准而非自己的的道德,理想和思考。

因此,上帝也好,梵也罢,道也好都是超道德的存在。尤其是圣经里《旧约》部分,里面的上帝更加喜怒无常,更加接近变化不定的自然和无常的命运。《新约》则给了上帝更多道德性。从历史来看,这个时间点也是人类摆脱了自然的威胁,进入文明时代的节点。

然而,人类的文明本质上是自然的延伸。因此这种混沌无序依然时不时地发生。我们今天所认为绝对正确的道德,在自然力之前不值一提。

我觉得读《圣经旧约》或者《道德经》,《韦达经》这类上古典籍,不能带入现代人的道德,甚至不能过度的去思考道德本身。在那个蒙昧野蛮的时代,各个民族,乱伦,弑父,祭献儿女都是常规操作。希腊的阿加门农为了特洛伊战争胜利出征前烧死了女儿,中国齐襄公跟亲妹妹乱伦,埃及法老一直兄妹乱伦,……而这也不能证明神不存在,因为神本身就是超道德的。

当然,看我行文就知道,我肯定是不信基督教的,并非是基督教的逻辑不自洽而是它本身对此一举。创造上帝这个概念其实并没有让理解世界变得更简单,相反上帝让人对理解世界变得更加复杂。因为在自然规律和社会法则外又要再引入上帝这个变量,而与他的沟通又非常不稳定。可以说上帝就是一个胼胝,有它无它没有太大影响,而为了让它合理却要洋洋洒洒不断编造新的故事。从逻辑上来说,显然它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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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印先知”穆罕默德说,献祭的是阿拉伯人的祖先以实玛利,不是犹太人的祖先以撒。

穆罕默德把阿拉伯的神像全给砸了,在“万物非主,惟有真主”“亚当的子孙啊,归信真神”的口号下,伊斯兰军队把基督徒不愿意遵守的摩西律法的割礼用刀与剑传遍了西起摩洛哥东迄中亚的广袤领土。

所以,这种感情你不懂。

孩子们!现今你们对法律应热诚服膺,应为我们祖先的盟约舍生致命,要怀念祖先当日所创的大业,这样才可获得无上的光荣和不朽的芳名。亚伯拉罕不是在受试探中显示了忠信,才算他有义德吗?……你们要世世代代这样存想:凡是仰望祂的,决一无所缺。(《圣经》玛加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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