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答案,只能推测。
从元朝那边找了找,找到这么一段:
勋一十阶:
上柱国(正一品)
柱国(从一品)
上护军(正二品)
护军(从二品)
上轻车都尉(正三品)
轻车都尉(从三品)
上骑都尉(正四品)
骑都尉(从四品)
骁骑尉(正五品)
飞骑尉(从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
郡王(从一品)
国公(正二品)
郡公(从二品)
郡侯(正三品)
郡侯(从三品)
郡伯(正四品)
郡伯(从四品)
县子(正五品)
县男(从五品)
右勋爵,若上柱国、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余则止于封赠用之。
出处是《元史》卷九十一·志第四十一上·百官七。
最后一句是关键:“若上柱国、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余则止于封赠用之。”何解?这一大堆的柱国、都尉、公侯伯子男,只有上柱国、郡王、国公会用得着,其余的都是“封赠”之用。
封赠:封建时代推恩臣下,将官爵授予其父母。父母存者称封,死者称赠。
直白的说就是,郡公、郡侯、郡伯、县子、县男这些爵位,都是给死人的。
朱元璋也是这么做的:
龙凤六年五月,追封花云为东丘郡侯,许瑗高阳郡侯,王鼎太原郡侯。
龙凤八年,赠胡大海光禄大夫、浙东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越国公;赠王恺奉直大夫、飞骑尉,追封当涂县男。同年又赠叶琛大中大夫、轻车都尉,追封南阳郡侯。
龙凤九年十月癸卯,赠张德胜为光禄大夫、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追封蔡国公;赵德胜为荣禄大夫、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追封梁国公;桑世杰为安远大将军、轻车都尉、行枢密院判官,追封永义侯。
龙凤十年十一月庚申朔,赠元帅俞廷玉为枢密院同知,追封河南郡公。
吴元年四月,赠俞通海光禄大夫,追封豫国公。
洪武二年六月壬辰,追封故海宁卫指挥同知严德为天水郡公。
而在明朝洪武三年正式封爵之前,明朝封拜的,只有吴元年九月封李善长为宣国公、徐达为信国公、常遇春为鄂国公,仅此而已,没有王、侯、伯。
所以,直到此时,明朝的封爵仍然可以用元朝这句解释,封爵只用国公,余则封赠用之。
考虑到明太祖朱元璋即位的时候,大臣行的还是“跪左膝三叩头”(《大明会典》卷四十五)的礼仪、诸王闺女封公主(福成公主、庆阳公主)的传统,那么在洪武初年沿用旧元之制并不违和。
洪武三年六月,明朝定五等勋爵:凡勋正一品上柱国、从一品柱国、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正三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正五品云骑尉、从五品武骑尉;爵,正一品国公、郡公,从一品郡侯,正、从二品郡伯,正、从三品县伯,正、从四品县子,正、从五品县男。
勋咱们就不管他了,单看看爵。元爵是从王到县男八等,明朝是七等。对比一下:
元: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郡伯、县子、县男。
明:国公、郡公、郡侯、郡伯、县伯、县子、县男。
可见,明朝和元朝比,少了王爵(只封宗室),但是多了县伯。
明朝第一次分封功臣,是在洪武三年十一月,也就是徐达北伐成功班师回朝之后,当时封公六人,封侯二十八人。然而奇怪的是,洪武三年十一月的这次封爵,却没有用本年六月制定的五等勋爵之制,只有国公在此之列。
然而公侯伯子男还是运用上了——用在了元朝的规矩上,封赠。
《明史》卷一百五·表第六·功臣世表一里头,列出了明朝的追封爵位名单,“别以五等为次”,按公侯伯子男分别列出,有国公、郡公、郡侯、郡伯、县子、县男六种,没有县伯,但是有“侯”。
至于为什么,我不知道,个人猜测是受元代影响。
不过还有一个猜测。
爵,正一品国公、郡公,从一品郡侯,正、从二品郡伯,正、从三品县伯,正、从四品县子,正、从五品县男。
明朝官职,有流、世之分。世官是可以世袭的那种,爷爷是什么,爸爸就可以是什么,儿子就可以是什么的那种。世官除了土司之外,基本上只有教职和武职有。
从品秩上来看,卫指挥使是正三品,指挥同知是从三品,指挥佥事是正四品。除了没有从四品的世职之外,正、从三品的卫指挥使、指挥同知和五等爵里头的县伯,是一样的,正四品指挥佥事和县子是一样的,镇抚司的从五品镇抚,千户所的正五品千户、从五品副千户二人和县男是一样的。
朱元璋认为文臣是不配有封爵的——所以明代文臣有封爵基本都是兼有战功,纯粹文人封爵的除了刘伯温那两位基本就没了。那么也就是说,能得到爵位的都是武职,可明朝武职里头的卫、所官职已经是中高层军官了——卫指挥使三品官,相当于文官里头的布政使了。卫世职,县伯、县子、县男,两套系统同样的品秩、同样的世袭,明朝没用后者,却有几千上万个前者。考虑到朱元璋计算官员俸禄的时候锱铢必较,会不会是他认为再给个世袭的三品四品五品的爵位并没有什么价值还得多领一份工资,所以干脆就用同样世袭的卫世职来代替了呢?毕竟爵位世袭的时候没什么门槛,但是卫世职在袭职的时候需要考试,考不过就不给。
宋朝有五封爵,公侯伯子男,但是宋朝似乎没有世袭的军职。那么明朝虽然没了最低的子、男二爵,但明朝有大量的世袭军职的授予。从这点上来说,也可以看做是个等价代换吧。
所以,在明朝没有子爵、男爵的情况下,其实武将军人并没有吃亏,反而是沾光不少——毕竟历代给爵位的还是少的,但明朝的卫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副千户、百户很多都是世袭的,明朝四五百个卫所,上千个千户所,这相当于明朝有上万个人享受子爵、男爵的待遇——哪个朝代同时封有上万个子爵、男爵?
