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实的,不存在断章取义,抗日战争期间中国政府赔付了18个月的庚子赔款,日本只拿到了前2个月的款项不代表中国政府此后停止赔付。
庚子赔款是如何赔付的呢?庚子赔款为月终到期时,由总税务司下拨应付数额到各经理银行,其中汇丰银行经理英国、葡萄牙,汇理银行经理法国、瑞典、挪威、西班牙部分,华比银行经理比利时,美国驻沪总领事经理美国部分,荷兰银行经理荷兰部分,正金银行经理日本部分,以上各银行均在月终时期收到总税务司关税项下款项,之后拨付各国政府。
关于总税务司赔付日本正金银行款项其实分为两种,庚子本息赔款,以及以关税为担保的外债本息款项,其中1937年7月、8月直接由总税务司转付正金银行,此荒唐行径造成极大的舆论影响,而由于日本侵华后劫持了中国海关税收,因此财政部指示在汇丰银行开设专户,所有应赔付日本部分转入此专户中。
从1943年10月5日总税务司李度给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税务司郝乐的电文可以知道,此专户即为暂存赔付日本部分庚款。
此专户虽然在上海开设,但是款项流通实际在伦敦进行,因此1941年日本完全掠夺中国存在汇丰银行的债、税款账内款项时,对此毫无办法,又或日本完全不在意,这就是大鱼小虾的区别。