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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元春不喜欢「红香绿玉」,要改成「怡红快绿」?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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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这个修改如果一味从文字功夫的高低上去看,未免胶柱鼓瑟了。

事实上,书里说得明白,贾府使用宝玉的题咏而不是另聘名家,就是为了展现“本家风味”。元春听说此事之前,还稍稍表达过一些见解,改了蓼汀花溆和天仙宝境;等到明白了这些匾额是来博亲切感的,不是来斗文的,哪里还会去计较匾额上的文字功力——况且“绿玉”二字是正正经经的典故,宝玉此匾虽然谈不上文采风流,不过不失是绝对有的,哪里就需要元春出手纠正了呢?

一个人把一个词改成另外一个词,可能有无数种原因,然而解读的人若只是一味强调“哇!改得好好!”,“你看原作,俗不可耐,这一改,清新脱俗!”未免思路窄了。

(话说我真的很想吐个槽:要说俗,十二钗名讳大约没有比“元春”更俗气的了,连贾雨村听了这名字都感慨画风不对……)

要理解元春何以不爱“红香绿玉”,不妨去看情商过人的宝钗怎么应对的:

贵人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才改了‘怡红快绿’。你这会子偏又用‘绿玉’二字,岂不是有意和他分驰了?……你只把‘绿玉’的‘玉’字改作‘蜡’字就是了。

“绿玉”改为“绿蜡”,偏正结构不变,“绿”字形容词身份不变,怎么就没问题了呢?

宝钗其实是非常敏锐地嗅出了元春的喜好:元春生在富贵之家,自入宫之后更是享尽荣华,然而骨肉分离之痛,深宫是非之苦,才是她最大的负担,一生富贵并未能带给她快乐。

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道:“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这时不说不笑,反倒哭个不了,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能一见!”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

又有贾政至帘外问安行参等事。元妃又向其父说道:“田舍之家,盐布帛,得遂天伦之乐;今虽富贵,骨肉分离,终无意趣。”

故而“红香绿玉”一词没讨着元春的好,不是因为文字功夫不够好,或者修辞用得不够巧,而是在于“香” / “玉”所承载的温柔富贵的意象实为元春隐痛。拟此匾额的宝玉乃富贵闲人,想起富贵来是只有好处的,自然用着毫不手软。而在元春看来,这样的烈火烹油,鲜花着锦,早已是“终无意趣”,“香玉”之美,哪里及得上心情舒畅重要呢?

因此,宝钗教宝玉使用“绿蜡”,用清冷意象的“蜡”取代了富贵的“玉”,就不至于又碍了元春的眼。而元春自己下手改匾额,自然不会单独“回避自己不喜欢的意象”,她也将自己的喜好流露在匾额中:怡红快绿——看着这满园红绿,希望享用这美景的人心里也是舒畅愉快的呢!