只不过文官没有这个待遇了而已。
只是猜测而已,不喜勿喷。
问题是个好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可能没有标准答案,只能推测,因为就连明朝是何时废除掉的子爵男爵我们都没法知道。我本人对这个问题也比较感兴趣,所以进行了一番查阅,但可能是本人水平有限,没有能找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查阅了多本史料,包括《诸司职掌》、《大明会典》、《春明梦馀录》、《续文献通考》、《弇山堂别集》等书目的相关内容,记载大同小异,但都没有明确记载明朝是何时罢除的子爵男爵。
《弇山堂别集》:明兴,高皇帝之下建业,草创未遑。吴元年,始拜功臣李善长、徐达、常遇春为国公,而其它功臣之死勤事封疆者,有国郡公侯伯子男之赠,然徃往一徇元旧。洪武三年,始大启封建,皇帝之子为亲王,亲王之从庶子为郡王,而功臣则公侯伯三等,有世袭,有流爵,罢子男不置。
高皇帝之始定建业也,于它官制皆草创,而大捐其爵封以励庇主殉义者,故于死事之臣必有赠,而胡大海、廖永安至首开公国。而是时帝尚称吴国公云,盖不嫌肩并矣,第其它郡公邑侯伯子男,皆仍元之故,不阶极品。迨即大位,洪武之三年始进公侯,位一品上,而罢子男,仍与诸功臣约,其殁也,公则王之,侯则公之,自是而后,诸功臣之显终者不及半。
高皇帝下江左,因胜国之旧,为五等爵,以赠勋臣及文武之死绥者,其后有王公侯伯之典,而罢子男。
可以看到各家史料记载都大同小异,首先是关于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设置的记载,是高皇帝朱元璋称吴国公之后,制度草创,于是就直接照搬元朝的五等爵位制度,奖励功臣及为国殉难的文武官员。
但关于子爵男爵的废除就很模糊了,大都是以“罢子男不置”,“子男后革”作为结束语。
但这个“子男”到底是什么时候“不置”,为什么“不置”,史书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以上的史书记载都将“子男”的革除放在“洪武三年,大启封建”,即大封功臣之后,那么“子男”是不是就因为这次大封功臣,新的爵位制度定下来了所以导致的废除呢?很明显不是的。
我们翻阅《明太祖实录》可以看到,洪武十七年三月吏部尚书余熂还在为子爵男爵的诰书差别申诉。
癸丑,吏部尚书余熂言:“公、侯、伯、子、男,爵虽五等,不可以常调品级论也。今公、侯三代得封赠公、侯者,给诰如一品封赠,伯者给诰如二品封赠,子、男者给诰如三品,如是则有递降之殊,非所以示宠异也。自今五等之爵诰,皆如一品,庶见殊恩。”上是之,自是有封爵者给诰,皆用一品之制,惟公、侯仍用玉轴,伯、子、男仍用犀轴,以此为别。
而直到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下令编修介绍官制的《诸司职掌》中,还清晰的写着“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朱元璋应该未曾想过主动罢除掉“子男”这两个爵位,不然不会将其写入钦定的《诸司职掌》中。
但在永乐初年分封“靖难功臣”之时又不见“子男”之爵,那么很可能是在这段时间中因为某种原因“子男”被革除了。
这个原因我推测可能是自然消亡,洪武年间未尝见武将封伯子男爵位者,除开建国之前因故殉难者,洪武年间的武将一旦封爵最低都是侯爵起步。而朱元璋又规定“非军功不得封爵”(某些特例不要拿来做代表),伯子男爵待遇相较公侯较差,以汪广洋和刘基的待遇为例,
是时,封伯者仅二人,忠勤之禄仅当侯三之一,诚意至不能当六之一,而其轻可知矣。
一个伯爵都被王世贞形容成“其轻可知”,可以想见后三等爵位应该是不怎么被看得上和重视的,因此朱元璋也没封武将伯爵。
中级将领也可以世袭正三品指挥使,待遇相较伯子男也不差,所以武将封后三等爵位的就更少了。而将领有了大功之后又可以直接封侯,所以伯子男后三等爵位愈发的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那么为什么伯爵崛起了被保留,子男被革除了呢?这得感谢我们永乐大帝靖难成功之后抬升了伯爵的地位。
至永乐初,而始定居侯之下,正一品之上,其阶勋皆与侯等,而伯益重矣。
盖是时,伯阶勋始定,在侯之下,一品之上,故也自后无超封者矣。
靖难之役中也涌现了许多优秀将领,即“靖难功臣”,这批军事新贵是拥护朱棣的重要力量,但可能考虑到毕竟是自家内战,自己是打着“惩奸除恶”的旗号,像高皇帝一样大封世袭公侯不太好,于是“靖难功臣”大多是世袭伯爵,还有无法世袭的侯爵伯爵。
鉴于伯爵品秩太低,于是被永乐提升为一品官以上,这样才使得靖难的勋臣们身份高于了一般的一品官员。
直到此刻,公侯伯三等爵位的制度才算是固定了下来。而子爵男爵则因为待遇品秩太低,缺乏作为尊崇地位身份的爵位的价值,不适合通行于勋臣中,于是就自然而然的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