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符合法国一百多年来的宗教政策传统。我曾经在回答一道关于伊斯兰教的问题时,详细地分析过法国的政教分离政策。略加修改,放到这里吧。
近年来,这样的新闻时常见诸法国各大报端:
1989年,坐落于法国小城克凯尔(Creil) 的嘉博瑞·哈维兹(Gabriel Havez),学院勒令三位佩戴头巾的穆斯林女孩退学,理由是校方认为她们的行为违背了“学校乃世俗场所”这一信条。随后,法国行政法院判决学校的处罚违反了法律。当时,恐怖组织曾警告法国当局,如不取消头巾禁令,就将发动袭击。
2004年2月10日,法国国民大会以494票赞成,36票反对,31票弃权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了政府提出的一个在国内引起广泛争论,甚至在国际引起争论的法案。这个法案的主要内容,是严禁在公共场所佩戴明显的宗教标志,包括伊斯兰的头巾、基督徒的大型十字架等等,学生违反此法的,可能被学校开除。因为此法案涉及到法国的600万穆斯林人群,它被俗称为“头巾法案”。
同年9月2日,该法令生效。法令生效一个多月后的10月22日,法国首次采取强制性措施,开除了公立学校的5名坚持佩戴头巾的穆斯林女学生。法国教育部官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新学年开始时仍有大约620名穆斯林女学生戴着头巾返校,但经过学校和老师的劝导,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了遵守新法令,只有72名学生依然坚持自己的宗教习惯。从那一周起,在教育部授意下,法国各地的公立学校开始对这72名“顽固”学生采取行动。
2010年10月11日,法国通过的法律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穿戴目的在于隐藏脸部的服装衣饰。公共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场所或用于公共服务的场所”。违反者可能被罚150欧元,以及被罚接受公民教育培训。
2014年10月初,一名戴伊斯兰蒙面头巾的女观众,在歌剧演出期间被巴士底歌剧院管理人员以上条法规为由“请出场”。这是法国歌剧院首次发生这类事故,在法国引起了争议。
或许你很难理解一向宣称自由与平等的法国人,竟然在头巾问题上紧抓不放,纠缠了那么多年。实际上,头巾问题,作为宗教问题下的一大显性问题,常常被视作宗教与政治的博弈场所。
如果我们从政治原则角度讨论这一问题,或许可以将之细分到“政教分离”的子题之下。政教分离(Laicity)一词起源于中世纪基督教的一个区分,即“在俗教徒”与“神职人员”。16世纪的新教改革将某些宗教权力让与在俗教徒,因而使这种区分更加相对化,以至于法兰西学院在1842年将政教分离主义定义为“承认在俗教徒管理教会的权利”的教义”。
哲学家费迪南·比松和社会学家杜尔凯姆最早开始研究政教分离概念。他们从长期的历史演化的视角讨论这个问题,这一发展的起点是带有“神权政治”的行会(比松)或道德体系(杜尔凯姆)。经过了几个世纪,各种不同的机构凭借一种逐渐显现的历史进程摆脱宗教的权势,争得了自主。而世俗主义是这一历史进程追求的理想目标。这一概念的特征是良心自由和崇拜自由、所有公民不论宗教信仰一律平等以及不同宗教一律平等。
政教分离一词在法国的使用,首先就与教育有关。所以我们容易看到,法国许多关于宗教政策的改革,都是从学校开始的,比如这一次部分学校取消清真餐饮的提供。
1882年,伴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公立学校制度的世俗化同时并举。当时的法国公共教育部长朱尔·费里的下属进行了一项国际调查,以确定那些已经实行义务教育的国家(若干欧洲国家、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如何协调这种义务教育与对良心自由的尊重。荷兰、美国和英格兰(这些国家的寄宿学校讲授叫做“普遍基督教”的课程)的解决方案尤其得到了考察,特别针对它们(基督教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与法国情况的文化相近性以及它们(新教文化具有重要地位的国家)与法国情况的文化距离。