这大概是一个富贵至极,却不快乐的人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祝愿了。

~~~~~~~~~~~~~~~~~~~~~~~~~~~

在此之外,我们不妨也看一看元春一路修改匾额和撰写匾额的记录。她作为一个皇室成员,这些注定要留档的东西除了应制字眼以外,均是以删繁就简,将富贵字眼生活化,尽量减少炫富为方针的:

蓼汀花溆 —— 花溆

天仙宝境 —— 省亲别墅

红香绿玉 —— 怡红快绿

新增匾额:

顾恩思义

梨花春雨

桐剪秋风

荻芦夜雪

元春原本就不善于题咏,这里除了“顾恩思义”是应制作,后面三个也没有比红香绿玉高明到哪去,只是均不曾使用富贵字样。

至于“元春舍弃黛玉”这种说法,我觉得非要解释成曹公的隐喻也就罢了,真要当作元春本意就实在太牵强了——贾家人明知道元妃娘娘不喜欢林黛玉,还让她住“有凤来仪”??这是专程去恶心他们家娘娘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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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烦透了某些大婆教和婆婆教了。

首先,“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之事”,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请问提问者怎么品出“袭人爬床”的?我怎么看,这也是“宝玉主动爬袭人床”

怎么,因为袭人是奴婢而宝玉是主子,所以只能是卑贱的奴婢带坏主子?清朝人曹雪芹都没你封建。

再次,有些人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混淆“主人睡丫鬟”和“主人睡通房丫鬟”两件事。丫鬟被睡不等于都能升级为通房,主人也没有义务一定要给个名份才能睡丫头。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不是你们拿来嘲笑花袭人“白白被睡也混不上通房或姨娘”的素材。

丫鬟能不能拒绝?你上帝视角看到宝玉被丫鬟晴雯拒绝了不恼所以觉得可以,那我问你,薛蟠呢?孙绍祖呢?袭人又怎么能判断她身边的宝玉被拒绝以后不会生气发怒。你说晴雯拒绝就没事, 但是袭人没开天眼啊宝贝。

当然,袭人不拒绝宝玉并不是怕宝玉会给他穿小鞋或是暴力对待她,因为她就是发自内心觉得自己应该去满足主人的一切要求。同样,这种奴性是种悲哀。

我就很奇怪了,提问者含沙射影指责袭人目的不纯破坏“规矩”,既然你真心觉得这个规矩如此神圣,你的提问为什么不是“宝玉明知不能睡非钦点通房的丫鬟,为什么还要跟袭人上床”?

不要扯晴雯,不要扯别人,就大声回答为什么你会使用袭人爬床这种措辞,完全没有指责贾宝玉的意思,玩荡妇羞辱玩得开心吗?

厌女厌到这份上没意思。

至于某些回答不断渲染“王夫人知道就打死她了”,以此来指责下位者下贱,就更有意思了。各个觉得自己是凤姐王夫人,殊不知穿越回古代大概率是被夫人病中赶走的晴雯,被卖给戏子的袭人,或者被随意糟蹋的孙绍祖家的丫鬟罢了。

总之,袭人跟宝玉睡觉,是宝玉的主动要求,不是什么袭人爬床。袭人认为奴婢不该拒绝主人的要求,无论是出于那个时代的自我保护还是出于自己的价值观,都是那个时代的丫鬟很正常的想法。不管是你们幻想的王夫人打死跟宝玉睡觉的袭人,还是书里写的王夫人赶走没跟宝玉睡觉但被她认为是狐狸精的晴雯(没错,书里王夫人知道晴雯没跟宝玉睡觉,但是看不顺眼就可以赶走她,那些心心念念强调袭人坏了规矩的人怎么圆?你维护规矩,但放在那个时代,主人发落你不需要讲规矩的),在这种情节里晴雯跟袭人都是被同情的对象,而不是拿来研究“跟主人上床符不符合规矩”或者“丫鬟打扮得漂亮还留指甲还骂小丫鬟符不符合规矩”。

评论关了,行走的清朝人骂不到我。


user avatar   lan-ling-wang-87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题一定要强答一发。对这件事的看法让我觉得是不是我的思维异于常人。以下是个人看法。
第一,宝钗为什么跑去王夫人那。
宝钗住在贾家,是因为王夫人的关系,王夫人可以说是贾府里她最亲的人,现在自己亲姨妈的房里出事了,作为外甥女,过去看看,安慰一下生者,是理所当然的礼数,她不是去发表高论的。

北静王的一个爱妾没了,宝玉还要去道个恼,“爱妾”是主人比较重要的“奴”,“贴身丫鬟”甚至“首席丫鬟”同理,宝钗去问候王夫人没问题。金钏可以类比为黛玉的紫鹃,宝钗的莺儿,如果她们出事了,宝玉,三春乃至熙凤李纨王夫人,是不是也会第一时间去看望。
第二,至少从文本上看,宝钗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心里的想法是“这也奇了”
第三,“金簪子”一语成谶,但我并不认为金钏是向宝玉“明志”,有什么“志”呢?她和宝玉不过是调笑几句暧昧一下,并没什么感情基础,而从金钏随便轻佻的举止看,她也并不像晴雯一样是个心高气傲的刚烈人(更何况官方的说辞是弄坏了一样东西,不算什么丢脸的事)。不过是被打被撵走了心里想不开,气性大投了井。在深宅大院里不知检点,又承担不起轻浮的后果,这一句“糊涂人”,严格来说并不算冤枉了她。
