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爱世人”,就是上帝要经验你所经验的一切。
爱的最高境界,不是牺牲,不是舍己,而是合一。是我成为了你,你成为了我。
没错,这其实就是共情。
只不过人的共情能力极为有限。只能共情极少数的、与自己处境相似的、或者与自己有关的人。
而共情是爱的前提条件。
上帝按着祂的属性来说,可以共情所有人。
对于人类来说,不能与人共情的人无法爱,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反社会人格。而共情能力越强,爱的能力也就越强。
这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共情就是把自己代入到他人身上。人没有不自爱的,当你把自己变成ta的时候,很自然就可以爱了。
所以你的爱有多宽广,取决于你能代入多少人。
你代入的人越少,能爱的人就越少;代入的人越多,能爱的就越多。
你能代入杀人犯,那么你就连杀人犯也能爱。就是这么简单。
回到Bible。
Bible讲了两个重点,第一,上帝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人具有上帝属性。第二,上帝道成肉身并为世人死——上帝具有人的属性。
这就是人与上帝原本为一的关系。
也就是说,上帝可以完全代入到世人的经验中。
世人所经历的一切苦难——疾病、战争、灾难、背叛、甚至死亡——上帝一同经历与伤痛。
世人所犯下的一切罪——杀戮、抢劫、不义、愤怒、纷争、嫉妒……——上帝一同担当罪责与刑罚。
世人所享受的一切美好,上帝当然也一同享受。
你说上帝为什么不把痛苦拿去,只留下美好?
别忘了,在上帝“成为”人之前,是人先“成为”了上帝。
上帝既然可以代入人,人岂不是更能代入上帝?
人所经历的一切遭遇,其实也是代入到上帝中的人对上帝意志的体会与体现,上帝要经历人所能经历的一切并在这所有的经历中“知道”自己,于是世人选择去经历这一切无论好与坏的遭遇。
咦?
这说的是世人爱上帝吧?
没错。
世人也的确是爱上帝的。
并且这包括一切的人,并不在乎你是不是信徒。因为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as an experiential being,你就是在实现上帝的意志,也就是在实践对上帝的爱。
不仅上帝爱世人,世人亦爱上帝,这是一个首尾相衔的圆环。在这终归于一的闭环中,你不可能不爱上帝,上帝也不可能不爱你。
祂就是你,你就是祂。
所以上帝“必须”爱你,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