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一名需要离场的球员在离场过程中侵犯另一名球员,即便犯规发生在场内,也是在离犯规位置最近的边线上罚直接任意球。但如果离场球员在本方禁区内侵犯另一名球员,则直接由对方罚点球。(Law 12~13)
第二,如果在赛场外的区域有人(球员、教练、官员)对本方人物实施犯规导致比赛中断(即内讧),则由控球方在离事件发生地点最近的边线上发间接任意球。(Law 12~13)
10. 如果球员以故意踢球、扔球(或其他物体)的方式攻击其他球员,犯规发生地点为球接触到(或应该接触到)被侵犯者的位置,也就是如果一个人在禁区外恶意踢球攻击禁区内对方球员,此犯规应判点球,但反之则只是任意球。(Law 12)
11. [2018年新规则] 开界外球时必须站着,不允许跪着或坐着开。
12. 最后,颁布、修改足球运动规则(Laws of the Game)的机构不是国际足联(FIFA),而是一个叫“International Football Association Board”(IFAB)的机构,这个机构由五个成员组成: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足协,以及FIFA(代表除了英伦四国之外的所有成员)。IFAB并不隶属于FIFA,而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它成立于FIFA创办之前的1886年,当时几乎只有英伦三岛内部有规范、职业化的足球赛事,FIFA成立之后则将IFAB认可为只负责足球规则制定和修改的独立机构。在IFAB内部,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足协各有一票,而FIFA只拥有四票,任何规则的修改需要至少六票才能通过。
1,顶级豪强荷兰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曾是弱旅。
提起荷兰队,无论新老球迷都认可这是一支顶尖强队,按照大多数人心中的排位,荷兰队都能妥妥排进前八(巴,意,德,阿,法,英,西,荷)。
然而,在1974年世界杯之前,荷兰队顶多就是一支介于世界乃至欧洲二流与三流之间的队伍。在世界杯赛场,74届之前,荷兰队只打了34,38两届,只各打了一场,未尝胜绩,分别以2比3输给瑞士,0比3输给捷克斯洛伐克。之后的36年共6届赛事(二战停了2届)荷兰队均未能进入正赛,这样的成绩甚至比国足还差(国足从82年首次参赛到02年进决赛圈也就用了5届的时间)。欧洲杯方面,从60第一届开始,连续三届缺席正赛,直到第四届才第一次进决赛圈(1976)。可以说,荷兰队是通过1974,1976,1978三届大赛打出两亚一季的成绩加上1988冠军后才奠定强队位置的。在之前漫长的44年里,荷兰都可以说是一支弱旅。
2,巴西永久保存的老世界杯奖杯不是原装的。
大力神杯之前的奖杯叫雷米特杯也叫胜利女神杯,从1930年开始启用,国际足联规定哪个国家能够获得三次世界杯冠军,就能永久保存这个奖杯。后来巴西队在1958,62,70三届比赛中夺魁,成功夺得了这个足球界至高无上的荣誉。之后的大力神杯是永久的流动奖杯,一支国家队无论拿多少次冠军,都不能永久保存。所以巴西队可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然而可能上天不想有任何一支球队能够独占这个荣誉,于是在1983年,雷米特杯就在巴西被人偷了,至今下落不明,据说是被窃贼融掉当金子卖了(然而雷米特杯不是金子做的,而是银)。无论如何,巴西队现在保存的,只是一座没有被意大利,乌拉圭,英格兰及巴西自己在庆祝夺冠时摸过的复制品。
3,突然死亡
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保守功利的主义盛行,许多球队都喜欢在大赛玩全场死守将比赛拖到打点球决赛的玩法,这种情况在1990世界杯和1992欧洲杯两届大赛中发展到巅峰:阿根廷队在90年世界杯中一路杀入决赛,在7场比赛只进5球,两次将比赛拖进点球决战。整届杯赛缺乏进球(但是很激烈),场均进球2.21个,是公认最无聊的一届世界杯。1992年欧洲杯,8支球队参赛,15场比赛有6场平局(三场零比零,两场一比一,一场二次二),两场1比0小胜,一场点球大战,场均进球2.13个比90世界杯还低。这样的保守风潮已经严重影响了比赛的观赏性,于是国际足联便从“减低全场保守将比赛拖入点球大战的可能性”出发,开始酝酿俗称“突然死亡”的金球制度。