宝钗给衣服一节,可能是千里伏线,毕竟金簪雪里埋,宝钗也是未得善终。而从情节设置来看,宝钗其实是被王夫人逼到这个份儿上的“我打算给她两件衣服装裹,手头没有现成的,你林妹妹有可我又怕她多心”这明摆着等你表态呢。这事儿换成黛玉,听舅妈都这么说了,也肯定得自己出点儿血啊。(这里王夫人小人之心了,事急从权,黛玉虽心细,却不是不明事理的人)
题外的,说说本人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吧。可能也会被很多人认为冷漠无情草菅人命吧。
我从第一次读就认为这个事儿匪夷所思。匪夷所思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人们对这一事件所涉及的几个人的评价。
首先,我认为造成最后金钏跳井的后果,王夫人处置失当占三成,宝玉临阵脱逃占两成,金钏本人轻佻冲动占五成。宝钗处理的没有任何问题。
首先,金钏可不是个清纯无辜的傻白甜,在挨打事件之前,就有过她逗宝玉吃自己嘴上胭脂的事儿。事件发生当日又是什么情形呢,宝玉进来,先逗引金钏吃香药,金钏姑娘呢,在王夫人屋里当着假寐的王夫人就敢闭着眼睛衔了,此处还不算太夸张,可以解释为小孩儿玩闹。而接下来,宝玉又作大死,说要跟王夫人讨了金钏去,金钏的态度很值得玩味“有你的只是有你的”,怎么就“有你的”了,就算王夫人自动脑补出两人有私都不算无根无据,毕竟书中人没有读者的上帝视角。然而到此时,王夫人仍然不动声色。要命的是金钏竟然让宝玉去拿环哥和彩云!这不明摆着教人不学好么,哪个当妈的能忍!王夫人打一巴掌撵出去真的不算特别严重的惩罚了,她无疑有这个权力。就算现代,小保姆勾搭主人家的高中生看爱情动作片女主人知道了也会毫不犹豫解除合同吧。
这件事上金钏绝对算不上什么冤枉,她和宝玉这种互动的暧昧程度纵观全书也就仅次于自居准姨娘的袭人,比晴雯的拌嘴撕扇子不知道严重到哪里去了!可人家袭人晴雯都是贾母放到宝玉那照顾他的,就算有点什么也是当时的社会道德体系默认的,但金钏是什么身份?母婢啊,奸淫母婢在当时是灭绝人伦的行为,站在王夫人的角度,这可不单单是勾搭主子了,这是陷宝玉于不孝不义!当然宝玉到处招惹丫头的毛病大家都知道,但你看看人家鸳鸯、紫鹃、翠缕、香菱是怎么做的,稍微过界一点儿赶紧避嫌,因为人家知道分寸和规则边界。更别提真正干净刚强的晴雯了。金钏这些行为倒未必一定是想攀高枝当姨娘(这个可能性也有),但其轻浮不知检点却是板上钉钉的,无论如何也洗白不成天真单纯(真正的天真单纯,参见翠缕香菱)。而她的投井,也真的是太冲动了,王夫人顾及宝玉,一定不会让这件事的真相流传出来的,她完全可以重新开始生活,可能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但总比自杀惹人非议强。
而宝玉的反应呢,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溜了。这也不奇怪,这没心没肺不扛事儿的孩子分明还没长大,看比金钏亲厚多了的晴雯出事的时候,他的反应也是如出一辙——根本没想过保护这些姑娘,只是在她们死后玩儿点行为艺术自我感动一下。
而王夫人的做法虽然是人之常情,但毫无疑问的,愚蠢。这种事怎么能现事现报呢?连平儿都懂得等过两天寻个别的由头打发了偷盗的坠儿保全大家颜面,作为当家主母的王夫人这么冲动地当场撵人真是太不讲体统了。过阵子,施个恩,让家里把金钏领回去嫁了,岂不又省心又没有后患?还不惹人怀疑。所以曹公隐晦地说王夫人是个“天真烂漫”的人,而对于一个中年的贵妇而言,“天真烂漫”≈脑子不灵光。
最后说宝钗,两个字,躺枪,莫名地就背了个冷血的罪名。她的一切行为,几乎都是必然的。借住的姨妈家出了事,她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能不出于礼节去看一眼么,既然去了,当然是安慰自己姨妈给人家解心宽啊,难道还义正言辞你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给人添堵么,这种事儿晴雯都干不出来,那是陆依萍!而“糊涂人”云云,她也确实没有说错。至于为什么没陪着掉几滴眼泪,和尤三姐柳湘莲的事儿一样,她根本就不熟啊,就比如一个不太熟的同事出事了,有人会叹惋几声,有人安慰下逝者的朋友,有人无感,都很正常。掉几滴眼泪赚个心软的名儿其实是成本很低的事儿,但宝钗的性格,恰恰是礼节不错就好,从不惮于表现自己的淡漠,懒得迎合别人去做个现成的好人(比如谁都能看出贾母喜欢风流灵巧的姑娘情致盎然的居室,她虽然出于礼节会点贾母喜欢的食物和戏文,却不会在审美情趣上去迎合,因为那已经超出了她“应该做的”,明明黛玉对自己掏心掏肺心存感激,她也欲盖弥彰一句“只恐我人人之前失于应候罢了”)。这姑娘,真的是将自己疏离于众人之外,自带生人勿近高山仰止气息,相对而言,热情至性的黛玉容易亲近和取悦多了,真真是个可爱的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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