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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深圳南山法院一审认定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用户隐私?到底哪些数据属于个人隐私? 第1页

           

user avatar   nogirlnotalk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又是管辖权异议啊?


照新闻描述,哈尔滨王先森发现自己用微信QQ登录微视后,微视会抓取自己的好友信息。王先森因此提起诉讼,认为腾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王先森,其实你一起手就是弱势。因为按照你认可的(毕竟点了同意按钮嘛)《微信隐私保护指引》,微信是可以把你的相关信息用到腾讯集团内的哦。

微视就是腾讯自家产品,当然算集团内啦。

总之王先森提了诉讼,而哈尔滨区法院居然裁定腾讯侵犯王先森隐私事实成立。法院要求腾讯停止在微视中使用王先森的微信信息,特别是抓取好友关系;并要向王先森赔礼道歉且赔偿维权开支。

腾讯开大,使出传统艺能:

管辖权异议。

哈尔滨区法院挡了一下,没挡住,这案子被移交给深圳南山区法院。

然后,南山区法院认定王先森的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隐私,王先森败诉。


法律的问题可以慢慢讨论,但腾讯对管辖权异议的使用,有点太熟练了。

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啊。

管辖权异议,说白了就是“我这个案子不该归你这个法院管,麻烦把案子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随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搜,腾讯的诉讼,涉及2629次管辖权异议。

我翻了前三页,发现挺符合江湖传言:不管对面是字节、中文在线、畅玩还是网易,两方一开场一定争夺管辖权,争夺的焦点都是南山区法院。

腾讯疯狂把对方拉到南山区法院,对方疯狂地逃离南山区法院。

腾讯涉及基层法院的案件有(裁判文书网到今天所公布的)29488起,其中7396起在南山区法院。

这大概就是“南山必胜客”的由来。


一进南山卿是客,赢多赢少我坐庄。

倒不是说有什么公器私用的问题,毕竟这种定性不能章口就莱。

腾讯有钱,中银、大成、卓建、德恒,都是一线律所;有必要的话,直接上红圈所。只要不碰到迪士尼和任天堂的法务部,腾讯法务部大概确实没怕过谁。

地方关系良好,只是润滑剂而已嘛。

但去年腾讯在南山区法院一出手,就能冻结贵州掌上明珠老干妈的1600余万财产,这地方的企业与司法互动也实在达到了一个非常和谐的水平。


话说我想起了徐振华案。

腾讯离职员工徐振华创办沐瞳科技,在海外推出游戏无尽对决。腾讯认为该游戏抄袭王者荣耀,于是提起诉讼。

徐振华配有专门的法务团队,事先已经做了规避,无尽对决在大陆及香港均未上线,而腾讯当时在海外并未开展王者荣耀的业务。

美国法院也确实据此驳回了腾讯对徐振华的美国起诉,理由是没有管辖权。

然后腾讯到深圳法院继续起诉。可无尽对决国内没上线呀,怎么确定该案深圳法院能管呢?

腾旭法务部在深圳打开VPN,表示这游戏我们用VPN就能在深圳登录,所以深圳法院能管。

真事,深圳法院采纳了。

最终徐振华败诉。


微信好友关系算不算用户隐私,你我说了不算,最后还是要看南山区法院的认定。

我建议都不用讨论,可以从结果倒推。腾讯法务天团80%的胜率摆在这,我觉得80%的概率这在南山区里不算用户隐私。

我觉得我可以当律师了。


user avatar   wang-wei-lin-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建议南山区人民法院改名为腾讯法务部驻人民法院系统办事点,更容易理解一些。


user avatar   liu-ji-84-53 网友的相关建议: 
      

电话号码那一串数字不是隐私,

但是电话本里有什么人是隐私啊!


user avatar   lzy13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资本一开始都是人畜无害的面孔出现的,说我缴纳了税收,推动了地方经济,还促进了就业,你看,我是妥妥的功臣。

后来人们慢慢发现,资本实现以上功能只是副产品,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资本的目标只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当税收、经济、就业和利润最大化发生矛盾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牺牲之。

甚至他们还会动用资本的力量,收买经济学家为他们找理论解释,收买媒体为他们摇旗呐喊,当司法也把屁股坐在他那边时,说明他们已经渗透进了政治,开始左右社会基础规则的制定。

