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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法律角度解释「买熊猫判 10 年,买妇女最重判 3 年」? 第2页

     

user avatar   AlexS-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最大的可能性是:立法者认为,偏远山区的老光棍买妇女是刚需,判刑不判刑他都会买,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判刑不判刑都没用的时候,就不判刑。这是最符合法律逻辑的解释了。

大家先别急着拍砖,我是强烈反对这种逻辑的。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叫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为什么说判刑不判刑都没用的时候就不判刑了。

举两个很有名的例子,洞穴奇案和冉阿让偷面包:五个探险者被困到山洞里抽签吃人,冉阿让快饿死了偷面包。我们该不该用刑法去禁止这种行为呢?谦抑性原则认为不应该,因为他们不吃就死了,法不强人所难,

你用刑法去吓唬一个马上就饿死的人有什么用呢?因此就不判刑了。


谦抑性原则还有其它的体现,比如不满14周岁的儿童杀人不负刑事责任。砖家认为,不满14周岁的孩子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换句话说就是“孩子还小,不懂事”、“孩子容易冲动”。判刑并不能阻止孩子犯罪,反而会因为坐牢毁了他这一辈子,所以不能判刑,要领回家批评教育。


另一个体现就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哪怕当街把人全家砍了也不枪毙不坐牢,因为刑法并不能阻止疯子砍人,所以判刑无用,强制医疗就行了。


拐卖妇女儿童也是同理,偏远山区老光棍这辈子唯一的追求就是强奸个妇女,幼女更好,然后生个男孩,判刑根本没用,人家进监狱感觉就像回家一样,喔呦,超喜欢在里面的,因此也不判了。


群众听了勃然大怒,椎心泣血:

小畜生杀我儿子/精神病砍我老父/老光棍拐我女儿,我恨不能手刃此贼,千刀万剐,食肉寝皮,报此深仇血恨!然而苍天无眼,司法不公,纵容此贼,逍遥法外!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可是很多法学砖家不这么认为,他们更崇拜西方的那套理论:刑法的作用不在于报复,而在于保护社会法益。有期徒刑不是惩罚,而是教育。

换句话说,刑法根本没兴趣帮你报仇,你全家死了不能复生,总的社会法益是不可能增加的,你把人毙了,他没法为社会做贡献了,社会法益反而减少了。因此,死刑这种狭隘、残暴、愚昧的报复行为必须废除。

有期徒刑也不是为了惩罚和报复,而是一种教育改造,让罪犯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杀人放火之所以判得时间长,不是惩罚得重,而是这种行为恶劣,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教育。既然是教育,那把监狱搞得很艰苦就没有意义,只有给予犯人更加优渥的生活条件,才能教育得更好。另外,不应该称呼他们为“罪犯”,这是歧视,应该叫学员,当然,叫祖宗就更好了,毕竟这是砖家的亲爹。

如果像精神病和老光棍这种教育不好的呢?那就不要教育了,关在监狱里限制了他们高贵的人身自由,还没法为社会做贡献,社会法益岂不是减少了?

西方各种精神病辩护群魔乱舞就是这个原因,律师爱编造各种故事来证明当事人有精神病,“情不自禁”地强了个奸,“不由自主”地杀了个人,捏造的病名标新立异,闻所未闻,但陪审团和法官也信奉这套“社会法益”的理论,替受害者原谅,保护施害者的法益,所以西方出圣母是有理论基础的。



中国的法学砖家不甘示弱,声称被拐来的妇女和孩子还在嗷嗷待哺呢,把“一家之主”抓了谁养她们?社会法益大大滴减少!让他回家团圆才是大功一件。如果被拐来的妇女能够知恩图报,嫁给大山,拍个电影,简直是感动中国了!



这就是收买妇女儿童不判刑的法律逻辑。可是群众怒火中烧——你凭什么替我原谅???!!!他害我全家,我还得考虑他的“法益”???!!!于是每次一有拐卖案子,全社会就炸了,反对的浪潮一波接着一波。于是立法机构象征性地让了让步,2015年“刑九”出台,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最高判三年。

但在司法实践中,我观察到的现象跟 @逻格斯 一样,把女孩子买来强奸根本就没成本,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判实刑的。我在监狱好几年了,卖家见过一群,买家就见过俩,一个判了10个月,一个判了一年。这说明立法的核心理念还是没变,判一年只是为了防止普通人有样学样,但对于光棍流氓,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啦。法益,法益.jpg

真是让人绝望,气抖冷。

————————————

国家也不是没着手解决这个问题,既然既穷又没文化的老光棍必然会买妇女,那么有两个方案:

①物理消灭老光棍。这毫无疑问是不行的,2016年中国的贫困人口足足有4000多万呢,杀光那不成日本鬼子和希特勒了。民众可以这么想,政府不能这么干。

②思想上消灭老光棍。就是精准扶贫和推行教育,奇怪的知识增加了之后,买妇女的老光棍变成了像答主一样只知道看纸片人的死宅。


但我觉得这太想当然了,连B站的小朋友都知道,“三年血赚,死刑不亏”,买个女孩子才判一年,这跟鼓励有啥区别。你不能指望山区老光棍的思想觉悟跟答主一样高,这不现实。

所以,我觉得这规定真的挺扯淡的,继续气抖冷。


user avatar   bozarsky-brent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不知道,我要是知道了,我应该能成当代耶稣吧。。

人类最大的渴望就是弄清生死问题,而生死问题的关键就是意识是什么?意识是不是独立与肉体的?到底是肉体产生了意识,还是意识附加与肉体?

目前的人类只是从经验推理方面感觉到,意识不等同于记忆,因为有失忆的人在,人失去了记忆,他的意识还是他的意识。而医学上知道大脑如何储存记忆,但却弄不清意识和大脑彼此之间是如何结合的。

主动的思想,叫意识,因为人可能因为意识来决定自己的行动,人的行动不全是条件反射。那么动物有意识吗,猫狗,大约是有意识的,因为他们有很多类人类的动作。那么鱼有意识么?咱们又不知道了。昆虫有意识吗?咱们也不知道。

是不是低级动物的大脑无法有意识,只能做出对环境的反射性行为,还是说低级动物也有意识,只不过智商太低,这种意识做出的主动行为选择过于有限?

别的回答,我可以用陈述句,但这个问题,我只能这样不断罗列问句。。。

因为人类真的搞不清这些问题,如果搞清了,人也许就可以参透生死。


user avatar   bing-xiong-6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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