所谓金球制度就是指在单场淘汰赛中,当双方进入加时赛时,谁首先进球,比赛就马上结束,进球队将获得胜利。这个制度的加入使比赛的偶然性大大增加,理论上也提高了保守方的风险,毕竟一旦不小心失球,连扳平的机会都没有。
1996年欧洲杯,是金球制首次在大赛中实施,德国队在决赛中由比埃尔霍夫打进金头球击败捷克获得冠军,随后在98世界杯和00欧洲杯,法国队两次在单场淘汰赛中打进金球并顺利夺冠,02年世界杯韩国队也利用金球(和黑哨)淘汰了意大利。由于金球突然性太强,客观上放大了失误的后果,令比赛戛然而止,所以在02年后,金球制在大赛中被事实性取消(没正式宣布)
4,短命的银球制
银球制是02年后作为金球制替代方案出现的,是由欧足联发明引入,大赛中只有04欧洲杯采用过。
银球和金球最大的分别在于如果某队在加时赛中首先进球,比赛并不会马上结束,而是会打满一个半场(15分钟),半场结束时比分领先的队将获得胜利,如果比分变化出现在上半场那么下半场将不用再打。银球的引入稍稍降低了金球制的偶然性,令落后的一队不至于没有扳平的希望。然而,可能由于银球制不上不下的鸡肋属性,仅仅实施了一届大赛就在2004年废掉了(实际上欧洲杯开打前就已经被废)连同一期被宣判死刑的,还有金球制。
5,92年欧洲杯的丹麦童话并不很童话。
提到丹麦队,最经常被提起的事就是92年他们凭借天降奇运顶替爆发内战的南斯拉夫参赛并夺冠,这也被称为“丹麦童话”。由于92年离现在已经20多年,加上当年欧洲杯只有8支球队参赛,远不如现在热度这么高,所以国内许多球迷印象流认为丹麦夺冠是属于灰姑娘变公主的故事,其实并不是。
丹麦早在1964年和1984年就拿过一次季军一次第四,1984年首次入围世界杯正赛就小组三战全胜并且狂屠南美劲旅乌拉圭,说明早在92年之前,丹麦队就已经具备一定的实力,最起码是支有点名气的队伍,虽然说不上是公主,但起码不是灰姑娘。欧洲杯比之世界杯,本就容易出现初哥冠军(世界杯没有非传统强队拿冠军的例子),有一定战绩基础,实力处在上升期又没有克星西班牙搅局,拿冠军其实十分正常。
6,04年希腊神话比大多数人想象中还神
希腊队是04年击败一堆强队夺冠之后才进入广大球迷视野,史称“希腊神话”,大部分人都知道希腊队在这之前一直就是酱油角色,然而并不是很多人清楚希腊队在04年之前到底屌丝到啥程度。
世界杯:94年首次参赛,3场皆墨,进0球丢10球,比国足还惨。对手分别是阿根廷,保加利亚,尼日利亚。好歹当年国足同组对手一个冠军一个季军,希腊当年的对手只有保加利亚杀进了半决赛,之后的98,02两届世界杯希腊都没有入围正赛。欧洲杯方面,在04年夺冠前,希腊只杀入过80年那届的正赛,成绩是1平2负,进1球失4球,小组淘汰,对手是荷兰,捷克斯洛伐克,西德。
也就是说,在04年夺冠之前漫长的73年里,希腊队在大赛的正赛中未尝一胜,且只进过一个球!这完全就是一支屌丝队中的屌丝队,如果不考虑洲与洲之间的实力差距,光论战绩,国足都可以完爆希腊。
但就是这样一支屌丝队,在04年完成了神迹,而且对手还是绝对高富帅。
第一场:面对黄金一代+明日之星c罗+打法风骚+东道主的葡萄牙,还是揭幕战,居然赢了。这还是希腊队历史上第一次大赛赢球,过去73年他们只打进过1球,这场面对东道主一下进了2球。
第二场:逼平1964年冠军,世界强队西班牙,导致西班牙出局。
第三场:负于俄罗斯。
第四场:再次开挂,一球小胜卫冕冠军法国队。
第五场:开始暴走,用滴水不漏的防守和偷袭压制了前面已经打疯掉的捷克。(捷克小组赛三战全胜,击败了德国和荷兰两支顶级强队,8强3比0大胜丹麦队,其中捷克对荷兰的那场小组赛,仅上半时双方就打出三十脚射门,那场比赛也是近年最精彩的几场对攻比赛之一,最后捷克3比2获胜)。
第六场:封神之战,在光明球场再次面对兵强马壮且有乡亲父老支持的东道主,一击屠龙实现双杀,最后加冕。
像这样的屌丝队玩逆袭居然玩到如此彻底,我估计在全球范围可能也就越南拿亚洲杯能与之相比了。(国足在亚洲杯的成绩比04年前希腊在欧洲杯好得多)
Ps:写完这个回答加深了觉得黑国足是很没脑子的事。
守门员最长持球时间不能超过几秒?