幸而,只是南山区的法院屁股如此颠倒黑白,多行不义必自毙,等着看社会主义的铁拳何时出击呗。


user avatar   bj3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还好我们有三个区块:长三角、珠三角、都。

微信吊炸天,咱还可以玩抖音。

阿里吊炸天,咱还可以玩京东。

三个鸡蛋跳舞。

不知死活的,早晚一个一个要挨刀。


山上是铁打的寺庙,流水的和尚。

网上是流水的APP,铁打的流量。


user avatar   tian-yuan-nan-quan-51 网友的相关建议: 
      

  瞅了一下新闻,心拔凉拔凉的

  看了一下描述,心拔凉拔凉的

  刷了一下各个法律系答主的回答,心彻底拔凉拔凉的……

  原因很简单,我第一眼看到“朋友关系”是否属于隐私时,我感觉的答案是肯定的。

  毕竟生活中不愿意公布的好友关系太多了,比如偷偷加着初恋白月光的、红颜朱砂痣的、青春小鲜肉的、隔壁老王头的……

  面对老板时的猎头微信、面对恋人时的异性微信、面对三次元师长时的二次元圈子微信、甚至于可能只是两个有竞争关系的同事微信……这些关系如果在某种情况下被暴露,很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困扰。

  所以,我第一感觉认为,这应该是属于隐私关系的。

  可我看了好多回答,专业的法律答主们用一天天严谨、专业、流畅的法律条文和概念,逻辑严密的论证出了一个结果:“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尽管你可能不愉快,但这个玩意不属于隐私权。”

  我从来不会质疑法律的权威性,就好像我从来不质疑南山必胜客在南山区百分百的胜率是否符合概率学一样。

  我只是发愁,愁什么呢?愁这些互联网大厂得寸进尺,蹬鼻子上脸,众所周知,这是他们最擅长的。

  今天他们说微信朋友关系不算隐私,明天会不会也认为聊天记录不算隐私?后天是不是只要你在微信页面留下的任何痕迹,都不算隐私?

  我的隐私,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究竟是由谁来定义呢?是我自己?还是微信?亦或是南山区法院呢?

  我甚至于不知道我的好友关系会被谁知道,会被怎样的知道,我的社会关系网在腾讯面前近乎于裸奔,我怎么知道,他们会不会有一天出个什么莫名其妙的漏洞呢?别忘了,十多年前,你用QQ影音看的视频名称,会被公开显示到你的好友面前,多少深夜补习的青春男生当时急得要砸电脑?

  在获取权限的时候,它可以做出任何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认真保护您的隐私”,但当真的出问题时,它会把案件移交到南山区,然后用法律条文证明你错了,嗯哼?你打算跟法务部斗吗?

  一件事情,明明令人感到生理和心理上实实在在的不适,而相关的大厂却通过一条条冰冷的条文告诉你,你是错觉,你并没有不适,一切都是你的想象,法律上规定了,你不能不适!

  这种感觉,既恐怖,又恶心。


user avatar   yi-zhi-zhu-ding-l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充分说明了为啥深圳的互联网建设走在全国的前列,营商环境优良。

还去打隐私官司,搞不清楚情况。你见过知乎大V告小管家的吗?


user avatar   divinites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一贯是不太喜欢人工智能伦理,大数据伦理这些研究领域的,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他们都是「让人扫兴」的一方。本来一个令人振奋的新技术、新功能,往往就是因为这些人的质疑,会延迟发布,乃至于无法商业化。然后我们还知道,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技术如果成熟了,伦理方面的考量最终最终是会为生产力去让路的。只是在具体执行的方面,会和以前有所不同——我们就看自动驾驶汽车好了,别看现在各种伦理讨论的热火朝天,那是技术还不成熟。

所以就个人感受来说,如何能提得起兴致让自己站在「阻碍历史发展」的一方呢?