按照费里的看法,恰恰是“在俗教徒”所承担的不同角色造成了这种文化距离。在盛行新教文化的国家,在俗教徒在按照自己的理解解释《圣经》方面享有一定的合法性。因而,“非神职”教师所教授的道德规范可以建立在以《圣经》为根基的去圣化基督教基础上。在法国,任何以宗教为基础的道德规范不可避免地起源于“神职”,因为国家教师必然地是非圣徒(世俗的),因而不具有任何宗教合法性。就这种情况而言,重点不再落于在俗人员所给予的教育而落于其本身就是世俗的教育方式。
于是,法国人在他们的哲学理解之上,引入了“世俗道德”,它不仅仅是非圣徒的,还是非宗教的。法国所采取的这种方法,加剧了相比于其他国家而言更甚的政教分离程度。这种信条已经从法国启蒙主义和孔德的实证主义偏向到德国尤其是康德的哲学——从某方面来说,彻底舍弃了卢梭的“公民宗教”。
1905年颁布的《政教分离法》,使得法国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原则。但实际上,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法国在政教分离方面的争议从未断绝。从当时情境出发,这是私立学校按照国家合同(1959年德勃雷法)享受公共资助问题。正如这类学校绝大多数是天主教学校,政教分离似乎因此不是广泛接受的法国民族认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便是在1946年(第四共和国统治下)和1958年(第五共和国统治下)宪法宣称法国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共和国”时也不是。
政教分离是作为政治左派的关键识别要素之一而出现的。米歇尔·罗卡尔在其《回忆录》(2005)中多次指出了为阻止社会党人与左翼天主教徒形成任何联盟而坚持强调政教分离的程度。这种情况甚至延续到60和70年代。到了80年代,一切都变了,尤其是在1989年,那一年柏林墙倒塌了,阿亚图拉·霍梅尼下达了对萨勒曼·拉什迪的追杀令,在法国发生了第一起“头巾事件”——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可能注意到,“作为法国特色的政教分离”这一表达式就是从1990年起才开始使用的。
在法国社会中,重大的问题逐渐成为“伊斯兰教与政教分离相容吗?”从那个时刻起,左派和右派都求助的政教分离(在一定程度上暗含着某些天主教的政教分离)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扮演了法国“共和国公民宗教”的角色,但是没有与卢梭的“公民宗教”相同的成分,只是宣称与之有类似的功能。
CSA(咨询-调查-分析机构)的一项民意调查向法国人民提出的问题是,在他们看来政教分离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在所建议的五项选择中,有三项得到了将近百分之九十的回应:
——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32%)
——宗教与政治分离(28%)
——保障良心自由(28%)
这一结果接近于19世纪和20世纪交替时所做的界定——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1905的立法。有人据此推测,法国民意已将这些界定内化。
“1905年法”的意义不只局限于政教分离,它同时是对公共意识的阐释,力图实现对公共领域及私人领域的区分。宗教属于私人领域,个人信仰是私生活的选择,国家无权干预;同理,政府属于公共领域,不能成为一种宗教的政府或神化的政府,不能用公共权力贯彻宗教信仰。在美国,宗教在政治及社会生活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每张美元上都印有“我们相信上帝”(In God we trust),政府官员就职时需将手放在《圣经》上宣誓等。同样在英国,国王同时是英国圣公会的首脑。不同于以上两国,法国是一个对这两个领域进行严格区分的国家,这是法国政教分离的特性。
