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丁汉的郡长:“臭名昭著的匪徒罗宾汉终于落网了!”
以下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
D. 使用多线程下载百度云
之前写过一个百度相关的回答:
评论里就有不少说自己用Pandownload(以下简称PD)的回复,当时我就想说现在的PD其实是被削弱过的,只是一个“勉强能用”的状态,但是我万万没想到百度能把PD弄死,因为PD这软件,一来是开源,二来免费——对,这个软件是真的不收费、没有广告,若说有,就只有右下角的打赏,并且因为之前有人拿着这个软件出售,制作者还特意在软件上做了注明以免用户受骗。就这么一个良心软件,居然被以“该软件会在自己未授权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文件分享出去”这种理由报案,真让人哭笑不得——合着你百度把我盘里的片子变成8秒的时候我授没授权你心里没点ACD数吗?
首先说一句:PD不是破解软件,PD不是破解软件,PD不是破解软件。
要了解PD的加速原理,首先要了解百度是怎么限速的——原则上说,百度并没有限制你的带宽,因为他本来也没那本事,所以你下载的时候其实就是满速的,但百度鸡贼就鸡贼在当你是免费用户的时候,你下载资源他给你几秒钟一断,表现出的结果就是你下载速度只有几十K甚至是几K。而PD是利用aria2技术,多线程下载,就是向百度服务器发送大量下载请求,虽然每一个请求下载的速度都比较慢,但是汇合到一起就快了,从而达到提速的目的。这跟破解会员达成加速和早期破解版卡住加速试用时间无限试用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你百度限速本身也是一个通过断连不断给服务器发送请求的行为,所以PD的效果只能说是利用了第三方软件进行加速——类似的情况就是你用官方软件下载某个文件需要一天,然后你吃颗安眠药睡了一觉醒来发现文件下好了,总不能说是你利用安眠药破解了百度,然后把卖安眠药的抓起来对吧?
然而百度自然不会放过这种行为的,他们的应对办法也很简单:必须登录才能下载,然后对每个账号进行监控,如果在某个时间段免费账户下载的量不正常,就把这个号拉入黑名单,因为下载必须要登录,可以精确到账号了,所以一时间利用aria2技术的下载软件死了个遍,PD也火速更新了几版到了勉强能用的状态,(后来再说PD好用的,多半是新号或者申请了一堆账号专门下载用)。至于“稳定版”的传闻我也听过,推测是利用开发者自己的超级会员账号发出请求,因为是超会发的请求,所以不会被限速——当然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
回到“怎么看待这个事件”的题目上来,我认为这个事是可以跟当年的快播事件相提并论的,是对“互联网精神”的又一次重大打击,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太了解早期的互联网,那个时代,在互联网上,分享不需要理由,几乎所有人都默认我有什么东西我就应该分享给大家,不求利益与回报,只是一句简单的“谢谢大虾”就能满足;而现在,无论你共享个什么资源,总有人会在下载下来之后第一时间举报然后重新加密贴个二维码进行出售。早年我们在淘宝上看到有人几毛钱出售几百部片子的种子包的时候几乎都是一脸鄙夷,而现在有人在星际2大厅买片子,一个《鬼父》这样的街货都能卖到七八块——你们能理解我的震惊吗?
制作者蔡君,一定也是一位拥有互联网精神的人,在得知加速方法的时候,本来可以自己独享,但是他将其制作成了傻瓜式的软件并分享了出来,结果却因“非法获利”被捕,且不说打赏这种可给可不给的类似乞讨的模式,以PD这样一个拥有数万用户的软件,3年时间30万难道很多吗?更别说大部分用户用到现在可能一分钱也没给过。说到底还是挡了百度的财路,才会被以如此卑鄙的手段弄掉,就像当年的快播,表面上的罪名是传播YHSQ,其实真正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是因为动了那一票视频站的蛋糕。
总之这件事证明了百度为了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从今以后,有技术的大佬们可能要认真考虑一下自身的安危了,之前看到别人说“互联网精神在90年代崛起,在00年代成熟,在10年代死去”我还多少有些不信,现在看来,互联网精神大约的确是死了。
更新一下:首先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我一个知乎透明莫名其妙成了高赞,还有大佬送专业徽章,受之有愧,受之有愧。当然评论区里也有很多不同意见,首当其冲的就是说我搞白嫖的问题,这里先跟大家说,我不反对服务收取费用啊,我虽然不在百度充钱,但是友商的VIP我已经充到2023年了:
这比你百度盘包年贵多了吧?我不给百度充钱不是因为贵啊。事实上我连PD都不怎么用,就是逛知乎刷到个题进来扯几句,也没指望人看,如果不是这题我都不知道PD出事了。
写这个回答的时候是2020年4月16日零点刚过的时候,不到5天已经过万赞了,这是我一开始没有想到的,所以借这个机会我想就评论区一些争议比较大的点做一下补充说明。
1、PD的开源问题
这个确实怪我,我当时想的是aira2技术是开源的,写的时候就直接把“PD是开源的”写上去了,这个很抱歉,正确的表达应该是“PD是一款使用了开源技术的软件”。关于PD的源代码,评论区里很多人说没有找到。但是也有其他的答主在答案里说了,PD的源代码没有发在github,而是在国内某个论坛,这个我没有考证,毕竟我当年也是相信“21世纪是生物的世纪”的苦逼孩子,从本科到硕士都是生物狗,毕业后又跑到乡下扶贫来了,全身上下没有半点编程技能,当然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到目前为止头发还算茂盛,不过到乡下工作后白倒是白了不少……
2、PD算不算非法破解软件
这个之前也说了,我觉得不算,一来你用户下一个文件无论是官方软件慢慢挂还是用多线程加速,下下来的文件的大小是不变的,结果都是一个那么大的文件从百度服务器下载到了你电脑里,从结果上说没有区别;二来PD出现之前已经有IDM下载百度盘的技术出现了,显然IDM不能算非法破解软件。但是我怎么觉得其实没什么卵用,考虑PD因为对百度的针对性太强,所以在法庭上依然可能会被定位为破解。
3、蔡某的行为算不算互联网精神