但是,即便我持有这种根深蒂固的技术流的偏见,我依然觉得他们做的工作是很有价值的。尽管历史的车轮不可阻挡,但是努力的把车头稍微转一转,让它在前进的同时,少做一些破坏,给人一些适应的时间,这就已经是功德无量了。比如在这件事情上,就是一个典型的大数据时代的伦理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对隐私的要求其实是比较矛盾的,一方面因为大部分的活动都在网上,所以隐私更难被保护,另一方面,我们对隐私的要求确是比以前高的,因为人们对数据的记录和利用能力大大增加了。

肉眼看一个人的通讯录,可能确实看不出什么,很多人根本也不认识。但是社交网络在公司手里,是可以挖掘出各种各样的包括财务状况、个人爱好等等敏感信息的。这些敏感信息又可以用来衍生出其他的商业模式,或者助力自己的现有的业务——微视其实就是这样的。这种利用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一方面把消费者放在了一个更加不利的——或者说韭菜的位置;另一方面又可能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麻烦。因为公司在利用这些信息的同时,可能会导致社交网络中的其他人获得了本来不该获得的信息。

通讯录里面的信息当然都是客观的(排除掉作假的情况),比如性别和地区。但是问题在于两个人是微信的好友,并不意味着彼此希望对方知道自己和对方在另外一个App上有账号。典型的比如学生和家长的例子,如果家长和学生同时注册了微信账号并且成为了好友,那么很可能一方就可以知悉对方是否在微视上也注册了账号,从而就会引发出一些本来不必要发生的事情。这不是隐私,什么是隐私呢?

所以在这里,我们往往会退而求其次,承认大公司对个人数据的持有,但是对使用方式加以限制,比如我们可以选择让B站、亚马逊等等「不使用个人的浏览记录来进行推荐」——尽管我们具体的个人,对大公司来说基本上是透明的。但是因为绝大部分单个人的隐私价值对于公司来说是及其微小的,但是整体上的大数据对公司而言是重要的,所以公司本身有动机去很好保护数据不让第三方拿到。

需要防范的,就是公司本身对数据的滥用。这个制衡的力量可以是直接来自于监管部门的,也可以是来自于民众,然后由司法所支持的。

在这个例子里面,很遗憾,我没有看到司法应有的对大公司的制衡作用。


user avatar   asura-3-28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事儿,抠哧法条的话,最后肯定99%的人还是一脑袋问号,毕竟专业人士还是少数。

所以他到底合不合法,交给律师们去辩,你我非专业人士,谁捅专业的词儿,谁可以说是相当膨胀了。

但你我尽管都是法律约束下的平头百姓,但咱却可以高于法律层面看这个问题,咱可以论理。法律本身也是民众公认的道理之上建立的。

一论理就复杂起来了。不但有咱插不上话的法理,还有商圈自己的规则道理,以及咱们民众,也就是用户心里的道理。

用户这一块,微信国内10个亿人在用,现在好像已经不止这个数了。

这个样本量够了吧?绝对够。

那么,我不管是南山法院还是北海法院说话,也不管他界定好友关系到底是不是隐私,我就看见周围从老到小都在用微信,而且这个APP已经出来10年了,大伙一直在用。

现象比口号更能说明问题,即:

我管踏马好友关系是不是隐私,这个定义根本就没给绝大多数用户带来任何困扰,这是每个人都看得见的事。

否则的话,这个题目下边答案里说裁决不公的内些盆友,慷慨陈词的内些盆友,你觉得这么不公平,为什么不带头弃用微信呐?

这说明你嘴上说着不公,身体却很诚实嘛。就这么简单一事。

假使说,既然法律裁决了好友关系不属于隐私,企鹅马上不当人了,拿着这尚方宝剑开始行凶,把微信好友信息咣咣满世界卖,反正也不违法,他怕个屁。

那他早八百年就入殓了。

做一个社交APP技术上又不是就他自己能做,世面上大把,如果他借着不违法的由头拿出去赚大钱……比方说我昨天刚跟领导表忠心,今天一早领导就给我一大嘴巴,说你小子满嘴跑火车,你昨天效忠宣言后我买了一份你好友名单,发现一个礼拜你加了二十多个猎头微信,你这是举着红旗反红旗啊!

我怎么解释,我说自己就是为了约炮才加的?职业也对不上啊!

我能做的,马上删了微信下载别人家的软件用,因为他借着好友关系不属于隐私的茬,卖我比卖葱还便宜呢。

因此,从民间道理上讲,大部分人选择用微信这个行为,已经是抛开隐私范畴选择信任了,10年的APP,有各种隐私泄露的话,我又不是傻叉,选别人家的不好吗?