答:6秒。否则将会被判(禁区内)间接任意球。
这里的持球不光指拿住球,还包括拍皮球、双手来回拨弄球……等——只要球在守门员实际控制下,就算持球。
FIFA 足球规则的第12条(LAW 12)里写明了守门员的最长持球时间:
A goalkeeper is not permitted to keep control of the ball in his hands for more than six seconds. A goalkeeper is considered to be in control of the ball: • while the ball is between his hands or between his hand and any surface (e.g. ground, own body) • while holding the ball in his outstretched open hand • while in the act of bouncing it on the ground or tossing it into the air When a goalkeeper has gained possession of the ball with his hands, he cannot be challenged by an opponent.
但实际上裁判员并不会严格掐表去计算守门员持球是否超6秒,一般而言别太“过分”,持球10秒左右都不会被轻易处罚。
利物浦门将西蒙·米尼奥莱就属于非常过分的了。2015年欧联杯,他就持球整整22秒,被判罚了间接任意球,也让球队0比1落后波尔多↓↓
利物浦门将米尼奥莱持球22秒 https://www.zhihu.com/video/1012490216703209472
好在最终利物浦逆转获胜。渣叔也是脸上笑嘻嘻,估计心里……
另外因位置的特殊性,门将可以说是球场上最能玩出“小伎俩”的球员。针对门将的触球规则上也有多次改动。比如1992年欧洲杯丹麦神奇夺冠,守门员舒梅切尔就多次接回传球拖延时间↓↓
1992年丹麦队回传球拖延时间 https://www.zhihu.com/video/1012490453018693632
于是1992奥运会/1994年世界杯开始正式实行“禁止手接回传球”,也避免了一些拖延时间情况的发生。
参考资料:
一些有趣的运动科普:
三大原因,第一个是地位。姚明和林书豪在NBA的地位不一样。
姚明进NBA的时候,抛开状元的身份,所有人都知道斯特恩是把姚明当成中国版jumpman一样捧,给了未来NBA符号式球星的定位。给最一流的资源,那时候火箭是个小弱队,进不了季后赛的,一个赛季下来全美直播都没几场。结果姚明来了年年雷打不动上圣诞大战,奥尼尔科比那时作为联盟头牌,死敌那么多,圣诞大战全都让给姚明火箭来打。一直到奥尼尔东游去了热火,奥尼尔圣诞大战的对手才换成科比。当时乔丹马上第三次退役,科比本来被捧为接班人,结果出了鹰郡事件,卡特希尔都连年重伤,詹姆斯韦德这批人还未成熟起来,NBA急缺立得住的偶像,斯特恩为了保住NBA的品牌力广撒网,谁也不知道未来的联盟的logo式人物是谁。那时候全明星网络票选,中国网民多,姚明新秀赛季就上首发,第二年直接当票王,挤掉奥尼尔,咋没像现在一样改制度,网络票选只占一半。
姚明进了NBA是这个地位,所有球员都看得见,场上场下小动作放一边,谁敢种族歧视?无意间蹦出几个涉嫌歧视的词,全都赶紧道歉。第一个赛季穆大叔场上直接一肘子怼姚明喉咙上,给姚明怼晕了,场下敢蹦一个辱华的词儿来不?
林书豪就是个落选秀,十天合同一签的临时工,地位和姚明根本比不了。
第二是国籍,对于美国球员球迷来说,姚明是中国人,是代表中国男篮打球的,跟美国没啥关系,是带着庞大球迷群体来送资源的人。而林书豪是美国人,土生土长的美国篮球人,也曾经入选过美国篮球集训队,是跟大家一起抢资源的自己人。美国球员,球迷,媒体等会更在意,对他批评得也会更直白,更苛刻,更不留情面。日本韩国啥艺人来个出轨有了小三啥的,who care?但咱本国文小哥吴大叔来个出轨小三的事儿,微博服务器都扛不住,会爆。
第三就是心理因素,反差。你可以忍受空降来的学霸一直比自己成绩好,但是如果哪天有个学渣考得比你好,你就会很不爽。姚明就是那个空降来的学霸。来的时候就是状元秀,几乎联盟第一身高,比奥尼尔都高一块儿,新秀赛季就打上主力,场均十多分,后面常年前三名的命中率,在那个内线为王的年代,谁站在场上只要不瞎都看得出来姚明不太好对付。
但林书豪就是那个逆袭的学渣。从前几年大家都不放在眼里的落选秀,到哪支球队都是被裁,突然获得了巨大的关注度和话题性,甚至打上了无数球员梦寐以求的主力,很多人心里不舒服。就连我作为林书豪球迷,看到丁威迪打出来了,我心里其实也是不爽的。
林书豪遭到歧视和其他不公正待遇的原因有很多,但和姚明相比,我认为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以上三个。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