但宗教平等、宗教与政治分离以及良心自由等问题绝不存在所谓的法国特色。它们是所有民主社会所面临的问题。虽然,从这三个特征(以及三者之间的平衡)来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自称是绝对的政教分离。相反,民族国家倒是可以说具有政教分离的特征,只是表现的程度有大有小而已。
民族国家是现代政治话语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为了更好地理解一个简单的戴头巾问题缘何如此复杂,我们应当再来看看一个代表性的民族国家——土耳其在头巾问题上的殊异之处。
1981年,政府通过了《学生和学校教职员工的着装规定》,那些不遵守规定的学生遭到了强制性的惩罚。1983年之后,土耳其公立大学颁布了禁止女学生戴头巾的规定,引起了坚持戴头巾女学生的坚决反对,她们组织了静坐、示威等抗议活动。2004年,在伊斯坦布尔大学学习医学的女大学生乐伊娜·莎茵因为坚持在学校戴头巾,结果不允许参加考试。她把学校告到了欧洲人权法院,但是最终败诉,土耳其的头巾法得到了欧洲人权法院的支持。
在法国,学校也一直是教会与国家的特殊战场。在漫长的中世纪,文化教育一直被教会垄断,文艺复兴后,国家主办的公共教育兴起,教会逐渐被排挤出教育领域。早在1883年,时任法国内阁总理兼教育部长朱尔•费里(Jules Ferry)在致小学教师们的信中写道:“宗教教育属于家庭和教会,而道德教育属于学校。法令的首要目标是把学校与教会分开,保证教师和学生的信仰自由;把两个混淆太久的范畴区别开,即个人的、自由的、可变的信仰范畴及公共的、对于所有人都必不可缺的知识畴。”在“1905年法”颁布后,学校应该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教师的教学不应带有任何宗教色彩开始成为整个法国社会的共识。
头巾事件曾在土耳其引起过更广泛的政治冲突,知识分子、大学的教职员工、大众媒体乃至政党都卷入到这场激烈的争辩中。“这场争辩显示了世俗主义者与伊斯兰主义者之间在社会和文化层面深深的裂痕,体现了”西方主义者“与”伊斯兰主义者“之间的对抗"。后来,政府几次试图改变该项禁止女生在公立学校戴头巾的法律,但都因为军方和宪法法院的反对未能成功。"1997年,土耳其军方还给政府下达最后通牒,要求政府权威机构严格实施头巾法案,自此,该法案在更大范围得到了更严格的实施,以至于那些只在下班期间戴头巾的女教师也不能被升职;有些男性因为自己妻子戴头巾甚至不能获得国家公职。
头巾之争其实体现的是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和中心与边缘之间的权力角逐。"穆斯林女性被遮蔽的身体凸显了性别问题与性的重要性,同时也体现了对西方现代性的一种批判。"对于民族主义者来说,女性戴头巾表达了一种民族主义情感以及人们对伊斯兰教的忠诚;对于当代土耳其穆斯林女性来说,头巾代表着一种政治宣言、一种生活方式和一种信仰,而不仅仅是对社区规范的消极顺从或对固有传统的坚守,而是对《可兰经》有着真正的兴趣。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不管是在土耳其民主主义者眼中,还是在我国许多穆斯林群体之中,戴头巾,都被视为对一种民族意识和文化传统的坚守。无论一些旁观者认为,这种行为是多么的愚昧和需要拯救,我看到某位答主在答案里贴了很多早期穆斯林妇女的着装图,意图以此证明,戴头巾并不该成为穆斯林女性一贯的着装风格。但如果——你意图拯救的人,根本就不期待你的所谓拯救,她们戴头巾,她们读《古兰经》,她们做礼拜,这些都是她们生活中顺其自然的一部分,而你的拯救对她们来说,才是迫害。
因此,根据不同人的不同解读,头巾既可以是压迫的象征,也可以是革命的象征。加里奥提(Galeotti)提出,戴头巾也就是在宣称“我想成为我自己,并且我以此为荣”。这代表了穆斯林妇女的自我理解(self-understanding)。事实上,这里的“我”表达了一种强烈的归属感,“我”属于“我们”,一个具有鲜明文化认同的群体。正是属于穆斯林社会一分子的这种归属感,使戴头巾在内的服饰规范成为穆斯林妇女的一种义务和自我认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而这种归属感也正是引起诸多国家政府和公众担忧的症结。