从商业道理上讲,企鹅也抛开所谓的隐私定义,他必须把这块视为隐私,只能在他自己信任的APP,甚至说只能在他自家的APP里共享。因为这块信息,是他商业根基,你拿枪顶着他腰眼儿他都不卖你。

好,说到商业了,咱就接着说这个。

商圈有商圈自己的规矩。

咱就拿最近微信跟抖音这一争,说事。大前提建立在法律已经界定的,好友关系不属于隐私的基础上。

微信,就好比一条街上开的最大的一个戏园子。

抖音,就好比同一条街上的一个……酒馆吧。

微信戏园子里买卖巨好,整条街的人都来听戏,戏园子老板也知道这些客儿彼此的关系。

抖音酒馆买卖也不错,当然了,一条街上还有别的很多商户,有耍猴的,斗蛐蛐的,开青楼的,开赌坊的……什么都有。

这些商户都希望跟微信戏园子攀攀关系,利用戏园子里头客儿们之间的关系,给自家生意做做宣传。

而且衙门也说了,客儿们之间的关系,不属于隐私。

那么,要不要把这些好友关系给别的商户用,这问题就降维成商业问题了。戏园子老板有决定权,爱给谁用给谁用。

所以在微信里,咱能看见分享的一些内容,比如知乎的内容就能分享,利用好友关系大家互相传播。这无非是因为微信戏园子认为知乎是安全的,客儿们不会因为这块内容不健康,而损了戏园子老板的排面。

但没给抖音酒馆分享的权力,戏园子老板肯定有自己的计较,也许看见新闻说他是打着酒馆的名号,干着青楼软色情的事?也许是知道这酒馆是戏园子一生之敌?或是别的?这都有可能。

但,这就是有钱难买爷乐意的事,我自己的资源,想给你就给你,不想就不给。

法律界定不是隐私的话,主导权在他自己。

法律界定是隐私的话,那就更不能给啦!

所以单从隐私角度说,是或者不是,都不影响微信戏园子现在的决策。

比较有意思的是,你就在知乎上搜“今日头条代理律师”几个字儿,就能看见抖音的亲哥头条,前几年就发声说用户通讯录都不属于隐私的话题。

也就是说,通讯录信息,是游离在字节APP之外的用户信息,字节都主张说这不是隐私。辣么,微信好友关系,是包含在微信内部的用户信息,这块是不是隐私,更得法律说了算吧?法律定性以后,企鹅愿不愿意共享给别人,是不是也得他自己说了算?

所以呐,一个爸爸生的大哥二哥意见相左,二哥说不服自家人,反手出去跟邻居搞事情的话……乡亲们是看不下去的。兄弟阋墙,不过如此。安内尚未成功,何必急着攘外。

所谓商业合作伙伴,想要别人家的一部分资源,得好好说话,得商业互捧,得证明自己对用户是安全可靠的,有的聊。强行逼着人家给,换我也不给,你谁啊?

大众用户,对这部分资源安全性担心,那就别看他说什么,只看他做什么。这么多年在绝大部分用户使用过程中,没出事,那就能说明,甭管法律怎么界定,这部分信息百分百是微信自己的命根子,他保还来不及呢,敢拿用户祭天?买卖是不想做了。

话说到这,关于用户隐私腾讯到底要不要保,关于抖音前两天状告微信不给分享是不是合理,这一切事,你心里就有自己的一杆秤了,无需赘述。

话再说回来:

如果说一个APP有分享功能,市面上大部分产品都能在这个APP上做分享,这个APP从来不拦着

就有一款产品,这个APP不允许他分享!

我问你,他家大门谁都能进,就不许你进,到底谁有问题?

这就像一个人跟大伙面上都过得去,就跟一个人犯冲,他们俩谁有问题的概率更高?

假如拿一个国家所有公民比作一个APP下的用户的话

绝大多数公民都享有各种正当权利,只有个别人会被“剥夺xx权利终身”

这个别人,一般来说是什么人?


user avatar   wu-yu-35-68 网友的相关建议: 
      

那么,哪里有微信好友的数据出售!

重金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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