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不出来,题主你都知道了,这不就说明查出来了吗。
最近十年,我国税务管理已经基本从事前管理转变为事后管理,审批制事项几乎没有了,都成了备案制甚至备查制,备查制意味着企业连资料都不需要提供给税务机关,等被稽查了才需要提供。
这一是为了“放管服”,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不管三七二十一,放开膀子去干。至于是否少交税,哼哼,秋后算账。
二是减轻税务机关的事前审批责任,减少权力寻租,减少畏首畏尾不敢批的现象,也避免企业产生“有了批文就能无所不为”的心理。
金三系统这些年就像一个不断吸纳物质,野蛮生长的怪兽,它的智力已经从一个傻不愣登的幼儿园小朋友进化成985大学生,再过两年就要带上博士帽了。它评估出你有一个问题的时候,可能完全不动声色(当然虚开这类严重的除外),可能会告诉专管员但不会告诉你——不急,再攒攒,攒出四五个问题,攒到你认为已经“税筹”成功,偷欢窃喜,且违法行为无法改变的时候,再进行收网行动,一网打尽。
所以,怎么叫尸位素餐呢?以现在的税务征管方式,在你偷税漏税之前,以及之后的一年甚至两三年内,只要不是很严重的问题,就是没人来管你的,你想让他们来管也不可能——这是制度决定的。税务局人手十分有限(比如稽查局近年主要精力在打击虚开上),不是你的合规咨询师,不是你请的内审,没有义务为股东去监督公司。税务局只需要掌握你的数据,在系统累积到一定风险,或者需要组收的时候来找你就行了。你规模小人家还看不上,你错误轻微人家也不稀罕——放水才能养大鱼,把鱼苗都捞走,将来吃啥?
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不仅对财务总监如此,对税务局也一样。况且税务局不论何时来翻旧账,都是18.25%的年化理财利率,快暴雷的房企融资成本都没这个高!别忘了还有行政罚款呢。这养鱼生意不仅不会亏本,简直是一本万利。什么,你要注销跑路?知道现在注销可以走简易程序吧?如果你真去走简易程序就会发现,这不是一项便利,而是个坑——本来是“有限”公司,简易注销之后股东就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了……这个债务当然包括税收违法行为形成的欠国家的钱。
所以,税务局的套路总结下来就是:放水养鱼,秋后算账,逃不出如来手掌。
在这种环境下,业内的税务砖家大拿们人人自危,感叹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纷纷夹起尾巴做人,怎么可能会觉得税局尸位素餐?只有外行才会这么觉得,因为太不了解这个体制了。
商场运营方的本质是物业公司,
想各种办法吸引人流过来,接着招商,目的是收取租金,然后涨租金。
所以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来福士想要吸引的大批顾客群体,他们是不是在意棒棒入内。
如果他们其实希望棒棒不入内,那么来福士不过是个手套防火墙而已,抵挡了来自网络和外界的骂名。
如果他们反对禁止棒棒不入内,那么就算没有这个报道一段时间后来福士自己也会被用脚投票的顾客教做人。
商场是否以为棒棒影响了形象不重要,最终用户怎么想的才重要,想想谁掏钱?
所以,到底是顾客有这样的需求而商场才这么去干?还是商场自以为是的猜测了顾客的需求呢?这只有顾客自己知道了。
看到这篇回答,回想起二十多年的点点滴滴,谢老姐不杀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