法国当时在欧洲人权法庭中的辩护中说到,他们制定法规,是为了保护那些不想戴头巾却被逼着不得不戴的穆斯林女性。其实这种辩护是很糟糕的,纵然这种私人意愿确实有可能真实存在,但对私人意愿的界定,不应该出现在公共事务的管理范畴中。最好的办法,只有一种,那就是通过法律对公共场所与私人领域做明确的区分。而这关涉到各个国家不同的立国根本和政治原则。
从公共认同角度讲,为什么无论是欧洲还是中国的主流社会对穆斯林妇女佩戴“头巾”这桩小事反应都如此剧烈?米瑞安·费尔德布隆(Miriam Feldblum)在法国头巾事件之后,发表言论认为,头巾事件折射出法国公众对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恐惧,使人们更加忧虑身处欧洲的穆斯林移民团体未来的走向。长期以来,学校、教会和军队被认为是培养社会认同的重要机构。在现代社会中,学校在公民社会化的过程中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民族差异则应该被留在校门之外。“头巾”事件却挑战了这一欧洲主流社会价值观,使欧洲公众感到,穆斯林更尊重伊斯兰信仰,而拒绝认同客居国的价值观。也就是说,头巾事件使欧洲公众感到,穆斯林虽然与“我们”同在欧洲,但一直是“我们”中的“他们”。
至于这次新闻中的清真饮食问题,与头巾问题并无殊异,穆斯林拥有的独特的饮食习惯和卫生规则,令他们即使生活在与他人相同的公共空间中,却依然强调了其宗教族群的独特性。而坚持政教分离的法国人,在公共场合实行相关规定,一方面自然是延续了他们的政治传统,另一个方面,因为清真饮食问题对穆斯林的影响远大于头巾问题,我觉得这次或许是法国左右两派政治斗争的探路石吧。
参考资料:
1.
法国的政教分离的历史与现状2.
法国五穆斯林女生因坚持戴头巾被学校开除(图)-搜狐新闻中心3.
欧洲首例 法国正式禁妇女戴蒙面头巾(转载)_国际观察4.
法国再掀头巾风波 歌剧院中场驱逐蒙面女子引争议5.
从法国“头巾法案”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 看政教分离原则与宗教平等权的意义6.
郭灵凤:欧洲穆斯林“头巾事件”:代际差异与社会融合7.[法]让·博贝罗著 述,萧俊明 译:《法国政教分离中的文化传递与民族认同》
中国高考竞争之所以如此激烈,并不是因为中国的高等教育多么优秀,而是因为中国的教育资源过于稀缺,不够千千万万的考生瓜分的。
也正因此,中国拥有一套全世界最残酷的筛选制度。
而通过高考进入清华北大,除了说明这些学生比起其他学生更加适应这场筛选,别的什么也说明不了。
也正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避开竞争最激烈的战场,用金钱换取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
见到很多像题主这样的人,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国内连个像样的大学都考不上,到了国外却轻松能进名校。有的甚至产生了浓浓的优越感,陶醉于中国强大的基础教育,并觉得海龟也不过如此。
然而我感到的,却是浓浓的悲哀。国内只能读二流,到了国外却能读名校,正说明,在中国,有千千万万的学生,他们的智力,才学和付出的汗水,分明配得上世界名校的教育资源,却只能在国内接受二流的教育。的确有极少数人摆脱了环境的限制,脱颖而出。然而大多数人,却随波逐流,过着平庸的生活;而他们,或许本能够成为社会的精英,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那群人。
我就读于一所国内算一流的大学,我的一位高中同学成绩远不如我,高考末流一本水平,去了UIUC的CS,
他本科期间有大量的机会接触到学校顶尖的实验室,也通过在实验室和教授做科研,要到了牛推,拿到UCB的phd offer.
而我,大二大三曾频繁去找过我们实验室的老师,希望混点科研经历,却无奈地发现他们的生活就是接外包,接国家项目,给底下研究生做,再象征性地发给学生一点工资。学生有活的时候赶项目,没活干的时候每天划水。我真的没什么机会接触到科研相关的实质内容。
而我们那几届出国情况也都惨不忍睹,我最后也只是去了所综排很高学校名气挺大但是专业水平很差的ms ad.