这个其实是争议蛮大的一个点,其实嘛,这本来也就是我的个人观点罢了,说白了就是我一个网龄几十年的大龄诚信肥宅得知PD作者被抓的消息睹物神伤触景生情发发牢骚祭奠一下青春顺便深化一下本文思想主题,完全没有什么将“互联网精神=白嫖”的偷换概念的意思,大家不同意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提都提到了,我还是把我证明蔡某的行为算互联网精神的逻辑思路写一下,大家可以都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提一点,逻辑讲究因果,比如大家都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行为,但是如果是英格兰的罗宾汉或是和之国的丑三小子则不然。具体到百度与PD上,显然百度限速在前,PD出现在后,并且PD出现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破百度的限速,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百度限速是PD出现的原因,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而互联网精神即是“开放、平等、协作、快速、分享”,从百度限速的行为分析,因为百度限速只限下载速度不限上传速度,导致资源可以轻易地从各种P2P社区流向百度的服务器,而资源从百度服务器进入P2P社区却困难重重,最后的结果就是百度服务器成为资源最全的地方,从而得以使百度垄断市场,这显然是违反互联网精神的行为。
而蔡某的行为是为了打破百度限速行为,这里有三个重点,其一是百度虽然限速,但是并没有禁止免费用户使用下载服务,免费用户依然是合法用户(更别说很多付费用户也在使用PD);其二,PD的诞生并不以牟利为前提,对于(大部分)用户——无论是免费用户还是付费用户,在使用PD的时候其成本并没有增加;第三,PD使用的aira2技术不是PD独创的,换句话说,蔡某如果不是开发出PD这么一个软件,而是写出了一篇非常详实只要会上网就能读懂然后自己使用aira2技术下载百度盘资源的文章,如果文章阅读量达到了当前PD的使用人数并且这些人都使用了这门技术的话,那么整个结果是并不会有什么不同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几个点:1、百度限速是PD出现的原因;2、百度限速违反互联网精神在先;2、免费用户(及付费用户)本来就可以使用从百度服务器下载文件的功能;4、蔡某不以牟利为目的;5、PD从结果上也达到了打破百度限速效果。如果上述任何一条不成立,则不认为蔡某具有互联网精神(或者说并没有践行互联网精神),而目前这几条同时成立,这便是我认为蔡某具有互联网精神的原因。
当然以上观点仅代表我个人看法,我坚持认为“技术上的问题要用技术来解决”,百度如果认为多线程下载损害了自己利益就应该让自己公司的程序员想办法把漏洞堵上,而无论公司或个人还是别的团体(比如某明星的饭圈粉丝)要维权都不应该利用公权法借刀杀人。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今年因为疫情和脱贫攻坚收官,而市里的“脱贫攻坚回头看”又抽中了我乡,接下来的时间我在工作方面会非常非常忙,对于各位的评论可能及时看到也无法一一回应了。总而言之,再次感谢大家的阅读与交流,谢谢。
其实从编程的角度,这种设计是需要严格禁止的。
换句话说:外表相似但实质表现不同的函数,我们需要把它的接口或者名称有意做得不同,避免误用。
所以:这个商品的设计师,它肯定不懂编程。
如果是我,可能会刻意的改变USB插座的位置布局,让它看起来长得不一样。——至少改变一下USB插口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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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插线板名义上是 5V2A 的 10W 插线板,实际上是单口输出最大2A,多口同时输出的情况下,它的实际表现大约是 5V1A,也就是苹果那个万年诟病充电头的水平。——换句话说,旧插线板的USB接口,几乎是没有什么用处的鸡肋。
新插线板,号称单口27W,多口的情况下肯定会缩水,但我猜测至少QC3.0快充是可以用的。相比旧板子应该说是从协议层面有了很大进步。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接无线充电器不需要浪费充电头了。
解释一下:小米目前的无线充是 30W,需要30W的充电头,但商城只有 18W 跟 65W 的充电头出售,小米商城根本没有适配无线充的 30W 充电头。如果插这个接线板,大概能当 27W 用吧?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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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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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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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
一个小学校长,基层领导,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尚且不能维护自己和同事的合法权益。更普通的老百姓怎么办呢?
在这个别人打你你只要还手就算“互殴”的时代,其实在变相鼓励这种地痞流氓的滋生。
张三跟你寻衅滋事,你不还手就挨张三欺负。张三大不了进去几个月出来接着陪你玩,反正他烂肉一坨没什么在乎的。
你就不一样了,有头有脸有工作有孩子,你跟张三耗的起么?你不还手挨他欺负,你还手你跟着一起进去,前途人生跌落到张三一样的水平。什么?你要依法办事把他绳之以法?人家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要帮你接孩子,顺便在电话里感叹一句嫂子真漂亮。
扫黑除恶,除了要把那些人渣全装进去。更重要的是隔绝黑恶势力生长的土壤。
我们需要各种法律条文,来明确公民的权利。
让公民遇见这种人的时候,不用怕什么,也不用顾虑什么。
板锹拍他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