我知道,清北的情况兴许会好很多,但是我的高考成绩当年距离清北只有仅仅几分只差,获得的资源却已经拉开了差距。
毕竟,在中国,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太少了啊。
(图片来源见水印)
中国能花费在高等教育上的经费是有限的,因此只能重点扶植清北交浙等少数学校。2015年,清华大学的科研经费43亿RMB,居中国首位,看起来不少了,然而跟美国排名稍微靠前的一些学校比起来,真是连零头都赶不上。
哈佛大学的校友基金超过360亿美金。
最近几年,中国大陆的高校,尤其是清华北大进步突飞猛进,论文数蹭蹭蹭地飞涨,排名水涨船高。而这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压榨一线科研人员的基础之上的。
诚然,中国的高校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取得如此成就实属不易,可喜可贺。
但是,要跻身世界一流大学,比肩哈佛耶鲁之流,依旧任重而道远。各国高校之间的比拼,拼到最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力的较量,也就是赤裸裸的经费的比拼。
高考前,如果我要准备出国,按照我们高中的历届情况,我毛估估能进个UCB吧,研究生也不至于只能读个水校ad了。要问我后不后悔,多少是有一点的吧,然而也不能说在国内读书完全没有优点
——至少,我当年给家里实打实地省下了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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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更新
一夜之间多了很多赞,答主诚惶诚恐。
也被一些人质疑答非所问。
在这里贴一张图。
图片来源:
http://www. zhihu.com/question/3189 4603/answer/54520465二本学校就不是学校了吗?
简而言之:那些高考一本二本都上不了的,在参加高考人群中也处于前50%,而且中考已经分流掉一大半人了,这些考不进一本二本的学生,在中国学生中我们暂且认为处于30%,及以下。
中国没有那么多的教育资源给他们就读,国外有,而且有些学校认为人群中的前30%可以接受,何况他们愿意付出金钱。美国的教育资源当然也稀缺,但是最难进的藤校众每年录取率在将近在10%,比清北录取率高多多多多多了,换言之,国外高等教育当然也是稀缺资源,但也比国内丰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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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更新
答主之前写答案仓促,有几处瑕疵,多谢评论区指正,在此先致个歉。
1. 的确不应该拿清北的录取率和藤校的录取率直接比较,更何况这个近10%的入学率对中国学生不适用;
然而,美国人读藤校的概率远大于中国学生上清北的概率,足以说明教育资源上的差距。
那我举另一个例子,
日本人出国留学意愿极低,日本人上东京大学的难度基本等同于中国人考上华五的难度。(数据来源
@Summer Clover)可以说是远低于中国学生读清北的难度。而且同样是考试入学,不参考家庭背景,拿日本和中国比较可能更具有说服力。
日本的教育资源甚至可以用过剩来形容,近年来一些私立学校因招不到学生而纷纷合并整改或者倒闭。
同时日本人对本国教育的自信,也降低了他们本国人出国留学的意愿。
也许有人会不服,凭什么拿中国既和欧美比,又和日本这些发达国家比,而不和印度比,不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去比…但是我觉得,在很多国人心里,中国的对手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外国。
祝祖国越来越好。
2. 不应该直接拿哈佛校友基金直接和清北科研基金直接比较,应该拿哈佛校友基金每年科研拨款和清北科研基金作比较。
在此感谢
@Zichen Zheng提供的更加详实的数据
operating revenues increased 5.6% to $4.78 billion, and expenses were up 5.3% to $4.70 billion
http:// finance.harvard.edu/fil es/fad/files/harvard_ar_11_12016_final.pdf哈佛科研经费前几名的学院,每年经费加起来就已经超过200多亿RMB了,已经远超清北。
把这个问题吵火了,然后让微信部门的人看到。然后等待版本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